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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廷、林冠豪、黃得瑋、李柏緯、朱浩綸、周威宏、廖冠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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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劉政廷、林冠豪、黃得瑋、李柏緯、朱浩綸、周威宏、廖冠瑋
當代法政思潮報告_盧梭 劉政廷、林冠豪、黃得瑋、李柏緯、朱浩綸、周威宏、廖冠瑋

2 目錄 人物生平與背景介紹……………………………………報告人:劉政廷 盧梭的主要著作.………………………………………....報告人:林冠豪
主要思想 ……………………………………………………報告人:黃得瑋 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報告人:朱浩綸 盧梭─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 報告人:李柏緯 批評與檢討…………………………………………………報告人:周威宏 總結…………………………………………………………...報告者:廖冠瑋

3 人物生平與背景介紹 報告人 :劉政廷

4 生平 讓-雅克·盧梭 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

5 生平 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年出生在瑞士日內瓦的一個鐘錶匠家庭。盧梭具有法國血統,卻因為家族信仰新教不被信仰舊教的法國接受,於是舉家遷制瑞士。

6 生平 父親是位鐘錶匠和舞蹈老師。母親因為難產,在盧梭幼年的時候就去世了。他還有一位兄長,但在他幼年的時候就離家出走,此後就毫無音訊。
盧梭在幼年的時候,因為家境貧寒,所以未受過系統性的教育。但他的父親經常四處借書,並且和盧梭一起閱覽書籍。

7 生平 不幸的事情發生了,盧梭的父親,在他十歲之時,打傷了一名軍官,訴訟失敗,逃往法國里昂。因此,盧梭只能寄住在舅舅的家中。在舅舅家兩年的期間,盧梭曾被舅舅送到一個牧師處學習古典語文、繪圖和數學。

8 生平 而在他十二歲的時候,去當了學徒,跟一個公證人,再跟一個鏤刻匠,後來受不了苛待,十六歲時他就逃離日內瓦去流浪。

9 生平 在他十六歲流浪的期間,到華倫夫人底下擔任童僕十幾年,盧梭讀了很多書,思考和鑽研範圍廣泛的各種問題,開始學習到“進入上流社會的門道” 。

10 生平 離開華倫夫人後,在沙龍擔任琴師的工作,並且透過沙龍與上層人士接觸。如狄德羅、伏爾泰等著名的思想家。

11 生平 離開華倫夫人後,盧梭後來開始與戴萊斯同居。對於戴萊斯,盧梭同樣抱有多種複雜的感情。戴萊斯陪伴盧梭走完了後半程人生,盧梭只是在晚年和其舉行了一個極為簡單的形式上的婚禮。戴萊斯為盧梭共生育了五個孩子,全部被盧梭送進了巴黎的育嬰堂。

12 生平 於1749年受好友狄德羅的建議參與《百科全書》音樂論文的撰寫。
在1749年時盧梭在好友狄德羅的建議下以《論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是否有助於敦化風俗》(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一文贏得第戎學院論文比賽首獎,因此成為哲學論壇上的著名人物。

13 生平 1755年,盧梭發表了兩篇論文《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與《論政治經濟學》。

14 生平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認為私有財產制度的產生,而引起了社會不平等的現象。也因此得罪了許多貴族。
《論政治經濟學》提出了「公共意志」的觀念,是《社約論》的主要論據。

15 生平 1761年,出版《新愛洛伊斯》小說,藉由平民與貴族的戀愛,猛力抨擊封建專制制度,因此大受歡迎。
1762年4月,出版《社會契約論》這本書表現了盧梭民主主義的政治思想。5月出版《愛彌兒》這是一本表達其教育哲學的書。 《社會契約論》與 《愛彌兒》這兩本書為當世所不容,因而遭到焚毀,盧梭因此遭到通緝而逃離法國。

16 生平 當盧梭逃至英國時,盧梭受到當時的大哲學家休謨邀請到其宅邸居住,一年後卻因為與休謨爭吵,從英國逃到法國。之後改名為勒努,直到1770年法國赦免後才恢復真名。

17 生平 晚年罹患逼害性心理分裂症,凡是靠近他的人,他都會被誤以為是要傷害他,而被他歐打,所以沒有人知道他最後十年在做什麼。

18 生平 雖然得了逼害性心理分裂症,但盧梭仍寫了許多著作,其中最有名的是《懺悔錄》以坦率的態度敘述了他的生活史。
1778年7月2日,已患「逼害性心理分裂症」的盧梭在巴黎東北面的阿蒙農維拉(Ermenonville)去世。死時窮困潦倒,死前被馬車撞翻,又被狗撲傷踐踏。

19 法國大革命(1789年~1799年)

20 起因 法國社會分成三個階級且人數不平均,教士階級有15萬人(0.6%),貴族階級有50萬人(2.0%),平民(第三階級)有2450萬人(97.4%),且第三階級負擔大部份的稅收。

21 起因 法國由於路易十五時代過度參戰又未能打贏,導致國庫空虛,因此引發財政問題。

22 三級會議 1789年5月路易十六為了解決法國財政問題,召開三級會議 ,三級會議最初的安排是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教士、貴族和其它法國人,每個等級都有一票,這樣其餘兩個等級都能否決第三個等級的決定。 第三級的平民要求將一階級一票的三級會議改為每人一票的國民會議。 1789年5月路易十六為了解決法國財政問題,召開三級會議 ,三級會議最初的安排是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教士、貴族和其它法國人,每個等級都有一票,這樣其餘兩個等級都能否決第三個等級的決定。 第三級的平民要求將一階級一票的三級會議改為每人一票的國民會議。

23 網球場宣言 路易十六世堅持反對將三級會議改為國民議會 於是國民議會轉移到附近的一個室內網球場,發表了歷史上有名的《網球場宣言》
第三等級的代表們發誓將繼續開會,不制定法國憲法決不解散,後來部分貴族與教士代表加入國民議會。 路易十六世堅持反對將三級會議改為國民議會 於是國民議會轉移到附近的一個室內網球場,發表了歷史上有名的《網球場宣言》 第三等級的代表們發誓將繼續開會,不制定法國憲法決不解散,後來部分貴族與教士代表加入國民議會。

24 網球場宣言 當代表聚集在網球場時,許多沒讀過書的巴黎市民便圍觀的想知道他們在談論什麼,於是就有其中一名代表吉約坦拿出盧梭的社約論,告訴人民國王、貴族和教士都是賊,因為他們的祖先圈了原本屬於公有的土地,所以要發動革命奪回土地,因而大受鼓舞。

25 法國大革命 後來路易十六在凡爾賽集結兩萬軍隊,人民武裝群起暴動,法國大革命便以盧梭之名爆發。 7月14日,攻佔巴士底監獄。
8月26日,國民制憲議會發布《人權宣言》 1791年9月,制憲議會制定了三權分立的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國王、立法權屬於立法會議,司法權屬各級法院。 後來路易十六在凡爾賽集結兩萬軍隊,人民武裝群起暴動,法國大革命便以盧梭之名爆發。 7月14日,攻佔巴士底監獄。 8月26日,國民制憲議會發布《人權宣言》 1791年9月,制憲議會制定了三權分立的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國王、立法權屬於立法會議,司法權屬各級法院。

26 法國大革命 1792年7月11日,羅伯斯比爾領導反君主制運動,推翻立憲派的統治。 1793年1月21日,國民公會以叛國罪處死路易十六。
1794年7月,國民公會中反羅伯斯比爾獨裁的力量,發動政變推翻羅伯斯比爾並將他斬首。 1799年11月9日拿破崙‧波拿巴發動政變,建立起臨時執政府,自任執政。

27 結果 法國大革命之後,人們將盧梭,葬於先賢祠,也就是我們台灣的忠烈祠,並為盧梭樹立雕像,以金字題詞「自由的奠基人」。這代表了盧梭在法國人心中重要的地位。

28 盧 梭 的 主 要 著 作 報告者:林冠豪

29 《論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是否有助於敦化風俗》 “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1749)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1755) 《新愛洛伊斯》la Nouvelle Héloïs e (1761) 《社會契約論》(《民約論》)Du Contrat Social(1762) 《愛彌兒》 Émile: ou De l‘éducation(1762) 《山中書簡》(1763) 《懺悔錄》 Les Confessions(1788)

30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這本書為《社會契約論》的寫作奠定了基礎,盧梭將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視作進步與退化的矛盾統一體。他一方面借助當時有關野蠻人的人類學材料,一方面展開辯證的想像,回顧了人類由自然狀態向社會狀態過渡的歷史進程,指出人類的進步史同時也是人類的墮落史,因為人類每向前發展一步,不平等的程度即加深一步。而私有制的確立,是造成人類不平等及其後果的關鍵環節。

31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著於18世紀,法國大革命前 參加第戎學院的徵文,但沒有選 為盧梭政治哲學的基礎 文章開頭,提出人類的兩種不平等
一種是自然的不平等 另一種是政治上的不平等

32 自然的不平等 自然的不平等即為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之別 也建立在肢體與殘缺的肢體上

33 政治上的不平等 「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並想到說: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頭腦十分簡單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話,誰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奠基者。」
產生私有財產→競爭和利害衝突

34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盧梭總結:「在自然狀態中,不平等幾乎是不存在的,由於人類能力的發展和人類智慧的進步,不平等才獲得了力量並成長起來,由於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變得根深蒂固而成為合法。 」

35 《社會契約論》 他主要表述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權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
中。」他所說的政治權威在我們的自然 狀態中並不存在,所以我們需要一個社會契約。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

36 《社會契約論》 第一卷論述了社會結構和社會契約。 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狀態進 入道德和公義狀態。 第二卷闡述主權及其權利。
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狀態進 入道德和公義狀態。 第二卷闡述主權及其權利。 主權由共同利益所決定和約束。

37 《社會契約論》 第三卷闡述政府及其運作形式。 三種政府形式:民主制、貴族制、國君 制。 第四卷討論幾種社會組織。
三種政府形式:民主制、貴族制、國君 制。 第四卷討論幾種社會組織。 不同的組織有不同的選舉模式、制度。

38 《社會契約論》 所以「主權在民」的思想是現代民主的基石,深刻地影響了逐步廢除歐洲君主絕對權力的運動,以及18世紀末北美殖民地擺脫英帝國統治、建立民主制度的鬥爭。 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及兩國的憲法均體現了《社會契約論》的民主思想。

39 《愛彌兒》 是盧梭自認為「我的所有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的一本著作
他描寫愛彌兒和他的家庭教師的故事,來說明如何教出一個理想的公民,他將嬰兒發展到成人時期共分成4到5個階段,依其不同特性及需要給於適當的教育。

40 《愛彌兒》 以愛彌兒為主角 揭露當時男子教育的荒謬 並提出其自然主義的教育觀 他以所謂的「內在的自然」為基礎 設計愛彌兒的教育藍圖

41 《愛彌兒》 嬰兒期:0-5歲 兒童期:5-12歲 少年期:12-15歲 青年期:15-20歲 成年期: 20之後

42 《愛彌兒》 《愛彌兒》 《愛彌兒》 嬰兒期 認為教育要從出生就開始 身體的需要及是自然的需要。 反對用藥物來幫助兒童獲得健康 嬰兒期

43 《愛彌兒》 兒童期 尚不要給予智能上的訓練 要培養其四肢活動的能力 此時期的施教原理是 「需要法則」

44 《愛彌兒》 少年期 心智已發展到可以推理的年齡 這階段的施教依據是「效用法則」 教學要以直接經驗而不是去死記課本。

45 《愛彌兒》 青年期 情感理性的發展已漸趨成熟,要培養其道德 體會到人不能孤立的存在,應該生活在社會裡 應該教其歷史,體會社會的真實性。
學習成為良好公民的智能。

46 《愛彌兒》 成年期 此時期知道自己應該負的責任 經由旅遊教育認識各地的風土人情 由兒童轉化成成人,自然人轉為社會人了

47 《愛彌兒》 後人對它的評論就是: 對男性教育有相當周全的論點
而對女性,以現代的女性教育衡量的標準是不合格的。他完全站在男性偏狹的角度看待女性,認為女性應該以男性為中心。(所以這本書也成為女性公敵)

48 《懺悔錄》 著於1782年 為文學史上最早最有影響的自我暴露作品之一 是一部在殘酷迫害下寫成的自傳
他的《懺悔錄》達到了聖·奧克斯丁《懺悔錄》同樣經典的地位

49 《懺悔錄》 此書主題是通過盧梭自己的坎坷一生反映社會對人的某種殘害和壓迫
盧梭回憶了他孩童時代所受到的遭遇,入世後社會對他的虐待和他耳聞目睹的種種黑暗與不平,指出社會存在著「強權即公理」的不平等現象

50 《懺悔錄》 他被稱為露體狂,還有被性虐待。
《懺悔錄》裡曾提及,8歲時受到女教師蘭貝爾施的鞭罰,帶來『肉慾的快感』 『正是這種懲罰注定了我終生的趣味、慾望和感情』。 年長後,盧梭鍾情年輕少女,一心渴望著他們的鞭打,亦曾躲在黑暗街頭,向陌生女子露出他的臀部,他曾說深知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行為,但每次做的時候,總會帶來無比的性滿足。

51 《懺悔錄》 盧梭說了下列值得注意的話:「我已鄭重地說過,我有時很卑賤,該受輕視……聚集一群,我們四海之內必朽的弟兄來。讓他們傾聽我的懺悔,讓他們因我的墮落而臉紅,讓他們因我的痛苦而顫抖。」

52 《懺悔錄》 盧梭雖是一個宗教的懷疑者,卻承認了許多聰明而驕傲學者們所否認的事,那就是:人的本性充滿了墮落敗壞。任何一個誠實的人在省察他自己內心的情緒和思想之後,就會下盧梭這樣的結論。

53 《懺悔錄》 在後來,中國郁達夫深受盧梭自我暴露風格的影響
所以正像我們知道的那樣,盧梭對自己的人格有非常崇高的評價。《懺悔錄》一開始就宣布,他將完全如實地寫出自己的“卑鄙齷齪”和“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兩面;他說,即使讓世上所有人都在上帝面前同樣真誠地披露自己的心靈,也沒有人敢說:“我比這個人好!”這其實意味著盧梭認為自己才是世界上心靈最高尚的人。

54 主要思想 報告者 黃得瑋

55 介紹大綱 盧梭看法與比較 理想的演進狀態 實際的演進狀態 全意志 眾意志VS全意志

56 理想的演進狀態 黃金時代,人少資源多,過著互不干涉的生活,不需任何同意 (自然) 無形的全意志契約的同意 (家庭)
 夫妻之間有愛,組成家庭,家庭分工,並沒有簽訂契約,是一種無形的默契 無形的全意志契約的同意(家族) 家庭人數增多,形成家族,過年一起吃團圓飯,清明節一起掃墓,並沒有簽訂契約,也是一種無形的默契

57 有形的全意志契約的同意 (社會)(拍手) 有形的全意志契約的同意 (國家)(投票)

58 人們會在水陸交通要地(比如古代以來每10天一次),將家中多餘的東西交換需要的東西,形成市場,發生爭執時,市場旁賣菜的阿土伯,受到大家信任,請他排難解紛,其他人起爭執時,也找阿土伯,阿土伯無法買賣,於是有人提意推選阿土伯為管理人,並從收入中提供百分之十給予阿土伯當作管理費,大家拍手歡呼,以示同意(有形),當市場越來越大,自己忙不過來,阿土伯找了一些人幫忙,形成小型政府,當市場持續擴大(比如從以前得艋舺到現在的台北市),從幾百人到兩百多萬人的規模,管理費變得龐大,其他人自認自己也能勝任此職位,競爭者眾,需要明確法律(選舉罷免法)與選舉活動(無法只是拍手同意),管理費的規定原本是較為鬆散,變為明確要繳,成為有組織的政府,成立國家 全意志   主權  契約   法律

59 對人性的看法 霍布斯:人性本惡 洛克:人性本善 盧梭: 有善有惡 時好時壞 人們心地不壞 總是會做些小壞事 ex 會幫助他人 但是會亂丟垃圾

60 自然狀態 霍布斯: 恐怖狀態 洛克:快樂天堂 盧梭:認為當時由於人不多而資源很多, 因此過著互不干涉的生活 ,盧梭認為這是人類的黃金時代

61 契約論的演進 霍布斯:人民與人民簽約,將權力全交給巨靈 洛克:人民與仲裁者簽約,部分權力交給仲裁者
盧梭:團體內簽訂契約,並從團體內選出仲裁者,為 團體契約

62 盧梭 霍布斯 洛克 人性 有善有惡 自然狀態 互不干涉 恐怖 快樂 社會契約 人民之間簽訂團體契約 人民之間 權力交由巨靈 人民與仲裁者

63 實際的演進狀態 當時盧梭觀察法國大革命前,並不是如此,貴族掌握大部分權力跟財富,而平民三餐不繼,為何造成階級上的不平等,盧梭認為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出了問題

64 問題出在,人類因為群居便利性,形成家庭之後,有個聰明人,覺得自家小孩吃不飽,想說如果附近的資源,都歸自家所有,那就足夠,成為第一個圈地的人,笨蛋想說,其他地方也有資源,所以覺得無所謂,可是還有其他聰明人,覺得第一個圈地的人的小孩白白胖胖的,效果很好,也紛紛效法

65 笨蛋沒有資源了,所以只好闖入聰明人圈地,獲得食物,聰明人想說其他聰明人也有這困擾,便聯合起來,推舉管理者(強者利維坦),成立政府國家,自訂法律,保障財產私有權,笨蛋再次闖入圈地,來獲取食物,結果被抓去懲處,便不敢再次闖入圈地,笨蛋沒東西吃,只好去做長工,換取食物,這時社會產生不平等(階級),可是聰明人,想要世襲,才能讓世世代代都能擁有資源,便支持王專制獨裁,王為了回報支持者,則封支持者為貴族,於是貴族後代是貴族,長工後代是長工,造成不平等世襲,不平等達到極致   

66 不過最一開始圈的地,是大家的地,盧梭認為那些貴族是賊

67 人民應起來革命,打倒欺騙人民的統治者與貴族,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利,重新回到自然狀態,重新簽訂社會契約

68 全意志(GENERAL WILL)   前言 全意志是盧梭的理論中心點 演進狀態的重要根源

69 全意志 必須符合共同參與,公共利益,全國性問題,且具有約束全體之力量 遵守法律,就是遵守全意志,不算壓迫    (全意志強迫遵守,才能獲得自由) 

70 盧梭認為演進狀態,是基於契約同意產生,於團體內選出仲裁者
EX透過公約   交由班長執行    權力來自大家的託付   團體契約             

71 早年直接民權共同參與,符合公共利益才是全意志
晚年同意多數決符合公共利益,也可以表達全意志 之後又認為少數人的意見,符合公共利益,也能夠執行 甚至一個人的意見,只要符合公共利益,也能夠執行(淪為獨裁者的藉口)

72 眾意志 VS 全意志 眾意志 全數人同意 私人利益
Ex 某人參選,選上所得稅減半,但可能小學生沒營養午餐 ;路燈無法維修,這並不符合公共利益 全意志 Ex二代健保 有錢人交的健保費較多,卻比較不生病,家境清寒者較易生病,但他們卻交比較少的健保費,符合公共利益

73 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 報告者:朱浩綸

74 報告大綱 解釋全意志 全意志的發展 主權在民 人民主權說 主權 全意志與主權

75 何謂全意志(general will)? 一致契約同意,就是全意志原則

76 全意志→主權 全意志 主權 社會 國家 契約 法律 鬆散的 嚴謹的 漸漸茁壯

77 主權在民 國家政府只是全意志的守護者及執行者 →保障人民自由與平等不受侵害 →唯有人民才擁有主權,可以更改、修正、補充全意志
※這便是盧梭主張的主權在民!

78 人民主權說 KEY POINT: 任何國家或政府的設置,都必須基於人民主權而立!

79 主權Sovereignty 特性 對內:最高性、永久性、普遍性、無限制性、不可分割性、不可讓與性 對外:排他性、不受支配性和代表性

80 全意志和主權 First、主權是不能讓渡的(對內) 主權就是全意志的表現,而全意志乃是追求公共利益,可進一步推廣到自由和平等
※盧梭:「因為放棄自由(和平等)便是放棄做人,便是放棄做人的義務和權利」

81 全意志和主權 Second、主權是不能分割的(對內) 主權是人民相互肯認後所提出的,造就了人民的生活,所以主權是一個整體,無法分割

82 全意志和主權 Third、主權是不可代表的(對外) 盧梭反對代議政治,認為自由與權利由別人代表,是亡國先聲
他也反對政黨政治,若不能避免,就越多越好,使其有足夠代表全體意見的政黨,方能使全意志出現

83 盧梭─其思想對後世的影響 報告人:李柏緯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84 摘要─其著作的影響 《社會契約論》→美國《獨立宣言》 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 《愛彌兒》→現代教育理論觀念的改變
         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 《愛彌兒》→現代教育理論觀念的改變 《懺悔錄》→文學史上最早最有影響的自我暴露        作品之一,書中毫不掩飾個人醜行,對後世影響       深遠。

85 《社會契約論》 這種思想成為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的根本。事實上,說法國和美國革命是盧梭在社會契約上的抽象理論的直接結果毫不過分。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這種思想成為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的根本。事實上,說法國和美國革命是盧梭在社會契約上的抽象理論的直接結果毫不過分。

86 《愛彌兒》 1.教育應以自然環境為主。 例如:森林小學 2.實物目的的教育,與大自然接觸。 例如:校外教學→有接近自然情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1.教育應以自然環境為主。  例如:森林小學 2.實物目的的教育,與大自然接觸。  例如:校外教學→有接近自然情      境的機會、歐美等國的教      育模式。 3.重視群育  青年期:15-20歲後進入「社會化」

87 《懺悔錄》 由於作品中所體現出的個性自由的精神,該作品被視為十九世紀浪漫主義文學的先兆。 盧梭: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由於作品中所體現出的個性自由的精神,該作品被視為十九世紀浪漫主義文學的先兆。  盧梭:    「好人被社會經歷所折磨和侵蝕,而社會的發展導致了人類不幸的繼續。 」

88 美國《獨立宣言》 湯瑪斯·傑佛遜為獨立宣言主要撰稿者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89 《人權宣言》節錄與十七條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90 《人權宣言》 全名:人權和公民權言 為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影響我國《憲法》
 《人權宣言》(節錄) 法國國民議會,1789年8月26日     組成國民議會之法國人代表認為,無視、遺忘或蔑視人權是公眾不幸和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所以決定把自然的、不可剝奪的和神聖的人權闡明於莊嚴的宣言之中,以便本宣言可以經常呈現在社會各個成員之前,使他們不斷地想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立法權的決議和行政權的決定能隨時和整個政治機構的目標兩相比較,從而能更加受到他們的尊重;以便公民們今後以簡單而無可爭辯的原則為根據的那些要求能確保憲法與全體幸福之維護。 全名:人權和公民權言 為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影響我國《憲法》

91 因此,國民議會在上帝面前並在他的庇護之下確認並宣布下述的人與公民的權利:
    因此,國民議會在上帝面前並在他的庇護之下確認並宣布下述的人與公民的權利: 第一條:     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始終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顯出社會上的差別。 法國大革命的核心價值:自由、平等、博愛。

92 任何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於保存人的自然與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
第二條:    任何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於保存人的自然與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 保障基本人權 第三條:     整個主權的本原主要是寄託於國民。任何團體、任何個人都不得行使主權所未明白授予的權力。 說明政府乃是人民契約所組成的,所以政府的主權(全意志)來自於人民 例如:《憲法》一章第二條 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93 第四條:     自由就是指有權從事一切無害於他人的行為。因此,各人的自然權利的行使,只以保證社會上其他成員能享有同樣權利為限制。此等限制僅得由法律規定之。 定義自由。例子:《憲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94 第五條:     法津僅有權禁止有害於社會的行為。凡未經法律禁止的行為即不得受到妨礙,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從事法律所未規定的行為。 說明法律的目的及範圍。 罪刑法定原則的由來,說明法律只能用來設置且限制最低的標準。

95 第六條:     法津是公共意志的表現。全國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經由其代表去參預法律的制定。法律對於所有的人,無論是施行保護或處罰都是一樣的。法律前,所有公民均是平等,故他們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擔任一切官職,公共職位和職務,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別外不得有其他差別。 法律的制定根據全意志 《憲法》第六十二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               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96 第七條:     除非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並按照法律所指示的手續,不得控告、逮捕或拘留任何人。凡動議、發布、執行或令人執行專斷命令者應受處罰;但根據法律而被傳喚或被扣押的公民應當立即服從;抗拒則構成犯罪。 只要是對人民有害的法律就無法追溯過去 人身保護令狀與《憲法》第八條 人身保護令狀:人身保護令是以法律程序保障基本人權及個人自由的重要手段。任何人士若果被拘押,皆可以由自己或他人向法院挑戰拘押的合法性,並迅速獲得裁決。 《憲法》第八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97 第八條:     法律只應規定確實需要和顯然不可少的刑罰,而且除非根據在犯法前已經制定和公布的法律以外,不得處罰任何人。 刑法第一條→罪刑法定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98 第九條:     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為犯罪以前應被推定為無罪,即使認為必須予以逮捕,但為扣留其人身所不需要的各種殘酷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在法律判定之前沒有人是有罪的,以及保障人身安全 司法→無罪推定原則:意指「未經審判來證明有罪確定之前,優先推定被控告者無罪」。

99 第十條:     意見的發表只要不擾亂法律所規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見、甚至信教的意見而遭受干涉。 保障人民宗教意見自由。例子:《憲法》第十三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一條:     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用此項自由負擔責任。 保障人民言論與出版自由。例子:《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

100 人權的保障需要有武裝的力量;因此,這種力量是為了全體的利益而不是為了此種力量的受任人的個人利益而設立的。
第十二條:     人權的保障需要有武裝的力量;因此,這種力量是為了全體的利益而不是為了此種力量的受任人的個人利益而設立的。 說明擁有武力的重要及使用武力的前提。 第十三條:     為了武裝力量的維持和行政管理的支出,公共賦稅就成為必不可少的;賦稅應在全體公民之間按其能力作平等的分攤。 說明人民有納稅的義務。例子:累進稅。 累進稅:租稅客體(所得或支出能力)多寡大小的不同,分別課以高低不同的稅率。

101 所有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由其代表來確定賦稅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認可注意其用途,決定稅額、稅率、客體、徵收方式和時期。
第十四條:     所有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由其代表來確定賦稅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認可注意其用途,決定稅額、稅率、客體、徵收方式和時期。 說明稅增條例與組織議會目的。 第十五條:     社會有權要求機關公務人員報告其工作。 說明人民有權知情執政者施政的進度及效率,將其透明化。 例如9/15日報導:謝長廷回應表示:「行政院長作施政報告是義務和責任,也是人民的權利。」

102 凡權利無保障和分權未確立的社會,就沒有憲法。 說明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 第十七條:
第十六條:     凡權利無保障和分權未確立的社會,就沒有憲法。 說明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 第十七條:     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除非當合法認定的公共需要所顯然必需時,且在公平而預先賠償的條件下,任何人的財產不得受到剝奪。 保障私有財產→洛克。

103    總之,《人權宣言》明確宣佈自由、平等、財產和安全是天賦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宣佈了「主權在民」、基本民主權利的原則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人權宣言》的發表,打碎了君權神授的神話,否定了封建等級制,激發了人民動員、組織參加反對封建抗爭的熱情。人們高舉「人權」的旗幟,給特權階級與專制制度沈重的打擊,促進了大革命的深入發展。《人權宣言》成為法國大革命徹底性和典型性的重要標誌。

104 中華民國《憲法》 圖片出處:維基百科    我國憲法依據《人權宣言》中規定人民之權利所寫出,其中牽涉人權的相關法條在憲法綱要第二條及第二章。

105 第一章 總綱  →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        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         上一律平等。       (法律前人人平等)→ 《人權宣言》第一條

106 →第八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        版之自由。→ 《人權宣言》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人權宣言》第十條 →第十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保障人民的自由權)

107 →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       (私有財產)→ 《人權宣言》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       (參與政治)→《人權宣言》第六條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          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          保障。 →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         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制。                (自由權利的規範及限制)→《人權宣言》第四條

108 批評與檢討 報告者:周威宏

109 公共利益由誰決定? 一開始盧梭認為公共利益是全意志的必備條件,但在那麼多人之中,一定會有不同的意見,而有實踐上的困難。但為了符合公共利益,盧梭的說法理念由多數決變成少數決,甚至只有一人決定也可以,也因此公益原則常變成了獨裁者的藉口。

110 希特勒屠殺猶太人 19世紀中葉,德國面對當時的經濟衰退,把猶太人定為罪魁禍首可以有效地消弭反對政權的聲浪。當時在德國內部,民族主義思潮盛行,原有的宗教情緒在現實利益衝突的激化下,使人們本來已有的反猶情緒更加激烈,從而加劇了對猶太人的仇視。

111

112 小布希攻打伊拉克 西元2003年,小布希藉著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為理由而攻打伊拉克 ,其背後真正的目的卻只是為了取得石油權,並將石油賣出,為個人賺來龐大的利益。

113 直接民權的缺點 盧梭認為直接民權也是全意志的條件之一,但若每件事都要全體人民參與,必定既費時又耗財。

114 直接民權的問題 例如: 2004年辦理全民公投的經費為三億零八十八萬元。
然而,如果每件事都要透過直接民全來執行投票的話,花費的金額將會難以想像,又需要大量的人力,那麼國家的經濟與政治將會逐漸衰退。

115 多黨制 盧梭不贊同代議制,而主張多黨制,產生能代表全體人民意志的政黨,使其符合全意志。

116 多黨制的缺點 政黨過多,則意見也容易分歧,導致黨爭不斷,而使國家行政停滯不前。

117 多黨制的問題 長期以來,荷語區與法語區政黨之間矛盾重重,並經常引發政府危機。
2010年6月,由於法語及荷語政黨陷入僵局,籌組聯合政府失敗,導致國家一直處於無政府狀態,對比利時政治及經濟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 。

118 批評與檢討 雖然盧梭的前後立論不一致,但他補足了洛克與霍布斯的論點中沒有顧慮到少數人利益的部分。

119 總結 報告者:廖冠瑋

120 全意志是〝希望實現共同福祉的意志〞,是假定所有公民在屏除私益的情況下都會接受的決定。 國家政府只是全意志的守護者及執行者,保障人民的「自由」及「平等」不受侵害唯有人民才擁有主權,可以更改、修正及補充全意志 人民主權說

121 有些事情你可能知道,有些事情你可能不知情……

122 各地閒置的蚊子館… 122

123

124 四年前高鐵通車營運時的三萬七千四百四十九人次
屏東機場 完工於2005年12月 耗資: (十四億九千六百萬) 去年全年載客數為三千五百五十二人次 比較一下 四年前高鐵通車營運時的三萬七千四百四十九人次

125 士林王家 都更 拆房子 知識不對等 王家被拆 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全意志?

126 事實上…. 文林苑在運審理時就證明只是利益糾紛,但政府卻在一開始以“公共利益”為由動工 蚊子館大部份真正的興建費不到請款的一半
台灣政客以公共利益為糖果外衣,期內部包裹的卻是私人利益,浪費公帑

127 人民主權說─任何國家或政府的設置,都必須基於人民主權而成立嗎 ?
為何這麼多無能的立委和政府官員我們卻無法讓他們下台,且一而再的選他們? 二代健保好嗎? 油電雙漲好嗎? 調降所得稅好嗎? 提升國民年金好嗎?

128 未來 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博士在2012年12月5號演講時表示:「台灣人民對於政治太不了解,普遍公民素養也不足,委員與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口號,人民就買單。」

129 還有認真上法政課!!!

130 只有培養良好的公民素養,才能不被操縱,不盲從
台灣政治上不成熟,只有人民確實關心和參與,才能使其更完善而不受到有心人的利用。

131 參考文獻 當代法正思潮講義邵維慶/編 中華民國101年9月14日出版 社約論 盧梭/著 徐百齊/譯 1999出版
維基百科 /12/5

132 http://0rz.tw/QumBH http://0rz.tw/QumBH http://0rz.tw/3v3Iy
0rz.tw/3v3Iy

133

134 http://www. appledaily. com
蘋果公債法與蚊子館 蘋果士林王家假處分的疑點(彭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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