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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劳动卫生与放射防护科 姜雪松 2011年5月
职业卫生工作会 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劳动卫生与放射防护科 姜雪松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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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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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是一门研究劳动作业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袭,预防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学科。
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和空间。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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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 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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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按来源分为三大类: 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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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粉尘、各种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高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激光、放射线等;某些生物性致病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精神或视力过度紧张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与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措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如厂房矮小狭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风不良,烈日下室外作业,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安排在同一个车间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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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的几个显著特点 1、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繁多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每一类又包含了若干种职业危害因素,仅化学类就包含了数十万种之多。 在实际工作场所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和综合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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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危害后果的远期性 职业病有一定的潜伏期,不象工伤、火灾事故那样后果立竿见影、触目惊心、易引起重视。 除急性职业中毒能在几小时、几天内看到后果外,大多数职业危害要经过数月、数年才出现,有些甚至要经过数十年。 如慢性正己烷中毒,一般要在接触一年以上才发病。由于职业危害后果的远期性,如果发现严重危害后果再采取措施,那么就不可避免地要承受数十年前的危害后果。所以要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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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危害不仅是疾病问题,也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时甚至容易演变成社会问题
职业危害不仅对劳动者健康造成损害,治疗健康损害需要巨大的费用。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如每例正己烷中毒病人需要2万元以上的治疗费用,每例苯中毒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需要10-30万元的治疗费用,每例尘肺病人每年需要生活、医疗费用约2万元,全国近60万名尘肺病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可想而知。另外,职业危害事故往往是群死群伤,容易演变成社会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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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难以治疗,但可以预防 多数职业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如尘肺,劳动者一旦得了尘肺病,病情只能不断加重,不可能减轻。但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通过综合措施来预防和控制的。 职业卫生八字方针:“革、水、密、风、护、管、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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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GBZ1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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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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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规定,选择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包括选择清洁无害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密闭化、自动化,劳动者远距离操作、机械操作,体力劳动强度和紧张度较小,在整个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较小而且容易通过工程技术加以控制。 水:湿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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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风:加强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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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按标准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特殊用品。如果职业病危害隐患没有消除,职业病防护设施达不到防护效果。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就应佩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以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面)罩、防护耳罩(塞)、呼吸防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人体的影响途径以及现场生产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水平以及个人的生理和健康状况等特点,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所使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是由有生产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关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选用标准参见有关国家标准,技术参数和防护效率应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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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用人单位购进或售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或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做好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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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3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4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 5在醒目位置公布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 7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结果 8企业对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告知本人 9对上岗前的劳动者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10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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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职业卫生安全负责人及工会应组织劳动安全卫生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土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企事业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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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危害容易发生转移 由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们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加上法制建设不健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容易导致职业危害的转移。 当前,职业危害在我国已出现四大转移趋势,即从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企业向小企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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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OEL):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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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粉尘 (47种) 毒物 (339种) 物理因素 (13种) 生物因素 (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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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因素的OELs可分为: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TWA) 最高容许浓度 (MAC)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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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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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MAC)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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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PC-STEL)
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即短时间容许接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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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忌: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病症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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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 :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设备和器材等,如通风、排毒、除尘、屏蔽、隔离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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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或其它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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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2002年4月18日由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共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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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职业病名单 十类115种 六、职业性皮肤病 8种 一、尘肺 13种 七、职业性眼病 3种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六、职业性皮肤病 种 七、职业性眼病 种 八、职业性耳鼻喉 口腔疾病 种 九、职业性肿瘤 种 十、其它职业病 种 一、尘肺 种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三、职业中毒 种 四、物理因素致职业病 5种 五、生物因素致职业病 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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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职业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疑似职业病人
1、劳动者所患疾病或健康损害表现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不能排除的; 2、在同一工作环境中,同时或短期内发生两例或两例以上健康损害表现相同或相似的病例,病因不明确,又不能以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群体性疾病解释的; 3、同一工作环境中已发现职业病病人,其他劳动者出现相似健康损害表现的; 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医学观察或诊断性治疗以明确诊断的; 5、劳动者已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表现,但未达到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的诊断条件,而健康损害还可能继续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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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职业病的条件 (1)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上的劳动雇佣关系,而用人单位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包括个体经济组织)。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内的,见《职业病目录》。 (5)必须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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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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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民工尘肺病维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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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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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溶剂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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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事故:1996年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生的76人中毒事件
正己烷引起的周围神经病 正己烷中毒 严重事故:1996年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生的76人中毒事件 多发工厂:电子厂、印刷厂、鞋厂、橡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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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乙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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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捷霸电池厂镍镉电池生产线女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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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先进电池生产企业女工付洪琴的遗言:真不该进这家电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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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浑身皮肤乌黑,脸部还有血管瘤。女工周华琼担心女儿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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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化二砷中毒 某药用玻璃厂12人中毒 临时搬运工 面部、颈部出现皮疹 工作连续2小时后 无任何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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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引起的变态反应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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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所致急性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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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卫生专家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今后十年将有大批职业病病人出现。因粉尘、放射污染和有毒有害作业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 许多职业病除损害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外,其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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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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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资质认证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市卫生局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审定标准及考核办法》,自2003年开展资质认证以来到目前为止,共认证: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疾控系统建设项目评价资质8个,其中乙级海淀、丰台、大兴、朝阳,丙级怀柔、顺义、通州、昌平;放射卫生评价乙级资质1家,丙级资质3家。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职业卫生 24家、放射卫生 4家。 职业健康检查资质:31家 职业病诊断资质:5家 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1家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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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质认证情况
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局审定批准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法定单位之一。2003年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设项目评价职业病危害(丙级)三项资质认证。2008年取得建设项目评价职业病危害(乙级)资质,现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69项,职业健康检查项目4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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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①粉尘类(4项):粉尘类总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呼吸性粉尘。 ②化学物质类(58项):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氨、盐酸、硫酸、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丙酮、丁酮、甲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锌、铜及其化合物、三氧化铬及铬酸盐、镍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镉及其化合物、钾及其化合物、镁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钙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氟及其化合物、氰类化合物、磷类化合物、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丁烯、氯乙烯、环己烷、松节油、乙醚、异丙醚、异丙醇、乙醇、丁醇、异戊醇、甲酸甲酯、乙酸丙酯、乙酸戊酯、乙酸乙烯酯、乙苯、苯酚、苯胺、肼。 ③物理因素类(7项):高温、高湿、噪声、照度、紫外线、微波、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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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资质项目(37+8项): 锰及其化合物、致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化学物质、氨气、一氧化碳、四乙基铅、苯、甲苯/二甲苯、致中毒性血液病的毒物、高温、汽油、无机粉尘、有机粉尘、噪声、铬及其化合物、机动车驾驶作业、电工作业、铍及其化合物、氯气、光气、磷化氢、氮氧化物、硫化氢、溴甲烷、杀虫脒、氰的无机及有机化合物、有机锡/三烷基锡、正己烷、二氯乙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质-四氯乙烯、拟除虫菊酯、钒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羰基镍、甲醛、硫酸二甲酯。 2011年新增:铅及化合物、汞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甲醇、紫外线(电光性眼炎)、微波、视频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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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强调劳动者是指所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农民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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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职业健康检查的意义 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既保护劳动者,也保护用人单位法人的利益;
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或需要调离的早期调离,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解调离时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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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健康体检有什么不同? 一般体检是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对非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的身体检查,属常规体检;有的按职称、职务、年龄段或女工分组,检查项目不尽相同,以查五官科、心、肝、肾、肺、泌尿科、妇科等为主,以发现常见病,早期治疗,其目的是保护员工的健康。 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体检不同: (1) 针对性强。 (2)特殊性强。 (3) 政策性强。 (4)职业健康检查不是所有医院都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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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程序 接受企业咨询 确定体检类别、体检项目 确定体检时间、体检人数,告知企业体检注意事项 登记、体检项目检查
汇总体检资料、编写体检报告 按照规定时限向企业发放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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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工种、岗位;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接触工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历次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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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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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程序 企业向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提出检测委托
企业提供检测所需相关资料依据采样规范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相关调查表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用人单位提供资料作出采样计划书、检测费用预算以及委托协议书初稿 用人单位最终确定检测项目和费用,签订委托协议书 疾控中心根据委托协议书规定时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实验室出具检测结果报告书,职业卫生科对检测结果作出评价,形成完整检验报告书 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委托检测项目需要进行综合分析报告者,出具综合评价书 报告发放,用人单位(委托方)一份,疾控中心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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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工作场所是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提出了五条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提出了五条要求。 第一条是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浓度或者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条是工作场所有相适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如果所采取的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符合卫生标准,可以认定为无效。 第三条是工作场所生产布局要合理。是指厂区、车间的布局,要符合有害作业在下风向和有害、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第四条是要求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和孕妇休息间等生活卫生没施。 第五条是要求工作场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用具要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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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砂工人正在粉尘弥漫的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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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井下煤灰“飞扬”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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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漆工人未佩戴防毒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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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工人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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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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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磨工人佩戴纱布口罩, 为了应付检查加戴了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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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工人佩戴口罩为普通纱布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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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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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控制危害产生源头 主要内容 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法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一般职业危害与严重职业危害 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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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 可行性论证 初步设计 施工 竣工验收 职业危害预评价 三同时 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业主 政府监管 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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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企业咨询、接受委托 现场调研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平面图、仪器设备清单、劳动定员等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控制效果评价要求) 在规定时限内编写完成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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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会后学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规范》GBZ188-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职业病目录》
北京市卫生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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