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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流程与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匡增平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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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系由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2009年分别与浙江东方和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组建而成。 天健为2010年12月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12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排名中,位居本土所第四位。 截至2010年底,天健承办的IPO企业过会50余家,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居全国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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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资料涉及的准则规定以正式文件为准,涉及的事实以公开披露的为准。
本资料涉及的政府机构、证券市场监管者、证券交易所、公司等内容,并不表明演讲者所在机构对这些单位的评价或倾向。 本资料涉及的具体事例仅作为示例之目的,对这些内容的任何引用或使用,其风险由引用者或使用者自行承担,与演讲者及其所在的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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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介绍 二:企业上市工作流程 四:VC\PE的投资风险 三: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财务要求 A股IPO企业上市情况
目 录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介绍 A股IPO企业上市情况 证券市场简介 二:企业上市工作流程 IPO工作流程 IPO参与者 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 三:上市的基本条件和财务要求 上市条件的五个纬度 主板与创业板上市发行审核比较 企业发行上市的财务要求 四:VC\PE的投资风险 VC\PE的投资风险和 对目标企业的价值 对赌协议对企业IPO隐含的风险及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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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介绍 A股IPO企业上市情况 证券市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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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企业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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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企业上市情况 2010年全年349宗IPO和约4780亿元的融资额使得中国大陆成为当年全球最大的融资市场;
2010年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的过会率分别为86%、87%、92%,平均每10家公司上会,就有约9家公司过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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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简介 证券市场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天津滨海新区的OTC市场、重庆市证券场外交易(OTC)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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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资本市场 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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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简介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只有上交所主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1991年7月3日正式开业,深交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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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简介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1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抓紧启动中关村试点范围扩大工作,加快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 3月5日,参加两会的尚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相关制度安排已经基本到位,还有些技术细节要继续努力。等到条件具备的时候就会择机推出。 2010年7月沪深证券交易所已就上市资源的分配达成初步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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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上市工作流程 IPO工作基本流程 IPO参与者的工作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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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基本流程 5 发行上市 4 申报与核准 3 辅 导 2 设立股份公司 1 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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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准备 公司的主要工作: 定班子(确定内部协调机构、聘请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确定发行上市方案 改制前运作
(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及组织架构整合、账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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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及组织架构的整合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 A公司 C公司 B公司 D公司 A公司和B公司生产同样的产品 C公司为A、B公司提供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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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重组方案 A公司 C公司 D公司 B公司 重组方案: 以A公司做为上市主体 A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收购B、C、D三公司的全部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 A公司 C公司 D公司 B公司 重组方案: 以A公司做为上市主体 A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收购B、C、D三公司的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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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不同影响情况审核要求不同。
指标 重组比例 要求 资产、收入、利润 100% 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 小于100%但大于50% 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申报相关资料 达到20% 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注1: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重组前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按照扣除该等交易后的口径计算。 注2:发行人提交首发申请文件前一个会计年度或一期内发生多次重组行为的,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应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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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目标 尽职调查的内容 尽职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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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之目标 判断企业是否基本符合上市条件 确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 其他目标,如企业、战略投资者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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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1)改制与设立情况 (2)历史沿革 (3)股东的出资情况 (4)重大股权变动 (5)主要股东情况
(6)内部职工股情况 (7)重大重组情况 (8)员工情况 (9)商业信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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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续) 2、业务与技术调查 (1)行业状况、法律及监管环境 (2)行业竞争情况 (3)采购情况 (4)生产情况 (5)销售情况
(6)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 (7)同业竞争情况 (8)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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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续) 3、高管人员调查 (1)经历与操守 (2)胜任能力 (3)勤勉尽责 (4)薪酬及兼职 (5)报告期内高管人员变动
(6)高管人员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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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续) 4、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 (1)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2)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3)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4)内部控制环境 (5)业务控制 (6)信息系统控制 (7)会计管理控制 (8)内部控制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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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续) 5、财务与会计调查情况 (1)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会计核算体系 (3)财务状况 (4)盈利情况 (5)现金流量情况
(6)税务情况 (7)财务情况调查的特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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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续) 6、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1)经营理念 (2)经营模式 (3)业务发展目标 (4)募集资金投向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等盈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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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内容(续) 7、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等; 8、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1)风险因素 (2)重大合同 (3)诉讼和担保 (4)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5)其他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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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程序 尽职调查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 1、计划及资料准备阶段 2、现场调查阶段 3、形成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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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股份公司 公司的主要工作: 拟定改制重组方案 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 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设立股份公司、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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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运行和辅导 公司的主要工作: 和券商签订辅导协议并报证监局备案 完善改制时未彻底规范的事项 明确募集资金投向 证监局辅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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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与核准 公司的主要工作: 准备和制作申报材料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发行方案 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初审 准备反馈材料
预披露、发审会审核、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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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与上市 公司的主要工作: 刊登招股意向书等发行材料 路演、询价、定价 股票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账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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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参与者简介 证券发行人 :股份公司 证券投资人: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证券服务机构:保荐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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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 投资 公众投资者 发行人(股份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 保荐人 会计师 律 师 评估师 IPO各参与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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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职责 保荐人主要职责: 协助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和设立股份公司; 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对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帮助发行人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 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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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主要职责: 参有与企业上市改组策划 负责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三年一期的审计报告;
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负责企业盈利预测报告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负责企业内部控制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负责核验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和金额; 对发行人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对中国证监会初审反馈意见中相关的财务问题发表专项意见 提供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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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职责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要职责: 对改制重组方案和股份公司的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对企业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具拟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管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函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参与起草<招股说明书>,就其中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做出公正的判断,并就其中相关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协助发行人向交易所出具上市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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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职责 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主要职责: 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涉及资产评估的,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
资产评估工作一般包括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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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上市基本条件和财务要求 企业上市条件的五个纬度 主板与创业板上市发行审核比较 企业上市的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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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条件的五个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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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板)\2年内(创业板)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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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红宇新材料因主体资格问题创业板冲关失利
前身红宇工业1995年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红玉40万元出资中包括35万元现金及5万元实物资产(钢板),但该项实物资产并未经评估。 1998年5月1日,红宇工业增资至150万元,各股东实际出资额为 元,朱红玉尚有 元出资未及时缴付。1998年6月8日前,朱红玉将出资全部补齐。此次出资未及时到位。 2002年4月10日,朱红玉以其在娄底红宇工业的全部资产权益作为出资重新设立“湖南红宇工业有限公司”(湖南红宇),在当时的《公司法》没有对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出资予以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超前地采取了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出资的方式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直到2009年11月,朱红玉才采取事后补救措施,重新投入1345万元货币资金置换补足 。 公司于2006年引进的股东中,中南大学对“铬锰钨系抗磨铸铁”专利技术进行分配和出资投入公司前,事前也没有报备和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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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成员近三年内出现较大变化。
2006年1月选举了等十名董事, 2007年9月改选了五名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 2007年11月增选了四名独立董事,在该九名董事中仅保留了两名前届董事。 保荐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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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 资产完整 业务独立 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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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些交易解释不充分从而导致公司独立性瑕疵
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宗谷音和其家族成员宗承英不将原由其控股、经营范围为包纱制造销售的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纳入本次上市范围的合理性 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一系列股权转让的合理性及真实性 公司长期借用和租用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厂房 公司以3,104万元受让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264台意大利罗纳地织袜机的合理性 上述交易解释不充分,致使对上述交易的合理性、真实性及其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无法做出合理判断。 发审委认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5条: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 。上述情形与《办法》第15条的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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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过度依赖关联方交易,业务独立性受极大影响
杭州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主要的高校管理软件供应商之一。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方面与公司股东虞樟星及其家族实际控制的杭州美浓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美浓丝网印刷有限公司、浙江亚欣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美浓涂料有限公司等存在大量关联交易。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2010年1-6 月向关联方的采购额分别占公司同期采购总额32.19%、16.39%、15.86%和2.63%,向关联方的销售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8.77%、32.93%、23.47%和16.51%。 虽然公司近年来关联方交易金额开始逐年下降,但考虑其金额及业务性质的影响,其已经构成了对《办法》第十八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提示:关联交易占比问题没有量化的指标,然而希望发行人尽量控制在30%以下,还要看交易的内容和公允性,如交易比较频繁、交易金额较大并将持续,则可能会影响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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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行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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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向股东和管理层及部分员工借款且金额较大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完全履行 董事变动频繁等情况
案例:三会治理、生产经营不规范 江苏玉龙钢管: 报告期内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向股东和管理层及部分员工借款且金额较大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完全履行 董事变动频繁等情况 发审委认为,难以判断公司是否能够规范运行。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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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致集成: 案例:报告期内存在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7年12月10日作出深国税南罚处[2007]0122号和 041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 2004 年度至 2006 年度期间存在以下税务违法事实: 2004年度至2006年度期间,销售废料未申报纳税; 2005年 6 月至 2006 年度期间,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没有在货物发出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纳税申报; 2004年度至2006年度期间,非应税项目用料未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补公司少缴增值税3,618,801.65元,并对公司处以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1,809,400.83元;公司共支付滞纳金85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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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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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会计核算不规范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申请人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82.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13.12%;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净利润517.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9%、40.06%,且该调整事项发生在申请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说明申请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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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会计核算不规范 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税方式存在疑问:且核定征收税款一般是在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采用的征税方法。公司的征税方法不同,征税金额差异会非常大。一般情况下,达到如此规模不应该使用核定征收方法。 申请人与中国邮政集团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7月签订了服务期达五年的总价格为2950万元的业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所附的价格清单,主要服务内容按每年报价为253万元,现场服务按每人每天0.8万元计算,申请人在2009年度即确认了1260万元营业收入,依据申报材料无法判断上述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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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运用(主板)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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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不确定 山东墨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募投项目投产后,油套管总产能将达65万吨,较现有产能增加86%。 证监会提出,山东墨龙2007年头套管的产能利用率已经较低,未达到项目预期,且招股书中称目前国内市场相关产品的产能略大于需求,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4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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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运用(创业板)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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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财务比率过度粉饰,融资必要性欠缺 杭州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率三年都低于15%,而且都在下降,这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低于30%相差太远。造成公司整体融资必要性的欠缺,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现金流量满足其经营性现金流量的需求。 此外,公司应收帐款的周转率连续3年下降50%以上,这一关键指标直接影响公司相关利润真实性及资产优良性。具体关键财务指标见下表: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资产负债率 12.12% 11.66% 14.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71 7.24 9.83 存货周转率(次) 10.22 15.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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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比较
要 点 主板 创业板 企业定位 无明确规定,实际主要为制造业 自主创新企业 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 主营业务 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要求主营业务突出实际审核中要求主营业务突出 明确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财务条件 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现金流量、财务规范等方面有明确要求 适度降低了门槛,更强调成长性 规范运作 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合法经营有规定 要求更高 审核机构和程序 证监会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程序略有简化 投资者 无明确限制 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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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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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的财务要求简析 1、盈利能力的要求 项 目 主板 (含中小板企业板块) 创业板 标准一 标准二 利 润 三年连续盈利,
项 目 主板 (含中小板企业板块) 创业板 标准一 标准二 利 润 三年连续盈利, 三年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 两年连续盈利 两年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 一年盈利且净利润≥500万元 营 收 无要求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 成长性 利润持续增长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注1: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2: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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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六种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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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产品单一、自主研发能力有限导致盈利能力不确定
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申请人“郑单958”玉米种子的销售收入是申请人收入和盈利的主要来源,但“郑单958”玉米种子的品种权属于河南省农科院粮作所,申请人以授权许可方式取得生产、销售经营权。 申请人产品品种较为单一、目前自主研发能力较为有限、主要销售区域销量下降可能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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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产品销售结构和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从2009年开始拓展水上加油业务,购建的“龙宇1”千吨级加油船于2009年上半年投入运营,2009年度水上加油业务的销售收入和销售量分别占当年的1.04%和0.93%,比例较低。 由于申请人的产品销售结构和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且其后经营时间较短,因此无法判断其持续盈利能力。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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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的要求 项 目 主板(含中小板企业板块) 创业板 净资产 无要求 发行前净资产≥2000万元 股 本
项 目 主板(含中小板企业板块) 创业板 净资产 无要求 发行前净资产≥2000万元 股 本 发行前≥3000万元,发行后≥5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 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无形资产比例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没有相关规定 注1: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注2: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注2: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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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的要求 项 目 主板(含中小板企业板块) 创业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 或者
项 目 主板(含中小板企业板块) 创业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 或者 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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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规范的要求 要点 内 容 税 收 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合法合规 会计基础工作
内 容 税 收 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合法合规 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符合准则的规定,并由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 内控制度健全并且有效,并由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资金管理 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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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投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VC\PE的投资风险和对目标企业的价值 对赌协议对企业IPO的隐含风险及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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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PE的投资风险和对目标企业的作用 1、风投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2、PE对目标企业的价值 3、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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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投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即创业投资,简称是VC。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这种投资方式以私募形式筹集资金并选择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而后通过上市、并购、回购等退出方式出售其所持股权以获取初始资本的回报利润。 在现在的中国资本市场上,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比如著名的PE机构如凯雷(Carlyle)也涉及VC业务,其投资的携程网、聚众传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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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E对目标企业的价值 投入资金 PE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股东结构,同时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法律框架和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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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蒙牛,是对赌协议在创业型企业中应用双赢的典型案例。
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后更名为“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间接换取了大陆蒙牛乳业66.7%的股权,蒙牛乳业也变更为合资企业。 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业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 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双方约定,从2003年~2006年,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若达不到,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摩根士丹利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 2004年6月,蒙牛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可换股文据”的期权价值和奖励得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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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风险 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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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 经济波动风险 金融与资本市场风险 社会风险 自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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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系统风险 技术风险 管理风险 组织结构风险 市场风险 投资分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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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PE失败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ITAT
2006年11月左右,众多PE看好ITAT,最终蓝山中国资本、摩根士丹利和Citadel联合向ITAT投入7000万美元,三方出资比率为3∶3∶1。至此,ITAT共募集了1.2亿美元。 ITAT巨量资金到手后,立即抛出了2007年内1000家、2009年底2000家、外加180家大型“百货会员店”的宏伟计划,而实际扩张速度则更快。 2008年初,被奉为PE宠儿的ITAT接受香港联交所上市聆讯。在聆讯会上,ITAT的业务模式受到广泛质疑,因此其上市申请被驳回。 结果,PE试图通过上市退出的方式获得收益的希望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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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PE失败的另一个典型的案例--博客网
BOKEE,其前身是更为人所熟悉的博客中国,由IT分析家方兴东于2002年8月推出。 2004年8月,软银亚洲注入50万美元。 2005年9月8日,博客网宣布获得包括软银赛富、GGV在内的四家VC的1000万美元投资。此次融资成功后,方兴东把刚刚商业化一年的“博客中国”更名为“博客网”。 融资后,博客中国大肆招兵买马,员工从40人快速扩张到300人。学者出身的方兴东没有任何大型网站的运营经验,于是聘用了十多位副总裁以上的高管。快速膨胀导致失控,方兴东无力维持,管理团队纷纷离职。 拿到大笔资金后,方兴东一直都在这山望着那山高,迟迟找不到好的盈利模式,又面临着传统门户的围剿,曾经在2005年轰动一时的博客网有点美人迟暮,最终却一无所成。 软银在业务模式不清、团队不强的情况下投入巨资,而且没有能很好地引导博客中国把核心业务做强,终于遭遇了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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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PE失败案例: 摩根士丹利投资上海永乐电器,
2005年1月,摩根士丹利和鼎晖斥资5000万美元收购当时永乐家电20%的股权,收购价格相当于每股约0.92港元。 摩根士丹利在入股永乐家电以后,还与企业形成约定:无偿获得一个认股权利,在未来某个约定的时间,以每股约1.38港元的价格行使约为1765万美元的认股权。 对赌协议主要内容:永乐2007年(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人民币,下同),外资方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 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等于或低于6.75亿元,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 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到 万股,相当于永乐上市后已发行股本总数(不计行使超额配股权)的4.1% 对赌结果:永乐未能完成目标,导致控制权旁落,最终被国美电器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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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对企业IPO的隐含风险及规避 1、PE对赌协议对企业IPO的隐含风险 2、规避处理方式 企业 VC/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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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E对赌协议对企业IPO的隐含风险 对赌不符合国内的《公司法》等规定,包括优先受偿权和董事会一票否决等内容。
对赌协议的对赌目标促使企业为追求短期目标而非常规经营,因此无限增大了企业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赌协议的固定价格回购股权条款有变相借贷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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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对赌协议造成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经营不稳定
太子奶集团因业绩未达标而失去控股权的经典案例 1996年由李途纯创办的太子奶,一路披荆斩棘,迅速做大。 为实现上市,2006年,太子奶引入英联、高盛、摩根士丹利等三大投行“对赌”,投行借款7300万美元给李途纯。同时,双方签署“对赌协议”:三大投行注资后,前3年如果太子奶集团业绩增长超过50%,可调整(降低)对方股权;如完不成30%的业绩增长,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 借助这些资金,李途纯开始扩张。2008年由于扩张过快,太子奶被曝资金链断裂。 2008年10月底,高盛等三大投行成功“逼宫”太子奶,获得了李途纯持有的超过六成的太子奶股份,全面接管太子奶;而李则“净身出户”。2009年初,湖南省株洲市政府注资1亿元成立高科奶业,托管太子奶,同时从三大投行手中“要回”61.6%股权。 对赌结果:创始股东李途纯失去控制股,公司控制权更迭频繁,生产经营一度停滞。目前已陷入破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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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避对赌风险的处理方式 PE与企业除签署主要协议外,还有若干份补充协议,同时在主协议里约定对赌终止条件,即在企业申报上市材料时,对赌协议自动终止,或在企业申报上市材料时,双方再签署协议终止对赌。 VC/PE对赌协议技术化处理,“曲线”对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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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金石投资将对赌设置于IPO企业的高管身上,突破了传统的对赌定义
创业板公司机器人 机器人的招股书披露,2008年5月,沈阳自动化所、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金石投资三方签署定向增发协议。 机器人核心管理团队承诺并保证:取2007年为基数,若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7%,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可在2008年、2009年以及2010年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日起至下一年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一日止的期间内,共计转让不超过其现时持有公司股份的25%。除此之外,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此期间不得转让持有股份。 如机器人上市后且按上述约定连续三个年度均完成预期业绩,金石投资承诺将向核心管理团队实施每人20万元的奖励,奖金从金石投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中优先安排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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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金石投资将对赌设置于IPO企业的高管身上,突破了传统的对赌定义
此外,该项对赌也不会引起拟上市企业股权的不稳定和纠纷——若达标,高管可在市场中减持,金石投资再以现金补贴。 结论:查阅公司法律意见书中所载的反馈意见,可知监管层基本认可了这种做法,仅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股份转让安排是否违反《公司法》有关股份限售规定,以及核心管理团队作为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人员从非国有股东金石投资处取得奖励是否合法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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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上市前创投弃对赌保上市成功 2011年2月28日,作为国内领先的高空作业车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徐州海伦哲首发获得通过。
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众易实业有限公司为力保顺利上市,上市前废除对赌协议。深圳市众易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对公司增资。 对赌内容:众易实业要求海伦哲和股东机电公司等保证海伦哲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要求200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008年2500万元的水平。 完成增资扩股后,如果海伦哲在2011年12月31日前未能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或公司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众易实业有权要求机电公司受让众易实业所持的海伦哲全部或部分股份,并按年收益率10%计算收益支付给众易实业。 2010年10月15日,海伦哲和股东机电公司等与深圳众易,紧急撤销了2008年10月30日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中的对赌协议。 撤销原因:在2010年11月,PE对赌协议正成为A股IPO审核过程中的“高压线”,监管层要求保荐机敦促发行人在上会之前须对PE对赌协议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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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匡增平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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