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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调查培训手册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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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项调查培训手册 2014年11月

2 1 基本情况 8 康复 2 经济 9 辅助器具 3 住房 10 法律服务 4 教育 11 无障碍 5 劳动就业 12 文化体育 6 社会保障 13 补充问题 7 养护照料

3 2 经济 第一章

4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状况 共有两个调查项目,都是单选,其中: 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残疾人填报R8 农业户口残疾人填报R9
经济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状况 共有两个调查项目,都是单选,其中: 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残疾人填报R8 农业户口残疾人填报R9 调查前,调查员可与社区(村)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提前 沟通,确定被调查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状况类型,以便调查 时进行确认

5 根据城镇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圈选选项前的编号
经济 ★非农业户口填报 R8.家庭人均收入状况 1.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 2.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 3.其他 填报说明: 根据城镇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圈选选项前的编号 1.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指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 市城镇居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4年为650元/月)。 2.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指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北京市当年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北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3.其他:指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以上两种收入水平的情况。

6 经济 注:没有相关证件的,必须经社区(村)负责民政的干部确认其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符合标准才能圈选这两项。 低保(含650)
低收入(含850) 其他 家庭 人均收入 650元/月 850元/月 有以下证件的,圈选选项1 《低保证》 有以下证件的,圈选选项2 《低收入救助证》 《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领取证 明》 不符合前两种情况的,圈选选项3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850元/月 注:没有相关证件的,必须经社区(村)负责民政的干部确认其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符合标准才能圈选这两项。

7 根据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圈选选项前的编号
经济 ★农业户口填报 R9.家庭人均收入状况 1.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2.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 3.其他 填报说明: 根据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圈选选项前的编号 1.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区县 的农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户口所在区县的 农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北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3.其他:指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以上标准的收入水平。

8 经济 注:无相关证件者,必须经社区(村)负责民政的干部 确认其家庭人均收入情况,符合标准才能圈选这两项 低保(含当地低保标准数值)
低收入(含850) 其他 家庭 人均收入 区县当地低保标准 850元/月 有以下证件的,圈选选项1 《低保证》 有以下证件的,圈选选项2 《低收入救助证》 不符合前两种情况的,圈选选项3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850元/每月 注:无相关证件者,必须经社区(村)负责民政的干部 确认其家庭人均收入情况,符合标准才能圈选这两项

9 经济 区县 现低保标准(元/月) 现低收入标准(元/月) 东城 650 850 西城 朝阳 海淀 丰台 石景山 门头沟 600 房山 大兴
通州 顺义 昌平 平谷 怀柔 620 延庆 密云 燕山

10 3 住房 第一章

11 概 述 住房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住房状况 共有两个调查项目,都是单选,其中: 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残疾人填报R10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住房状况 共有两个调查项目,都是单选,其中: 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残疾人填报R10 农业户口残疾人填报R11 注意:住房状况的认定与年龄和残疾类别有联系,以下两类残疾 人与其监护人的住房状况相同: 与监护人同住的未成年(未满18周岁)残疾人 与父母或监护人(包括兄弟姐妹、居委会等)同住的成年重度肢体、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12 住房 ★非农业户口填报 R10.家庭住房情况 1.自有产权住房 2.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廉租房或公租房等) 3.无房 填报说明: 1.自有产权住房:指城镇残疾人本人或配偶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主要所有 人、获得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用于自身 居住而非租赁或商业性质的住房 。有房产但租房居住的,也属于有自有产 权房。 2.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廉租房或公租房等):指城镇残疾人家庭的住房享 受了当地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及住房租赁补贴。 3.无房:指城镇残疾人本人及其配偶目前无自己产权的房屋,也未享受当 地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如在市场上租商品住房居住的就属于无房。

13 公租房:是指对住房困难的居民提供的,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 拥有的住房,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困 难居民出租的一种住房帮助。
经济 公租房:是指对住房困难的居民提供的,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 拥有的住房,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困 难居民出租的一种住房帮助。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居民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 的住房。 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为低收入居民租赁住房提供的现金补 贴。

14 1.自有住房,状况良好:指农村残疾人或共同居住的残疾人家庭成员 拥有产权的,且正在居住的房屋符合国家住宅安全标准。
★农业户口填报 R11.家庭住房情况 1.自有住房,状况良好 2.自有住房,已鉴定属危房 3.自有住房,属危房未鉴定 4.无房 填报说明: 1.自有住房,状况良好:指农村残疾人或共同居住的残疾人家庭成员 拥有产权的,且正在居住的房屋符合国家住宅安全标准。

15 2.自有住房,已鉴定属危房:指农村残疾人或共同居住的残疾人家庭 成员拥有产权的,且正在居住的房屋不符合国家住宅安全标准(农 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或属局部危险C级),对所居住的人员和财产 构成一定的安全危险,已经被当地住建部门鉴定为危房并且纳入了 国家农村危房调查登记范围。 3.自有住房,属危房未鉴定:指农村残疾人或共同居住的残疾人家庭 成员拥有产权的,且正在居住的房屋不符合国家住宅安全标准(农 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或属局部危险C级),对所居住的人员和财产 构成一定的安全危险,但未被当地住建部门鉴定为危房。 4.无房:指农村残疾人或共同居住的残疾人家庭成员没有属于自己产 权的住房。残疾人家庭租房居住或在闲置住房、遗弃住房、简易临 时住房及破旧祠堂庙宇等房屋居住。

16 注: ①填报“自有住房,属危房未鉴定”选项,调查员 需在现场进行核实,确实认为残疾人住房有安全隐 患才能填报。
注: ①填报“自有住房,属危房未鉴定”选项,调查员 需在现场进行核实,确实认为残疾人住房有安全隐 患才能填报。 ②成年重度肢体残疾人、重度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智 力残疾人与其监护人(如兄弟姐妹等)同住,如果 在固定住所长期生活的均视为自有住房;没有在固 定住所长期生活(如轮流照看)的属于无房。

17 重度残疾范围 肢体残疾一、二级; 一级盲、二级盲及一级低视力; 智力残疾一、二、三级; 精神残疾一、二、三级。

18 住房 C 级危房的图片

19 住房 D级危房的图片

20 4 教育 第一章

21 住房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教育状况和教育需求 共有五个调查项目,都是单选 各个题目的填报对象有很大差异,须特别注意

22 这项指标主要调查被登记人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脱盲标准
教育 R12.是否识字 (★15周岁及以上填报) 1.是 否 填报说明: 这项指标主要调查被登记人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脱盲标准

23 能读懂简单的书信、报纸或书写简短句子、便条视为识字
所有在校生都视为识字 就读小学两年及以上视为识字 识字 判断依据 能读懂简单的书信、报纸或书写简短句子、便条视为识字 全盲的人参考国家脱盲标准,按认识盲文的数量判断 注:本项中选“2.否”的,在【R13.受教育程度】中只能选1-2其中一项,3-6不允许选择

24 该指标主要是调查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
R13.受教育程度 (★15周岁及以上填报) 1.从未上过学 小学 初中 4.高中(含中专)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及以上 填报说明: 该指标主要是调查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

25 1.从未上过学:指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以下情 况均属于“从未上过学”:
只上过幼儿园; 只参加过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 只在家自学或上私塾。 2.小学: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无论其是毕业、肄业或辍学均圈填此项。 3.初中: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无论其是毕业、肄业或辍学均圈填此项。 小学毕业后再读与初中相当的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相当于初中的也圈填此项。 4.高中: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专业学 校、职业高中和相当于高中的技工学校),无论其是毕业、肄业或辍学均圈填此项。

26 教育 5.大学专科: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在普通高等学校、特教 高等学校学习大学专科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都圈 填此项,但要注意: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 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专科教学大纲 进行授课的,毕业生圈填此项;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通过自学,经国家统一举办的自学考试合格并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 也圈填此项。

27 6.大学本科及以上: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或硕士、博士研究生 教育。在普通高校、特教高等学校学习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 或辍学,均圈填此项,但要注意: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 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本科教学大纲进行 授课的,毕业生圈填此项;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通过自学和进修大学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也 圈填此项。 在职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毕业生圈填此项;肄业生和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 程度圈填。 凡是没有按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培训或只学单科的人,不能圈填“大学专 科”、“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一律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在海外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按国家专门留学机构认证的学历圈填。

28 总 结 教育 一天都没在小学及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学习过,就是“从未上过学”。
总 结 一天都没在小学及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学习过,就是“从未上过学”。 从小学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只要是在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学习过,就按 在最后接受教育那一级的学校圈填。 通过成人教育(如电大、夜大学)读大专以上学历的,拿到毕业证才能 选相应的选项,肄业和在读的按原来的受教育程度圈填。 注:选“1.从未上过学”的,直接跳转R17,无需填报R14-R16

29 本项指标的填写对象是在学校(含各类学校)的残疾学生及在幼儿园 的残疾儿童。根据在校及在园残疾儿童、残疾学生的就读情况来填写。
教育 R14.就读学校 (★在园及在校残疾儿童、残疾学生填报) 普通教育机构:1.学前 小学 3.初中 高中阶段(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 5.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及以上 特殊教育机构:7.学前 小学 9.初中 高中阶段(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 11.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及以上 填报说明: 本项指标的填写对象是在学校(含各类学校)的残疾学生及在幼儿园 的残疾儿童。根据在校及在园残疾儿童、残疾学生的就读情况来填写。

30 普通教育机构包括: 1.学前:普通幼儿园,幼儿园的随班就读 2.小学:普通小学,普通小学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 3.初中阶段:普通初中(初级职业学校),及其中的随班就读、附设特 教班 4.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中的随班就读、附设特 教班 5.大学专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大学专科普通高校 6.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大学本科、研究生普通高校

31 教育 特殊教育机构包括: 7.学前:包括特教学校学前班、特殊幼儿园和学前康复机构等
8.小学:包括小学阶段盲校、聋校、培智学校或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9.初中阶段:包括初中阶段盲校、聋校、培智学校或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10.高中阶段:包括高中阶段盲校、聋校、培智学校或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和 各类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 11.大专:包括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中的大专学历 12.大学本科及以上:包括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中的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 历

32 教育 注: ①判断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的规则:一是通过看校名判断。一般特殊 教育机构的名称,都是某某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特教中心、爱心学校;二是通过看这个教育机构里面的学生,是残疾学生为 主还是普通学生为主,以此进行判断。 ②送教上门的学生,学籍在普通教育机构的,在普通教育机构各阶段中圈填; 学籍在特殊教育机构的,在特殊教育机构各阶段中圈填。 ③如果【R14.就读学校】和【R13.受教育程度】同时勾选,那么两者选择项必 须相对应。

33 根据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本题仅限3-6 周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填报。
R15.学前教育需求 (★3-6周岁未在园残疾儿童填报) 1.普通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 2.特殊学前教育机构(含特教学校附设学前班、特殊幼儿园、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3.无需求 填报说明: 根据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本题仅限3-6 周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填报。

34 1.普通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指普通幼儿园、普通托儿所以及其他 主要面向学龄前儿童实施教育的机构。
2.特殊学前教育机构(含特教学校学前班、特殊幼儿园、学前康复教育 机构):指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以 及其他主要面向学龄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教育的机构(一般由民政系 统、卫生系统、残联系统以及社会力量兴办)。 3.无需求:被调查者自认为没有能力接受学前教育,或者残疾儿童家庭 不愿意让其入园。

35 填写对象为6-14周岁(指已满6周岁未满15周岁)未入学的残疾儿童 少年,包括曾经入学,之后又辍学的残疾儿童少年。
教育 R16.义务教育需求 (★6-14周岁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填报) 1.特殊教育学校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3.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 送教上门 填报说明: 填写对象为6-14周岁(指已满6周岁未满15周岁)未入学的残疾儿童 少年,包括曾经入学,之后又辍学的残疾儿童少年。

36 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随班就读是指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在普通 学校与健全儿童一同学习,有利于他们在普通学校环境学习并更好地融入 社会。
2.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指在普通学校中设立特殊教育班,让相对同类别的 残疾儿童少年在一起学习,同时又能够较大限度地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 能满足他们特殊需要的教育形式。 3.特殊教育学校:指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 设施,招收盲、聋、智力残疾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 普通中等或中等职业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包括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培 智学校及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4.送教上门:指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为有接受教育能力的、 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的上门教育服务。学校要将送 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37 教育 注: ①因义务教育为国家强制推行的教育,即使监护人或残疾人本人不愿 就学,6-14周岁未入学或曾经入学、之后又辍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必 须在R16中圈选一项,调查员可参考如下建议进行科学填报: 首先,考虑残疾儿童少年的个人就学意愿; 其次,考虑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适应能力和学校交通等客观 条件; 最后,考虑当地政策导向,结合政策支持,引导被调查者选择就学 形式。 ②【R12.是否识字】、【R13受教育程度】、【R14.就读学校】中任意填 报一个,【R15.学前教育需求】和【R16.义务教育需求】都不填报, 反之亦然。

38 5 劳动就业(16-59周岁填报) 第一章

39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 共有八个调查项目,其中有两个( R22 和R23 )可以 多选,其余的都是单选
劳动就业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 共有八个调查项目,其中有两个( R22 和R23 )可以 多选,其余的都是单选 所有调查项目仅限16-59周岁的残疾人填报,不在这个 年龄范围内的残疾人可直接跳过,不用填报

40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就业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意愿 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就业 R17.是否就业 1.是 否(直接跳转R20) 填报说明: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就业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意愿 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41 1是:被登记人在调查标准时点前为取得收入而做过固定的、非暂时性的 工作圈填此项。①在自家经营的摊位、商店、门市部、工厂劳动,即使 没有任何收入,也应视作为取得收入而工作。②因各种原因休假未工作 (包括正常的年休假、疗养假及空勤人员、船员、火车乘务人员的轮休 假等)以及各种原因的请假未工作(包括病假、工伤假、产假、事假、 婚丧假、探亲假等)也圈填此项。③个人档案、人事关系已在某单位, 但因各种原因本人尚未到新单位报到上班也属于就业。④承包或租用土 地的农民也圈填此项。 2否:在入户调查时没有工作的残疾人或者只是从事了临时性工作的残疾 人,圈填此项。对于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在原单位已无工作岗 位的下岗、内退人员也圈填此项。正在参加职业康复劳动并且有定期报 酬的,属于就业;无定期报酬的,属于未就业。 注:选“2.否”的,直接跳转【R20】

42 本题仅限非农业户口的就业残疾人填报,即R17选“1.是”的非农业 户口残疾人填报。
劳动就业 ★非农业户口填报 R18.就业形式 (跳转R22) 1.集中就业 按比例就业 个体就业 4.公益性就业 其他形式就业 填报说明: 本题仅限非农业户口的就业残疾人填报,即R17选“1.是”的非农业 户口残疾人填报。

43 1集中就业:对在符合下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残疾人圈填此项。集 中就业单位是指符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的福利企业、 符合《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 法》有关规定的其他集中就业单位。集中就业单位中的残疾人职工应 占职工总数超过25%,且超过10 人;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工资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除福利企业外,其他的集中就业单位主 要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或者工疗机构、农疗机构、庇护 性工场等辅助性就业机构。 注:①不是所有的盲人按摩机构都是集中就业单位,盲人按摩机构需达到上述25%比 例且10人以上(含10人)才是集中就业单位 。 ②集中就业在本市主要有福利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

44 劳动就业 2.按比例就业:分散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5 类用人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圈填此项。按比例就业单位残疾人占用人单位职工 总数一般不高于25%(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即便是规模很大的个体户)。 注: ①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和政府部门,如宣传部、教育局、学校、医院等); ②团体(各级人民团体,如工会、工商联、妇联、残联等); ③企业(各种公司或集团,包括国有企业,如城建集团、公交总公司、中国联通 等;民营企业如阿里巴巴、苏宁电器等;合资企业,如北京现代公司等;外商独 资企业,如谷歌公司、微软公司); ④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 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⑤按比例就业残疾人职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 失业等),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5 劳动就业 3.个体就业(含自主创业):在生产资料归残疾人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 劳动成果归残疾人个人占有和支配的经营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圈选此项。个体就业包括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 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 主要包括各种小型的手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运输业、房屋修缮业等。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就业 《企业法人执照》 自主创业 注:对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 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选“个体就业”(如进入商场租 赁柜台或进入集贸市场摆摊从事经营,虽没办执照但其有固定场 所且实际经营选个体就业)

46 劳动就业 4.公益性就业:指残疾人在国家或者集体提供的公共管理和涉及 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上就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并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如交通协管员、社区保安、保洁、保 绿、停车看管、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等。 注:非农业户口残疾人的公益性就业一般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7 ②参加职业康复劳动但没有定期劳动报酬的残疾人不选此项。
劳动就业 5.其他形式就业:除上述就业形式之外的其他方式就业的残疾人圈填此项。 其他形式就业通常包括:不符合集中就业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指通过集 中组织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参加适当生产劳动,给予一定劳动 报酬,以提高劳动技能、改善身体生活状况为目的的就业。本市参加职 业康复劳动并有定期劳动报酬的残疾人圈填此项)、家庭帮工(即那些 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给个体工商户打工的残疾人、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 动者)、网络就业(开办网店)等。 注:①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 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残疾人选此项。 ②参加职业康复劳动但没有定期劳动报酬的残疾人不选此项。

48 根据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劳动就业 ★农业户口填报 R18.就业形式 (跳转R22) 1.进城务工 从事种植养殖业 村办或乡镇办企业就业 4.个体就业 公益性就业 其他形式就业 填报说明: 根据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49 1.进城务工:离开农村,通过劳动转移的方式在城镇就业的残疾人圈填此 项。
2.从事种植养殖业:在农村通过种植各种农作物或通过人工饲养、繁殖各 种畜禽及动物而获取收入的残疾人圈填此项。 3.村办或乡镇企业就业:脱离种养业,在农村当地的各类村办或乡镇企业 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获取收入的残疾人圈填此项。 4.个体就业:解释同R18第3项,但不包括农民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经营 性活动。 5.公益性就业:指残疾人在国家或者集体提供的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 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上就业。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未参加城镇职工 保险的农村户籍残疾人从事生态涵养员、绿地养护、村残疾人专职委员 等也选此项。 6.其他形式就业:无法归类为以上各类就业形式的残疾人圈填此项。如: 给个体户打工、在村委会从事公职等。在城里打工,同时从事农业生产 的,以主要经济来源确定就业形式。

50 ②正在参加职业康复劳动并有定期劳动报酬的农村残疾 人圈填“其他形式就业”; ③填报完以后直接跳转到R22。
劳动就业 注: ①当本题中有多个选项均符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现状时, 以经济收入最高的一项作为其就业形式; ②正在参加职业康复劳动并有定期劳动报酬的农村残疾 人圈填“其他形式就业”; ③填报完以后直接跳转到R22。

51 根据残疾人的未就业生活来源,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劳动就业 R20.未就业主要生活来源 1.退休金(养老金) 2.财产性收入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 4.家庭成员供养 其他 填报说明: 根据残疾人的未就业生活来源,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52 1.退休金(养老金):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提前办理了退休或退职手续,从 原工作单位或社会保险部门领取退休生活费或养老保险;年龄在54 周岁以上 正常退休的女性残疾人;农村未到60周岁,提前领取养老保险的残疾人。 2.财产性收入:指以资金储蓄、借贷入股以及财产经营、租赁等所取得的利息、 股息、红利、租金等财产性收入生活。靠财产性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通常家庭经济情况较好。 3.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指从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获得的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 各种措施,如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福利是地方政府或部门面向当地残疾人 或者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提供的普遍性福利资金,主要是各类补贴和津贴, 如残疾人生活补助、福利养老金、居家养老(助残)补贴、民政部门发放的 伤残津贴等。 4.家庭成员供养:指没有任何个人收入,也没有任何政府救助福利,主要依靠 家庭成员收入保障基本生活。 5.其他:指依靠以上几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收入生活,如接受捐赠等。

53 注:①残疾人要是列了好几项生活来源,调查员要圈选收入 来源最多的那一项。
劳动就业 注:①残疾人要是列了好几项生活来源,调查员要圈选收入 来源最多的那一项。 ② 45周岁及以下残疾人圈选“退休金(养老金)”时要注 意了解情况,但允许圈选。 ③圈选“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者,一般应在“R30.一 年来社会救助及福利补贴情况”1-9项中至少圈选1项。

54 据残疾人的未就业原因,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劳动就业 R21.未就业主要原因 1.在校学习 退休 丧失劳动能力 4.无就业意愿 无就业技能 农用土地被征用 其他 填报说明: 据残疾人的未就业原因,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55 1.在校学习:指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校学习,并有正式学籍的人员。 不包括有工作单位但脱产学习的人员。圈填此项的人,跳填至R28。
2.退休: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因各种原因,提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圈填此项。 3.丧失劳动能力:经专门机构鉴定或虽未鉴定但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其 因生理或心理疾患已丧失了从事劳动的能力。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 圈填此项,但不包括退休人员,这些人不论是身体残疾还是年老体弱生活不 能自理,均圈填“退休”。

56 4.无就业意愿:指虽有劳动能力但主观上不想就业或不能就业。一般包括以下 几种情况:残疾人家庭能够供养,不需要就业;残疾人要做家务,照顾家里离 不开;残疾人靠救济救助已能满足生活需求。
5.缺少就业技能:指虽有劳动能力但就业技能不足以从事一般性岗位。 6.农用土地被征用:指残疾人承包或转包、租用他人的土地被有关部门和单位 依据土地征用制度规定征作公益性用地或经营性用地而失去工作。受雇在别人 承包的土地上工作,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工作的人,不圈填此项。 7.其他:指除以上几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未工作的原因。

57 注:如果残疾人讲了好几个未就业原因,按以下先后顺序进 行选择判断:
劳动就业 注:如果残疾人讲了好几个未就业原因,按以下先后顺序进 行选择判断: ①第一是残疾人“身份”,就是“在校学习”和“退 休”。学生或退休人员均不属就业范畴。 ②第二是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即“丧失劳动能力”。 不具备劳动能力是无法实现就业的。 ③第三是残疾人的“就业意愿”。残疾人因多种原因不 想工作,即使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也没有意义。 ④第四是选填“缺少就业技能”或“农用土地被征用” 或其他。

58 ③ “6.农用土地被征用”项仅限农业户口残疾人圈选。
劳动就业 注:①选“在校学习”直接跳转到R28,而且R14必填。 ②圈选“2.退休”、“3.丧失劳动能力”或“4.无就业意 愿”中一项者,一般应直接跳转R25。当然,提前退休的 人也可以有职业培训需求,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能有零就 业家庭帮扶需求。 ③ “6.农用土地被征用”项仅限农业户口残疾人圈选。

59 根据残疾人需要的就业扶持需求,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劳动就业 R22.目前就业扶持需求 (★1-5项可多选) 1.职业技能培训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3.资金信贷扶持 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 5.其他帮扶 无需求 填报说明: 根据残疾人需要的就业扶持需求,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60 1.职业技能培训:指对要求就业或在职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或者 以实现就业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如手工编织、插花、剪纸、刺绣、 盲人按摩等。选择此项者需在选项后的“___”上写明具体的培训项目。 “未就业原因”圈填“无就业技能”的残疾人一般有此项需求。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主要围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开展 的旨在使接受培训人员掌握基本技能的活动,如养猪、大棚种植、果树栽 培技术等。选择此项者需在选项后的“___”上写明具体需求内容。 “未就 业原因”圈填“无就业技能”的农业户口残疾人一般有此项需求。

61 劳动就业 3.资金信贷扶持:指向有资金或贷款需求的人直接提供资金或贷款帮助的 行为。表现形式通常为资金补助、信贷担保、利息减免或者设备、场地 补贴。本项仅限圈填R18中的第3项或R19中的第2项和第4项残疾人填 写(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农村种植养殖)。  4.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城乡家庭中,所有法定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内退人员除 外)均处于失业状态或者未从事任何农业生产,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的家庭。 5.其他:指除上述扶持方式之外的方式。选择此项者需在选项后的“___” 上写明具体需求内容。 6.无需求:指残疾人明确表示不需要上述任何一种帮扶。

62 劳动就业 注: ① 1-5项可多选。“6.无需求”与前5项互相排斥,选“6”则不允 许选1-5项,选1-5项则不允许选“6”。 ②如果【R17】选择“1.是”,则【R22】的“4.零就业家庭就业帮 扶”选项不可选。

63 劳动就业 根据残疾人的就业服务需求,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R23.目前就业服务需求 (★1-5项可多选) 1.失业登记(含转移性就业登记) 2.职业能力评估 3.职业鉴定 4.职业指导(含创业指导) 职业介绍 无需求 填报说明: 根据残疾人的就业服务需求,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 1.失业登记(含转移性就业登记):指对城镇(包括城市化建设地区中的农 村户籍残疾人)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 时尚未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转移性就业登记:指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 有劳动能力并希望进入二、三产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的 农业户口人员,到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或村级就业服务站进行求职登记或转 移就业(已进入二、三产业实现就业)登记备案。转移性就业登记人员拥有 《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64 劳动就业 2.职业能力评估:指职业能力测评机构对需要进行评估的人员,所进行的一 系列的客观测试和分析,以了解其人格属性、能力水平和就业的可能性。职 业能力评估可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3.职业鉴定: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 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认证的活 动。 4.职业指导(含创业指导):是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机构,为促进劳动 者就业创业而开展的帮助劳动者了解自身就业能力,掌握求职方法、择业技 巧,了解就业形势和有关劳动就业政策,促使劳动者根据社会职业变动趋势, 树立自主择业和再就业的信心,实现就业或参加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各项 服务工作的总称。 5.职业介绍: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运用劳动力市 场机制,为残疾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提供中介服务的活动。 6.无需求:被调查者没有任何关于就业服务方面的需求。

65 劳动就业 注:①已就业人员,可以在除选项“1.失业登记(含转移性就业登记)”外的其 他选项中进行选择。因为残疾人有工作,也还是有可能要就业服务需求 的,如希望变动工作会需要职业介绍服务等;工作中遇到困惑和瓶颈, 需要职业能力评估或职业指导等。 ②未就业人员,R21选择“2.退休”“3.丧失劳动能力”“4.无就业意愿” 的,一般不需对本项进行选择;R21选择选项“5.缺少就业技能”“6. 农用土地被征用”“7.其他”的,可对本项所有选项进行选择。 ③1-5项可多选。如选择“1. 失业登记(含转移性就业登记)”,一般同 时选“2.职业能力评估” 、“4.职业指导(含创业指导)” 、”5.职业 介绍”。 ④如果R17选择“1.是”,即已就业,则R23的“1.失业登记(含转移性 就业登记)”选项不可选。

66 劳动就业 R24.目前职业康复劳动需求 (★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填报) 1.正在参加 未参加但想参加 3.未参加也不想参加 4.无能力参加 不了解 填报说明: 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是为就业困难但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智力 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提供简单劳动、康复训练等综合性、公益 性服务的项目。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举办的、民办的,依托 各类各级社会福利机构、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开展的职业康复项目。根 据残疾人目前对职业康复劳动的参与和需求情况圈选相应编号。

67 注:①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的残疾人,不论是否有定期的劳动报酬,均 圈填“正在参加”。
②目前正在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的,及未参加职业康复劳动也未就业 的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填报,多重残疾中包含智力或精 神残疾的,也应填报。如果R17选择“1、是”,则R24圈选“1、 正在参加”。

68 6 社会保障 第一章

69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及享受社会 救助和福利补贴的情况
社会保障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及享受社会 救助和福利补贴的情况 共有六个调查项目,其中有两个题目( R25和R30 )可 以多选,其余的都是单选

70 指被调查者是否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R25.是否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16周岁及以上填报;1-3项可多选) 1.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3.其他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未参加 填报说明: 指被调查者是否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

71 职工社会保险是残疾职工实际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制度,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填报1- 3项的主要是具有职工身份的残疾人,包括:
在职职工 离退休职工 个别以个人身份缴费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的残疾人 除以上符合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外,其他人 直接圈选“4.未参加”

72 注:职工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一般情况下,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基本都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以下为特殊情 况:
劳动就业 注:职工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一般情况下,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基本都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以下为特殊情 况: ①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视同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3类社会 保险全部圈选; ②暂时未就业,由人才市场代缴的保险也属于职工社会保险, 3类社 会保险全部圈选; ③进城务工人员如果参加了职工保险的,根据实际参保情况进行填 报; ④已退休职工根据是否领取养老金和是否享受医保等情况从“1.养老 保险”和“2.医疗保险”中圈选,不圈选3-4项。

73 注:① 1-3项可多选。“4.未参加”与前3项互相排斥,选“4” 则不允许选1-3项,选1-3项则不允许选“4”。
劳动就业 注:① 1-3项可多选。“4.未参加”与前3项互相排斥,选“4” 则不允许选1-3项,选1-3项则不允许选“4”。 ②当选择“4.未参加”,且【R18.非农业户口残疾人就业形 式】选择了“1.集中就业”、“2.按比例就业”、“4.公益 性就业”中的1项或者【R19.农业户口残疾人就业形式】选 择“5.公益性就业”时,应及时给予提醒,集中就业、按比 例就业和公益性就业一般都应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 ③当“1.养老保险”和“2.医疗保险”中仅选择1项时,应及 时给予提醒,2个选项一般同时具备 。

74 本项主要是了解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由符合条件 的城乡居民填选
社会保障 R2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6周岁及以上填报) 1.是 否(直接跳转R28) 填报说明: 本项主要是了解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由符合条件 的城乡居民填选

75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 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 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另外,按照《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规 定,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可按月享 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福利养老金)。 1.是:指被调查对象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已经缴费参保的城乡残疾 居民和领取了福利养老金待遇的城乡残疾居民。 2.否:指符合条件的被调查对象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既没有缴费 参保也未领取养福利老金待遇的残疾居民。

76 本项是指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是否得到 当地政府全部或部分的代缴
社会保障 R27.是否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1.是 否 填报说明: 本项是指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是否得到 当地政府全部或部分的代缴

77 本市规定,对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 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居民 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其中,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1.是: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调查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得到了当 地政府的代缴优惠。包括部分代缴和全额补贴。 2.否: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调查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个 人缴纳,未得到当地政府的代缴优惠。已经领取福利养老金待遇的,也 圈填“否”。

78 本项主要是了解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即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情况。
社会保障 R28.是否参加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是 否(直接跳转R30) 填报说明: 本项主要是了解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即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情况。

79 城乡居民是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 非在职职工。所有调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圈选相应的选项,选择 了职工社会保险中“2
城乡居民是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 非在职职工。所有调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圈选相应的选项,选择 了职工社会保险中“2.医疗保险”的,此项不能选择“1.是”。 1.是:指已经缴费参加并享受医疗保险保障的残疾人,无论是参加 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参加了新农合,调查时,已经完成缴费 并享受医保待遇的都填圈“是”。 2.否:如果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覆盖范围,但未缴费参 保的,填圈“否”。

80 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残疾人,其个人缴费 部分是否得到当地政府全部或部分的代缴。
社会保障 R29.是否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1.是 否 填报说明: 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残疾人,其个人缴费 部分是否得到当地政府全部或部分的代缴。

81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本市所有残疾人, 根据其残疾程度实施减缴或免缴政策,各区县也对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个 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出台了代缴、补贴的政策。
1.是: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被调查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得到了各地政府 的代缴优惠。包括部分代缴或全额补贴。村(社区)集体帮助残疾人缴费 参保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 也圈填“是”。 2.否: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被调查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 部由个人缴纳,未得到当地政府的代缴优惠,也未得到其他组织和个人的 资助。

82 社会保障 R30.一年来社会救助及福利补贴情况 (★1-9项可多选) 1.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 3.福利养老金 4.残疾人生活补助 医疗救助 6.其他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 7.特困人员供养(城乡集中或分散供养) 8.居家养老(助残)劵/卡 9.其他福利补贴 无 填报说明: 此项是指被调查残疾人在过去的一年中获得的社会救助和福 利补贴的情况,根据残疾人享受的社会救助及福利补贴情况, 分别圈选以下选项前的编号。可多选。

83 1.最低生活保障: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调查主要是掌握其是否是为低保户,调查时可以 要求出示最低生活保障证件。2014年,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 均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当地区县政府规定。 2.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指本市民政部门针对非农业户口,年满16周 岁以上,残疾程度为一级盲、二级盲和一级低视力的视力残疾;一级、 二级和三级智力残疾(智商IQ值在49以下);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 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需要他人照顾)的重残人员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生活补助待遇。

84 社会保障 3.福利养老金:指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 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按照《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 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 养老保障待遇。在这里,“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指不享受 以下待遇的人员: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退职费;②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③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④自主 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 退休金;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014年福利养老金标准为350元。

85 社会保障 4.残疾人生活补助:指本市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享受民政部门城市重 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和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男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的残疾 人发放的生活补助。上述补助范围不含政府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 农村“五保”对象。具体补助标准为: ①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②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 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 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③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 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 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86 社会保障 5.医疗救助:是对困难群众在参加医疗保险和因患病治疗有困难或导致 生活困难的,给予其帮助的救助行为。 本市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 低保、低收入对象 特困供养人员 其他特困人员等 医疗救助的形式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是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 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 予补助。俗称二次报销。

87 社会保障 6.其他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 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和医疗救助之外的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 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 ①教育救助:本市所有在校残疾学生或者残疾人子女学生,在上学中得到减免相关 费用、发放助学金、得到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使其上学期间基本学 习、生活需求得到保障的都算教育救助。

88 教育救助: 学龄前教育(3-6岁)阶段享受的助学政策有:中国残联每年有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残疾儿童予以助学补助,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受助条件: ①享受低保、低收入和生活困难救助家庭的残疾儿童。 ②一户多残家庭残疾儿童; ③残疾儿童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④单亲家庭残疾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的助学政策有: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全免费。另外,对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提供300元助学补助。在本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给予每人每月240元伙食补贴。 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享受的助学政策有:对在特教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残疾学生,北京市实施“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和发放助学补助,每人每年发放300元)政策,对寄宿残疾学生实施“三免两补”(即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给予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政策。对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中的高中学生,市残联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政府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免除学费。

89 社会保障 ②住房救助:本市所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和农村危旧房翻建维修 政策的都算住房救助。
③就业救助:本市所有通过资金或实物扶持、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帮助残疾人就业的,都算就业救助。 ④临时救助:残疾人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 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经过申请得到政府临时救助,或者享受过政府 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给予的救助的,都属于临时救助。

90 社会保障 7.特困人员供养(城乡集中或分散供养):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 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提供基本 生活条件、不能自理生活的照料、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帮助给予供养。 特困人员供养既包括在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城镇供养人员和农村 五保人员,也包括在家分散供养的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户。 8.居家养老(助残)券/卡:指为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 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和残 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发放的 一种代金凭证。《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规定, 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16至59周 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对100周岁及以上老 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且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 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给以补助。

91 社会保障 9.其他福利补贴:除上述内容之外的其他福利补贴项目。如残疾人机动轮 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免费乘公交、进入公园和A级景 区等。本市所有残疾人都应圈选此项。 10.无:圈填1-9项任意一项的,不圈选此项。

92 社会保障 注: ① 1-9项可多选。“10.无”与前9项互斥,选“10”则不允许选1-9 项,选1-9项则不允许选“10”。
②凡R18选“1.集中就业 2.按比例就业 4.公益性就业”,R19选“5. 公益性就业”的,R30必选“6.其他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 就业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 ③ 凡是R14中圈选了选项,即在学的,必选“6.其他救助(教育救 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 ④ 由于北京的政策覆盖面广,“4.残疾人生活补助 ”和“6.其他救 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其他临时救助)”一般至 少应圈选其中一项。 ⑤ “9.其他福利补贴”项被调查残疾人均圈选。 ⑥本题选“1.最低生活保障”的,必须选择【R8】 “1.低于本市城 镇居民低保标准”或者【R9】 “1.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93 7 养护照料 第一章

94 养 护照料 概 述 这部分主要了解残疾人的对养护照料服务的享受和需求情况 共有两个调查项目,可多选

95 指是否正在享受“居家安养”、“机构托养”、“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养 护照料 R31.是否享受养护照料服务 1.居家安养 2.机构托养 3.社区日间照料 4.未享受 填报说明: 指是否正在享受“居家安养”、“机构托养”、“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1.居家安养:以公共服务进家庭为主要标志,残疾人本身生活在自己家庭, 由相关的组织或机构,以上门服务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的托养服务。按 《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规定,向残疾 人提供的以下服务属于居家安养服务:①发放居家养老(助残)券/卡; ②提供社区就餐/居家送餐;③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④除以上三 项服务外的其他居家安养服务项目,如精神关怀服务等。

96 养 护照料 ①居家养老(助残)券/卡:同R30中“8.居家养老(助残)券/卡”解释。凡领取 了养老助残服务券/卡或获得上述其他服务的,都可视为享受居家安养服务。 ②社区就餐/居家送餐:指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的用餐困难,利用城乡社区公益 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提 供就餐服务。由各级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餐饮企业承担服务,为 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 提供家庭送餐服务。 ③“小帮手”电子服务器:指为使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生活、就医、交通、购物、 社交等电子信息服务,在个人自愿申请、购买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前端价格适 度补贴方式,由市老龄办负责统一招标采购,有计划地向具有北京市户籍、有 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能力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提供的 电子通讯设备。 ④其他服务:指除以上三项服务外的其他居家安养服务项目,如依托“96156” 社区服务热线、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社区市民学校、老年学校开展的精神 关怀服务等 。

97 养 护照料 2.机构托养:指入住开展寄宿制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或养老服 务机构进行寄宿托养。凡在社会福利机构,包括民政部门设立的福利机 构、普通的养老机构和残疾人专门的托养机构接受托养服务的,均可视 为享受机构托养服务。(市托养试点机构:1、朝阳区博爱残疾人护理中 心,联系人王洪田 张金涛 ;2、怀柔满 怀柔情残疾人托养中心,联系人杨长洁 ) 3.社区日间照料:指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托老(残)所、残疾人温馨 家园、职业康复站等社区机构开展的,残疾人白天入托接受生活照料或 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日间照料服务形式。凡享受了社区 服务中心、社区托老(残)所、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等机构的 常态化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均可视为享受了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4.未享受:指没有享受到任何养护照料服务。

98 根据残疾人需要的养护照料类型,圈选“居家安养”、“机构托养”、 “社区日间照料”、“无需求”选项前的编号 此项的填报对象包括:
养 护照料 R32.目前养护照料需求 1.居家安养 2.机构托养 3.社区日间照料 4.无需求 填报说明: 根据残疾人需要的养护照料类型,圈选“居家安养”、“机构托养”、 “社区日间照料”、“无需求”选项前的编号 此项的填报对象包括: 在R31中选“4.未享受”的,即未享受养护照料服务的残疾人 虽已享受养护照料服务,但仍有服务改善或调整需求的残疾人

99 如有疑问,请通过区县统一咨询以下人员 住房、教育、就业部分,市残联教就部副主任周鸿飞 联系电话:13691210221
经济、社会保障、托养部分,教就部副调研员彭四田 联系电话:

100 祝调查工作圆满成功 祝大家健康快乐顺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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