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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政策讲解 平凉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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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活服务业政策讲解 平凉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

2 生活服务业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境内,指生活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3 生活服务业 (二)征税范围 生活服务: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区别于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4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5 生活服务 (三)税率和征收率 生活服务业税率6% 征收率3%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生活服务业税率6% 征收率3%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 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年营业额/(1+3%)>5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额/(1+3%)<500万元

6 文化体育服务 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7 文化服务 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
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8 体育服务 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9 文化体育服务 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有两种选择 (生活服务业中唯一) 一般计税方法:含税销售额/(1+6%)*6%-进项
1、一般纳税人有两种选择 (生活服务业中唯一) 一般计税方法:含税销售额/(1+6%)*6%-进项 简易计税方法:含税销售额/(1+3%)*3% 2、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10 文化体育服务免税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1 文化体育服务减免税 3、 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

12 教育医疗服务 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3 教育服务 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14 学历教育服务免税 (一)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税。 1.学历教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15 学历教育服务免税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16 学历教育服务免税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
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 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17 教育服务免税 (二)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税)
全部归该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收入进入该学校统一账户,并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该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具。 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不予免征增值税。

18 医疗服务 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19 医疗服务免税政策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税。 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

20 医疗服务免税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21 旅游娱乐服务 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2 旅游服务 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3 旅游服务 销售额:差额计算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旅游服务 平凉旅行社:华山旅游项目收费每人1000元 华山门票:200元 华山宾馆住宿费:200元 平凉-华山车费:150元
平凉-华山餐饮费:150元 华山导游:100元 旅行社销售额: =200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200/(1+6%)*6%-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200/(1+3%)*3%

25 娱乐服务 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KTV、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26 娱乐服务 娱乐业营改增后税负变化较大(降低) 1、营业税税率20% 娱乐业 应纳营业税:含税销售额*20% 2、一般纳税人 税率6%
1、营业税税率20% 娱乐业 应纳营业税:含税销售额*20% 2、一般纳税人 税率6%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6%)*6%-进项 可抵扣项目:酒水、饮料、水、电、音响设备 3、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

27 餐饮住宿服务 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28 餐饮服务 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饭店、酒店 1、一般纳税人 税率6%
1、一般纳税人 税率6%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6%)*6%-进项 可抵扣项目:蔬菜、肉、蛋、鱼、米、面 2、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

29 住宿服务 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 1、一般纳税人 税率6%,
1、一般纳税人 税率6%,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6%)*6%-进项 可抵扣项目:购置不动产、宾馆装修、水电费、上网费等 2、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

30 居民日常服务

31 居民日常服务 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32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税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33 家政服务收入免税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 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34 家政服务收入免税 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者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35 家政服务收入免税 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6 其他生活服务

37 其他生活服务 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38 营改增过渡政策规定 平凉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

39 营改增过渡政策

40 增值税税收优惠 直接免税 减征税款 先征后返 即征即退

41 一、营改增过渡政策的具体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共44项:
其中 (一)免征增值税项目40项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2项:管道运输;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三)扣减增值税项目2项:退役士兵创业、重点群体创业

42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43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上述三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税免税政策的平移。同时,(五)要求对殡葬服务享受免税应符合规定的收费标准。

44 免征增值税项目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本条是财税〔2000〕42号营业税免税政策平移

45 免征增值税项目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本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四)、财税〔2006〕3号、财税〔2013〕62号、财税〔2014〕118号相关规定的平移

46 免征增值税项目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 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

47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以上两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四)的营业税免税政策的平移

48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个条件
  1.设立层级: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9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本条是财税〔2013〕62号营业税免税政策的平移

50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本条是财税[2015]139号 营业税免税政策的平移。同时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范围进行了明确。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51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两项
(1)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2)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 3.收款时: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规定执行。

52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仅限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人民银行对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贷款应当征收增值税。

53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54 免征增值税项目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7.统借统还贷款。
  统借统还业务: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向下属单位收取本息,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的业务。 华亭煤业集团向工行借款1000万元,利息100万元,分拨给新窑煤矿300万元,收取利息。 如果收取利息30万元,支付给工行30万元,免税 如果收取利息40万元,支付给工行30万元,40万元全额征税。

55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56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57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58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十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59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为帮助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60 免征增值税项目 (二十七)同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二十八)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61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企业。
“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 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桑拿、氧吧。

62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63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64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65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政府出让土地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政策性搬迁:将企业搬往开发区,企业原来的土地归还政府取得收入 (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 国土局出让矿产资源

66 免征增值税项目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提供的应税服务开业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其提供的应税服务开业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 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67 免征增值税项目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的应税服务开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的应税服务开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其提供的应税服务开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68 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应纳增值税=销项-进项
限额=收入*3% 应退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收入*3%

69 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 (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时限、实收资本、售后回租

70 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 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71 扣减增值税项目 (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扣减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8000÷12×实际经营月数。

72 扣减增值税项目 (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加工型企业。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减免税=∑4000/12*工作月份

73 扣减增值税项目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重点群体: 在人社部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74 扣减增值税项目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扣减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8000÷12×实际经营月数。

75 扣减增值税项目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2.加工型企业。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减免税=∑4000/12*工作月份

76 其他规定 (一)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企业按季结算利息。
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于收不到的利息,考虑到纳税能力。

77 其他规定 (二)二手房销售规定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全国一致 抑制炒房行为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北、上、广、深”地区)

78 其他规定 (二)二手房销售规定 在“北、上、广、深”地区购买2年以上的二手房 1、普通住房(面积<144平米):免征增值税。
2、非普通住房(面积>144平米):差额征收增值税 1.2倍售价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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