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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度大學佛學社 01/27/2016 第一講 KRAN G010 19: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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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度大學佛學社 01/27/2016 第一講 KRAN G010 19:30~21:30
業果道理(1) 普度大學佛學社 01/27/2016 第一講 KRAN G010 19:30~21:30

2 因果與迷信 定義 “迷信”: 中國百科大辭典中定義「迷信」為「缺乏理性實質的信仰或習 俗,信仰不存在的事物,如相信占卜,卜筮、風水、命相、鬼神 等; 又泛指盲目信仰或崇拜,如迷信古人。」 辭海的定義是:「不察事之真偽,惑於世俗之見妄信之,曰迷 信。」 韋氏大辭典的定義:「一種基於無知的恐懼與神奇事物之信心, 或由於恐懼而產生一種不合理性的必理狀態。」

3 相信因果是不是迷信? 是 – 假如你並不理解因果道理就相信 信行人? 否 – 假如你確切理解了因果道理而後相信 法行人

4 因果與佛法 緣起法無論是講流轉或是還滅,都離不開因果的理則。 唯大菩薩能“深信”因果。 那麼小凡夫該怎麼信?
業即是輪迴因,生死以及從生到死所經驗到的一切即是業果 信業果之心,非人之所固有。倘属固有,则成無因生矣。故對業果須讲明其意,加以思惟,然後信心乃能生起。以此推之,念死及皈依等之必須详說之理,亦同。

5 業果道理的總相 1、業之決定 ── 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這是總原則。但是苦樂受也有種種的差別,它是從善惡二業的種種差別而起,絕無絲毫的混亂。若能夠對如是因、如是果的決定相,有殊勝的了解,而不被苦樂相所矇蔽的話,便具備了佛弟子的正見,此正見被讚為一切善法的根本。 2、業增長廣大 ── 它能隨你的思心所而增長廣大。也就是心所起的意志作用會使它變大,換句話說,微小的善惡因,因心念的擴大或持續,能感得廣大的苦樂果。其因果關係是無法相等的。小水滴成大海水,善惡因都一樣。 3、未作不得 ── 沒有造的業,不會遭受果報。 4、已作不失 ── 已經造的善惡業,絕對不會壞失,即使經過百劫,時間因緣成熟,果報就會降臨。

6 業之決定 -- 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 相信業果定理,是絕不欺誑的。能如是信,即為一切白法之根 本,故可入佛子行列的關鍵在此,清淨正見亦在此
相信業果定理,是絕不欺誑的。能如是信,即為一切白法之根 本,故可入佛子行列的關鍵在此,清淨正見亦在此 「如是」= 完全正確 (應有證量,才能這樣答) 依教證(經論的說法),也可以說「如是」。這當然帶著一些權宜的「仰 信」意味。 若有人請說,應答以:「如是我聞…」

7 業增長廣大 -- 心所起的意志作用會使它變大
如《集法句》云:‘雖作微小惡,後世招大怖,能有大損失, 如毒入腹中。雖作小福業,後世感大樂,能成大義利。如谷實成 熟。’ 義 = 現益;利 = 當益 義利 = 義與利相應 (攜手而行) 非同於儒家的“ 義利之辨”

8 未作不得 -- 相應的緣起 善惡業不作,則苦樂果不生 依於緣起,法不孤起。 不種人天因,絕不得人天果
縱然諸佛加持,你若是連一分善也沒有,如何感應?如何生果?

9 作已不失 – 形影不離 “縱使經百劫,所作業不失。” 善惡可以互易嗎? (後功補前過?)

10 業與業道的區別 業的造作過程,依《攝抉擇分》,分五:(一)事,(二)想, (三)煩惱,(四)發起,(五)究竟。
業的造作過程,依《攝抉擇分》,分五:(一)事,(二)想, (三)煩惱,(四)發起,(五)究竟。 宗喀巴為易於解釋,將其中之想、煩惱、發起,并為意樂。於彼之外更 增入加行,共為四項即: (一)事,(二)意樂,(三)加行,(四)究竟。 意業之思,是業而非業道;身語七支是業,亦是業道,以思所 覆之事故;貪等三毒,是業道而非業,以煩惱為自性故 既是業,又是業之道。所以說這個身三、口四,這個業道,它的意思就是說,“亦業之道”。上邊那個業,身語業 本身是業,下邊這個業,思心所所通過的道,思心所通過這個身語的叫業之道。所以說“等起思”就是發動身語的這個思心所。所以是說業道,我們說十惡業道等等,這個業道,這個名字,它意思含得很多的,是說,“具顯”就是有兩個一起顯出,又是“業道”,又是“業,業道”,都表示在業道這兩個字裏邊,雖然“業道”跟“業,業道”兩個意思不是同類的,但是名字都叫業道,同的。

11 五因圓滿而造業 有愚昧心,不如實了知所知故。 有暴戾心,樂於作惡。 有越流行心,謂於諸法不如正理善觀察故。
有失壞心,謂謗無布施,而樂殺牲祠祀。 有覆蔽心,謂不知過患之失故。

12 十不善 “總為三惡行,分為十不善”,三惡行就是身口意,分別說有十 個不善。 身的惡行三個——殺、盜、婬;
“總為三惡行,分為十不善”,三惡行就是身口意,分別說有十 個不善。 身的惡行三個——殺、盜、婬; 口的四個——妄語、綺語、惡口、離間; 意的——貪、瞋、邪見。(在這個十惡業道裏邊,不是貪瞋癡了,是貪、 瞋、邪見。)

13 「舍利弗阿毗曇」‘論禪定品’ “別解脫戒,重在對治身口之惡行;定道禪修,重在對治意業之 不善” “出生智慧光明之門,先斷十惡”
“別解脫戒,重在對治身口之惡行;定道禪修,重在對治意業之 不善” “出生智慧光明之門,先斷十惡” 《地藏經》云:‘以此十善業道,當得成佛。’ 成佛以十善為基,而圓滿一切功德。若人對成佛以下所有善行一毫不作, 而自謂我求無上菩提,善惡不著心自澄清(如水之自澄),是大欺誑,死 當顛墮。蓋此等說法,等於說斷滅法也。 四種:“勝義善、自性善、相應善、等起善”。那麼“翻此名不善”,反過來,不善也有四種:“勝義不善、自性不善、相應不善、等起不善”。等起,什麼是等起?身語業,就是心王心所推動的身業、語業,包括表業、無表業,那麼它的“四相”,每一個身語都有“生、住、異、滅“,還有一個“得”,這是不相應法的東西。這個學《俱舍》就知道,我們這裏就記住身語業就是了。那麼這裏我們再看這個。所以說這一段文,我們依《俱舍》的講是不太複雜的。那麼裏邊的註解, 就看起來比較複雜了。 “復次”,他說,“不善根相應法”,前面說的十不善業道是惡不善法,那麼我們就是說,不善根相應的法,“不善根”就是說,無慚、無愧,這個貪瞋癡。這個不善根它所相應的法,叫不善,就是相應不善。“不善根所起,無緣非受法”,不善根所等起的;“無緣”,沒有所緣的;“非受法”,沒有執受的,那就是沒有這個感覺的,就是色法,色法就是身語業,它們叫惡不善法。照《俱舍》的講9,就是說跟不善根相應的相應不善,叫惡不善法,跟不善根所等起的發動的那些身語意叫惡不善法,它是等起不善。那麼這個話就很簡單就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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