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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談判之 展望與商機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副局長 徐純芳 95年2月17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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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務業談判之 展望與商機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副局長 徐純芳 95年2月17日 1

2 簡報大綱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貳、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叁、 WTO服務業談判上緊發條 ─香港部長會議宣言重要結論
肆、宣言內容對我國服務業的影響 伍、我國對WTO服務業談判的策略 2

3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二、服務 v.s. 服務貿易 三、服務貿易的分類 3

4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經濟產業分三級,第一級為農業,所謂的農、林、漁、牧,凡種植植物、畜養動物均屬農業。 第二級為工業,須經人工、機器生產製作或加工物品之產業,即歸類為工業,大致包括製造、水電燃氣及營造業。因WTO談判定義之故,漁撈業屬於工業,但在我國,漁撈仍屬於農業。 第三級為服務業。凡非屬農、工業者即為服務業,大致包括批發及零售、運輸、倉儲及通信、金融及保險、不動產及租賃,以及政府服務。 簡報圖示即為70年-93年三級產業占我國經濟產出之比重。 資料來源:主計處 4

5 主要國家服務業占GDP及就業量比重比較分析(2002年)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從我國服務業提供之就業量相較各國有明顯偏低觀之,我國服務業尚有發展空間 主要國家服務業占GDP及就業量比重比較分析(2002年) 項目 國名 占GDP比重(%) 占就業量比重(%) 香 港 87.0 81.4 美 國 76.6 75.6 日 本 68.3 67.1 台 灣 57.3 中 國 32.3 38.3 5 資料來源:主計處, IMD, The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2003)。

6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我國服務業出口情形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單位: US $ Million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6 註:其他事務服務業包括三角貿易及其他與貿易有關的服務、營運租賃服務、 專業技術與雜項服務(法律、會計、管理顧問、廣告、市場調查等技術服務)

7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我國服務業進口情形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單位: US $ Million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7 註:其他事務服務業包括三角貿易及其他與貿易有關的服務、營運租賃服務、 專業技術與雜項服務(法律、會計、管理顧問、廣告、市場調查等技術服務)

8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從我國歷年貿易進出口情形觀之,我國為服務貿易逆差國。
我國歷年服務貿易進出口統計 單位:US $ billion 隨著經濟發展以及自由化的進展,我國服務業貿易亦呈現逆差的局面,2004年已達45億美元,故在WTO規範下開放我國服務業市場同時,如何將我國服務業者送上國際舞台,為今日要務 資料來源:WTO 8 註:依據WTO定義,服務貿易不包括政府行使公權力所提供之服務

9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我國與亞洲其他國家服務貿易順(逆)差圖 單位:US $ billion
資料來源:WTO.中央銀行 我國與亞洲其他國家服務貿易順(逆)差圖 單位:US $ billion 9

10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何謂「服務」?
不具備觸摸性、可見性、貯存性,而其呈現具短暫性且提供者與消費者面對面特性之產品 – Ronald Shelp 對某人或經濟個體所有之某物,所為之情況改變,該改變係經上述人或經濟個體事前同意,並由另一經濟個體之行為所致 – T. P. Hill 提供者與消費者間之互動關係,因此服務是具有同步性特點的交易型態 – S. Hirsch 以上定義摘自張新平教授著,「世界貿易組織下之服務貿易」 10

11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何謂「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應包含:
(a) 服務本身跨越國界 – 藉電子通信設備,提供廣播、諮詢顧問等服務。 (b) 服務消費者跨越國界 – 出國旅遊、留學。 (c) 服務提供者跨越國界 – 外國銀行入境設立分行,外國醫生入境提供醫療服務。- Phedon Nacolaides 基於服務者與消費者間面對面接觸,應有下列組合: - G. Sampson, R. Snape 以上定義摘自張新平教授著,「世界貿易組織下之服務貿易」 服務消費者不移動 服務消費者移動 服務提供者不移動 A B 服務提供者移動 C D 11

12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WTO眼中的服務業貿易 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第1條:
本協定所稱服務貿易係指服務之提供,包括: (a) 自一會員境內向其他會員境內提供服務 (簡稱模式1) (b) 在一會員境內對其他會員之消費者提供服務(模式2) (c) 由一會員之服務提供者以設立商業據點方式在其他會員境內提供服務(模式3) (d) 由一會員之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呈現方式在其他會員境內提供服務(模式4) 服務業貿易總協定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簡稱GATS)是規範WTO會員政府有關服務業貿易措施的多邊協定,於1995年1月1日生效實施。 GATS服務與服務貿易之定義,有下列數項特點: 避開「服務」與「服務貿易」之學術爭議。 避開學術上對服務定義之爭議,而以「界定範圍」方式標示出售GATS規範之服務,不但務實,也可擺脫長久以來未能解決的定義之爭。 2. 擴大「服務貿易」之範疇。 GATS跳出傳統所採「居民與非居民間交易」之理論,進而將服務貿易概念擴大至服務供給者在外國及地主國之提供服務,因此,生產要素與服務消費者之移動,同是服務貿易之一種現象,「勞務」與「投資」遂受到GATS之規範 3.減低開發中國家對GATS之抗拒力 由於勞務受到GATS之規範,開發中國家遂得以輸出勞務換取外匯,因而減低其對GATS之抗拒力。 12

13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WTO架構下服務業包含範圍 配合談判需要,WTO將服務業分為以下12大類,155項次業別︰
1. 商業服務業 2. 通訊服務業 3. 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 4. 配銷服務業 5. 教育服務業 6. 環境服務業 7. 金融服務業 8. 健康與社會服務業 9. 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10. 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 11. 運輸服務業 12. 其他服務業 舉例來說:(很明顯可以瞭解的業別不舉例) 商業服務業包括: (1)專業服務業:法律、會計、建築及工程、醫藥與牙醫…等;(2)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3)研究及發展服務業;(4)不動產服務業;(5)租賃服務業(不帶操作員);(6)其他商業服務業:廣告、市場研究、管理顧問、技術檢定、附帶於農漁礦…等之服務業。 環境服務業包括:(1)污水、廢棄物…等之處理;(2)自然景觀保護服務業。 健康及社會服務業:(1)醫院服務業;(2)人體健康服務業;(3)社會服務業。 觀光及旅遊服務業:旅館及餐廳、旅行社、導遊…等。 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1)娛樂服務業:戲院、現場轉播、馬戲團;(2)新聞機構;(3)圖書館、博物館…等。 其他服務業:例如,能源服務業…等 13

14 壹、服務業簡介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況 一、我國產業結構及服務業現況
我國行業分類係以聯合國行業標準分類(ISIC)1990年版為基本架構,參考新加坡、北美及日本行業分類修訂,以利國際間統計資料之比較分析 WTO 依據W/120文件共12大類155項次業別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 F-P共11大類136 項次業別 聯合國 「行業標準分類」 5-9章共6大類109項次業別 ISIC 我國「行業標準分類」目前已到2001年之第7次修訂本,係以聯合國行業標準分類(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 ISIC) 1990年版為基本架構,參考新加坡、北美及日本行業分類修訂,以利國際間統計資料之比較分析。 但是,我們在WTO架構下進行談判時須依照WTO的分類來談判,WTO使用的分類標準是1991年通過的W120文件,服務分類清單(Services Sectoral Classification List),這中間會有轉換的問題,在主計處出版的「行業標準分類」後有對照表,可以查到與聯合國標準(ISIC)相對照的號列,透過W120也可以查到相對應的CPC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號列,由CPC號列可再查到相對應的ISIC號列。 舉例來說,電腦軟體服務業在我國「行業標準分類」的號列是7201,由對應表中可查出ISIC號列為7220,由聯合國CPC中用ISIC號列可反查出CPC號列為8421,再用W120查出CPC 8421為B.b,在服務貿易談判中主要用W120及CPC來談判。 這些不便對一般業者不至於有影響,只是對主管機關在對外談判以及協調WTO規範與國內法規做協調時稍有不便。 14

15 貳、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一、服務業貿易談判之重點 - 市場開放 - 規則談判 二、服務提供4種模式與談判之關係 15

16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一、服務業貿易談判重點 市場開放
個別會員依據其具貿易利益的業別及具興趣的市場,向其他會員提出進一步開放市場的要求(Request) 個別會員就其他會員所提的要求予以回應(Offer)是否進一步開放市場 一、市場開放的談判模式傳統上為「要求與回應」(request and offer),即個別會員依據其具貿易利益的業別及有興趣的市場,向其他會員提出開放市場的要求清單,而收到要求清單的會員必需提出回應清單來回答是否開放市場或開放市場的程度,此一過程為雙邊諮商,類似市場上的討價還價。此種談判模式曠日廢時,因為每個國家基於保護本國產業的理由,不希望本國市場被外商所侵入,但是卻又希望為本國廠商打開國外市場,因此在此種談判模式下服務業市場開放(自由化)的進度緩慢。 二、例如,我於2002年6月向美、日、歐盟、南韓、泰國、菲律賓等34國提出服務業市場開放初始要求(initial request),以我對菲律賓之要求清單為例,我方要求菲方開放其專業服務、商業、視聽、電信、營造、配銷、教育、金融、醫療及觀光等服務業市場。各國於收到其他會員的要求清單後,據以談判提出市場開放回應清單(initial and revised offers)。 三、目前,有93個會員提出69份初始回應清單(歐盟25國算1份,低度開發國家未計 ),54個會員提出30份修正回應清單(歐盟25國算1份) ,我國亦於94年5月底依照談判時程提出修正回應清單,進一步開放我國電腦、專差、環境、銀行、海運及報關等服務業市場。 16

17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一、服務業貿易談判重點(一) 其他會員要求我進一步開放重點業別: 法律 海運 金融 電信等服務業
在他國對我國要求方面,例如: 法律服務業,新加坡關切我國對外國法事務律師設有5年執業經驗的限制。 海運服務業:歐盟盼我開放空櫃及集貨運送(empty container and feeder services),以增加貨物輸送效率。 金融服務業:瑞士要求我取消對資產管理服務業須設有商業據點之規定。 電信服務業:挪威要求我將基本電信服務(固網)全面自由化。 17

18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一、服務業貿易談判重點(二) 我國要求其他會員進一步開放重點業別: 自然人移動 金融 觀光及旅遊
電腦等服務業 在我國要求他國方面,例如: 自然人移動:我國關切歐盟對履約人士設有學歷限制,造成學歷較低之技術人員無法入境。 金融服務業:我國對印尼對外國銀行申設條件過苛表示關切。 觀光服務業:我國要求澳洲取消商業據點的限制。 電腦服務業:我國要求馬來西亞所有電腦服務業相關業別全面開放。 18

19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一、服務業貿易談判重點 規則談判
(一)國內規章:如何對外國服務提供者的學歷、經歷及執業資格等建立一套適用所有服務業別的共同規範準則 (二)緊急防衛機制:國內服務業受到外國服務業輸入造成重大損害後應如何啟動防衛機制,限制該等服務輸入 (三)補貼:制訂多邊規範,避免補貼對服務貿易產生扭曲效果,並交換會員對業者補貼之資訊 (四)政府採購:如何在GATS架構下就政府採購服務進行多邊諮商談判 服務貿易談判第二大區塊為規則談判: 一、國內規章:一個國家對外國服務提供者進入其服務業市場所訂定,有關服務提供者的資格要求與程序、核照要求與程序及技術標準的規範。例如:法商家樂福擬在台灣開設量販店,需依規定提出申請、登記、取得許可,我政府單位依其申請書審核其資格,並依法規程序發出許可;又如外國人擬在台灣依台灣法律執行律師業務,須依我國律師法規定,須參加律師考試通過後,獲法務部許可,並加入律師公會,以中文執行業務;而律師法中亦規範外國律師若擬在台灣執行外國法,亦須申請執業許可 ,並明列資格、核照要件及程序。 規範貨品貿易可以國界為範圍,以海關為執行機關,以法令及關稅為手段,但是服務貿易因其無形的特性,而且是以多樣化形式呈現,要將「服務」納入規範,挑戰及困難度較高,一般均透過國內規章作為管制與規範的手段。國內規章的談判重點及目的即在建立一個透明化的共同規範。 二、以上4大議題的談判除了國內規章較有可能在杜哈回合結束前取得一定成果外,其餘都面臨定義及會員間立場差距過大、整合不易的困難。 (續後頁) 19

20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二、服務提供4種模式與談判之關係 模式1 跨境提供服務 國界 服務提供者和服務消費者皆不移動,僅服務移動
Cross-border Supply 國界 服務提供者和服務消費者皆不移動,僅服務移動 消費者 服務提供者 實例: 遠距教學(E-learning),遠距醫療(E-medicine),電子商務(E-commerce),網路銀行(E-banking, Internet banking),業務移地外包(outsourcing, ex: call center),透過網路、電話提供企管、理財、醫療等諮詢服務 一、實例: (一)遠距教學:遠距教學屬教育服務業,即學生可透過線上學習方式取得國外學歷,目前歐美國家已有大學及碩士課程以遠距方式授課並授以學位。取得遠距教學的學位政府無從管制,但卻可以透過是否承認此類學歷的手段,來達成部分有效的管制,也就是是否對外國開放此一市場,此一部分也可以拿來當成談判的籌碼。目前我國並未開放此一市場,因顧及國內高等教育服務提供者競爭激烈,且歐美名校對我學生極富吸引力,若開放此一市場,恐對國內高等教育市場有過大的衝擊。 但若從開放的角度來思考,若我方開放遠距教學市場,相對我方亦可相對要求外國開放此一市場,因歐美掀起中文熱,我業者可設立網站,以線上教學方式招收世界各國人士學習中文,並可線上互動,學成後可授與證書,並朝授予中文學位的方向努力。 (續後頁) 20

21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二、服務提供4種模式與談判之關係 模式2 國外消費 服務消費者至服務提供者所在國接受服務 國界 消費者
Consumption Abroad 服務消費者至服務提供者所在國接受服務 國界 HOTEL 消費者 服務提供者 實例: 觀光:空運、觀光旅遊、旅館、餐飲、交通運輸、 商業等服務業 留學:教育服務業 休閒醫療:以價廉及高品質之健康醫療服務並結合 觀光相關產業以吸引外國消費者 度假滑雪:結合觀光旅遊相關產業及運動服務業 模式2的消費模式幾乎無法管制,除非禁止人民出國,例如中國幾年前還沒開放一般人民申請一般護照,要出國觀光必需用考察經商的名義用商務護照。而後來開放一般人民出國觀光後,還有開放觀光國家名單,只准許大陸國民到開放的國家去觀光,沒開放的國家禁止前往觀光,這就是模式2的市場限制。但是以台灣來說,政府已經不管制一般國民出國目的,所以,不論是出國觀光、留學、就醫等都沒有目的的限制。 模式2實例: (一)觀光:如簡報所示,一個外國的觀光客,搭華航或長榮的飛機抵達台灣,住台灣的旅館,在台灣的餐廳、夜市或路邊攤用餐,搭巴士到太魯閣觀光旅遊,他除了在我們的沙灘上留下了足跡,還必需留下美金,他除了腦中回憶,只能帶走底片,當然我們還非常歡迎他順便買些台灣特產或產品,雖然那好像已經不是服務業的範疇。基本上,到國外消費服務,不帶走實體貨品,就屬於模式2規範的對象。 去年我國出國人數已經超過8百萬,這其中有很大的比例是出國觀光的遊客,例如,韓國及日本的影劇在台灣非常的流行,有觀光客針對韓劇的情節去韓國觀光,甚至有人順便去整型。這個例子其終究牽涉到播放韓劇的影視服務業,吸引觀光客的旅遊服務業以及整型的醫療服務業。(續後頁) 21

22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二、服務提供4種模式與談判之關係 模式3 商業據點呈現 國界 服務 實例:
Commercial Presence 服務 服務提供者至服務消費者所在國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 國界 實例: 金融服務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至國外設 立分行 運輸服務業:航空公司、海運公司至國外設立據點 配銷服務業:宅配、快遞公司至他國設立營業據點 教育服務業:各級學校至國外設立分校 一、實例: (一)金融服務業:美商花旗、港商匯豐、荷商荷銀等及其他外商銀行在台灣設立分行,發行信用卡,收受存款,提供貸款;美商摩根士丹利添惠、高盛等投資銀行在台設立分公司,替台灣客戶購買美國證券、從事資產管理,或替外國客戶購買台灣證券;美商AIG以設立子公司南山人壽的方式在台灣從事人壽保險業務,日商東京海上日動產險公司(透過母公司Millea控股集團)與裕隆集團合資成立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公司,從事產險業務。 (二)運輸服務業:華航、長榮、陽明等航空或海運公司,至國外設立據點,提供外國旅客或公司客貨運服務。 (三)快遞、配銷服務業:美商FedEx, UPS, DHL等快遞公司在台灣設立據點,提供國際快遞服務;統一企業與日商大和運輸合資成立黑貓宅急便從事國內配銷業務。 (四)教育服務業: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在新加坡開設MBA學位課程,英國的Nord Anglia PLC教育集團在俄國、捷克等東歐國家開辦中小學。 二、模式3在全球服務貿易所佔之比重最高,達50%,且因其有實際投資行為,亦牽涉土地、建物、勞工以及當地法令適用等等問題,為服務業談判重點所在。(續後頁) 22

23 貳、 WTO服務業貿易談判如何進行 二、服務提供4種模式與談判之關係 模式4 自然人呈現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移動方式至服務消費者所在國提供服務 國界 實例: 娛樂服務業:藝人跨國進行巡迴表演、演唱會 健康服務業:醫師跨國提供實體醫療服務,如手術 專業服務業: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工程師、獸 醫師、商業管理諮詢顧問等,跨國實際面對 客戶執行業務,提供服務 一、實例: (一)娛樂服務業:義大利男高音帕瓦洛帝到台灣舉辦告別演唱會,阿妹到大陸舉辦演唱會。 以上所舉實例,由於我國並未在WTO服務業承諾表中作出開放承諾,所以外籍藝人到台灣表演都是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專案核准,並非毫無限制的自由前來。但是,相對的,在外國並未開放此一市場的情況下,阿妹想要到外國開演唱會也是要經過外國政府的核准,如果我們開放此一市場,亦可要求外國開放此一市場,我國藝人也可以隨時前往外國表演,開拓外國市場。 (二)健康服務業:日本醫生到台灣「指導」李前總統的心臟會診。 (三)法律服務:台灣律師事務所聘請美國律師為台灣客戶提供外國法律諮詢服務。 (續後頁) 23

24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一、進一步改善市場開放承諾 二、建立複邊談判運作模式 三、發展透明化及不歧視國內規章 共同規範
四、設定新的談判時程,加速推動 五、新入會員彈性 六、部長會議後談判氣氛 香港部長宣言涉及服務貿易談判的部分,分別為本文第25段至27段以及附件(Annex) C,其中清楚列舉服務業談判的目標、方式及時程,等於是今年WTO服務業談判的工作指南。 24

25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一、進一步改善市場開放承諾(一) 1.依目前市場開放的實際 程度做出承諾 2.取消以設立商業據點作
模式1 跨境提供服務 Cross-border Supply 模式2 國外消費 Consumption Abroad 1.依目前市場開放的實際 程度做出承諾 2.取消以設立商業據點作 為提供服務前提之限制 一、會員應該依照目前市場開放的實際程度做出承諾,是指不要市場已實際開放卻做保守的承諾,保留未來緊縮的空間,如果會員均採取此一保守策略,服務業的自由化恐將遙遙無期。例如前面提到的藝人跨國表演,娛樂服務業的模式4,實際上我國有開放,只是是用專案核准的方式,未來希望能直接在填寫在承諾書中。 二、在模式1部分應盡量取消建立商業據點的要求,是指不需要以先設有商業據點為能提供模式1服務的前提。舉例來說,金融服務業基於金融監理的考量,在模式1部分,通常有設立商業據點的要求。但是以現今的網路科技,網路銀行的運用並不需要設立一個實體的據點,這類的要求是否得以落實執行,其實不無疑問,也因此部長會議宣言希望會員能夠面對此一現實,將服務貿易帶往較為開放的方向。 三、鑑於目前模式1及模式2已有合流趨勢,所以,部長宣言要求會員在此2個模式的開放目標應一致。 25

26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一、改善市場開放承諾情形(二) 提高外資占有率、取消或減少經濟需求測試、允許更有彈性的法人組織型式
模式3 商業據點呈現 Commercial Presence 獨資 公司 一、所謂的「經濟需求測試」(Economic Needs Test, ENT)係指服務提供的多寡應按本國「經濟需求」的大小來決定。經濟需求測試常出現的部門包括電信、經銷、零售、運輸、金融、醫藥、牙醫等服務業,適用要件包括特定地理區域的供給數目、目前國內服務的足夠性,以及依據人口數加以評估其需要等。由於在服務業承諾表中訂有「經濟需求測試」的會員,多數未能明確指出此一測試的客觀標準或門檻為何,易生濫用或造成承諾情況不明確,讓外國服務提供者難以適從。 例如:歐盟中的義大利對貨運服務業設有ENT,根據當地的需求,對貨運服務提供者設定數量的限制;又歐盟中的法國對外國自然人提供娛樂服務設有ENT,須通過擬表演地區當地同性質表演活動情形的勞動市場評估。 二、所謂允許法人組織多樣化,是指儘量不要限制法人組織只能以1種形式,如股份有限公司或合資形式存在,而可允許以獨資、代表人辦事處或其他法人組織型態營運。 代表辦事處 合夥 法人事務所 26

27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一、改善市場開放承諾情形(三) 模式4 自然人呈現 進一步開放履約、獨立專業 人士及其他自然人進入市場
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一、履約是指受僱外國企業人員來台提供履約服務,以此名義入境,可停留90天,並多次入出境。此外,我國將「機械設備安裝人員」視為「履約人員」處理,例如:台灣高鐵向日本採購機電系統,日本供應商須派遣工程師來台提供機電設備安裝服務。 二、獨立專業人士則指自僱的工作者(如SOHO族)來台提供服務(我國目前並未開放)。 三、其他自然人,除「機械安裝人員」外,尚包括船員、運動員、演藝人員等。 四、值得一提的是,此3類人員入境提供服務不以在我國設有商業據點為前提。且除安裝人員外,大聲疾呼要求開放履約及獨立專業人士的都是印度等開發中會員,充分反映這些會員的利益與利基所在。 27

28 X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二、建立複邊談判運作模式(一) 已開發國家建議另立 多邊開放指標(Benchmark)
的輔助性模式,例如: 已開發國家至少開放80% 開發中國家至少開放60% 傳統要求與回應雙邊 諮商模式的缺點: 量不足 質不佳 X 一、以往服務貿易談判係透過一對一的雙邊諮商方式進行,即一個會員對另一個會員提出「要求」,另一個會員則針對要求提出「回應」,雙方反覆來回諮商。此種方式不僅曠日廢時,而且效果不彰。 二、傳統「要求與回應」模式下,初始開放清單提交率僅有56%,修正回應清單提交率更只有24%,會員亦對彼此間所提出的市場開放清單多不滿意,認為自由化的程度不足。 三、已開發國家會員建議,設定市場開放度指標(benchmark),並希望已開發國家開放至少80%的服務業市場,而開發中國家至少開放60%。 四、此提議遭到開發中國家極力反對,因此指標對開放度較差的開發中國家自屬不利。 複邊談判模式 28

29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二、建立複邊談判運作模式(二) 除現行之「要求與回應」(Request
and Offer) 雙邊談判模式外,建立 「複邊談判」模式 (Plurilateral Request) 之運作,加速談判進行 一、包括我國等10餘個會員齊力提倡輔以複邊談判模式,亦即幾個利益相同的會員可以組成會員集團,以集體的名義對其他會員提出開放服務業別或模式別的要求,以同儕壓力的方式來加速談判的進度。但在我國運用此一策略的同時,我國亦可能面臨同時被多國一同要求開放市場的壓力。 二、此一倡議提出後,雖遭致非洲集團國家強烈反對,惟經香港部長會議激烈攻防後,該等國家立場軟化,終於同意納入複邊談判模式,此可稱一歷史性的突破。 三、複邊之談判雖獲開發中會員妥協得以成立,但如何推動,尚無具體方案,目前仍在規劃研議中。 29

30 澳洲、加拿大、歐盟、日本、墨西哥、紐西蘭、挪威、新加坡、美國及我國 以集體的力量,向個別會員提出市場開放要求,被要求之會員將面臨較大之壓力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二、建立複邊談判運作模式(三) 中國 營造之友中之 澳洲、加拿大、歐盟、日本、墨西哥、紐西蘭、挪威、新加坡、美國及我國 盼被要求會員進一步開放營造業市場 宏都拉斯 印度 南韓 馬來西亞 巴西 尼加拉瓜 斐濟 阿根廷 瓜地馬拉 阿聯 泰國 汶萊 菲律賓 鑒於日前甫通過之WTO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指出,為強化並加速推動杜哈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會員同意在現行要求及回應雙邊談判模式基礎上,另以複邊談判方式進行,此等要求並應於2006年2月28日或其後儘速提出。以營造服務業為例,營造之友主席依據成員先前討論結果,提出未來談判複邊要求清單草案,重點如下: 1.整體目標部分:擬依據香港部長宣言第27段及附件C所揭櫫之原則,進行營建服務業複邊談判,並擬以連署第3版「營建服務業自由化共同聲明文件」之會員為複邊要求之提出國(Requesting Members)。 2.市場開放之要求對象部分:除前揭複邊要求提出國本身為被要求市場開放對象者外,另建議增列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及其他具市場利益之會員為要求對象(Requested Members)。 3.行業涵蓋範圍方面:建議將CPC512(一般建築物營建之工作)及CPC513(一般土木工程營建之工作)列為重點部門,且應觸及營建服務業與專業服務業相關之諮詢或顧問服務部分如何妥適分類之問題。 4.要求內容方面:擬參酌我國等會員於前述營建服務業自由化共同聲明,臚列國外消費(模式2)及商業據點呈現(模式3)之具體要求(如取消外人持股限制、法人型態及承攬工程案件之類別等限制),惟主張給予開發中會員一定調適期(Grace Period)之彈性 薩爾瓦多 印尼 埃及 以集體的力量,向個別會員提出市場開放要求,被要求之會員將面臨較大之壓力 30

31 就服務貿易主管機關在審核外國服務提供者進入當地市場之國內規章,對學歷、經歷與執業資格之要求,建立一套透明化及不歧視的準則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三、發展透明化及不歧視國內規章共同規範 就服務貿易主管機關在審核外國服務提供者進入當地市場之國內規章,對學歷、經歷與執業資格之要求,建立一套透明化及不歧視的準則 例如,台灣及香港的銀行想要進入某東南亞國家市場,但是,香港的銀行獲准進入設立分行,台灣的申請卻被否決,因此,我們就必需去瞭解,該國有關金融服務業的國內規章在資格要求與程序、核照要求與程序以及技術標準等是否有不透明及歧視之處,或是違反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如果有,政府即有義務協助業者,向該國提出諮商,或是向WTO申訴。我們也鼓勵業者在國外遭受不公平待遇時,尋求駐外經濟組的協助,釐清狀況並回報國內,以保障業者生存發展的權利。 31

32 2006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四、設定新的談判時程,加速推動 2005年 12月18日 2006年 2月28日 7月31日
一、2002年1月1日展開的杜哈回合談判,原訂於2005年1月1日前應結束,但目前已延後至本年底。由談判時程可看出本年服務業談判的「家庭作業」頗多,能否如期交卷,對所有會員均是嚴格考驗。 二、事實上WTO要求會員提出服務業市場開放的「節目」於2003年即上演,一路從當年3月底的初始回應清單(initial offer),到去(2005)年5月底的修正回應清單(revised offer),再到今年7月底的第2階段修正回應清單,顯示會員對服務業談判的重視及進一步自由化的迫切。我國雖如期提出上述開放清單,但迄今仍有南非等23個會員尚未提交初始回應清單,此為服務業談判能否如期完成的隱憂。 2005年 12月18日 2006年 2月28日 7月31日 10月31日 12月31日 會員集團提出複邊要求市場進一步開放清單 提出第2階段修正回應清單 提交最終承諾表草案 完成杜哈回合談判(預訂) 第6屆香港部長會議結束 32

33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五、新入會員彈性
我國等新入會國爭取在香港部長宣言中認同新入會國已對服務業市場進入提出廣泛之承諾,並列入「吾等瞭解新入會國於入會過程中已作廣泛市場開放承諾之特殊狀況。談判中將對此等狀況予以考量」之文字,未來是否可依據我國經濟發展之需求,以漸進方式提出市場自由化之承諾,以減少可能造成的負面衝擊,有賴未來談判之努力。 33

34 叁、香港部長會議宣言服務業重要結論 六、部長會議後談判氣氛
各非正式小組(如電信、能源、營建、法律、電腦、視聽、物流、跨境服務貿易…等)主事國正密集諮詢各成員意見,提出共同要求清單以及被要求國家清單,並於95年2月中於日內瓦舉辦之第1次服務貿易週中商定細節 已開發國家將對具市場利益的服務貿易業別,試圖藉複邊談判模式迫使目標會員進一步開放市場 開發中國家亦圖藉複邊談判模式迫使已開發國家開放自然人移動之服務提供模式 在香港部長會議中確定以「複邊談判模式」輔助「request and offer」喊價式的市場開放雙邊諮商後,WTO服務貿易理事會下的各業別非正式小組主事國均開始積極的運作,諮詢小組內成員國的意見,以訂出共同要求市場開放清單以及被要求國家清單,各非正式小組成員仍保有是否連署加入成為要求成員的權利,亦可依據自身的利益提出要求市場開放目標以及增列被要求會員清單,但若擬加入成為成為要求會員,自身需先同意共同要求清單中的市場開放條件。 例如,在營造服務業之友中,日本為主事國,已依據2005年6月份的我國曾參與連署的「營造服務業自由化聲明」提出共同要求清單,並諮詢各成員國意見。其中,我國要求增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為被要求國家,並建議修改模式3的部分要求文字,均獲接受而列入修正要求清單中供各成員檢視,並將於2月中的服務貿易週會議中討論,討論後將依該清單對清單中的被要求會員提出此份文件。 如前面所述,複邊談判模式係以集體的力量對個別會員提出市場開放的要求,個別會員將面臨較大的市場開放壓力,但是,在緊迫的時間壓力下,各被要求會員是否願意於期限內回應,複邊模式是否對於預計於年底完成的杜哈回合談判真有重大的助益,其效果各會員都在等待。但是依據各種有關WTO的新聞文件的評論與預測,杜哈回合談判因為農業議題的因素,似乎不可能如計畫中的將於2006年底結束,甚至有可能拖延到2009年。 34

35 利 弊 肆、宣言內容對我國服務業的影響(一)
模式1及模式2與商業據點的要求脫鉤,對我無法或無意在目標市場設立商業據點的企業而言,不啻提供較大彈性,我可充分運用在電子商務方面的技術優勢,透過網路科技提供便捷服務,節省在當地設立據點之土地、人力及資金等成本 從穩定市場交易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言,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在管理上將增加困難度 在介紹模式1(跨境提供服務)及模式2(國外消費)時我們可以發現,對這兩種模式的限制在現今的網路科技下已經越來越薄弱,因此,在香港部長會議宣言中希望模式1及模式2與商業據點的要求脫鉤。例如,我國並未開放金融服務業的模式1,也就是法律上我國的國民不能透過通信或網路方式向外國金融業者開戶,外國銀行不得以此方式招攬我國客戶,主要原因為我國金融監理機關基於保護我國消費者理由以及穩定交易秩序,怕我國消費者受到欺詐等,但事實上我國國民若透過網路向國外金融機構開戶,政府卻無稽查之力,也無從查核起,所以,因應局勢承認此種交易模式,在開放我國此類市場的同時,也可輔導我業者循此模式往外發展。 35

36 利 弊 肆、宣言內容對我國服務業的影響(二) 模式3之進一步開放有助於引進外資,創造就業及提昇技術水準
對我具市場領導地位的業者,業態接近寡占的產業,進一步放寬外人持股比例,將造成激烈競爭的局面 模式3有實際投資行為,牽涉土地、建物、勞工以及當地法令適用等等問題,但卻占世界服務貿易總額的50%,也是利基所在。市場越開放,外資進入就越容易,也容易引進新的技術。但是對模式3進一步開放,卻也牽涉到服務業市場遊戲規則的改變,也將造成生態的變化。例如,在我國電信業市場,規定中華電信外人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0%,若進一步自由化,例如開放到外資持股到51%,可能造成外資實際控制中華電信,進而控制我國電信市場,故對此議題之談判須小心評估因應。 36

37 利 弊 肆、宣言內容對我國服務業的影響(三)
模式4之進一步開放,對我中小型企業或是專業人士,可以更自由的方式進入他國提供客製化或個人化的服務,擴大服務差異性,提高利潤 外國自然人若大舉叩關,除間接影響我國人就業機會外,亦有可能造成人員管理方面的困難 我國目前「白領」專業人士失業問題亦逐漸浮現,進一步開放外籍專業人士來台,是否會造成我國白領人士失業情況加劇,值得進一步探討。此外,該等專業人士入境後,如何確保其遵守契約內容履行服務或於限期內離境,均應有配套之規定加以管理。 37

38 伍、我國對服務業談判之策略及商機 一、與集團會員合作,向其他會員提出開放服務業市場的複邊要求 二、依據我國經濟發展需求,以漸進方式開放市場
三、協助我服務貿易業者在外國市場取得透明化的經營環境 四、協助我服務貿易業者排除在外國市場的歧視性措施 五、如何利用WTO來爭取商機,達到開拓市場目的 38

39 藉由加入相關服務業別非正式小組,以會員集團的力量推動進一步自由化談判
伍、我國對服務業談判之策略及商機 一、與集團會員合作,向其他會員提出開放服務業市場的複邊要求 藉由加入相關服務業別非正式小組,以會員集團的力量推動進一步自由化談判 目前我國已經加入法律、電腦、電信、視聽、營建、教育、環境、海運、能源、物流等10個非正式小組,其中更為視聽服務業非正式小組(之友)的主事國,積極參與小組討論與運作,期望藉由與其他會員結盟的力量,為我服務業者開拓國外市場 。 39

40 伍、我國對服務業談判之策略及商機 宣言中「瞭解」我國等新入會國已 對服務業市場開放提出廣泛承諾, 倘我被要求將服務業市場進一步自
二、依據我國經濟發展需求,爭取以漸進方式開放市場 宣言中「瞭解」我國等新入會國已 對服務業市場開放提出廣泛承諾, 倘我被要求將服務業市場進一步自 由化,將依據我國經濟發展需求, 談判爭取以漸進方式提出市場開放 承諾 我國於2002年1月1日入會,在入會談判過程中承受相當大的服務業市場開放壓力,也因此做出了很多的市場開放承諾,相較其他會員,我國開放的幅度可說是名列前茅,在香港部長宣言中認同我國等新入會國已對服務業市場進入提出廣泛之承諾,倘我被要求將服務業市場進一步自由化,將可依據我國經濟發展之需求爭取,以漸進方式提出市場自由化之承諾,以減少可能造成的負面衝擊。 40

41 伍、我國對服務業談判之策略及商機 我國經由要求貿易對手國在市場 開放承諾表中明確填寫服務貿易 市場之限制及歧視措施,可為我
三、協助我服務貿易業者在外國市場取得透明化之經營環境 我國經由要求貿易對手國在市場 開放承諾表中明確填寫服務貿易 市場之限制及歧視措施,可為我 服務貿易業者進入外國市場提供 一個透明化的經營環境 廠商在進入一個市場時,最害怕的就是碰到不透明的法規,此讓廠商無法評估投資的風險與成本,藉由要求貿易對手國在市場開放承諾表中明確填寫服務貿易市場之限制及歧視措施,可為我服務貿易業者進入外國市場提供一透明化之經營環境,為我廠商爭取到合理的待遇 。 41

42 伍、我國對服務業談判之策略及商機 經由談判,我國可要求對我市場 具有利益之會員(如東協及中國 大陸),在審核我國服務貿易提
四、協助我服務貿易業者排除在外國市場之歧視性措施 經由談判,我國可要求對我市場 具有利益之會員(如東協及中國 大陸),在審核我國服務貿易提 供者進入該國市場時,審核程序 要透明化,且不可有歧視性措施 在WTO的架構中,國民待遇以及最惠國待遇是兩個基本的概念與權利,過去,我國廠商在國外投資,遭受歧視性待遇的消息時有所聞,經由談判,我國可要求對我市場具有利益之會員(如東協及中國大陸),在審核我國服務貿易提供者進入該國市場時,審核程序要透明化,且不可有歧視性措施 。 42

43 伍、我國對服務業談判之策略及商機 五、如何利用WTO來爭取商機,達到開拓市場 目的
與各服務業主管機關或經濟部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反映在開拓國外市場時遭遇之困境 善用政府資源,向貿易推廣機構(國際貿易局、外貿協會或各公、協會)提出協助需求 43

44 敬請指教 謝謝! 我國WTO入口網 http://cwto.trade.gov.tw/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敬請指教 謝謝! 我國WTO入口網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歡迎各位瀏覽本局的「經貿資訊網」,其中有不少關於WTO服務業談判的議題介紹及進展,請大家多多利用,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建議,也歡迎各位透過網頁上的聯絡方式提出,我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回覆各位的問題。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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