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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經典與生活 --君子的選擇2-- 王婉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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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1.能說出不同學派對於人性的不同看法。 孔子 孟子 韓非 2.能以論證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見解。 獨立思考,形成見解 「論證」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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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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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5日〈聯合新聞網〉報導 「警察先生,我女兒吸毒。」楊姓父親發現數年未見的女兒手臂上有針孔,得知她染上毒癮後,昨天帶著女兒自首,女兒見到父親流下眼淚,當場發誓「我以後再也不碰毒了」。 楊男與老婆離婚後,27歲的女兒跟著媽媽到台中居住,兩人鮮少見面,昨天楊女回到中壢探視楊父時,被發現手臂上有數個針孔,楊父懷疑女兒染上毒癮,兩人一陣爭執後,其女終於坦承吸毒。 楊父為了讓女兒斷絕毒癮,大義滅親,當下就帶著女兒前往中壢警分局龍興派出所自首,製作筆錄當下,楊父甚至難過地流下眼淚。女兒見狀也深感愧疚,當場就向父親與警方發誓,以後再也不碰毒品了。 「她是我的寶貝女兒。」楊父說,他相當疼愛女兒,可說要什麼有什麼,後來與妻子離婚後,兩人見面機會驟減,昨天女兒特地到中壢探視他,自己也相當開心,不料居然發現女兒吸毒,帶著她前往自首時,更是萬分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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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5日東森新聞報導: 做兒子的作證指控自己媽媽開車撞到人,您聽過這樣的事嗎?台中市一名蔡姓婦人2個月前開車載著兒子肇事逃逸,前天這名15歲的兒子向警方作證,媽媽當時有撞到機車,這名蔡姓婦人被依肇事逃逸移送法辦。 事故發生在今年6月,蔡姓婦人開車載著兒子,回家途中不小心擦撞到機車,蔡姓婦人因為趕時間,直接離開現場,但女機車騎士倒地受傷,抄下車牌報警控告對方傷害,婦人肇事逃逸被法辦,警方需要證人筆錄,結果竟然是婦人的兒子來作證。 15歲的鄧姓少年告訴警方,車禍當時有告訴媽媽有A到機車了,做筆錄時在旁邊的媽媽卻責怪兒子多嘴,還說你不要說那麼多,結果兒子立刻反駁,學校教我們做人要誠實,我實話實說。 只有15歲的孩子也懂得做人要誠實,這個道理大人卻不懂,連警員也擔心,這樣要怎麼教育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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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九章: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 第165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167條: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圖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而犯第一百六十四條或第一百六十五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民事訴訟法第307條: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證人為當事人之配偶、前配偶、未婚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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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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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這樣一個「人」 祖先原是周的宗室,被分封於宋的微子。後代逐漸衰落,直到六世祖孔父嘉政爭被殺,失去公卿之位,孔防叔(孔子曾祖父)出奔魯國。孔子父親叔梁紇元配無子,娶顏氏,禱於尼山,才生下孔子。 孔子約30歲退出仕途,50歲才又再度出仕。其後強公室之志不得施行,遂率弟子周遊列國14年(主要是宋、衛、陳、蔡等),68歲才回到魯國,訂正雅樂,著述《春秋》。 魯哀公16年卒,年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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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這樣一個「人」 孔子生當春秋末年,周天子威望漸失,諸侯各自為政,社會秩序動亂,所謂「周文疲弊」、「禮樂崩壞」,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亂世。
周文的建立:尊尊原則(尊其所尊,以形成天子、諸侯、大夫的尊卑順序)與親親原則(親其所親,以凝聚來自血緣的情感動力) 結構的質疑:墨家主張用客觀、嚴謹的法結構管理社會秩序。道家則徹底懷疑揚棄所有人為的制度與知識,回歸人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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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這樣一個「人」 從制度上來說,周文是寬緊得宜,所以孔子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孔子認為周文的問題在於動力。
檢討不應是結構面,而是應該要開發出可大可久的真實動力替代血緣親情,那就是經由心靈自覺、修養而湧現的的道德情感。於是孔子透過一生的內省與實踐,實證人人都應具有這樣的重要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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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人生境界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為政第二
本章是孔子學知的歷程,也是人生境界逐步提升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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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人生境界 志於學:指德行的修養。 三十而立:以「道德實踐」超越生命的有限。 對問題的感覺→對問題的記憶→解決問題的意志
懇切的立定志向,才能以主動的意志力捕捉真切的感受,加以省察並付諸實現。這就是立志的意義,幫助我們將恍惚的生命,定在一個有意義的方向,展該一生的歷程。 三十而立:以「道德實踐」超越生命的有限。 面對人生、環境的不同,形成不同的解答。如釋迦、耶穌。 孔子選擇獨善其身→兼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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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人生境界 不惑:判斷是非,採取適切的態度。 知天命:對自我的澈知,所以能自行其道,沒有對理想的失落與徬徨。
惑,是單純的理想或原則遇到複雜的現實時,不知該如何確定自己的意思。如「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孔子在生活中體驗與琢磨,一一確知。 知天命:對自我的澈知,所以能自行其道,沒有對理想的失落與徬徨。 孔子了解自己的有限,如氣質、性情、出身、時代、環境等,相應於此,能做什麼?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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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人生境界 耳順:人若能徹底了解自己,也就能靈敏的了知他人。 不踰矩:踰讀ㄩˊ。一種圓融無礙的境地,對人有限性的認識與尊重。
知天命是知己,耳順是知人。 孔子曾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孔子60歲之後,才充分達到立人、達人的境界。 不踰矩:踰讀ㄩˊ。一種圓融無礙的境地,對人有限性的認識與尊重。 《中庸》十四章:「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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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結 六階段是循環相生,互為因果,如此分段,是表明各時期重心而已。
這樣的理路與意義全來自個人的意志。只要願意整理自己,認識自我的輪廓,認識世界的價值,便能創造自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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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道德實踐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學而第一 本章是孔子道德實踐之學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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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道德實踐 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習」,本指雛鳥頻頻練習飛行,這裡應解為「實踐」。說即「悅」,指內心直湧的興奮,表示有所領悟。
悅的來源在「習」不在學,知識喜悅的高峰,在「學會」(不知到知)的剎那。蘋果掉在牛頓頭上的剎那、阿基米德踏進水缸水滿出來的剎那才是真正的「悅」。 「道理」本身只是一種提醒、建議,並無意義。一旦落實在生活中實踐,才會懂得。如說謊後的忐忑不安,坦承後的安心。所以此處的「習」,應該是落在生活中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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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道德實踐 不亦樂乎:樂是一種與所處環境或所遇對象相融一片的和諧感。用來表示與同道好友的的相知相感。 不慍:慍音ㄩㄣˋ,有抱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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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結構 不亦悅乎 重在自我獨立人格的建立與精進,即所謂的己立、己達。表示了道德生活內在的自由、自主、自尊、自信。 不亦樂乎
重在由己而人的推擴與相通,所謂立人、達人。表示了道德生活外在的相知、相愛與相信。 不亦君子乎 規定了內外兩學問的次地,當以內在的自立自達為本以外在的立人、達人為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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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結 本章建立了儒家道德實踐知學的規模。
自我修養後,如果對他人產生好的影響,這是自我修養後必然的結果,而不是目的。所以,有人受到我的好影響,我會忻然喜悅;如果沒有,也沒關係,只須學而時習之,人生也就無憾。這才是人格獨立,才真有所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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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親之道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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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之學 孔子將學問落實於生活中,以實踐為本,必須做出恰當的回應,以面對變動不居的世界,尤其是人際關係。
《論語》中主導人際關係的是孝道與友道。 五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朋友有信、長幼(兄弟) 孝道:透過自然血親關係,引發「愛能」,繼而「愛人」。 友道:在人我關係中,提升人格境界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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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談孝 「孝悌」是仁者愛人之道的起點。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學而) 本章指出人際關係實踐歷程上的先後順序。孝悌→不犯上→不作亂。換言之,對父母盡孝,不是推廣應用,而是愛的本能。有了愛能的確立,由近而遠,逐漸推擴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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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談孝 孝親之道的內容--道德自覺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為政)
親子關係不只是互相依靠、交換扶養的謀生關係,應該提升至發自內心的誠敬,成為一種道德自覺。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政) 「事之以禮」,指的是與父母之間的相處,應言行恰當;「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則著重在不變的誠敬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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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選擇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子路第十三 語:ㄩˋ,告訴。 直躬:直身而行,也就是坦白而且行為正直者。 攘:ㄖㄤˊ,竊取。證:告發、舉發。 為:二字皆讀作ㄨㄟˋ,代替。隱:隱藏。這句話的意思是:父親替兒子隱惡揚善,兒子替父親隱惡揚善,是骨肉至親的人情之常,因此無須特別作為,「直」自然蘊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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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選擇 面對父親的罪行,如何抉擇?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為政)
色難有兩解:一是為人子女應掌握父母的情緒臉色,不要無知冒犯。二是不管父母如何不講理,都要心平氣和化解父母暴戾之氣。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里仁) 在心平氣和的基礎上,在不傷親情的前提下,找對時間規勸父母。倘若父母不從,仍得維持敬意,雖然擔憂,但不覺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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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選擇--小結 孔子的意思是,如果父母有過失,應當委婉的勸誡(幾諫),倘若父母執意不改,仍得保持恭敬不違抗的態度。縱然內心深感焦慮,也不能對父母有所怨恨。儒家向來強調父子倫常,家庭長幼關係出自於天性,即使父母有錯,仍當順承。 《禮記‧內則》也說:「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仍是從父子天性無可改變立論,倘若多次諫言未果,則應該「號泣而隨之」,目的是希望長輩能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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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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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選擇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天下。」 本章是孟子與學生假設性的問答,是用來審度不同角色的用心,並非真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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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選擇 桃應:孟子的學生。他的想法是舜不應以私害公。 皋陶:ㄍㄠ ㄧㄠˊ,相傳為舜之臣,掌刑獄之事。
瞽瞍:ㄍㄨˇ ㄙㄡˇ,瞎眼的人。指舜的父親。 惡:讀作「ㄨ」,疑問詞,如何、怎麼。 有所受之:皋陶所執行的法律,是國家賦予的公權力,不能以私害公。縱然天子下令予以通融,也不能廢止。 敝蹝:本指破舊的鞋子,這裡比喻毫無價值的事物。敝,破舊的。蹝,讀作ㄒㄧˇ,草鞋,也解釋為沒有腳後跟的鞋。 訢然:喜樂的樣子。訢讀作ㄒㄧ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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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選擇--小結 私情 縱然父親犯罪,也只知有父親,而不知有天下。孟子認為舜應該連夜馱負著父親逃跑,隱身於海濱之中,從此忘了天下之大,名利之高。 國法 皋陶受命於舜,維護國家的大是大非。皋陶心中忖度的應該是貫徹法律的公平,因此孟子認為皋陶只知法律之存在,而不知有天子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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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以孔子提出的道德理想主題,但是「理想」與「現實」總存在著距離。因此,請各位想想:
孔子提出的理想在實踐上遭遇什麼樣的困難或侷限?(最好能舉出實例,可以是親身經歷,也可以是新聞、歷史等) 你是不是同意孔子的看法?提出你自己的看法,可以否定孔子,也可以贊成孔子,也可以提出改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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