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ublished by采泯 季 Modified 7年之前
2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人格尊严岂能侮辱 1993年10月的一天,上海市某福利院女职工陈某到本市牡丹江路某照相馆拍结婚照,新婚的小夫妻打算留下永久的幸福回忆。事毕,陈某付拍摄费196元,化妆费50元。陈某取相片时,发现一张照片上婚纱的裙摆处由于未整理妥当,明显凸出一个三角形。对于喜庆的结婚照,这一明显的缺憾的确有些煞风景。陈某提出重拍。照相馆的经理满脸不高兴,不仅不愿意重拍,还当众说陈是有身孕才把衣服托起成那样的,说陈拍照片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子等话。陈某对该照相馆经理的服务态度和言行颇感气愤,在自尊心和人格受到侮辱的情况下,于12月到宝山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在认真调查实情之后,责成照相馆向陈某赔礼道歉,并退还陈196元拍摄费及50元化妆费。 这个案例说明了什么问题?
3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小博士告诉你: 材料一: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来熔铸成的民族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不衰,倍经磨难而更强,豪迈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你对此事如何评价?
4
说说你的看法是什么?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小博士告诉你: 材料二:阅读P34小光的故事 自强不息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来熔铸成的民族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不衰,倍经磨难而更强,豪迈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说说你的看法是什么?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5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6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格尊严不可辱
7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材料一:阅读P35的案例回答: 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 试举例说明。 材料二:阅读P36的案例回答: 1、品行优良者就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 的评价吗?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你该怎么办? 材料三:阅读P37的案例回答: 你对上述观点怎么看,为什么? 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
8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材料一:阅读P38的事例回答: 1、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理由是什么? 2、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 材料二:阅读P39的案例分析: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决?
9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10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1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2
骂人也违法 ──一句脏话引发一场名誉权官司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骂人也违法 ──一句脏话引发一场名誉权官司 家住广州的王某与李某同拜一个师傅学太极拳。开始她们相处融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李某心中起了疙瘩,对师傅过多指点王某练拳有了意见,但她又不愿明提,于是在日常交往中常对王某说一些带刺的话。二人也为此发生多次摩擦。某晚,王某与师傅在舞厅跳舞,李某突然出现在二人面前,不由分说拉起师傅就往外走。当王某问“怎么回事”时,李某张口就骂:“关你什么事,你个不要脸的婊子……”随之两人扭打在一起达十几分钟,引来百余人围观。 (转下页)
13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接上页)此事发生后,王某非常苦恼,她认为李某无凭无据地在公共场所辱骂自己,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起诉至某区法院,要求李某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她的精神损失。庭审中,经法官给双方宣传法律知识,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自己以前理解的“骂人不违法”是错误的,她当庭诚恳地向王某道歉,并写下书面保证。王某接受了李某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14
精选习题 B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选择: 1、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 ) ① 肖像权 ② 姓名权 ③ 商标权 ④ 著作权 ⑤ 名誉权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精选习题 选择: 1、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 ) ① 肖像权 ② 姓名权 ③ 商标权 ④ 著作权 ⑤ 名誉权 ⑥ 隐私权 A.① ② ④ B.① ② ⑤ ⑥ C.① ② ③ D.② ③ ④ B
15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公民的( ) A.政治权利 B.经济权利 C.人身权利 D.人身自由权利 c
16
√ × ×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判断: 1、任何人都享有人格尊严权。( ) 2、未成年人在长辈和老师面前不享有人格尊严权。( )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判断: 1、任何人都享有人格尊严权。( ) 2、未成年人在长辈和老师面前不享有人格尊严权。( ) 3、中华民族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说明中国人不珍惜生命。( ) √ × ×
17
第一节 人生自强少年始 仅以以下名言结束本课: 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 ──墨子 品行是一个人的内在,名誉是一个人的外貌。 ──莎士比亚 不论用什么方法获得名誉,如果没有品格来扶持,名誉终必归于毁灭。 ──华盛顿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