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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韓FTA對我貿易之影響評估 及因應措施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陳副局長銘師 10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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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韓FTA對我貿易之影響評估 及因應措施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陳副局長銘師 100年11月2日

2 簡報大綱 一、全球區域經濟整合 二、美韓FTA談判過程 三、美韓FTA內容與關稅減讓情形 四、美韓FTA對我總體經濟及貿易影響
五、貿易面之因應措施 六、結語

3 一、全球區域經濟整合 3 3

4 WTO杜哈回合延宕造成國際間雙邊FTA蔓延全球區域經濟整合加速深化 TPP擴大:目前參與談判國家為美國、祕魯、日本、馬來西亞、越南
全球貿易政策發展與區域經濟整合 WTO杜哈回合延宕造成國際間雙邊FTA蔓延全球區域經濟整合加速深化 美國-南韓自由貿易協定 (2007年6月30日簽署,預計2012年初生效) 歐盟-墨西哥 自由貿易區 歐盟-南韓自由貿易協定 2011年7月生效 北美自由 貿易區(NAFTA) 歐盟 (EU) 南韓-印度(CEPA) 東協-南韓 自由貿易區 東協-中國大陸 自由貿易區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東協-印度 自由貿易區 東協-日本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CAFTA-DR 東協自由 貿易區 (AFTA) 過去10年來 WTO所推動的多邊貿易談判進展緩慢 各國為了協助其廠商拓展出口市場 並強化國家整體競爭力 紛紛投入區域經濟整合 也成為目前全球貿易政策發展的重心之一 國際間開始一波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的風潮 全球區域經濟整合更因此加快速度 目前國際間較大之區域經濟體系包括: 北美自由貿易區、南錐共同市場、歐盟、東協自由貿易區以及跨太平洋夥伴協議等。 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 南錐 共同市場(MERCO SUR) 東協-紐澳自由貿易區 P4:智利、汶萊、新加坡、紐西蘭 TPP擴大:目前參與談判國家為美國、祕魯、日本、馬來西亞、越南

5 二、美韓FTA談判過程 5 5

6 二、美韓FTA談判過程 2005年2月預備會議 2006年2月5日宣布正式啟動 歷經8回合談判及2次高階首長會議 2007年4月2日達成協議
2007年6月30日簽署,卻因為牛肉以及汽車議題,遭到美國國會杯葛,未生效 美韓FTA始於2005年2月之預備會議 歷經8回合談判與2次高階首長會議後 於2007年6月30日簽署 但因牛肉與汽車議題遭美國國會杯葛

7 二、美韓FTA談判過程 2009年11月美總統歐巴馬訪韓 2010年6月美總統歐巴馬希望在G20高峰會前展開協商
2010年11月美要求全面開放美牛進口,韓方反對,雙方協商宣告破局 2010年12月再次協商,雙方對汽車議題有所讓步,雙方達成共識(附件1) 2009年11月 美國總統歐巴馬訪韓,雙方曾討論到美韓FTA的問題,但進展不大 2010年6月 全球景氣復甦腳步趨緩,美國失業率居高不下,加上2010年底的國會選舉的壓力,歐巴馬一改以往被動的態度, 希望消除美韓FTA的歧見並要求美國貿易代表與韓國貿易部長,針對牛肉及汽車部份展開協商。 2010年11月 美國代表在談判過程中一直要求韓方全面開放美國牛肉進口,韓方則堅決反對這一要求, 認為牛肉問題應該與FTA談判脫鉤,雙方協商因此宣告破局。 2010年12月 雙方因對汽車議題均有所讓步,使得美韓兩方達成共識。

8 二、美韓FTA審議過程 2011年10月3日美韓、美哥及美巴三項FTA送國會審議 2011年10月5日眾議院完成審議表決通過三項FTA
美國部分 2011年10月3日美韓、美哥及美巴三項FTA送國會審議 2011年10月5日眾議院完成審議表決通過三項FTA 2011年10月11日參議院完成審議表決通過三項FTA 2011年10月12日參眾兩院完成全院表決 2011年10月21日美國總統簽署,完成立法程序 上(10)月3日歐巴馬總統將美韓、美哥(倫比亞)及美巴(拿馬)三項FTA送國會審議 上月5日眾議院歲計委員會完成審議,美韓FTA表決結果以31票對5票獲多數通過 上月11日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完成審議,美韓FTA表決結果以281票對128票通過 上月12日參眾兩院完成全院表決(美韓FTA:眾院278票比151票通過、參院83票比15票通過,美哥FTA:眾院262票比167票通過、參院66票比33票通過,美巴FTA:眾院300票比151票通過、參院77票比22票通過), 上月21日送交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完成美韓FTA美國部分之立法程序。

9 二、美韓FTA審議過程 2011年10月28日朝野意見分歧,無法召開常任委員會全體大會進行審議 2011年10月31日朝野議員協商破裂
韓國部分 2011年10月28日朝野意見分歧,無法召開常任委員會全體大會進行審議 2011年10月31日朝野議員協商破裂 2011年11月執政黨爭取於11月初通過審議 預計2012年美韓FTA正式生效 韓國審議過程尚須經國會常任委員會完成通過14項施行法案(與美韓FTA相關之施行法案共25項,其中9項法令已完成審議,14項法令留待國會常任委員會審議,剩餘2項法令則為美韓FTA生效後3年內完成立法即可)後,方可諮請總統簽署,完成韓國之法定程序。 上月28日韓國國會朝野意見分歧,無法順利召開常任委員會進行審議。 上月31日朝野議員就「投資者與國家訴訟制度」(Investor 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議題意見分歧並協商破裂。 據執政黨表示,將爭取批准案於11月初獲得通過。 預計2012年美韓FTA正式生效

10 三、美韓FTA內容與關稅減讓情形 10 10

11 美韓FTA降稅類型及比率表 美韓FTA關稅減讓模式 類型 內容 產品項目 比率(%) A 立即降稅 4,761 44.72 B
分2年等比例降稅 10 0.09 C 分3年等比例降稅 360 3.38 D 分5年等比例降稅 746 7.01 E 分6年等比例降稅 1 0.01 F 分7年等比例降稅 90 0.85 G 分10年等比例降稅 549 5.16 H 分15年等比例降稅 65 0.61 I 分10年降為零關稅(各年降稅百分比幅度分別為5,5,7,7,7,10,10,12,17,20) 12 0.11 J 第1年至第8年維持原稅率,自第9年起至第12年,每年以等比例降稅至零 17 0.16 K 持續維持零關稅 3,990 37.48 其他1 - 44 0.41 總計 10,646 100.00 在美國10,646項HS 8位碼農工產品中,將有4,761項產品在生效後立即降為零,占全部產品的44.72%,比例相當高。 另外尚有37.48%之產品原本即為零關稅,因此未來美韓FTA於生效時即有超過八成之產品為零關稅。 至於其他類型的降稅時程,則以分3年等比例降稅、分5年等比例降稅以及分10年等比例降稅項目為大宗,此三種類型之降稅期程分別占3.38%、7.02%與5.16%。 總而言之,美韓FTA於生效日起,美國有82%的產品屬於零關稅,3年後零關稅比例增加至85%,5年後增加至93%,10年後幾乎全面完成降稅。 本表由美國海關資料計算而得 註1 :其他包含18項屬於HS 98章特殊分類項目之R類、S類以及26項屬於關稅配額的乳製品 11

12 美韓FTA關稅減讓時程 美國關稅減讓時程 協定生效時 87.34% (7694項) 57.54% (1057項) 3年平均降為零
工業產品(%) (HS25~97章) 農產品(%) (HS1~24章) 附件2 協定生效時 87.34% (7694項) 57.54% (1057項) 3年平均降為零 3.93% (346項) 0.76% (14項) 5年平均降為零 3.96% (349項) 21.96% (397項) 累積合計 95.23% (8389項) 79.92% (1468項) 美國對韓國關稅減讓時程依照工業產品(HS25~97)與農業產品(HS1~24)可分為: 工業產品於協定生效時即有87.34%(7694項)立即為零關稅,生效三年後將有91.27% (8040項)降為零關稅,五年後將有95.23%降為零關稅(8389項)。 農業產品於協定生效時即有57.54% (1057項)立即為零關稅,生效三年後將有58.3% (1071項)降為零關稅,五年後將有80.26%降為零關稅(1468項)。 美國市場農產品降稅時程較工業產品慢,顯見美國對農產品之保護程度較高。工業產品不但降稅時程較快,同時降稅的類型也較簡化。工業產品主要以立即降稅、分3年等比例降稅、分5年等比例降稅、分10年等比例降稅及持續維持零關稅等5類型為主,此5類型已涵蓋99%以上的工業產品。其他降稅模式則主要適用於農產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業產品中機械電機(HS84~HS85)產品有35.85%屬於立即降為零關稅,55.20%屬於持續維持零關稅,所以在美韓FTA生效後即有超過90%產品為零關稅。另外紡織成衣(HS50~HS63)有高達71.88%屬於生效立即降為零關稅,由於美國目前紡織成衣類產品關稅仍偏高,未來在降稅時程較快的情況下,對我國產業之影響值得注意。 美國在工業產品部分約有87.34%立即降為零,農產品部分約有57.54%立即降為零。 美國開放較慢之工業產品主要集中於塑膠、橡膠及其製品(HS39~40),木及木製品(HS44~46)等產業。

13 美韓FTA降稅類型及比率表 美韓FTA關稅減讓模式 類型 內容 產品項目 比率(%) A 立即降稅 7,572 67.13 B
分2年等比例降稅 6 0.05 C 分3年等比例降稅 760 6.74 D 分5年等比例降稅 511 4.53 E 分6年等比例降稅 2 0.02 F 分7年等比例降稅 41 0.36 G 分10年等比例降稅 633 5.61 H 分15年等比例降稅 100 0.89 I 分10年降為零關稅(各年降稅百分比幅度分別為5,5,7,7,7,10,10,12,17,20) 24 0.21 J 第1年至第8年維持原稅率,自第9年起至第12年,每年以等比例降稅至零 1 0.01 K 持續維持零關稅 1,498 13.28 其他1 - 131 1.17 總計 11,279 100.00 韓國11,279項HS 8位碼農工產品中,將有7572項產品在生效後立即降為零,占全部產品的67.13%,比例相當高。 另外尚有13.28%(1498項)之產品原本即為零關稅,因此未來美韓FTA於生效時韓國即開放超過八成之產品為零關稅(9070項)。 至於其他類型的降稅時程,則以分3年等比例降稅、分5年等比例降稅以及分10年等比例降稅項目為大宗,此三種類型之降稅期程分別占6.74%、4.53%與5.61%。 總而言之,美韓FTA於生效日起,韓國有80.41%的產品屬於零關稅,3年後零關稅比例增加至87.15%,5年後增加至91.68%,10年後幾乎全面完成降稅。 註1 :韓國2006年HS 10位碼稅則為11703項,但某些稅則並非只有一種降稅類型,本表將具有兩種以上的降稅類別依其所有之類別數分別計算一次,因此共有11279項。 註2:韓國另有T、W、X、Z類,其為TQR的產品於配額外之降稅方式。然TQR產品配額外降稅方式不一定僅限於此4類,也可能是此表中各類降稅類別。 註3:本表僅計算從價稅部分。 13

14 美韓FTA關稅減讓時程 韓國關稅減讓時程 協定生效時 89.79%(8577項) 28.55%(493項) 3年平均降為零
工業產品(%) (HS25~97章) 農產品(%) (HS1~24章) 附件2 協定生效時 89.79%(8577項) 28.55%(493項) 3年平均降為零 6.22%(594項) 9.61%(166項) 5年平均降為零 1.92%(183項) 18.99%(328項) 累積合計 97.93%(9354項) 57.15%(987項) 韓國對美國關稅減讓時程若依照工業產品(HS25~97)與農業產品(HS1~24)可分為: 工業產品於協定生效時即有89.79%(8577項)立即為零關稅,生效三年後將有96.01%(9171項)降為零關稅,五年後將有97.93%(9354項)降為零關稅。農業產品於協定生效時即有28.55%(493項)立即為零關稅,生效三年後將有38.16%(659項)降為零關稅,五年後將有57.15%降為零關稅(987項)。 由此可見,韓國對其國內農產品亦採高度保護,美韓FTA生效後農產品立即降為零關稅之比例為28.55%遠低於工業產品之89.79%。生效五年後工業產品近98%為零關稅,農業產品零關稅比率仍未超過六成。 韓國在工業產品部分約有89.79%立即降為零,農產品部分約有28.55%立即降為零。相對於美國,韓國對其國內農產品仍採高度保護。

15 美韓FTA架構 共分24章、2個服務業及投資之非符合性措施附件、1個金融服務業之非符合性措施附件,以及一般事項、關稅表、關稅配額等附件
章節 項目 第一章 基礎規定及定義(Initial Provisions and Definitions) 第十三章 金融服務(Financial Services) 第二章 國民待遇與貨品市場進入(National Treatment and Market Access for Goods) 第十四章 通信(Telecommunications) 第三章 農業(Agriculture) 第十五章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 第四章 紡織成衣業(Textiles and Apparel) 第十六章 競爭相關事項(Competition-Related Matters) 第五章 製藥業及醫療設備業(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第十七章 政府採購(Government Procurement) 第六章 原產地規定(Rules of Origin and Origin Procedures) 第十八章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第七章 關稅事務及貿易便捷化(Customs Administration and Trade Facilitation) 第十九章 勞工(Labor) 第八章 食品安全檢疫與動植物檢疫規定(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第二十章 環境(Environment) 第九章 技術性貿易障礙(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第二十一章 透明化(Transparency) 第十章 貿易救濟(Trade Remedies) 第二十二章 制度性條款及爭端解決(Institutional Provisions and Dispute Settlement) 第十一章 投資(Investment) 第二十三章 例外規定(Exceptions) 第十二章 跨境服務業貿易(Cross-Border Trade in Services) 第二十四章 最終條款(Final Provisions) 美韓FTA共分24章及相關附件,關稅減讓涵蓋範圍大且減讓時程快,內容除了商品和服務業市場開放以外,其他還包括如技術性貿易障礙、貿易救濟、貿易便捷化、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制度性條款及爭端解決等項目 ,且其他不在WTO規範範圍內之議題(例如:勞工、環境及競爭議題等),均納入美韓FTA之架構內。未來我與美洽簽FTA時可參考美韓FTA內容預為因應美方可能要求我開放之項目。 非符合性措施(Non-conforming measures):任何與協定本文相違背之法律、章程、程序或要求措施。(A non-conforming measure is any law, regulation, procedure, requirement or practice, which violates certain articles of the investment agreement. )

16 農業 主要產業相關內容 關稅配額: 26項乳製品(如牛奶、優酪乳、可可奶) 其餘農產品在10年內均降為零關稅
平均名目關稅稅率:6.38%(附件3) 關稅配額: 26項乳製品(如牛奶、優酪乳、可可奶) 其餘農產品在10年內均降為零關稅 立即免稅項目 美國除了26項乳製品為關稅配額方式外,其餘農產品在10年內均降為零關稅。 美國承諾立即免稅農產品項目:天然蜂蜜、鬱金香花球莖、百合花球莖、馬鈴薯、番茄、大蒜、西洋菜、黃瓜、草莓、芒果 美國立即降稅農產品名單中,我國較有競爭力之產品為蜂蜜與冷凍芒果,我國去年天然蜂蜜出口總值為296萬美元,芒果出口值總為55萬美元。 我國目前僅有天然蜂蜜輸美,美國關稅為1.9 cent/kg ,去年輸美總值約為226萬美元。芒果關稅為10.9%。 天然蜂蜜 鬱金香花鱗莖 西洋菜 黃瓜 番茄 冷凍芒果 百合花鱗莖 馬鈴薯 草莓 大蒜

17 農業 主要產業相關內容 稻米排除 平均關稅稅率:40.79% 大豆 小麥 棉花 櫻桃 杏仁 開心果 威士忌 葡萄乾 葡萄酒 葡萄汁 奶粉
立即免稅項目 大豆 小麥 棉花 櫻桃 杏仁 開心果 威士忌 葡萄乾 葡萄酒 葡萄汁 關稅配額 季節關稅模式 奶粉 奶酪 大麥 爆玉米花 食用黃豆 食用奶清 加工澱粉 2年內取消 酪梨、檸檬 7年內取消 柑橘、啤酒、李子、玉米、酒 10年內取消 猪肉、雞肉、桃子、柿子、柳橙 15年內取消 牛肉、栗子、松子、香菇、香菸 20年內取消 蘋果、水梨 韓國農產品平均關稅稅率為40.79% 稻米排除在韓國開放項目 韓國承諾立即免稅項目:大豆、開心果、杏仁、櫻桃、威士忌、棉花、小麥、葡萄汁、葡萄酒、葡萄乾 韓國農產品降稅時程較美國長,最長達20年 韓國有多項農產品屬於關稅配額及採用季節關稅模式:奶粉、奶酪、大麥、食用黃豆、食用奶清、加工澱粉、爆玉米花 韓國農產品分年 取消關稅項目

18 關稅調降類型:立即免稅、3年、5年、10年等4種方式調降
主要產業相關內容 工業 關稅調降類型:立即免稅、3年、5年、10年等4種方式調降 立即降稅項目 平均名目關稅稅率:3.26% 紡織品 汽車 液晶顯示器 揚聲器 特殊鞋類 輪胎 洗衣機 聚苯乙烯 紡織品:毛衣、襪子、化纖短纖維織品、簾布織品 汽車產品:立即撤除汽車零組件及排氣量在3000cc以下之小汽車關稅 同意3年內取消韓國3000cc以上小汽車關稅 立即降稅項目 平均名目關稅稅率:6.38% 關稅調降:大致分為立即免稅、分3年等比例降稅、分5年等比例降稅、分10年等比例降稅等4種方式調降,原則上美國大約95%工業產品在5年內降為零關稅。 美國承諾部分 紡織品:毛衣、襪子、化纖短纖維織品、簾布織品 (美國將立即取消相當於61%之韓國紡品及成衣進口值之進口關稅) 汽車產品:同意立即取消韓國汽車零組件及排氣量在3000以下之小汽車進口關稅(現行2.5%),同意3年內取消韓國3000以上小汽車關稅 因此,台灣輸美汽車零組件及排氣量在3000cc以下之小汽車於美韓FTA生效後將面對2.5%之關稅障礙,對我汽車零組件與汽車產業可能造成影響。 韓國承諾部分 紡織品:丹寧布、長纖維、強力紗 汽車產品:立即撤除美國進口關稅(現行為8%),10年內撤除美國小貨車進口關稅(現行為2.5%) 。 紡織品 汽車 通訊光纖電纜 滾珠軸承 高爾夫球竿 纖維乾燥機 紡織品:丹寧布、長纖維、強力紗 汽車產品:立即撤除美國進口關稅 10年內撤除美國小貨車進口關稅

19 主要產業相關內容 服務業(第十二章至第十五章) 金融業 保險及其相關服務 銀行業與其他服務 電信服務業 逐步開放持有美國律師執照者在韓國
整體而言,韓國服務業市場對美國有較大幅度開放的項目包括: 金融業 保險及其相關服務 銀行業與其他服務 電信服務業 准許外國人間接投資於通訊產業 (KT、SKT除外)最高100%股份 法律服務業 逐步開放持有美國律師執照者在韓國提供國際公法及美國法律相關諮詢服務。 此部分我規定外國律師僅可執行外國法律案件而且只允許以合夥人身分在台成立事務所。 金融服務業 目前美韓雙方互相開放 1.保險及其相關服務: 直接保險、間接保險、保險仲介以及保險之輔助服務(顧問、精算、風險評估憶及保險理賠) 2.銀行業與其他服務: 受理大眾存款及其他可付還之基金、任何形式之貸款、融資性租賃、所有支付與貨幣匯送服務、保證或債務承擔、證券發行、資產管理、金融資產清算與結算服務…等。 通訊服務 美韓FTA生效後2年內將准許外國人間接投資於通訊產業(KT、SKT除外)最高100%股份。此部分我國電信業承諾中華電信外資上限49%,其他業者外資直、間接持股上限為60%。 法律及會計服務業 逐步開放持有美國律師執照者在韓國 提供國際公法及美國法律相關諮詢服務

20 主要章節相關內容 關務及貿易便捷化(第七章) 相關法規充分提供對方表達意見的機會 引進簡化及快速通關制度 進一步加強通關程序及法令之透明化
擴大自動化電子通關之應用 技術性貿易障礙(第九章) 制定及修正技術規章准許相關國家專家參與 對通訊設備產品實施相互認證措施 在技術性規範及符合性評估程序加強透明化工作 建立委員會執行FTA及WTO之TBT相關承諾 關稅事務及貿易便捷化(第七章) 雙方在相關法規生效前應公布, 並充分提供對方表達意見的機會。 雙方同意引進簡化及快速通關制度,以充分落實FTA所創造的利益。 雙方將進一步加強通關程序及法令之透明化。 雙方同意擴大自動化電子通關之應用,以加速通關效率。 技術性貿易障礙(第九章) 雙方制定及修正技術規章時,准許相關國家之專家參與。 對通訊設備產品實施相互認證措施。 雙方同意在技術性規範及符合性評估程序方面,加強透明化工作。 雙方將建立委員會加強執行FTA及WTO之TBT相關承諾,包括監控、管理、合作及討論良好作業典範等議題。 貿易救濟(第十章) 雙方將設置貿易救濟合作委員會。 在對另一方進行傾銷及補貼調查前得先進行通知,並提供對方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 雙方同意實施多邊防衛措施時,排除彼此之適用。 貿易救濟(第十章) 設置貿易救濟合作委員會 進行傾銷及補貼調查前提供對方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 實施多邊防衛措施時,排除彼此之適用

21 主要章節相關內容 投資(第十一章) 美國在韓國的投資者可以享受與韓國國內投資者同等的待遇 完全相同之投資保護
給與美商實質上及程序上之投資保護 雙方投資人可在解決國際投資爭端中心(ICSID)機制下提出控告 政府採購(第十七章) 擴大現行公部門適用的範圍,韓國增列9個部門,而美國則增列1個部門 韓國降低最低採購金額的門檻,由原先19萬美元降至10萬美元 加速政府採購作業之作業流程 針對政府採購議題成立工作小組 投資(第十一章) 原則上確保美國在韓國的投資者可以享受與韓國國內投資者同等的待遇。具體內容如下: 美方投資人在韓國基本上享有與韓國投資人完全相同之投資保護,包括成立公司、貸款、經營權、併購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 韓方同意依美國現行法律對外國投資人之待遇,給與美商實質上及程序上之投資保護,包括合法訴訟程序,及土地徵收時可取得不動產公平市場價值之權利等。 雙方投資人可在解決國際投資爭端中心(ICSID)機制下,就政府不公平投資措施提出控告,仲裁法庭並依透明化原則公開書面指控文件,並舉行公聽會。 政府採購(第十七章) 由於美韓均已是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簽署會員,所以美韓FTA在政府採購規定方面,基本上雙方彼此提供對方更多的機會,此包括: (一)擴大現行公部門適用的範圍,韓國增列9個部門,而美國則增列1個部門韓國降低最低採購金額的門檻,由原先19萬美元降至10萬美元 (二)加速政府採購作業之作業流程針對政府採購議題成立工作小組

22 主要章節相關內容 智慧財產權(第十八章) 提供高標準保護與執法 建立商標及地理標示之線上註冊、資料庫查詢及管理系統
著作權保護由50年延長為70使用正版電腦軟體 建立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對著作權侵害之責任規範 專利申請逾時核准者,得延長專利有效期間 對盜版及仿冒等IPR侵權行為將訂定嚴厲之罰則 勞工制度(第十九章) 加強實施各自勞工法令,落實執行機制 雙方將建立合作機制,強化對勞工保護 雙方將設立公眾意見參與制度 不得為了促進雙邊投資及貿易因而降低國內勞工保護水準 設置勞工委員會(Labor Affairs Council) 智慧財產權(第十八章) 提供商標、著作權、地理標示及專利等方面之高標準保護與執法。 建立商標及地理標示之線上註冊、資料庫查詢及管理系統,並確保相關程序之透明化。 雙方同意著作權保護由50年延長為70年,惟有2年調適期。 雙方同意制定嚴格的反規避條款(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s),禁止對「反盜拷技術」等破壞行為。 要求政府機關使用正版電腦軟體,為消費者樹立正確典範。 建立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對著作權侵害之責任規範。 專利申請逾時核准者,得延長專利有效期間。 對盜版及仿冒等IPR侵權行為將訂定嚴厲之罰則。 勞工制度(第十九章) 雙方均為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ILO)將依國際勞工標準,加強實施各自勞工法令,落實執行機制。 雙方將建立合作機制,強化對勞工保護。 雙方將設立公眾意見參與制度。 雙方同意不得為了促進雙邊投資及貿易因而降低國內勞工保護水準。 雙方同意設置勞工委員會(Labor Affairs Council)。

23 主要章節相關內容 環境(第二十章) 設立公眾意見參與制度,以解決環境問題 執行環境保護法令時,若有違反相關規定,適用本協定爭端解決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合作機制,以加強對環境之保護 制度性條款及爭端解決(第二十二章) 美韓FTA下之爭端解決機制,大致上與一般FTA的架構相同 針對汽車產業,影響到另一方之利益時得提高小客車(HS 8703)之關稅 成立「境外加工區委員會」就開城工業區產品能否視為韓國產品進行諮商 環境(第二十章) 雙方將設立公眾意見參與制度,以解決環境問題。 雙方同意一方執行本國環境保護法令時,若有違反相關規定,適用本協定爭端解決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合作機制,以加強對環境之保護。 制度性條款及爭端解決(第二十二章) 美韓FTA下之爭端解決機制,大致上與一般FTA的架構相同。 針對汽車產業,訂立特別的規定,在對方進口小客車並未違反或減損協定下義務,但卻影響到另一方之利益時, 得提高小客車(HS 8703)之關稅。 成立「境外加工區委員會」(Outward Processing Zone Committee),就開城工業區產品能否視為韓國產品進行諮商。

24 四、美韓FTA對我總體經濟及貿易之影響 24 24

25 (一)總體經濟影響 總體經濟 實質GDP減少0.044% 社會福利減少 1億5,580萬美元 進出口貿易 出口量減少0.06%
中華經濟研究院分析報告 總體經濟 實質GDP減少0.044% 社會福利減少  1億5,580萬美元 進出口貿易 出口量減少0.06% 進口量減少0.09% 貿易餘額減少  2,200萬美元 美韓FTA對我與韓國總體經濟影響 台灣 韓國 實質GDP (%) -0.04% 0.65% 總出口量(%) -0.06% 2.20% 總進口量(%) -0.09% 2.68% 總產量(%) 社會福利 (百萬美元) -155.8 貿易餘額 -22 GTAP模型使用數據: GTAP模型中以57個產業進行簡化分析,並非以HS CODE細分上千樣產品帶入模型分析。其中GTAP模型57個產業以「化學塑膠橡膠製品業」、「紡織業」、「成衣業」3項是可能受美韓FTA影響較大之產業,其餘受美韓FTA影響相對較小(原輸美即零關稅或非競爭產品)。 GTAP模型基本假設: GTAP模型中針對貿易面假設,進口自不同國家的類似產品為”不完全替代”,亦即消費者最終購買的商品是由國內產品與其他各國產品所組合而成。 GTAP模型中針對消費者假設,消費者對國產品與進口品之選擇亦為”不完全替代”,亦即消費者並不會因為類似產品價格差異而完全選擇某項產品。 綜上所述,GTAP模型所進行簡化模擬數據可能與實際受到美韓FTA生效之影響有些微差距。 註:GTAP模型未能將服務、投資納入考量,僅就關稅減讓進行分析,因此模擬數值不大

26 (二)貿易影響 2010年台灣為美國第9大進口來源國,進口值約為344.19億美元(美國市佔率為2.74%)附件4
台灣出口至美國 2010年台灣為美國第9大進口來源國,進口值約為344.19億美元(美國市佔率為2.74%)附件4 台灣輸美零關稅(MFN=0)競爭產品(註1): 2010年我輸美零關稅競爭產品計1955項 出口金額約計225.79億美元 佔美國自台灣進口總值比例為65.9% 台灣輸美非零關稅(MFN>0)競爭產品: 2010年我輸美非零關稅競爭產品計3244項 出口金額約計118.39億美元 佔美國自台灣進口總值比例為34.1% 去(2010)年我為美國第九大進口來源國,總進口值約為344.19億美元。 其中美國均有自台灣與韓國進口之”競爭商品”當中: (一)去年我對美出口零關稅競爭產品出口值為225.79億美元,占美國自我進口比重之65.9 %,大多為電子電機產品,此類產品較不受到美韓FTA生效之影響。 (二)去年我對美出口非零關稅競爭產品出口值為118.39億美元,占美國自我進口比重之34.1 %,本部分產品與韓國產品在美國市場存在競爭關係,可能遭受美韓FTA生效之衝擊,包括塑膠業、紡織業、成衣業、機械業、化學產業及光學產業等。 (註1:競爭產品:自HS六位碼第01至97章中,美國均有自台灣韓國進口之商品)

27 (二)貿易影響 2010年韓國為美國第7大進口來源國,進口值約為478.86億美元(美國市佔率3.63%)
韓國出口至美國 2010年韓國為美國第7大進口來源國,進口值約為478.86億美元(美國市佔率3.63%) 韓國輸美零關稅(MFN=0)競爭產品 2010年韓國輸美零關稅競爭產品計1,898項 出口金額約計257.70億美元 佔美國自韓國進口總值比例為53.82% 韓國輸美非零關稅(MFN>0)競爭產品: 2010年韓國輸美非零關稅競爭產品計3188項 出口金額約計221.16億美元 佔美國自韓國進口總值比例為46.18% 去年韓國為美國第七大進口來源國,總進口值約為478.86億美元。 其中在美國均有自台灣與韓國進口之”競爭商品”當中: (一)去年韓國對美出口零關稅競爭產品出口值為257.70億美元,占美國自韓國進口比重之53.82 %。 (二)去年韓國對美出口非零關稅競爭產品出口值為221.16億美元,占美國自韓國進口比重之46.18 %,本部分產品與台灣產品在美國市場存在競爭關係,在美韓FTA正式生效後,將依不同降稅期程對我相關產業造成衝擊。

28 (二)貿易影響 美韓FTA可能對我貿易衝擊 台韓輸美非零關稅競爭產品金額/比率 台韓競爭產品中,韓國介於2.5%≦MFN<5%類別產品佔美國自韓進口總值近三成,可見於美韓FTA生效前韓國在美國市場面對之貿易障礙相對我國較大 美韓FTA生效後,介於2.5%≦MFN<5%之台韓競爭產品感受到降稅效果將十分明顯 台灣 韓國 關稅級距 金額 (百萬美元) 占自台進口總值比例 占自韓進口總值比例 0<MFN<2.5% 2,054.67 6.17 2,499.93 5.76 2.5%≦MFN<5% 5,565.98 16.7 12,685.41 29.22 5%≦MFN<10% 2,217.70 6.65 1,507.04 3.47 MFN≧10% 705.68 2.12 512.98 1.18 去(2010)年台灣與韓國輸美非零關稅競爭產品當中,韓國產品稅率介於2.5%至5%之間者約佔韓國輸美產品之三成,高於我國相同關稅級距產品之16.7%。 可見韓國在美韓FTA生效前,面對美國市場之貿易障礙相較我國較大。 因此,以不同級距之稅率區分,稅率介於2.5%至5%之間的台韓競爭產品,受到美韓FTA生效之降稅效果將十分明顯。

29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產品約有80項為非零關稅(附件5),以塑膠、紡織等產品為主,其餘約200項皆已為零關稅。
(二)貿易影響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產品約有80項為非零關稅(附件5),以塑膠、紡織等產品為主,其餘約200項皆已為零關稅。 我輸美前50大非零關稅產品包括:二輪腳踏車、其他塑膠製品、體能運動設備、彩色影像監視器、液晶裝置、小客車用橡膠胎、銅製衛生設備、保險桿及其零件。 非零關稅產品中,稅率小於2.5%為14項,2.5%至5%之間者為34項,5%至10%之間者為21項,大於10%者為10項。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產品約有80項為非零關稅,以塑膠、紡織等產品為主,其餘皆已為零關稅。 我輸美前50大非零關稅產品包括:二輪腳踏車、其他塑膠製品、體能運動設備、彩色影像監視器、液晶裝置、小客車用橡膠胎、銅製衛生設備、保險桿及其零件。 其中非零關稅產品中,稅率小於2.5%為14項,2.5%至5%之間者為34項,5%至10%之間者為21項,大於10%者為10項。

30 台韓兩國皆以出口導向之製造業為主,出口至美國的主力出口產品相似度高。
(三)台韓兩國在美國市場之比較 台韓兩國皆以出口導向之製造業為主,出口至美國的主力出口產品相似度高。 台韓兩國在美進口市場主要競爭項目為: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HS85)、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HS84)、汽車零配件(HS87)、橡塑膠製品(HS39、HS40)、光學器具(HS90)、紡織品(HS60、HS61、HS63)等。 台與韓國皆是以出口為導向之國家,以產業結構面分析,出口產品相似度也很高,包含電機業、 機械業、 汽車零配件、塑膠業、紡織業等 。

31 五、貿易面之因應措施 31 31

32 措施 計畫 外拉 內推 整體 形象 群體協助 個別輔導
針對我鋼鐵、藥品、玩具、營建機械、農業機械、家具及資通訊等輸美零關稅產品,運用各項拓銷資源加強拓展 外拉 內推 整體 台灣精品館/櫥窗 國家形象館/產品形象區 新品發表會/媒體廣宣/台灣之夜 國外名人代言 精品展示(機場、台北專業展、展售會) 國際媒體邀訪 精品選拔 發布產業新聞稿 輔導台灣品牌發展 協助網路行銷推廣 培育國際經貿人才 提供商情資訊服務 爭取政府採購商機 提供出口融資及輸出保險 形象 措施 台灣名品交易會 參展團、拓銷團 貿易洽談會 產業論壇/研討會 佈建海外行銷通路 (台灣食品專區/名品城) 辦理採購大會 洽邀外商來台採購 (工廠及聚落產業參訪) 舉辦台北國際專業展(搭配體驗專區、洽談會及論壇) 群體協助 根據wto烏拉圭回合及資訊科技協定(ITA),我輸美產品約有1,955項是屬於零關稅產品,包括有鋼鐵、藥品、玩具、營建機械、農業機械、家具及資通訊等,貿易局運用各項專案計畫的資源,例如:優質平價新興市場推動方案、綠色貿易方案、新鄭和計畫等,透過整體、外拉及內推等方式,加強拓展,在整體部分,有輔導台灣品牌發展、協助網路行銷、外拉部分有辦理展團拓銷、設置台灣精品館、協助佈建通路,內推部分有辦理採購夥伴大會、舉辦台北國際專業展等,希望廠商能夠多加利用。 國際市場開發專案計畫( IMD) 海外行銷據點 海外業務尖兵 大型外商及連鎖通路拓銷計畫 台灣機械通路推廣計畫(TMP) 個別輔導 優質平 價方案 新鄭和 計畫 推廣貿 易工作 補助 公協會 品牌台 灣計畫 綠色貿易 方案 提升展覽 競爭力方案 計畫

33 針對受影響產業加強拓銷作法 共通輔導 美國機場刊登台灣形象廣告 運用台灣產業形象影片加強推廣 國際大展加強佈建台灣館形象或 周邊加值活動
力邀買主來台採購 擴大辦理視訊採購洽談會 美商鄧白氏企業認證 台灣經貿網設置產業專區 Google關鍵字行銷 爭取美國政府採購商機 美國列為貿易金融優惠地區 墨西哥列為重點拓銷市場 產業別 塑膠業 紡織業 (成衣、織襪等) 機械業 電子業 (監視器、安全監控等) 個別輔導 美國商機日買主來台採購 「台灣經貿網」網路開店 台北國際專業展加邀買主 運用紡織專案計畫協助登門拜訪買主 運用台北國際紡織展加邀美洲買主來台觀展採購 擴大辦理紡織業英文網站行銷平台 機械業經墨西哥切入美國供應鏈 協助電子業與墨西哥代工業策略合作 針對受影響也就是非零關稅的產業,我們規劃許多協助的作法,共分共通性的輔導以及針對受影響產業的個別輔導作法,各位先進看到紫色文字部分均是本局特別針對受影響產業新增的輔導措施,希望透過各項作法之推動,能減緩美韓FTA對廠商的衝擊。

34 提升形象 網路行銷 展團拓銷 買主來台 能力建構 貿易金融 主軸 支線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借道轉進美國市場 墨西哥列重點市場
協助機械業經墨西哥切入美國供應鏈 協助電子業與墨西哥代工業策略合作 協助轉進新興市場 運用各項資源開 拓新興市場 為了讓各位先進及廠商瞭解對美國的拓銷策略,我們把剛才的加強拓銷措分為主軸及支線2大面向加以介紹,主軸部分是「強化行銷美國市場」,支線部分有「借道轉進美國市場」以及轉進新興市場,主軸部分大致區分為6項措施,借道轉進則是利用NAFTA優勢,由墨西哥進入美國市場,另外,我們也針對新興市場擬具了許多措施,希望協助廠商具備行銷全球的能力。

35 提升形象 於美國著名國際機場、大城及知名平面媒體刊登 台灣產業形象廣告(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美國 彭博週刊)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提升形象 於美國著名國際機場、大城及知名平面媒體刊登 台灣產業形象廣告(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美國 彭博週刊) 於全球國際大展強力播放台灣產業形象影片及 廣宣(例如:國家產業形象影片、紡織業形象影片) 補助公協會於國際展設立主題館及聯合攤位展示 在提升形象部分: 1.今年已經於紐約甘迺迪機場刊登台灣產業形象燈箱廣告,明年度我們將視機場流量、檔期及區位等條件,自亞特蘭大、芝加哥及洛杉磯等3處機場擇一,刊登燈箱或手推車的廣告。 2.本局例年均有製作台灣國家產業形象,另本年度亦新增製作紡織業、綠色貿易等形象影片,將提供組團單位於各大展項強力放送。 3.另為提升我國組團參加國際專業展之展覽形象,以吸引買主目光,增加國際曝光度,本局已自本年下半年開始新增補助公協會於國際展中設主題館及聯合攤位展示,本年度核定補助主題館在美國地區計有1 案(拉斯維加斯綠能螺絲展)。另明年度之補助申請預計於今年10月底公告受理申請,將廣為宣傳,請各公協會踴躍申請。

36 網路行銷 美國網路基礎建設成熟,擴大辦理「視訊採購洽談會」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網路行銷 美國網路基礎建設成熟,擴大辦理「視訊採購洽談會」 輔導監視器及塑橡膠產業業者於台灣經貿網「買賣商城」網路開店,並協助其擬定市場策略、行銷設計、物流管理 2011年架設紡織業英文網站行銷平台,免費提供50家廠商300項產品上架,進行共同網頁聯合推廣。2012年將增加免費家數,並進行海外推廣 協助受影響產業廠商於台灣經貿網設立專區,介紹產業競爭力、優質廠商與產品等資訊 協助廠商運用Google關鍵字廣告行銷(2012年1,800家) 1.國外先進國家買主運用網路進行全球採購已成為趨勢,尤其美國網路基礎建設成熟,因此明年度將擴大提供線上一對一採購洽談商機媒合服務,運用視訊科技,突破時間與地點限制,立即磋商洽談,提升商機媒合效率。(註:明年預計辦理30場) 2.美國電子商務市場發展成熟,網路購物更是美國買主之重要採購管道之一,鑑於明年度5月台灣經貿網將成立「買賣商城」,並將與美國B2C網路零售市場龍頭 eBay合作,屆時廠商於買賣商城刊登之銷售產品可同步於「eBay美國站」展示出售。因此協助廠商打入美國網購市場,將請專人輔導監視器及塑橡膠產業廠商於「買賣商城」開設網路店面,協助廠商擬定市場策略、行銷設計、物流管理等。 3.本次受影響之紡織業大多為織襪、成衣業,屬中小型企業,為協助廠拓展國外市場,將於今年下半年架設紡織業英文網站行銷平台,免費提供50家廠商300項產品上架,進行聯合推廣,未來將協助將該網站於海外推廣,明年將陸續提供免費家數,充實網站內容。 4.台灣經貿網會員中,屬受影響產業廠商約有1,800家,為帶領廠商打團體戰,將依照產業別於網站設置英文版「產業專區」,向買主介紹台灣產業競爭力、優質廠商與產品等資訊。 5.據美國行銷研究機構Marketing Sherpa統計,全球B2B使用者透過搜尋引擎,尋找欲購買的產品或服務者,約佔63.9%。而眾多搜尋引擎中,又以Google最為B2B使用者所愛用,使用率高達82.9%。其在美之市場佔有率約7成,所提供之關鍵字廣告可針對特定區域及產業進行投放,精準度高。因此將運用Google關鍵字廣告效力,協助1,800家台灣經貿網會員廠商增加在美國地區曝光度,預期可帶來67萬5000次流量。

37 展團拓銷 委託外貿協會及補助公協會赴美國參展拓銷,並加強佈建台灣館形象或周邊加值活動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展團拓銷 委託外貿協會及補助公協會赴美國參展拓銷,並加強佈建台灣館形象或周邊加值活動 美國Magic Show辦理「台灣襪類市集」及辦理Happy Hour等買主 交流活動(紡織業) 「全美五金展」,設立新產品形象展示區(手工具、金屬製品業) 「芝加哥工具機展」及「佛羅里達橡塑膠展」於展場及媒體刊登產業形象廣告、邀請記者採訪參展廠商、事先製作推廣函透過台灣經貿網做展前行銷並接受外商預約洽談等整合性行銷活動(機械業、塑橡膠業) 「拉斯維加斯消費電子展」,整合組團單位共同印製DM共同廣宣 (監視器業) 運用紡織業專案計畫,聘請美國當地行銷顧問,協助 展團拓銷,並協助廠商登門拜訪美國品牌商,提供買主一次購足服務 1.委託外貿協會及補助公協會針對受影響產業籌組展團赴美拓銷,透過佈建台灣館形象或周邊加值活動,擴大活動效益。 2.紡織業專業貿易商計畫已有聘請美國行銷顧問(大多為美國紡織品牌大廠退休高階主管),將運用其豐沛人脈與經驗洽覓買主,並徵集符合買主需求之台灣供應商,籌組小型拓銷團赴美直接登門拜訪買主,與買主進行深度貿易洽談,滿足買主一次購足之服務。

38 買主來台 辦理「美國商機日」,擴大邀請塑膠、機械、金屬 製品、監視器等產業之營業額7,000萬美元以上大型買主,於非展覽期間來台採購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買主來台 辦理「美國商機日」,擴大邀請塑膠、機械、金屬 製品、監視器等產業之營業額7,000萬美元以上大型買主,於非展覽期間來台採購 搭配2012年國際塑橡膠展及平面顯示器等台北國際 專業展,將增邀美國買主來台採購 搭配2012年台北紡織展,擴大邀請美洲地區重要紡織業買主或品牌商(例如:North Face, Patagonia)來台觀展採購,另於非展覽期間安排買主進行商洽 1.美國商機日:擴大邀請美國大型外商(包括塑膠業、機械業、金屬製品業、監視器業等)來台採購,以提供營業額5億美元以上之美國大型買主商務艙來回機票及在台4天3夜住宿費用(10名)及營業額7,000萬美元以上之美國大型買主經濟艙來回機票及在台4天3夜住宿費用(10名),共計增加洽邀20家美國大型買主於非展覽期間來台採購。 2.搭配國際塑橡膠展、平面顯示器及台北紡織展等台北國際專業展,增邀美國買主來台觀展及採購。

39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能力建構 協助廠商取得全球著名商業信息服務機構美商鄧白 氏企業認證(2012年度將協助1,800家廠商免費取得認證,除可增加買主對我中小企業信任度外,另可享貨物在美國加速通關及取得參與美國政府採購之基本要件) 聘請美國專業顧問公司,協助我國廠商參與美國政 府採購標案及申請加入美國聯邦總署採購供應目錄 爭取美國政府採購商機 1.「美商鄧白氏企業認證」已被美國政府及企業所共同採用,可在美國享受加速貨物進美國海關的通關優勢,並為廠商爭取參與GPA採購商機之基本要件。明年預計協助1,800家受影響產業廠商取得「鄧白氏企業認證」,以增加美國買主信任度。 註:鄧白氏企業: 美商鄧白氏集團成立於1841年,發展至今已有169年的歷史,為全球最大的企業情報資料庫及世界著名的商業信息服務機構。鄧白氏(D&B)的全球商業資料庫包括超過1億五千萬筆商業資料,專門提供給企業評估客戶的信用狀況、海外市場開發、採購及決策支援等方面的商業資訊服務。鄧白氏在全世界通行的『企業認證』已在全球成功協助超過1萬家企業,其企業認證內所包含的鄧白氏所創立的鄧白氏環球編碼(D-U-N-S Number)早已被美國政府、歐盟、以及聯合國所共同採用。因台灣在2009年剛加入WTO GPA第41個締交國,在美國、加拿大及歐盟等國之政府採購投標的廠商都必須具備鄧白氏環球編碼來符合投標廠商資格,其『企業認證』重要性可被再次證明。

40 貿易金融 增納美國為信用狀「輸出保險」之優惠地區(101年提供保險費折扣)
強化行銷美國市場 貿易金融 增納美國為信用狀「輸出保險」之優惠地區(101年提供保險費折扣) 洽覓美國地區之合作銀行,提供「轉融資促進出口方案」,以利當地進口商取得自我國進口貨品所需資金 將研擬強化出口融資措施 1.貿易局明(101)年度辦理之「輸出保險」計畫,將美國納入信用狀輸出保險之優惠地區,提供廠商保險費優惠(註:研擬保險費打5折) 2.[轉融資促進出口方案],將請輸銀持續洽覓美國地區之合作銀行,並以較低利率提供貸款金額予美國合作銀行,讓其有意願轉貸予美國進口商(須進口台灣商品)。 3.研擬明年度恢復提供優惠出口貸款方案。

41 墨西哥列為2012年重點市場 協助機械業切入美國廠商於墨西哥之供應鏈 協助電子業與墨西哥代工業策略合作
借道轉進美國市場 協助廠商利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優惠關稅之利基,借道進入北美市場 墨西哥列為2012年重點市場 將挹注資源深耕拓銷,並增加對公會拓銷該地區之補助金額 協助機械業切入美國廠商於墨西哥之供應鏈 利用美國著名國際車廠及機械大廠紛紛於墨西哥設廠特點,將辦理機械業赴墨西哥特攻計畫,除於美國及墨西哥辦理洽談會外,並將安排業者直接登門拜訪買主,說明產品特色,俾爭取進入其供應鏈之機會 協助電子業與墨西哥代工業策略合作 為減少FTA直接衝擊,媒合墨西哥大型電子業者(EMS)與我電子業者(監視器、安全監控、TV面板、LCD模組、各種消費電子業) 進行產品後段組裝,2012年將邀請墨西哥大型廠商來台說明其公司概況、代工能力、產能、競爭優勢等相關資訊,並促成其與我商進行合作 1.貿易局已將墨西哥列為101年重點拓銷市場,將責成貿協等單位規劃協助廠商拓銷墨西哥市場,另公會籌組展團參加墨西哥展項,將提高其攤位租金的補助上限。 2. 鑑於美國3大車廠及大型機械廠商基於降低成本考量,皆已於墨西哥設廠,因此擬訂協助業者加強拓銷墨西哥市場作法,將由貿協徵集廠商赴墨西哥辦理洽談會並拜訪機械代理商及汽車製造廠等大型機械買主,由廠商直接向買主簡報機械產品特性,促成代理及交易商機。 3.超過13.5吋的彩色平面監視器尚有5%關稅,國內部分產業可能受到影響,爰規劃邀請北美大型電子業者(EMS)來台說明其產能,並於會後與我業者進行一對一合作洽談,以促成我電子業者(監視器、安全監控、TV面板、LCD模組、各種消費電子等)與北美電子代工業者進行策略合作,將我電子產品之後段組裝移至墨西哥進行組裝後再銷到美國,以突破關稅障礙,深化北美業者與台灣電子業供應鏈關係。2012年預計邀請北美2家電子代工業者來台,與我國50家電子業者合作洽談。

42 協助轉進新興市場 協助轉進新興市場 運用各項拓銷資源協助廠商轉進其他市場,以開拓新商機,維繫產業發展動能 籌組海外參展 拓銷團 於台灣名品展
辦理推廣活動 提供 貿易金融協助 協助參加 台北國際專業展 運用 網際網路推廣 協助轉進新興市場 補助相關公協會 赴海外辦理貿易推廣 協助培養 國際行銷人才 最後在協助新興市場部分,我們提供了在海外辦理台灣名品展、赴新興市場參展及拓銷、補助相關公協會赴海外辦理貿易推廣等等各項活動,衷心期盼可以協助各位先進降低衝擊、提升出口競爭力,另外各位如在運用政府資源方面有任何的問題,非常歡迎給予指教。 輔導廠商發展品牌 推廣整體產業形象 提供國內外 商情資訊 42 42

43 六、結語 43 43

44 綜合比較美韓FTA內容及台韓銷美之主要競爭項目,對台灣的影響主要可從以下方面來做分析:
貿易面: 2010年12月美韓重啟FTA談判內容主要著重於汽車、紡織、醫藥品等商品,皆非台灣銷美之主要產品,且美國為已開發國家,平均關稅3.5%,工業產品平均關稅3.3%。 我國2007至2010年輸美之前20大產品多數為0關稅工業產品(電機電子、鋼鐵、家具等),因此美韓FTA對我產業是否造成影響有待觀察。 投資面: 根據韓國11家智庫模擬評估,美韓FTA生效後韓國每年外資可望成長22-32億美元,主要來自服務業投資。 美國為台灣目前最主要的外資來源之一,美韓FTA生效後,韓國釋出優惠美商之投資條件和環境,美韓FTA簽署後,貿易體制更加開放透明,將促使美商加強對韓投資,不但使我國未來吸引外人投資、發展知識經濟產業受到影響,原來在台灣營運之美商,未來續對我國擴大投資之可能性恐亦受影響。

45 綜合比較美韓FTA內容及台韓銷美之主要競爭項目,對台灣的影響主要可從以下方面來做分析:
骨牌效應: 美韓FTA生效將改變以往美國在亞洲區域結盟的被動局面,並促使日本及其他亞洲國家主動尋求與美國洽簽FTA(中國積極、日本緊張、東南亞跟進),形成骨牌現象。 美韓FTA使得東亞各國加速區域整合,預計未來會形成更多的FTA,預估FTA的廣度及深度均會擴大,除了貿易自由化之外,亦涵蓋貿易便捷化、經濟合作等項目,對於在國際外交領域特殊地位的台灣來說,將使影響加劇。 長期效果:  在全球區域整合加深下,企業可能調整全球布局,將生產據點轉移至區域整合較高的經濟體,如捷安特已開始考慮前往韓國設廠,以利輸銷美國。長期而言,對於在區域經濟整合進展較慢的台灣相對不利,值得加以注意。

46 、經貿自由化是我未來應面對之挑戰與機會:
六、結語 、經貿自由化是我未來應面對之挑戰與機會: 依據前述模型分析結果,美韓FTA生效後對我總體經濟與進出口貿易確實產生負向影響,惟模型與實際經貿狀況仍有所差異,影響數據僅供參考。 過去產學界對我政府WTO入會及10年來談判均有相當重要的貢獻,並協助我透過體制性改革以建構更完善的經貿環境。 在政府透過多元接洽、逐一協商,持續推動與其他國家洽簽FTA的同時,需要各界一起動起來,加速完成自由化的準備工作。因此,在這一波自由化的浪潮中,亦期盼各位持續協助政府,為建構更美好的未來一同努力。 自由化—完成準備刻不容緩!

47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48 附件1 美韓FTA追加協商最終結論 項目 2007年協定內容 2010補充協定內容 汽車關稅 .美國3000cc以下小型汽車關稅2.5%立即撤除;3000cc以上大型汽車關稅3年內關稅 .韓國8%汽車進口關稅立即撤除 .美國維持2.5%汽車關稅至協定生效後第4年,第5年起零關稅。 .韓國汽車關稅由8%調降至4%,第5年起零關稅。 小貨車關稅 .韓國立即撤除10%小貨車關稅 .美國現行25%小貨車關稅於生效第10年起零關稅 .美國自生效日起第8年維持25%小貨車關稅,第10年起零關稅。 .韓國維持原先承諾。 電動車關稅 韓美雙方同意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關稅自協定生效日起10年內零關稅 .韓國於生效日立即將電動車及油電混合車關稅由8%降至4%,第5年起零關稅。 .美方於生效第5年起零關稅 汽車特別防衛條款 韓國同意增加汽車特別防衛條款,確保美方汽車產業不致受到韓國汽車進口之損害。免除關稅後10年內適用,對同項產品可採行1次以上之防衛措施,期限4年 汽車稅 韓方同意調降稅率,並依照汽車排氣量大小做為課稅級距 韓方同意新課稅規定公布後至開始適用有12個月緩衝期;韓方同意於協定生效日起24個月內重新檢視。 汽車排放環保標準 韓國2015年實施汽車油耗每公升17公里、廢氣排氣量每公里140克之新環保標準,但年銷售量1千輛以下排除適用。 美方同意汽車符合韓國新環保規範,但須滿足韓方環保目標值之119%。 汽車安全標準 每年6,500輛符合美國安全標準汽車可出口至韓國。 韓方同意增加至25,000輛 汽車開放履行 若韓方違反協定,美國可對韓國汽車適用回復(snap back)條款調高進口關稅。 韓方被實質增加更多領域的履行義務 豬肉 韓國豬肉關稅自2014年1月起零關稅 美方同意韓國豬肉關稅調降時程延長2年至2016年1月零關稅 赴美簽證 韓國企業內部調動員工至美國工作者簽證(L-1)有效期由現行1年延長至5年 專利權 美方同意韓國履行醫藥品試銷許可、專利義務期限延長為3年 2010年12月美韓再次協商,雙方均對汽車議題有所讓步並達成共識(美方:3000c.c以下小客車分5年平均降為零關稅,貨車前8年維持不變,第9年起分2年平均降為零關稅;韓方:3000c.c以下小客車生效日起由8%降為4%,第2年起分4年平均降為零關稅;另外同意美國每年可以在通過美國檢驗標準前提下進口2.5萬輛小客車)。 資料來源:韓國外交通商部

49 美韓FTA雙邊關稅調降表(項數) 美韓FTA雙邊關稅調降表(比率)
附件2 附件二為美韓FTA,美國市場與韓國市場農產品與工業產品降稅期程與項目。

50 美國&韓國&台灣關稅平均稅率 農產品 (HS1~24) 6.38% 40.79% 13.88% 工業產品 (HS25~97) 3.26%
附件3 農產品 (HS1~24) 6.38% 40.79% 13.88% 工業產品 (HS25~97) 3.26% 4.23% 附件4:以HS六位碼計算美國&韓國&台灣農產品(HS01-24)與工業產品(HS25-97)之平均名目稅率。

51 美國主要進口來源國 附件4 附件三為綜整WTA資料庫,美國主要進口來源國前十大排名 單位:百萬美元;%
國家/地區 金額 比重 成長率 2007 2008 2009 2010 - 世界 1,956,962 2,103,641 1,559,625 1,912,092 100 22.60 1 中國大陸 321,443 337,773 296,374 364,944 16.43 16.06 19.00 19.09 23.14 2 加拿大 317,057 339,491 226,248 276,478 16.20 16.14 14.51 14.46 22.20 3 墨西哥 210,714 215,942 176,654 229,655 10.77 10.27 11.33 12.01 30.00 4 日本 145,463 139,262 95,804 120,348 7.43 6.62 6.14 6.29 25.62 5 德國 94,164 97,497 71,498 82,680 4.81 4.63 4.58 4.32 15.64 6 英國 56,858 58,587 47,480 49,755 2.91 2.79 3.04 2.60 4.79 7 韓國 47,562 48,069 39,216 48,860 2.43 2.29 2.51 2.56 24.59 8 法國 41,553 44,049 34,236 38,551 2.12 2.09 2.20 2.02 12.60 9 台灣 38,278 36,326 28,362 35,907 1.96 1.73 1.82 1.88 26.60 10 愛爾蘭 30,445 31,346 28,101 33,898 1.56 1.49 1.80 1.77 20.63 附件三為綜整WTA資料庫,美國主要進口來源國前十大排名 資料來源:整理自WTA(World Trade Atlas)資料。

52 附件5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非零關稅產品 HS CODE 中文名稱 2007/ /12輸美金額 名次 美國關稅 降稅類型 二輪腳踏車 1,122,990,989 14 11% D 其他塑膠製品及第3901至3914節之材料製成品 906,027,004 19 5.30% G 一般體能運動、體操或競技比賽用物品及設備 844,640,263 23 4.60% A 其他彩色影像監視器 591,489,607 31 5% 其他第8481節所屬之貨品 550,086,870 35 2% 液晶裝置 526,969,454 40 4.50% 新橡膠氣胎,小客車(包括旅行車及賽車)用 513,420,670 41 銅製衛生設備及其零件 494,111,688 45 6.30% 保險槓及其零件 461,510,631 50 2.50% 其他架座、配件及類似品,適合用於家具者,卑金屬製 348,341,190 63 鋸床 347,349,159 64 3% 其他工業用或實驗用貴金屬製品 344,078,953 65 3.90% 綜合加工機 340,602,480 68 4.20% 其他塑膠製自粘性板、片、薄膜、箔、帶、條及其他平面形狀,不論是否成捲 334,707,036 70 1% 人造纖維製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外穿式背心及類似品,針織或鉤針織者 262,371,336 83 16% 其他鋼鐵製餐桌、廚房或其他家用物品及其零件 247,258,007 86 聚酯纖維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處理以供紡製用者 244,784,327 88 4.30% 塑膠製箱子、盒子、籃子及類似品 235,927,909 91 聚乙烯袋(包括錐體) 229,033,959 94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產品約有80項為非零關稅,以塑膠、紡織等產品為主,其餘皆已為零關稅。 我輸美前50大非零關稅產品包括:二輪腳踏車、其他塑膠製品、體能運動設備、彩色影像監視器、液晶裝置、小客車用橡膠胎、銅製衛生設備、保險桿及其零件。 其中非零關稅產品中,稅率小於2.5%為14項,2.5%至5%之間者為34項,5%至10%之間者為21項,大於10%者為10項。

53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非零關稅產品 HS CODE 中文名稱 2007/01-2010/12輸美金額 名次 美國關稅
降稅類型 塑膠製餐桌用餐具及廚房用具 228,833,230 95 3% G 特別設計之雪地旅行車;高爾夫球車及類似車輛 224,613,047 96 2.50% A 人造纖維製緞帶 222,987,033 99 6% D 丙烯-丁二烯-苯乙烯(ABS)共聚合物,初級狀態 217,075,596 101 6.50% 其他眼鏡及類似品 216,874,159 102 水龍頭 207,287,761 105 4% 車輛之後視鏡 180,831,584 115 3.90% 不銹鋼製餐桌、廚房或其他家用物品及其零件 176,445,791 118 2% 鎖之零件及其類似品,卑金屬製 169,120,580 122 2.80% 玻璃製大瓶、細頸瓶、壺、小藥瓶及其他容器,供運輸或包裝貨物用者;保藏用玻璃大瓶 161,801,370 127 其他塑膠製家庭用製品及衛生保健或盥洗用具 160,111,903 128 供合成原料藥、動物用藥及輔助飼料藥之化學產品 156,373,842 132 其他架座、配件及類似品,卑金屬製 151,461,615 140 其他塑膠製袋(包括錐體) 149,845,315 142 有或無把手之可互換套筒扳手 148,014,366 144 9% 其他木用螺釘,鋼鐵製 141,838,290 151 12.50% 電視攝影機 139,085,693 153 2.10% 其他管配件,不銹鋼製 134,711,587 155 5% 聚對苯二甲酸乙烯酯,初級狀態 129,155,369 160 熱可塑性橡膠 127,430,479 161 5.30% 太陽眼鏡 126,482,221 162

54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非零關稅產品 HS CODE 中文名稱 2007/01-2010/12輸美金額 名次 美國關稅
降稅類型 花崗岩,經簡單鋸切成表面平整者 119,815,234 172 3.70% A 其他車架及叉及其零件 118,374,618 177 3.90% 合成纖維製女用或女童用長褲、膝褲及短褲,針織或鉤針織者 115,373,599 182 14.90% 其他開關,電壓未超過1000伏特者 114,598,441 184 2.70% 安全閥或放洩閥 112,416,073 186 2% 其他第848340目所屬之貨品 109,933,892 187 2.50% C 鄰苯二甲酸之其他酯類 105,355,349 193 6.50% D 液晶裝置之零件 104,461,647 195 4.50% 棉製男用或男童用襯衫 102,381,457 196 9.20% 棉製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外穿式背心及類似品,針織或鉤針織者 99,863,672 200 16% 其他高爾夫球設備 99,608,392 201 4.90% 其他架座、配件及類似品,適合建築物用者,卑金屬製 98,779,557 203 聚乙烯醇,不論是否含有未經水解之醋酸基 98,256,151 204 3.20% 塑膠製門、窗及其框以及門檻 97,187,799 207 5.30% G 手操作扳手及扳鉗,不可調整者 96,166,590 209 9% 合成纖維製女用或女童用泳裝,針織或鉤針織者 92,322,419 214 24.90% 其他第8472節所屬辦公室用機器 91,583,945 216 1.80% 其他旋轉式手提氣動工具 88,296,586 220 其他鋼鐵螺紋製品 82,778,877 233 5.70% 塑膠製百葉窗、簾子(包括活動百葉窗)及類似品及其零件 81,222,751 236

55 2007年至2010年我國出口美國前300大非零關稅產品 HS CODE 中文名稱 2007/01-2010/12輸美金額 名次 美國關稅
降稅類型 合成纖維製染色其他針織品或鉤針織品 80,872,887 237 10% G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用照明或視覺信號設備之零件 79,933,704 239 2.50% A 其他第8531節所屬貨品之零件 79,032,841 242 1.30% 自動關門器,卑金屬製 78,135,639 243 3.90% 其他影像放映機 76,171,975 247 4.60% 多用電錶,無記錄裝置者 72,060,389 255 1.70% 玻璃纖維製纖維束,紗及其他切股 71,252,422 258 4.20% 合成纖維製長襪、短襪及其他襪,針織或針織者 70,779,367 259 16.50% 其他彩色非陰極射線管監視器 70,460,190 260 5% 其他第8308節所屬之貨品 68,207,383 268 2.70% 人造纖維製針織或鉤針織毛圈織物 66,884,305 270 17.20% 人造纖維製女用或女童用上衣、襯衫及短衫,針織或鉤針織者 65,647,626 272 19.70% 螺絲起子 65,442,790 274 6.20% 塑膠製辦公室或學校用品 64,895,243 277 5.30% 人造纖維製其他衣服,針織或鉤針織者 64,182,277 278 8.30% 其他第9031節所屬物品之零件及附件 63,260,018 282 磨光機、砂光機或拋光機 62,470,650 283 3% 油壓或氣壓傳動閥 59,966,589 293 2% 車輛用開關,電壓未超過1000伏特者 59,850,488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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