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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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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读 教学目的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关键词 本章小节 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本章导读 教学目的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关键词 本章小节 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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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巴塞尔协议》与《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9.4 世界银行集团 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复习思考题
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9.2《巴塞尔协议》与《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9.4 世界银行集团 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复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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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本章导读 本章第一节介绍了国际金融协调的概念、作用、内容、形式及其实践,指出国际金融协调是有效解决国际金融领域内各种矛盾的重要途径和协调各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方式;第二节评介了《巴塞尔协议》、《巴塞尔核心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第三节介绍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包括它的建立、资金的筹集、职能及业务活动;第四节介绍了世界银行集团的五个组成部分,即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第五节介绍了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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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国际金融协调的概念、作用和形式,熟悉《巴塞尔协议》、《巴塞尔核心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内容 ,了解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集团等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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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本章教学重点 全球性、区域性、国家间的金融协调与合作;《巴塞尔协议》、《巴塞尔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金融服务贸易与《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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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本章教学难点 全球性国际金融协调;《巴塞尔核心原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新要求;金融服务贸易与《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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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际金融协调与机构 本章关键词 国际金融协调 国际银行监管 《巴塞尔协议》 资本充足率 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 金融服务贸易 金融开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汇率协调 世界银行集团 国际开发协会 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清算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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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9.1.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作用 9.1.2 国际金融协调的内容与形式 9.1.3 国际金融协调的实践
本节主要内容: 9.1.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作用 9.1.2 国际金融协调的内容与形式 Gjh oopk 9.1.3 国际金融协调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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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9.1.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作用 (一)国际金融协调的涵义
概念:国际金融协调是指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金融机构为促进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在国际磋商和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在国内政策方面相互进行的配合,或对国际金融活动进行的联合行动。 比较:狭义指各国在制订国内金融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的磋商等方式对某些金融政策进行共同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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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一)国际金融协调的涵义 广义凡是在国际范围内能够对各国国内金融政策产生一定程度制约的行为均可视为国际金融协调
协调主体:各国政府和主要的国际金融组织 协调对象:国际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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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二)国际金融协调的作用 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 是有效解决国际金融领域内各种矛盾的重要途径
是协调各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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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9.1.2国际金融协调的内容与形式 (一)国际金融协调的内容 1、国际收支失衡的国际协调
2、汇率的国际协调:指国际社会在货币经济政策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步骤和措施,协调管理和干预主要货币的汇率变动 3、国际货币体系本身的国际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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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二)国际金融协调的形式
全球性国际金融协调:全球性国际金融协议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形成是世界范围内国际金融协调的一种结果和表现形式。 区域性金融协调与合作:欧洲货币联盟是其典型形式。 国家间双边或多边国际金融协调: 主要包括两大类:①发达国家间的金融协调②发展中国家间的金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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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9.1.3 国际金融协调的实践 (一)固定汇率制下的国际金融协调 1、金本位制时代 2、布雷顿森林体系
国际金融协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金本位制时代。 金本位制时代的国际金融协调仅局限于自发的国际货币合作。 2、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一次全面的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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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二)浮动汇率制下的国际金融协调 1、1974—1978年 2、1980—1985年
一般而言,浮动汇率制下的国际金融协调可分为四个阶段: 1、1974—1978年 主要工业国家每年举行经济首脑会议进行政策商讨并形成制度;西方主要工业国家成立了巴塞尔委员会,以加强对跨国银行的监管。 2、1980—1985年 各国政策者的首要目标是抑制通货膨胀,这个时期可以称为非协调的政策制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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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际金融协调及其发展 (三)当前国际金融协调的新趋势 3、1985年—1996年
西方七国财长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进行经济政策磋商和政策回顾,从此以后,各国政策合作一直向着协定所建议的方向迈进。 4、1997年以后 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讨论和制定解决危机和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措施 (三)当前国际金融协调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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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1 《巴塞尔协议》的产生与演变 (一)《巴塞尔协议》产生的历史背景 跨国银行涌现,银行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银行经营风险也随之加大;浮动汇率制下银行国际经营的风险更加增大,银行破产倒闭事件时有发生;1975年2月,在国际清算银行主持下成立了监督银行国际活动的协调机构—“银行管理和监督活动常设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负责对国际银行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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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二)《巴塞尔协议》的产生与演变 《巴塞尔协议》是对巴塞尔委员会创立的各种关于监督机构之间分担责任的主要准则的统称)。1975—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制订了三个《巴塞尔协议》即:《对银行的外国机构的监管》、《对银行国外机构监督的原则》、《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巴塞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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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三)《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本的组成 《巴塞尔协议》把资本分为两级,即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 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 《巴塞尔协议》根据资产的相对风险程度,将资本与资产负债表上的各类资产以及表外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挂钩,以评估银行资本所应具有的适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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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三)《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3、标准比率规定 资本充足率指银行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 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到1992年年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应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应达到4%。 4、过渡与实施安排 《巴塞尔协议》规定,从1987年底到1992年为过渡期,1992年底必须达到8%的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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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2 《巴塞尔核心原则》 (一)《巴塞尔核心原则》的产生背景 《巴塞尔协议》存在着忽视银行业的盈利性及其它风险、没有考虑到银行经营过程中越来越大的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等不足。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4月提出了《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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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二)《巴塞尔核心原则》的主要内容 《银行有效监管核心原则》包括25条原则,主要从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发照程序和对机构变化的审批、持续银行监管手段、监管者的正式权力和跨国银行业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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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新要求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产生背景 1、时代的需求: 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国际银行业经营方式的日新月异,和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 2、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局限性: 容易引发银行过分强调资本充足的倾向,从而相应忽略银行业的赢利性及其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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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产生背景 目前采用的1998年资产风险权重充其量对经济风险只是进行了粗略的计值,没有考虑同类资产不同信用等级的要求,无法有效识别各层次信用风险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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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产生背景 现有协议中日益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监管套利(Supervisory Arbitrage),即银行有能力逃避监管当局对其资本标准的监督,并利用实际经济风险与协议计量的风险之间的差异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案,这使银行可能倾向于资产质量较差的资产组合 没有适当的激励机制来鼓励银行采用降低风险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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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是新资本协议的重点,资本的定义和最低资本充足率仍保留1988年协议的要求不变(即8%),但明确了应包括市场风险(主要指市场波动、经济周期等因素导致的风险)和操作风险(主要指内部处理程序上失误、系统错误、内部员工的错误行为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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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2.新资本协议认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有责任利用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 3.新资本协议强调为了确保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银行应提高透明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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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主要特征 1、新资本协议使资本水平能够更真实地反映银行风险; 2、进一步强调了银行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3、强化了对银行风险管理的监管约束; 4、第一次引入了市场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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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4《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达成的背景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发达国家的强烈要求。经过艰苦的谈判,最终在1993年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共包括三个部分29条和8个附件,其中《金融贸易服务附件》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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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 协定中规定了缔约国所承诺的一般义务和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政策法规与条约的透明度、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紧急保障措施、市场准入等条款。(金融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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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达成 1997年12月13日,70个国家签署了以56份金融开放承诺为基础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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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5《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5《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一)《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只是规定各国在将来某一时刻所应达到的开放程度,至于以何种方式以及以什么样的速度达到这一程度,则取决于各国不同的承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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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一)《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 2、关于提供服务的方式 3、关于开放的具体金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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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9.2 《巴塞尔协议》与《全球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1、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2、促进世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提供连续不断的多边谈判机制,使金融自由化迈向更高层次,有助于推动更广泛深入的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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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9.3.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概述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立
历程:1944年7月,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洲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 Woods)召开了联合国货币与金融会议,决定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缩写为IMF)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946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1947年3月正式开始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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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立 (二)组织机构
性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联合国专营国际金融业务的一个专门机构,它与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共同构成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三大支柱。 (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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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驻各地区分部和代表处 理事会 十国集团 廿十四国集团 总裁 执行董事会 发展委员会 临时委员会 货币与兑换事务部
十国集团 廿十四国集团 总裁 执行董事会 发展委员会 临时委员会 货币与兑换事务部 各地区行政部 特别提款权部 研究部 法律部 出版部 统计部 财务部 基金司库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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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组织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机构是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若干业务职能机构组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接纳新会员、决定或调整会员国的份额、分配特别提款权及其处理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执行董事会是IMF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总裁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每5年选举一次),总管IMF的业务工作,是基金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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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三)宗旨及职能 1、宗旨 ①为会员国在国际货币问题进行磋商和协作提供所需的机构,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②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均衡发展,借以提高和维持会员国的高水平就业和实际收入,并增强会员国的生产资源开发能力; ③促进汇率的稳定,保持会员国之间有条不紊的汇兑安排,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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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三)宗旨及职能 ④为会员国经常性交易建立一个多边支付和汇兑制度,并设法消除妨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⑤在适当的保障下,向会员国提供临时性资金融通,以增强其信心,使其有机会在不采取危害本国和国际经济繁荣措施的情况下,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衡; ⑥争取缩短会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持续时间,减轻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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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三)宗旨及职能 2、主要职能 ①实施汇率监督 ②提供资金融通 ③提供进行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的场所
④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⑤督促执行 IMF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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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9.3.2 基金组织的份额 (一)份额的含义
基金组织的份额 (一)份额的含义 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国所缴纳的份额。份额类似于股金,凡参加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必须认缴一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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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份额的确定 每个会员国的认缴份额的多少,是根据会员国国民收入、黄金外汇储备总量、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率、出口占国民收入的比例等变量所构成的复杂的公式计算而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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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三)份额的认缴办法 在“牙买加协议”生效以前,份额的25%是以黄金缴纳的,其余的75%以本国货币缴纳。“牙买加协议”后生效后,黄金地位发生了变化,份额的25%不再以黄金支付,而以IMF规定的储备资产(特别提款权或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的75%仍以本国货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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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9.3.3 汇率监督与协调 (一) 汇率监督
汇率监督与协调 (一) 汇率监督 基金组织是通过多边基础上和个别基础上对会员国汇率政策实行监督。近年来,基金组织扩大了汇率监管范围,更关注会员国经济数据的质量和这些数据的适时公布,关注会员国金融制度的效率和能力以及私人资本的流动,并通过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警告来防止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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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二)磋商与协调 为了能够履行监督会员国汇率政策的责任,了解会员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采取的政策措施,以便及时向会员国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和劝告,基金组织与会员国进行磋商与协调。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金组织都把协调会员国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年会的主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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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9.3.4 资金融通 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发放以下几类贷款:
资金融通 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发放以下几类贷款: 普通贷款。普通贷款也称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最基本的贷款形式,主要用于会员国国际收支逆差的短期资金需要。 补充和扩大贷款。于1977年8月正式发放,用于补充普通贷款的不足,贷款资金由产油国及发达国家提供。 中期贷款。这是为解决会员国较长时期的国际收支逆差于1974年9月设立的一种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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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发放以下几类贷款:
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发放以下几类贷款: 补偿与应急贷款。这是基金组织对初级产品出口国因出口收入下降或谷物进口支出增大,而发生国际收支困难时提供的一项专用贷款。 缓冲库存贷款。这项贷款用于支持初级产品出口国稳定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建立国际缓冲库存的资金需要。 信托基金贷款。此项贷款按优惠条件提供给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1973年人均国民收入不超过300特别提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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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发放以下几类贷款:
基金组织主要对会员国发放以下几类贷款: 结构调整贷款。该贷款设立于1986年3月,旨在帮助低收入发展中国家通过宏观经济调整,解决国际收支长期失衡问题。 体制转轨贷款。设立于1993年4月,旨在帮助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克服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国际收支困难,以及其它同这些国家有传统的以计划价格为基础的贸易和支付关系的国家克服因贸易价格基础变化而引起的国际收支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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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9.4.1 世界银行集团概述 (一)世界银行集团的建立 世界银行集团的建立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1945)
9.4 世界银行集团 9.4.1 世界银行集团概述 (一)世界银行集团的建立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1945) 国际金融公司(IFC,1956) 国际开发协会(IDA,1960)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1965)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1988) 世界银行集团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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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一)世界银行集团的建立 (二)世界银行集团的宗旨
9.4 世界银行集团 (一)世界银行集团的建立 世界银行集团是联合国系统下的多边发展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五个会员机构组成的国际金融机构。 (二)世界银行集团的宗旨 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中长期资金和投资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长期稳定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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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9.4.2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一)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世界银行,于1945年12月建立。
9.4 世界银行集团 9.4.2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世界银行,于1945年12月建立。 (一)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 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执行董事会是世界银行负责日常事务的机构,行使由理事会授予的职权;行长是世界银行的最高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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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世界银行的宗旨 对用于生产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
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世界银行的宗旨 对用于生产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 以担保或参加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的对外投资; 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的方式,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的均衡发展,并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与其它方面的国际贷款配合提供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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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三)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 世界银行的资金主要来自四个方面: 会员国缴纳的股本 借入资金 银行债权转让 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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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的条件: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是相当严格的。 贷款的特点: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的条件: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是相当严格的。 贷款的特点: ①世界银行贷款的重点是各种基础设施; ②贷款期限长,贷款利率低; ③贷款手续严密; ④贷款数额不受认缴股份数额的限制,但借款国要承担汇率变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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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的种类: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的种类: ①项目贷款。又称为投资项目贷款,是世界银行最主要的贷款,用于帮助会员国某个具体的发展项目。 ②部门贷款。由部门投资及维护贷款、部门调整贷款和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组成。 ③结构调整贷款。此贷款用于帮助借款国在宏观经济、部门经济和结构体制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更有效地利用资金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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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的种类: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业务 贷款的种类: ④联合贷款。指世界银行与借款国以外的其它贷款者联合起来,为世界银行贷款资助的某一项目共同融资。 ⑤“第三窗口”贷款。该贷款条件介于世界银行的一般性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的优惠贷款之间,即比世界银行的一般性贷款条件宽,但不如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条件优惠。这种贷款主要发放给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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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9.4.3 国际开发协会 (一)国际开发协会概述
9.4 世界银行集团 9.4.3 国际开发协会 (一)国际开发协会概述 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0年9月,是一个专门从事对欠发达国家提供无息长期贷款的国际性金融组织。只有世界银行的会员国才可成为协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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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国际开发协会的组织机构
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国际开发协会的组织机构 国际开发协会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它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与世界银行相同,它的经营管理由世界银行的人员负责,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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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三)国际开发协会的资金来源 会员国认缴的股本 补充资金 世界银行的赠款和协会本身的业务经营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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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开发协会的信贷业务 对象: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开发协会的信贷业务 对象: 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只提供给低收入国家。国际开发协会是向低收入国家提供优惠贷款的最大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其贷款差不多占各类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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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开发协会的信贷业务 特点: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开发协会的信贷业务 特点: 具有高度的优惠性,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农业、 工业、运输和电力、电讯、城市供水、以及文教卫生和计划生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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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开发协会的信贷业务 比较:国际开发协会与世界银行的贷款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开发协会的信贷业务 比较:国际开发协会与世界银行的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称为信贷,以区别于世界银行的贷款,其最大的特点是。协会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是长期无息的优惠贷款,统称为“软贷款”,而世界银行的贷款称为“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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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9.4.4 国际金融公司 (一)国际金融公司的建立
9.4 世界银行集团 9.4.4 国际金融公司 (一)国际金融公司的建立 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于1956年7月,是专门向经济不发达国家私营企业提供无需政府担保贷款和投资的国际性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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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
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除了一些机构、人员也由世界银行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兼任以外,还设有自己的办事部门和工作人员。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系统同世界银行一样,只有世界银行的会员才有资格成为公司的会员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日常业务的组织机构是董事会,由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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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三)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
9.4 世界银行集团 (三)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 会员国认缴的股本;从世界银行和通过发行债券从国际金融市场借入资金;公司历年经营业务所得利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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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与投资
9.4 世界银行集团 (四)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与投资 主要向会员国的私人公司提供贷款或直接投资于私人企业;常常与私人商业银行等联合贷款;一般只对中小型私人企业提供贷款;采取贷款与资本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但是公司并不参与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贷款具有较大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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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9.4.5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建立
9.4 世界银行集团 9.4.5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建立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立于1988年,主要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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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宗旨:
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宗旨: 鼓励生产性的外国直接投资向发展中国家的流动以及资本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流动,从而促进国家的经济增长,并以此补充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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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业务 组织机构:
9.4 世界银行集团 (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财务上和法律上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世界银行的实体,它有自己的业务和法律人员。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业务 包括担保业务、中介和咨询业务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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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9.5.1 亚洲开发银行 (一)亚行的宗旨及其职能
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9.5.1 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成立于1966年,是个类似于世界银行的,但只面向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 (一)亚行的宗旨及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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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二)亚行的组织机构 亚行的组织机构由理事会、董事会和亚行总部组成。理事会是亚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亚行理事会下设董事会负责亚行的日常运作,行使亚行章程和亚行理事会所授予的权力。行长是亚行的合法代表及最高行政负责人,在董事会指导下处理亚行的日常业务并负责亚行官员和工作人员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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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三)亚行的资金来源 亚洲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普通资金和特别基金。普通资金是亚行开展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它由股本、普通储备金、特别储备金、净收益等组成。亚行的特别基金包括亚洲开发基金、技术援助特别基金和日本特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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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四)亚行的主要业务活动 亚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提供贷款、股本投资和提供技术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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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9.5.2 其它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一)国际清算银行
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9.5.2 其它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一)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5月,是出现最早的国际金融机构,它专门从事各国中央银行存放款业务的银行,被人们称为中央银行的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办理各种国际清算业务;为各国中央银行提供服务;定期举办中央银行行长会议;进行国际货币与金融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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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二)非洲开发银行 非洲开发银行成立于1964年9月,是一个区域性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目前,非行成员国除了区内国家以外,还有25个区外国家。非行经营的业务分普通贷款业务和特别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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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为了解决贷款资金的来源,非行先后建立了以下四个机构:非洲开发基金;尼日利亚信托基金;非洲投资开发国际金融公司;非洲再保险公司。 (二)非洲开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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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三)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成立于1958年1月,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政府间的一个金融机构。
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三)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成立于1958年1月,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政府间的一个金融机构。 欧洲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成员国认缴的股本金;借款,通过发行债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一直是欧洲投资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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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三)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为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的工业、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兴建与改造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促进成员国或共同体感兴趣的事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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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四) 泛美开发银行 泛美开发银行成立1959年12月,是拉美国家,以及一些西方国家、日本及前南斯拉夫合办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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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四) 泛美开发银行 泛美开发银行的宗旨:组织吸收拉丁美洲内外的资金,通过为拉美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提供贷款或为它们的贷款提供担保以及提供技术援助的方式,促进拉丁美洲各成员自身的和共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协助实现泛美体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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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节 1、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各国经济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依存性。因此,一国实现内外均衡目标必须要进行国际间的金融协调,以避免分散决策所给经济带来的损失。国际金融协调从地域范围和参加国的构成情况来看,有全球性国际金融协调、区域性金融协调与合作、国家间的双边与多边协调等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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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节 2、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金融领域的创新活动日益活跃,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和国际社会都深感必须加强对金融,尤其是对银行的监管。在国际银行业监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组织当属巴塞尔委员会,它所制定的指导性文件不仅成为其成员国监管当局所接受,而且成为其它发达国家和众多发展中国家共同遵循的标准。在其制定的众多文件中,最为重要的是三个:《巴塞尔协议》、《巴塞尔核心 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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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节 3、金融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1999年3月1日,《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正式生效,至此,国家间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在一定范围内正式认可,标志着全球金融一体化迈开了可喜的一步,对全球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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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节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进行国际金融协调的主要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对其成员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汇率监督与资金融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款的条件性具有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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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节 5、世界银行集团目前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五个会员机构组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中长期贷款,国际开发协会专门向低收入国家提供长期贷款,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银行对发展中国家私人部门投资的窗口,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主要是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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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节 6、亚洲开发银行是类似于世界银行但只面向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清算银行是专门从事各国中央银行存贷款业务的银行,被人们称为中央银行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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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复习思考题 1、试分析战后国际金融协调获得迅速发展的原因。 2、如何评价国际金融协调对世界经济和金融的影响。
3、试分析《巴塞尔协议》对全球金融监管的意义。 4、试论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意义。 5、试思考《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中国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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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复习思考题 6、试比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牙买加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7、试比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基本职能与业务活动。 8、如何评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条件? 9、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各有什么特点 10、国际清算银行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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