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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 綜合規劃組業務報告 報告人:許馨文 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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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體育署 綜合規劃組業務報告 報告人:許馨文 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1 日

2 報告大綱 壹、編制 貳、職掌 參、103年重點業務 肆、協助事項

3 壹、編制

4 貳、職掌 一、體育運動政策、制度、法規。 二、運動產業發展與運動服務業。 三、運動彩券發行。 四、運動發展基金。 五、運動史料、文物。 六、體育學術團體、體育基金會。 七、國民體育與運動宣導。 八、研考業務。

5 參、103年重點業務 一、研修國民體育法 二、企業贊助體育運動 三、運動產業 四、運動彩券

6 研修國民體育法 自101年5月啟動,進行第10次修正 修正重點: 名稱修正為「體育運動法」
現有條文22條,修正後為「九章、43條」,包括:「總則」、「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國際體育交流」、「運動設施」、「體育團體」、「罰則」及「附則」 內容:主管機關調整、設置體育運動發展諮詢會、高危險運動管理、運動設施管理、體育團體管理及新增未聘體育專業人員罰則等

7 運動產業-減免營所稅 減免營所稅(所得稅法36條以費用列支) 捐贈體育團體 培養支援運動團隊或運動員:本署申報 推行員工體育
捐贈政府及學校興設運動場館或運動器材用品 購買運動賽事門票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本署申報 受贊助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規範:收取企業贊助經費,將列為「其他所得」;經費用途依「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之教練選手營養費…等費用為限,並核實申報檢送相關證明文件或單據,如有結餘將課所得稅。 受贊助體育團體:「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8 運動產業-免納營業稅 營業稅 體育團體:運動賽事門票、報名費免納營業稅 公司:需繳交營業稅 娛樂稅:運動比賽和高爾夫球場
主辦單位:體育團體報主管機關申請免徵 售票或收費之路跑活動,如有演唱會、樂團表演等,且僅開放繳交費用參加路跑者進入觀賞,應課徵娛樂稅(非路跑部分)

9 運動產業-運動消費習慣 培養參與或觀賞運動之消費習慣 補助學生揪團觀賞或參與運動活動,產生興趣 培養運動產業服務人口基礎
運動賽事:經本署公告運動賽事 參與:學校籌組學生20名以上參加 觀賞:學校籌組學生50名以上觀賞,並研提現場加油打氣方案,帶動現場氣氛 補助項目:報名費用、交通費、保險費、雜支、加油打氣道具

10 運動產業-異業結合 運動觀光--公開評選「國內外優質運動遊程」 合法立案之旅行業者(旅遊品保協會會員)+商品化之套裝 運動遊程
參與或觀賞性運動元素需占35%以上(扣除交通、吃住) 本會公告之運動比賽或活動、自行車道、高爾夫球場之 一(另可增加當地特色運動) 獎勵措施 2014台北國際旅展(ITF)宣導行銷 (擇優運動遊程6組) 獲選遊程將依實際銷售數量補助 國內民眾+國外旅客 補助比例:遊程中運動元素經費之50%,每件2,000元 為限

11 運動彩券-第2屆運動彩券發行架構 主管機關 教育部 發行機構 威剛科技(股)公司 金流受委託機構 中國信託銀行 經營受委託機構
台灣運動彩券公司 電腦技術廠商 Intralot 運動彩券經銷商 1,200人

12 運動彩券- 2014年台灣運彩產品組合 棒球 籃球 足球 網球 賽車 不讓分 讓 分 大 小 單 雙 單局不讓分 單節不讓分 總進球數
(原主客和) 讓 分 大 小 單 雙 單局不讓分 (原單局主客和) 單節不讓分 總進球數 勝分差 正確比數 冠軍及 特別項目 雙 勝 第一球/ 下一球 不讓分 單盤不讓分 正確比數 冠軍及 特別項目 冠軍及 特別項目 高爾夫球 棒球 籃球 足球 網球 賽車 冠軍及 特別項目 司諾克 冠軍及 特別項目 註1:皆為固定賠率的遊戲玩法。 註2: 指比賽開始後仍能投注的遊戲玩法。

13 運動彩券- 投注及玩法(1) 遊戲玩法 玩法簡介 適用運動 (1) 不讓分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比賽結果為客隊勝、主隊勝或平手
(1) 不讓分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比賽結果為客隊勝、主隊勝或平手 棒、籃、足、網球 (2) 讓分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比賽結果經讓分後為客隊勝、主隊勝或平手 棒、籃、足球 (3) 雙勝 自客隊勝、主隊勝及平手等3個選項中,可一次投注其中2個選項以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的比賽結果 足球 (4) 大小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2隊總得分大於或小於指定分數 (5) 單雙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2隊總得分為單數或雙數 (6) 總進球數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2隊總進球數為0~1球、2~3球或4球以上 (7) 單局不讓分 預測特定局數(如第3局)結束時,2隊比數為客隊勝、主隊勝或平手 棒球 (8) 單節不讓分 預測特定節數(如第2節)結束時,2隊比數為客隊勝、主隊勝或平手 籃球 (9) 單盤不讓分 預測特定盤數(如第1盤)結束時,由哪一位選手取得該盤的勝利 網球 (10) 正確比數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的最終比數(如3:1) 足、網球 (11) 勝分差 預測1場比賽結束時,獲勝方與落敗方之間的分數差距 棒、籃球 (12) 第一球/下一球 比賽開始前預測踢進第1球的球隊;比賽開始後預測踢進下1球的球隊 (13) 冠軍 預測錦標賽、季賽或其他指定賽事的總冠軍、小組冠軍或分區冠軍 所有運動 (14) 特別項目 就市場關注的賽事或討論話題,提供可能的選項答案供消費者預測

14 運動彩券- 投注及玩法(2) 1張投注單就能投注各種運動及玩法 1 劃記運動賽事編號、遊戲玩法 賽事編號 遊戲玩法 2 劃記單場或過關 3
劃記投注金額

15 彩票樣張

16 運動彩券-不得銷售彩券予未成年人 案例:102年2月媒體報導,消費者基金會抽查80家彩券行,100%違規賣給法定年齡以下之青少年!
法源依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13條及第24條 第13條: 不得銷售運動彩券或支付獎金予未成年人。違反規定者,應將與售得價金及已支付獎金同額之款項,歸入運動彩券盈餘。 第24條: 期限內未改善者,處以3~1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17 肆、協助事項 宣導「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並鼓勵轄區內企業踴躍參與齊力支持我國體育運動發展 宣導並鼓勵所屬學校揪團觀看或參與運動比賽;
結合觀光局,鼓勵轄區旅行社業者投稿參與「運動遊程評選」 宣導運動彩券,強化其對體育事業發展之關聯性與公益性

18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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