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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进出口报关单的 填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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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八章 进出口报关单的 填 制

2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进出口报关单的含义、类别及各联的用途; 掌握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写规范; 较好的理解报关单填制实例;
熟悉进出口报关单填制中的常见差错。

3 本章脉络 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 进口报关单 进出口报关单有49个项目,内容包括 另有9个项目分为进口名称和出口名称
粉色 进料加工专用 绿色来料加 工补偿贸易 蓝色 一般贸易 黄色 出口国内退税 灰色 进口付汇证明联 进出口报关单有49个项目,内容包括 进出口单位 数重量及价格 运保杂费 日期 运输方式 海关监管等 商品内容 贸易方式 成交方式 产地 买方国卖方国 装卸货港 收发货单位 另有9个项目分为进口名称和出口名称 报关单中有40个项目进出口名称相同 出口口岸 进口口岸 进口日期 出口日期 收货单位 发货单位 征收比例 结汇方式 起运国 运抵国 装货港 指运港 境内目的地 境内货源地 用途 生产厂家 原产国 最终目的国 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 以下两栏不需报关员填写 税费征收情况

4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 简 介

5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类别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类别 1.按进出口状态: 进口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 2. 按表现形式: 纸质报关单 电子报关单

6 3. 按使用性质: (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
(3)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 (5)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黄色

7 4. 按用途 : 报关单录入凭单 预录入报关单 电子数据报关单 报关单证明联(有哪几种?)

8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适用范围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

9 四、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1)如实申报 (2)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3)准确、齐全、 完整、清楚

10 (4)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质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的货物等,均应分单填报。

11 (5)凡是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须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情况: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6)可向海关申请更正

12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填 写 规 范

13 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14 海关编号 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编号长度为18位顺序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直属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一般来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入编号,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不需填写。

15 模块一 备案号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用途(进口) 征免

16 一、备案号 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17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少量低价值辅料,即5 000美元以下、78种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填报“C+关区代码+ ”,使用《登记手册》的,填报《登记手册》编号,不得为空。

18 (3)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4)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19 C 标记 关区 年 序列号 代码 代码 份

20 常用的备案号标记代码 B:表示进口的料件和出口加工产品使用的来料加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C:表示进口的料件和出口加工产品使用的进料加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21 Z:表示进口的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设备物品使用的《征免税证明》
Y:原产地证书代码,仅表示使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原产地适用CEPA的进口货物。

22 2005年真题 中国矿产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订购进口一批热拨合金五缝钢管(属法定检验检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委托辽宁抚顺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出口锅炉。辽宁龙新国际货运公司持经营单位登记手册和相关单证向大连大窑湾海关申报进口。

23 根据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备案号栏: A.此栏为空 B. C x x x x x x x x x x x
C. Y x x x x x x x x x x x D. Z x x x x x x x x x x x B

24 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专指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督管理综合设定的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即海关监管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25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6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27 考试主要针对的三种监管方式: 1、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0110; 2、加工贸易货物:进料对口0615;来料加工0214; 3、特定减免税货物: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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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三、征免性质 征免性质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30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503”或“来料加工502”。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101”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1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299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32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33 101 一般征税 中外合资 299 其他法定 中外合作 502 来料加工 外资企业 503 进料加工 鼓励项目 799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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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09033401543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
例题: 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 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进料对口或0615 进料加工或503

36 四、用途(仅进口报关单填写)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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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贸易方式与用途的逻辑关系 贸易方式 代码 备案号 征免性质 用途 一般贸易 0110 一般征税 101 外贸自营内销、其他内销 有(Z)
科教用品 401 企业自用 鼓励项目 789 自有资金 799 来料加工 0214 有(B) 502 加工返销 进料加工 0615 有(C) 503 合资合作设备 2025 外资设备物品 2225 不作价设备 有(D) 加工设备 501

39 五、征免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的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40 同一份报关单上可以有不同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主要征免方式有照章征税、折半征税、全免、特案减免、保证金、保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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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模块二 经营单位 收/发货单位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43 六、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经营单位编码为10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如宁波海洋渔业公司,其代码为 。

44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名称及编码。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45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中文名称及编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4、合同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该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46 经营单位代码第五位数为经济区划代码 “1”表示经济特区;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3”表示高新技术开发区; “4”表示保税区; “9”表示其他。

47 经营单位代码第六位数为企业性质代码 “1”表示国有企业,包括外贸专业公司、 工贸 公司及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 “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 “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 “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 “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

48 “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7” 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 “8”表示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 业; “9”表示其他,包括外商企业驻华机构, 外 国驻华使、领馆和临时有进出口经营权 的企业。

49 七、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 口货物的单位。

50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 货物的单位。

51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编码优先。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52 例题1: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xxxx)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xxxx)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服装加工设备。
经营单位:? 收货单位:? 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 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

53 例题2: “浙江江南服装进出口公司( )”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好嘉皮革有限公司( )加工牛皮沙发革。 收货单位应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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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区或最终运抵的地点。
境内货源地是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生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包括供货地点)。 生产厂家是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的名称。

56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57 例题1: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xxxx)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xxxx)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服装加工设备。
经营单位:? 收货单位:? 境内目的地: 44012或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58 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XXXX)D代理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XXXX)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基甲烷。
例题2: 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XXXX)D代理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XXXX)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基甲烷。 经营单位: 境内货源地: 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 210291XXXX 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 210225XXXX

59 模块三 进出口口岸 进出口日期 申报日期

60 九、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填报要求: (1)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及代码。

61 (2)进(出)口口岸填写的应是口岸海关的名称。如,一批29英寸彩色电视机2005年9月16日抵达大连港,报关员填报的进口口岸应该是大连海关,而不是大连港。

62 (3)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63 (4)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贸易,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64 (5)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6)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65 特别提示: 1、直属海关的关区代码一般为“XX00”,而后两位为“00”的关区代码不能填在“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栏。

66 比如:没有隶属海关的直属海关,西宁关区(9700)直接接受申报业务,在关区代码表中被称为“西宁海关”,代码是“9701”,因此填报时应该填西宁海关(9701)。

67 十、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如2006年5月6日,填报为:2006.05.06。
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68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69 十一、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70 本栏目的填报要求同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除特殊情况外,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早于进口日期;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晚于出口日期。

71 模块四 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名称 提运单号

72 十二、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填报。

73 运输方式代码表

74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75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76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77 十三、运输工具名称 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码。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的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78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

79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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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运输方式 填报要求 正确填写举例 江海运输2 航空运输5 航班号 NH0133 汽车运输4 在国内形式的车牌号/进出境日期 铁路运输3
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或船舶编号/航次号 DANU BHUM/013S 或 /013S 航空运输5 航班号 NH0133 汽车运输4 在国内形式的车牌号/进出境日期 粤03456/ 铁路运输3 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进出境日期

82 (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进口

83 (3)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

84 2.出口

85 中转货物,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船名; 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AIN”); 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UCK”)。

86 (2)铁路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

87 (3)航空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

88 (三)采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集中申报”。
(四)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89 十四、提运单号 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海运提单号一般在提单右上角,以英文“B/L No.:××××”或者在“Bill of Lading”的下一行表示。

90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内容一致。
航空运输的分运单号HAWB:XXXX XXXX(8位数)一般在空运单的右上角,只填8位数于总运单号后面。

91 总运单号用“MAWB:XXX – XXXX XXXX”表示,由11位数字组成。
填写时,总运单号只填数字,其中的“– ”和空格不填。但总、分运单之间要加“–”

92 例如:分运单号为“4087 1532”,总运单号为“MAWB:790-8127 3721”,提运单号栏应填“79081273721–40871532”

93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94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 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95 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与提运单号的关系:
这三个栏目合在一块共同表现货物进出境时的情况。 在外贸实践中,常用的运输方式是海洋运输和航空运输,占到国际货运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应重点关注其填报规范。

96 模块五 起运国 装货港 原产国/运抵国 指运港 最终目的国

97 常用国别及其代码

98 十五、起运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直接运输的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填报要求:

99 (1)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不能填报英文名称)。

100 (2)直接运抵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直接由出口国(地区)运入我国境内或出口货物由我国直接运往买方(进口国)。对于直接运抵货物,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或地区为起运国(地区),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或地区为运抵国(地区)。

101 (3)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
中转:是指货物由运输工具从一个地方装运发出后没有直接运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下,再换装另外的运输工具运到目的地。

102 判断是否发生中转例题 1、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我国上海港。起运国(地区)为 ?
2、我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我国上海港。起运国(地区)为 ? 新加坡 新加坡

103 3、我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香港后卸下又换另外一条船转运到我国上海港。起运国(地区)为 ?
4、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香港后卸下又换另外一条船转运到我国上海港。起运国(地区)为 ? 中国香港 新加坡

104 (4)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5)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105 十六、装货港 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填报要求:
  (1)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106 (2)如果是直接抵运货物,以货物实际装货的港口为装货港。

107 (3)货物在运输途中只要换装了运输工具,无论是否发生商业行为,装运港都发生了改变,中转港应确定为装运港。装运港与发生中转有关,而与是否发生商业行为没有关系。
(4)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108 不同装运和交易状况下“装货港”与“起运国”的逻辑关系
装运状况 交易状况 装货港 起运国 货物起运后直接运抵进口港 与起运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起运的港口为装货港 货物起运港口的所在(地区)国家为起运国 与非起运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起运后途经某港口再运抵进口港 与途径港以外其他国家的贸易商交易 与货物途径港所在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起运后在途经港换装运输工具后再运抵进口港 货物换装运输工具的途径港口为装货港 与货物换装运输工具的途径港所在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交易及中途换装运输工具港口的所在国家(地区)为起运国

109 十七、指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110 填报要求: (1)对于直接运抵货物,货物直接运抵的港口为指运港。 (2)对于中转货物,指运港仍然是最后运抵的港口,不受中转的影响。 (3)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此处填写不能少“境内”两字。

111 例题1:北京某进出口公司从波士顿(Boston)装运美国大豆直接运达宁波市北仑港,这批大豆的装货港应填报波士顿;

112 例题2:杭州某进出口公司从上海港装运一批袜子到美国波士顿,这批袜子的指运港就是波士顿。

113 例题3:杭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口经香港中转从美国波士顿起运的10辆美国福特轿车,这批轿车的装货港应填报香港;

114 例题4: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经香港中转出口一批男式衬衫至美国纽约,这批衬衫的指运港是纽约。

115 十八、运抵国(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不能填报英文名称)。 填报要求与起运国(地区)相似。

116 十七、原产国(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转结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117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地。

118 台湾生产的商品,原产地区应该填: 原产于香港的商品,原产地区应该填; 台澎金马关税区 中国香港

119 十九、最终目的国(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除非另有说明,一般是指运港所在的国家(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名称或代码。

120 模块六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杂费

121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成交方式代码表》包括:CIF1、CFR/CNF/C&F2、FOB3方式。

122 常见成交方式转换代码表 CIP CIF 1 CPT CFR/CNF/C&F 2 FCA、EXW FOB 3 实际成交方式 应转化成填报的
成交方式代码 CIP CIF 1 CPT CFR/CNF/C&F 2 FCA、EXW FOB 3

123 二十一、运费 运费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124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1) 5%的运费率填报5/1; 2)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3)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 502/7000/3。

125 二十二、保费 填报时可按保险费率、保险费总价和保险费单价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126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保险费的费率按百分比填报。如千分之5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保险费的费率按百分比填报。如千分之5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5/1 。“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50 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50000/3。

127 成交方式、运费和保费的逻辑关系 成 交 方 式 运 费 保 费 进口 CIF 不填 CFR FOB 出口

128 二十三、杂费 填报时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129 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举例 率“1” 单价“2” 总价“3” 运费 5% → 5 USD500吨 → 502/500/2
5% → 5 USD500吨 → 502/500/2 HKD500→ 110/500/3 保费 0.27%→ 0.27 / EUR500 → 300/500/3 杂费 1% → 1 GBP500 → 303/500/3 -1%→ -1 -JPY500 → 116/-500/3

130 模块七 件数 包装种类 集装箱号 备注

131 二十四、件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不能为空,散、裸装货物填报为1。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不能为空,散、裸装货物填报为1。

132 二十五、包装种类 --有两种不同的包装种类出现时统报为“件” --裸装货物、件货或集装箱,填报“其它”
--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和材料,如木箱、纸箱、铁桶、散装、裸装、麻袋、纸袋、托盘、集装箱等。 --有两种不同的包装种类出现时统报为“件” --裸装货物、件货或集装箱,填报“其它”

133 “包装种类”栏一般填除集装箱以外的最大外包装;“件数”栏填“包装种类”所对应的实际件数。
若装箱单上显示“2 UNIT & 5 WOODEN CASES”,由于“UNIT” 和“WOODEN CASE”都是单件包装,所以件数应填报“7”,包装种类应填报“其他”。

134 有关单据既列明集装箱个数的,又列明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的,按以上要求填报。若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或单件包装件数的,件数应填报集装箱个数,包装种类应填报“其他”。
裸装、散装货物,件数填报为“1”;“包装种类”栏,散装货物填“散装”,裸装货物填“其他”。

135 二十六、集装箱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按照同样格式填在备注栏。

136 例如: TEXU *1(1)表示一个标准集装箱; TEXU *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 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EXU 。

137 填写要求: 集装箱号/规格/自重,比如: TEXU /20/2275; 如果没有给出皮重则填写: TEXU /20/XXXX

138 模块八 毛重 净重 数量及单位

139 二十七、毛重(公斤) 毛重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装箱单上以英文“GROSS WEIGHT”表示,计量单位为公斤。如果原始单据上是1.8MT,应换算填报为“1 800”。不足1千克(公斤)的,如“0.5KG”,应填报为“1”。

140 二十八、净重(公斤) 净重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

141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不能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净重,则在报关单填报时可区别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没有净重,而仅注明“以毛作净”字样,如卷筒纸张、谷物、饲料等,可将其毛重作为净重填报。

142 (2)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扣除内层包装重量即所谓的“净净重”,而无法得知自然净量的货物,例如罐头食品、酒等,可在“净重”栏内填报“净净重”。
(3)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公量,如羊毛、生丝,可在“净重”栏内填报公量。

143 (4)对于可以由成交计量换算成重量的货物,在“净重”栏内可按照换算重量填报。
(5)对于根据以上办法仍然不能确定净重的货物,可以将货物毛重扣除外层包装重量后,作为净重填报或估重填报。

144 二十九、数量及单位 数量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和计量单位。
发票的“Quantity”中“PCS”是“pieces”的简称,意为“个”。计量单位不能以“辅料一批”、“配件一套”及“批”、“箩”、“担”等模糊的或非法定的计量单位申报。如计量单位为千克,注意填报为净重而非毛重。

145 计量单位分为成交计量单位和海关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 量单位又分为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 分三行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数量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 计量单位分为成交计量单位和海关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 量单位又分为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 分三行填报 计量单位状态 填制要求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成交与法定一致 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 成交与法定一致,并有第二计量单位 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 成交与法定不一致 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 成交与法定不一致且有第二计量单位

146 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147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148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149 2004年真题 发票的部分内容如下(部分内容省略): MEARURING TAPE 100 GROSS @USD29.41 2941.00
Description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MEARURING TAPE GROSS @USD THREADED TOOLS DOZENS @USD TOTAL USD

150 钢卷尺的法定计量单位:个 攻丝工具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3404千克 攻丝工具的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个

151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 单价 总价 币值 征免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 单价 总价 币值 征免 (略)钢卷尺MEARURING TAPE 个 孟加拉国 美元 (略) (此第二行为空,因没有第二法定计量单位) 100罗(此为第三行填写成交计量单位数量) (略)攻丝工具THREADED TOOLS 千克 孟加拉国 美元 (略) 20400个 1700打

152 模块九 合同协议号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币制

153 三十、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在发票和提运单据中以英文“Contract No.”或“Confirmation No.”表示。

154 三十一、项号 项号是指同一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和在《登记手册》上的商品序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第一行填报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155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

156 一张纸质报关单最多打印5项商品,一项商品占据表体的一栏;
可另外附带3张纸质报关单,合计一份纸质报关单(即一个报关单编号)最多可打印20项商品,一张电子报关单(对应一份纸质报关单)表体共有20栏

157 举例: 一张出口发票中有四项商品,分别是: 男式腰带 1000条 3美元/条 3000美元
男式腰带 条 3美元/条 美元 男羽绒短上衣 件 10美元/件 美元(位列手册第3项) 女羽绒短上衣 件 8美元/件 美元(位列手册第2项) 女式腰带 条 3美元/条 美元

158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男羽绒短上衣 03 女羽绒短上衣 02 …………….. 第五栏

159 三十二、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为8位,若有附加编号,还应填报附加的第九、十位附加编号。
在填报商品编码时应该按照商品分类目录中的归类总规则和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情况填报。

160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变更《登记手册》的编号后,再据实填报。

161 三十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 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162 三十四、单价 商品的单价一般应包括:单位商品价值金额、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价格术语等四个部分,若有佣金和折扣的,佣金、折扣的大小也应在价格术语中注明。例如:USD5.0/DOZ、 USD15.0/KG、USD18.0/LTR,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163 三十五、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报关单总价栏目要求填报的是成交术语下的总价。

164 2002年真题 发票的部分内容如下(部分内容省略): CFR DALIAN IN USD SUB-SUB TOTAL:54 664.17
PRICE (PER M/T OF ACTUAL NET WEIGHT): (前面已给出净重为 M/T) SUB-SUB TOTAL: FREIGHT (PER M/T OF ACTUAL NET WEIGHT): 20.00 SUB-SUB TOTAL: PACKING CHARGES INCLUDED:200.00 LESS 10% OF DISCOUNT: TOTAL AMOUNT: 90% OF INVOICE VALUE:

165 分析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学到的贸易术语CFR包含有成本价加运费。这里的成本不仅是货物本身制造的成本,它是还包括卖方在国内其他费用的总费用,如仓储费、银行费用、包装费用等,它还包括预期的利润。而给予折扣实际是减少了预期利润,因此,一般的情况下给出的某种贸易术语下的单价、总价内就已包含了术语含义应该包括的费用,而不需要再列出来。比如以CFR成交的,应该给出成交的单价、总价,而这个单价、总价内都已包含了运费、卖方在国内的包装费等,而无需再单列出运费和包装费。

166 像此题这样,在以CFR术语成交下又列出运费以及包装费的情形并不多见,但也不能说不可以。特别是作为考试的题目更有迷惑性和更多的考点。因此,考生也需要学习在这种形式的发票中判断总价盼方法。一般而言,这样给出各种费用的格式下,最后的TOTAL AM0uNT后面的金额就是相应术语下的总价。对于此题来说,TOTAL AMOUNT后面的价格54 864.17美元就是cFR术语下的总价。

167 具体可以这样分析理解,第一个单价500美元应该是不包括运费的单价,因为它下面又给出一个运费的单价,并且将这两个单价都乘以数量然
后加到一起形成了一个SU BT0TAL下的金额54 664.17。因此,如果说第一个单价500美元,是包含了运费,仅是500又再加一次运费显然是不合逻辑的。第一个单价500美元既然不是包括运费的单价显然就不是CFR的单价,它后面的总价SuB-SUB。TOTAL:52 561.70也就不是CFR的总价。

168 而再下一个费用题目表述也很清晰:PACKING CHARGES INCLUDED(包括包装费用)。当然是指CFR成交价格包括包装费。SUBTOTAL:54 664.17并不包含200美元的包装费,因为SUB。TOTAL:54 664.17仅是500×105. ×105.1234的金额。 所以说,最后形成的TOTAL ANOUNT:54 864.17是CFR总价。

169 折扣“LESS 10%OF DISCOUNT”:5 486.42在发票中这样的表现形式是一通常的表现形式。体现在发票中的折扣是明扣,对于明扣,买方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因此,折扣在发票中这样的体现就是为了得出实际支付的金额INVOICE VALUE:49 377.75。实际支付的 总价不一定是成交术语下的总价。报关单总价栏要求填报的是成交术语下的总价,在此题中是54 864.17,而不是实际支付的总价49 377.75。

170 三十六、币制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见表10-12)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常见币制及其代码:

171 币制代码 币制符号 币制名称 110* HKD* 港币* 142* CNY* 人民币* 116* JPY* 日元* 303* GBP* 英镑* 300* EUR* 欧元* 502* USD* 美元*

172 模块十 许可证号 随附单据 标记唛码及备注

173 三十七、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174 本栏目填报以下许可证的编号: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175 三十八、随附单据 随附单据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 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176 本栏目只填报除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以外的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

177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并填报每种证件的编号。

178 填报格式为:“监管证件代码” +“:” +“监管证件编号”。
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其余的按上述格式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的下方。

179 例题: 经营单位持编号为: 的原产地证书(货物为CEPA香港项下的受惠商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03)和入境货物通关单: 向海关申报。

180 在报关单中, 备案号栏填“Y ” ; 随附单据栏填 “Y:〈03〉”; 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A:

181 (一)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报关单,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c”,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海关审核通过的内销征税联系单号。
(二)含预归类商品报关单,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r”,随附单证编号项下填写XX关预归类书XX号。

182 (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 “Y”为原产地证书代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选择“01”、“02”、“03”、“04”、“05”、“06”、“07”、“08”、“09”填报: “01”为“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 “02”为“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 “03”为“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 “04”为“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

183 “05”为“对非洲特惠待遇”项下的进口货物;
“06”为“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项下的进口货物; “07”为“中巴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 “08”为“中智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 “09”为“对也门等国特惠待遇”项下的进口货物。

184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例如香港CEPA项下进口商品,应填报为:“Y”和“<03>”。一票进口货物中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

185 2.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例如《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报为:“<01:1-3,5>”。

186 三十九、标记唛码及备注 标记唛码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填写在本栏目上部(或者说左半部),包括四项:

187 (1)收货人代号。 (2)合同号、发票号等。 (3)目的地名称,包括最终目的国或原 产国、目的港或中转港。 (4)件数号码。 要求将以上四项分列四行,每行不 超过17个字母。

188 本栏目填报要求如下: (一)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二)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称。

189 (三)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填报在电子数据报关单中“关联备案”栏。
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关联备案”栏。 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报关单“关联备案”栏应填写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报关单“关联备案”栏应填写与其相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号”栏中《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190 (四)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填报在电子数据报关单中“关联报关单”栏。
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先填写出口报关单,再填写进口报关单,并将出口报关单号填入进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转入)报关单号填入出口(转出)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191 (五)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本栏目填报《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六)申报时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填报在本栏目。

192 模块十一 结汇方式 征税比例 批准文号 用途 生产厂家

193 四十、结汇方式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194

195 四十一、征税比例 征税比例用于原“进料非对口”(代码0715)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现该栏不需要填报。

196 四十二、批准文号 1、本栏目仅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编号;进口货物报关单免予填报。
2、在没有具体的外汇核销单编号的情况下,批准文号栏目用“xxxxxxxx”来表示已经正确填写。

197 四十三、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是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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