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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內容 壹、前言…………………………………………2 貳、能源發展綱領評估範圍與方案規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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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 第二次範疇界定會議 會議資料 經濟部能源局 民國96年7月24日

1 簡報內容 壹、前言…………………………………………2 貳、能源發展綱領評估範圍與方案規劃………17
參、能源發展綱領環境影響評估方法與項目…27

2 壹、前 言

3 因應能源變化趨勢及各界意見,修正能源發展綱領,研提待選方案
一、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推動規劃 95年成果 96年目標 (一)完成能源發展綱領草案 (二)完成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架構、作業程序及方法 (三)強化公眾參與機制規劃 (一)研擬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草案 (二)推動公眾參與機制 重要工作項目 重要工作項目 因應能源變化趨勢及各界意見,修正能源發展綱領,研提待選方案 強化公眾參與機制,以落實資訊公開透明及民眾參與。 依據能源局目前能源政策方針、各項能源開發計畫及94年能源會議結論等內容,研提能源發展綱領(草案) 召開範疇會議界定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應評估項目、範圍與評估方法,據以評定環境影響、建議最優方案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規劃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推動程序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及最優方案建議,編製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初稿)。並透過公眾諮詢會議審視,完善其內容。 舉辦座談會,徵詢相關機關或團體意見,予以參酌修正

4 二、政策環評(SEA)之定位 國內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定位於政策(Policy)層級。 政策
註:1.化學責任照顧協會:討論政策環評範疇界定時,除參考環保署相關規範外,因為是作為研擬上位政策依據考量的criteria,不應僅考慮環評個案討論內容。 2.黃運貴:政策環評是作為政府決策之參考,而非作為個案開發是否通過的依據; 政策環評為上位的評估,不需做到個案環評程度。

5 三、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辦理情形 (一)範疇界定會議辦理情形
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已於今年6月15日召開,共計16位產、官、學、研及環保團體代表出席參加。 第一次與會發言意見與處理情形如後,本次簡報已參酌修正。 能源局已建立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專屬網頁,可於能源局首頁加以連結。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資料與發言意見紀錄已上網公開,爾後相關資料均將上網公開。

6 (二)出席代表 單位 代表 交通部運研所 經濟部工業局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 世新大學公共行政系 台灣大學土木工程所 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台灣大學環工所 台灣科技大學化工系 淡江大學經濟系 工業總會 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 台灣環境行動網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 黃運貴組長 潘建成技士 梁啟源研究員 林子倫教授 許添本教授 陳文輝副總經理 鄭福田教授 顧洋教授 廖惠珠主任 李季芳副處長 許瓊丹秘書長、胡經武副處長 潘翰聲理事、溫炳原理事 崔愫欣秘書長、林學淵理事

7 四、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代表發言與處理情形
(一)政策環評推動程序 類別 出席代表意見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政策位階 本規劃案所研擬的「能源發展綱領」,在目前的能源政策位階為何?。(林子倫) 應先確定能源政策為何,再來定綱領,進行待選方案之整合。(全國工業總會) 已處理 謝謝指導,台灣地區能源政策在85年行政院核定後,歷經87、94年全國能源會議討論,認為仍符合國家發展目標,不需修整,現可於能源局網站直接查詢。 能源發展綱領係為確保全國能源供應穩定及安全,考量環境衝擊及兼顧經濟發展之上位政策,應訂定報行政院核定後施行。 背景資料 綱領應增加國家能源處境及能源問題的資料,再明訂應達到目標與邊界條件,接下分析不同能源結構的機會與代價,才能有不同的方案選擇可以跟民眾討論。 (全國工業總會) 已處理/待處理 已依據出席代表意見增加「國際能源情勢與未來發展」資料(參照簡報P13頁)。 待第二次範疇界定會議決定待選方案範疇後,進行後續評估作業,並於公眾諮詢會議說明評估結果。(待處理) 公眾參與 能源問題攸關後續溫室氣體減量政策的研訂,能源政策環評應就經濟、環境之影響取一平衡點,希望在大項評估資料中作一交待,並告知社會大眾,再做民意調查才能代表民意,在能源政策未能界定之前,貿然決定CO2減量目標是不切實際的作法。(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 希望未來會議能資訊公開,通知更多關心的環境組織參加,落實公眾參與,並讓會議紀錄能寄發給參與出席人士。(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政策環評過程中,資訊的溝通是重要的程序。(黃運貴)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主要標的為能源供應總量(能源結構、電源結構及相應之開發設施),並考量經濟成長(經建目標及產業政策)與環境保護(溫室氣體)的目標,方案設計也以尋求三E(經濟、能源、環境)動態平衡為目標(參照簡報P19頁)。 謝謝指導,本次計畫的重點目標是落實公眾參與機制,除邀請各界代表參加討論外,所有記錄均寄發給參與出席人士,並藉由專屬網頁的架設,公開所有政策方案有關內容及辦理流程,供公眾進行討論,並定期彙整公眾意見納入政策評估程序中。 待選方案確立 待選方案是否為獨立互斥替代方案,或者內容是否有些異同,因此對於待選方案的確立,似乎是評估上很重要的第一步。 (許添本) 範疇界定之前方案內容要先明確,一些評估項目才能選擇其評估指標。(黃運貴) 待選方案已依據出席代表意見進行修正,並徵詢規劃修正意見,明確規劃待選方案架構,供第二次範疇界定會議討論(參照簡報P21~P26頁) 。

8 (二)能源發展綱領方案規劃 類別 出席代表意見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政策環評標的
範疇界定應先著手進行能源、環境與經濟三者政策課題的探討與定位。以環保團體的立場,這樣的定位關鍵是在產業,產業應站在未來發展的遠景,採行產業轉型的步驟,才能讓環保和經濟合一。而能源則站在公平正義的量尺上,對經濟、環保的內外成本找出政策方向,以利後續方案指標的提出與討論。(台灣環境行動網) 政策環評的標的尚不清楚,三個方案仍不清晰,三個E(經濟、能源、環境)應有動態平衡,應再予明確化。 (顧洋) 已處理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主要標的為能源供應總量(能源結構、電源結構及相應之開發設施),並考量經濟成長(經建目標及產業政策)與環境保護(溫室氣體)的目標,方案設計也以尋求三E(經濟、能源、環境)動態平衡為目標(參照簡報P19頁)。 方案規劃 現有三各方案均不佳,……(略),建議未來之待選方案應以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為主體,但修正其中較不可行之能源政策,…(略)。 (廖惠珠) 三個方案都不甚贊成,希望能容納更多建議而引出方案四,不應用三個政經背景所產生之方案。綱領應有未來性,先規劃未來欲達成之目標,例如能源配比、CO2減量目標,作為規劃方案的背景。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待選方案三若是立法院三讀通過即為法律,各項能源、電力計畫必須依循,無選擇與否之餘地,應評估其對經濟GDP、就業、物價上漲等影響,向大眾說明。(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第四待選方案的整合,規劃單位的挑戰在於能否先提出架構,讓環保界、產業界各自提出目的、方向、原則來討論。 (台灣環境行動網) 目前三個待選方案的方向與性質並不同,建議整合成一個新方案,應考慮未來技術的發展,設定目標年(例如2020或2030年),再以此目標年的能源配比、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等為基準,研擬相關能源效率提升、能源技術選擇及再生能源推廣等方案,以此做為政策環評的評估標的。 (林子倫) 已處理/待處理 待選方案已依據出席代表意見進行修正,參照簡報P21 ~26)。 (1)依據出席代表意見,以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為主體 ,修正形成待選方案四(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修正案 )。 (2)依據出席代表意見,保留待選方案三(溫減法(草案) 減 量目標),進行後續環境影響評估。 (3)徵詢各學者/單位對待選方案規劃修正意見,彙整為待 選方案五,方案提案文件已隨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紀錄 寄發。 能源發展綱領考量能源供應總量、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護等目標,提出各待選方案供各界討論,期經由政策環境影響評定後,依據評定結果與「政府政策評估作業辦法」第六條規範整合為主方案及替代方案。 各方案規劃皆以民國114年(2025年)為目標年進行能源配比、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等規劃(參照簡報P 22 ~26頁)。 規劃建議 現有待選方案在評估說明書階段應回歸主方案、替代方案的名詞。 (顧洋) 請明列各待選方案的能源供給方式和占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9 (三)能源發展綱領方案策略建議 類別 出席代表意見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需求面策略
範疇規劃應納入產業用戶、最終能源用戶等需求面,不能單由需求面提出多少、供給面就給多少。供給需求、開源節流應一併考慮,包括節能產業、效率提升、產業政策與效益。(台灣環境行動網)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是目前國際採行的方式,此點亦請納入能源發展考量。(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以都會區而言,若不進行運輸及住商部門同步減量,僅進行工業減量的同時,都會區勢必無法感受減量的成果。(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已處理 謝謝代表意見,各待選方案之策略規劃已納入需求面策略規劃 (包括能源密集度案、能源價格合理化、產業、住商、運輸部門節能策略),已涵蓋部門減量策略節能產業、效率提升、產業政策與效益等策略,故不列為新增策略。(參照簡報P22 ~26頁)。 技術發展與科技研發 能源發展綱領應具未來觀,……(略),建議執行團隊應考慮未來的技術發展變化,以免忽略更好的方案。(廖惠珠) 能源發展綱領的待選方案應考慮未來技術的發展,參考目前世界各國以2020或2030年規劃的政策方案。 (林子倫) 不應只有能源開發,應包含節能科技與產業的部分,這也應是能源發展綱領的內容。(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待處理 依據出席代表意見,各待選方案之策略規劃均納入未來技術發展做為考慮之重點(參照簡報P22~26頁)。 電力結構改善 依據IEA國際統計的2004年電力排放係數,日本為0.424kg-CO2/Kwh,韓國為0.443kg-CO2/Kwh,英國為0.467-CO2/Kwh,台灣為0.628kg-CO2/Kwh。僅就電力結構而言,即導致我國產業溫室氣體排放較日、韓高約三成,欲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實應先改善我國之台灣電力結構。(陳文輝) 其實CO2排放源甚多,影響最鉅者為電力部門發電效率,業界購自台電公司的電力,需將其效率不彰的CO2排放納入計算,一般民眾也需承受台電的發電不良效率。如果台電能提升其發電效率,自然能減少許多的CO2排放。(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已依據出席代表意見,將「改善電力結構,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列為待選方案四新增策略,以供後續討論。 (參照簡報P25頁)。 謝謝代表意見,各待選方案之策略規劃已納入供應面策略規劃(包括提高熱效率、…(略))已涵蓋提高發電效率,故不列為新增策略(參照簡報P22~26頁) 。 煤炭使用 再生能源無法作為基載,適度調整煤炭事實即為增加燃煤機組作為基載使用,由於環保團體對此有意見,希望大家能針對這點進行討論而取得共識。(梁啟源) 已依據出席代表意見,將「適度調整煤炭」列為待選方案四新增策略,以供後續討論。(參照簡報P25頁)。

10 (四) 環境影響評估範圍界定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政策環評位階
討論政策環評範疇界定時,除參考環保署相關規範外,因為是作為研擬上位政策依據考量的criteria,不應僅考慮環評個案討論內容。 (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政策環評是作為政府決策之參考,而非作為個案開發是否通過的依據。(黃運貴) 政策環評為上位的評估,不需做到個案環評程度,指標選擇與評估程度應再拿捏。(黃運貴) 已處理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係作為政府決策之參考。 範疇界定以作業規範為基礎,並依據出席代表意見,將個案環評區位選擇與重點項目納入考量。 範疇界定理念於簡報P4頁詳加敘述。 方案內容 範疇界定是否應考慮就重大建設類型分類訂定,各方案內容的具體化即為策略或建設方案。(許添本)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主要標的為能源供應總量(能源結構、電源結構)及相應之開發設施,已依個別能源加以考慮。 全球性影響 基於生態經濟學理念,建議範疇應不是只限於境內的評估,國際影響也應考慮,所以能源在進口之前的影響也不能完全忽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範疇界定以作業規範為基礎,調整區域性、全國性、全球性三種衝擊尺度的評估範疇(參照簡報P20頁),而生命週期評估的理念為「從搖籃到墳墓」,亦已將國際影響納入考量。(參照簡報P20頁) 區域性影響 以生命週期評估進行評估,係以總體、總量進行評估,但不能忽視區位問題,目前現有開發案將面臨土地使用及區域總量的問題。如各電廠設置對當地區位總量有相當大的衝擊,應予以事先考慮。(顧洋) 政策環評應包含未來的區位選擇,不然日後將有落差。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已規範未來能源評估制度,審查能源設施之能源使用之數量、種類、效率、區位及其他相關事項。

11 (五)環境影響評估方法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環境 影響
政策環評應該是評估政策對於環境、社會、經濟的影響,研究團隊將三個待選方案進行相對比較,可能忽略三個方案本身對環境的影響(絕對影響)。(鄭福田) 納入生態經濟學的概念,對於某些經濟效益不高,但對環境衝擊很大的能源開發行為應徹底排除之,以確保國人之利益。 (廖惠珠) 已處理 待處理 謝謝指導,作業規範中所明列的各評估項目,均將進行質化或量化分析,評估各方案之環境影響,將不會忽略方案本身對環境的影響。(參照簡報P28頁)。 謝謝代表建議,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定位為政策層級,以作業規範為基礎,採用LCA和AHP進行待選方案之評估比較,綜合考量環境、經濟及社會等因素及影響後,選定較可行或較優之方案,以作為政府決策之參考。 能源開發行為屬於個案環評範疇,將回歸於個案環境影響評估(EIA)及能源使用評估, 進行環境與能源的深入評估。 量化 方法 各評估項目應儘量量化,部分規劃為定性分析的項目如災害風險,仍可以透過國內相關研究文獻予以量化。評估項目亦須考慮外部成本與外部效益,可考慮採用國內相關研究成果,近一步具體量化,化為金錢單位作為評估依據。 (梁啟源) 為強化環境影響評估之可信度,部份評估項目採用生命週期評估進行量化評估,或採用國內相關研究成果,予以量化評估,未能量化評估之項目,則蒐集既有文獻研究,作為定性評估之依據。 AHP 研究團隊規劃以AHP取得各項權重,但其個別指標如何統一單位,或無單位的比重指標,如何取得總評估數值,宜加以檢討說明。 (許添本) 已強化說明AHP應用方法與流程(參照簡報P31頁)。 公眾參與機制 關於評估項目中的公眾參與機制的部份,僅以問卷調查可能不足,特別是問卷調查對象僅以參加諮詢會議者為對象,將造成樣本嚴重之偏差。 (林子倫) 謝謝指導,為落實公眾參與機制,除邀請各界代表參加討論外,所有記錄均寄發給參與出席人士,並藉由專屬網頁的架設,公開所有政策方案有關內容及辦理流程,供民眾進行討論。 AHP問卷調查以參加諮詢會、說明會出席代表為問卷調查對象 (參照簡報P29~30頁),範圍涵蓋產、官、學、研、NGO代表及公眾(自由報名),已具有代表性。

12 (六)環境影響評估量化方法-生命週期評估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執行規劃與回應 理念與應用 生命週期評估的概念已由「從搖籃到墳墓」進一步演進到「從搖籃到搖籃」,亦即考慮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成效。 (陳文輝) 過去一些認為成功推動的環保規範,實際上仍須引進生命週期的觀念,以進行更廣泛的評估,例如造成製程上與產品耐用年限降低的資源損耗情形。 (陳文輝) 已處理 謝謝指導,考量「能源」特性,生命週期評估採用「從搖籃到墳墓」理念,其評估結果已涵蓋開採到應用過程不同階段之影響。 評估對象 生命週期與方案內容待確立,例如「大投資、大溫暖」本身可能會因政府行政團隊的更迭即會有所變動。因此,生命週期是針對其內容項目或整個方案,應加以釐清。(許添本) 應評估項目的指標是否會在生命週期評估的不同階段有所變動。(許添本) 待選方案二依據出席代表意見本方案不具有可行性,故不進行後續方案評估。 生命週期評估的理念為「從搖籃到墳墓」,整體評估環境之影響,已將不同階段影響納入考量,各階段會有其影響較大的評估項目(參照簡報P20頁) 。 評估範圍 目前規劃以生命週期評估進行,能源進口之前的排放是否納入評估將影響最終評估結果,例如歐盟如以生命週期評估法推動EuP指令,因國內產業能源效率不佳,將影響我國對歐盟的出口。 (梁啟源) 範疇界定以作業規範為基礎,調整區域性、全國性、全球性三種衝擊尺度的評估範疇(參照簡報P20頁),而生命週期評估的理念為「從搖籃到墳墓」,亦已將國際影響納入考量。 資料庫與本土化 生命週期評估若採用國外資料庫,則其評估結果涵蓋開採到應用過程,較難以切割分離不同階段之影響。(顧洋) 以生命週期評估環境衝擊時,應注意國外之投入產出係數可能有部分不適合本土使用,應經多方討論後予以本土化。(廖惠珠)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規劃以生命週期評進行應評估項目之量化評估,其資料庫係美國及丹麥資料庫,將蒐集國內相關資料,本土化美國及丹麥資料庫投入產出係數,未能本土化之係數,將說明其假設條件。 其他量化方式 目前生命週期評估以健康衝擊為主,政策推動對景觀、土地、產業均有影響,國內有很多不同量化方式評估可參考採用。(梁啟源) 為強化環境影響評估之可信度,部份評估項目採用生命週期評估進行量化評估,或採用國內相關研究成果,予以量化評估,未能量化評估之項目,則蒐集既有文獻研究,作為定性評估之依據。 生命週期評估項目涵蓋環境污染、土地使用、健康及資源等多項項目(參照簡報P29~30頁)。

13 (七)環境影響評估項目與指標選擇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執行 建議
評估指標的數據計算應客觀、公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各方案子項之間是否有好壞差異應納入考慮,即方案一可能整體結果較差,其中某些子項目可能好過方案二(假設評估結果最好)中的項目。(許添本) 已處理 謝謝指導,本次計畫的藉由專屬網頁的架設,公開所有政策方案有關內容、指標計算及辦理流程,供民眾進行討論。 謝謝指導,作業規範中所明列的各評估項目,係各方案在不同面向之影響,將於綜合考量環境、經濟及社會等因素及影響後,選定較可行或較優之方案。 項目 規劃 現有評估項目在指標選擇、規模、區位等規劃上未能明確,待方案內容明確化後,較容易取得共識。 (顧洋) 應評估項目係以「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作業規範」為基礎,依據出席代表意見,考量個案環評區位衝擊及重要評估項目(如溫排水、低頻噪音)進行規劃(參照簡報P29~30頁) 。 指標選擇依據與說明 本計畫建議依照「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作業規範」矩陣表辦理,例如環境涵容能力之空氣項目指TSP或PM10、SO2、NO2、O3及Pb等項目是否符合空氣品質或涵容總量。 (鄭福田) 政策環評似應回歸環保署公告之「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作業規範」執行,不要化簡為繁,應化繁為簡,重點項目有精確的評估即可,無法要求又廣又深。 (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政策環評法規要求的應評估項目係以+/○/-等符號呈現,較為簡要。(鄭福田) 環評的作業規範中的矩陣表及正負號劃記法,無法達成客觀公正而有深度的評估方式與評估技術,應較一般開發行為作業規範嚴謹,…(略)。(全國工業總會) 研究團隊以LCA評估部分項目,如kg-eq NOX、呼吸效應或失能人年等指標,需有充分理由說明優於環保署規劃項目,並先與環保署進一步確認是否可行。 (鄭福田) 各評估項目應有具體理由充分說明指標選擇具有代表性,最近各案環評關注的指標如酸雨、溫排水問題、低頻噪音部分,建議納入考量。 (顧洋)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依據「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作業規範」進行矩陣表評定,作業規範中所明列的各個評估項目,均將估算各方案所造成之影響,如空氣項目評估項目為TSP、PM10、SO2、NO2、O3、Pb及CO排放量、光化學煙霧衝擊潛勢及呼吸效應。 參考目前開發個案環境評估內容,將酸雨、溫排水、低頻噪音納入評估項目,其他各案環評評估項目將進一步與環保署確認是否可行(參照簡報P29~30)頁。 為強化環境影響評估之可信度,部份評估項目採用生命週期評估進行量化評估,或採用國內相關研究成果,予以量化評估,未能量化評估之項目,則蒐集既有文獻研究,作為定性評估之依據,以強化各評估項目評估的準確性(參照簡報P29~30頁)。

14 (八)環境影響評估項目與指標建議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指標選擇建議
能源發展綱領的環境影響評估應更關注新能源技術帶來的影響,而不能侷限於過去環評關注的影響,…(略)。(陳文輝) 已處理 依據出席代表意見,將未來技術發展之影響,納入評估項目,蒐集既有文獻研究,作為評估之依據(參照簡報P29~30頁)。 空氣評估項目中,國內PM10的資料較多,而PM2.5資料較少應加以考慮,SOX造成的酸雨問題亦不能忽視。(梁啟源)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評依據「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作業規範」進行矩陣表評定,作業規範中所明列的各個評估項目,均將估算各方案所造成之影響,如空氣項目評估項目為TSP、PM10、SO2、NO2、O3、Pb及CO排放量、光化學煙霧衝擊潛勢及呼吸效應。(參照簡報P29~30頁)。 經濟評估項目選擇GDP太過狹隘,應考慮綠色國民所得帳、社會發展指標等,甚至應考慮幸福指數。(台灣環境行動網) 評估大項請在經濟項目增加就業、消費成本增加之影響。 (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評估項目應加對區域、都市計畫的影響,因為未來能源將會走向分散式電源,其設置與輸配系統均有所影響。(綠色公民聯盟) 依據出席代表意見,蒐集綠色國民所得帳、社會發展指標等既有文獻作為定性評估之依據 (參照簡報P30頁)。 應評估項目(人口及產業)係採用3E多目標規劃模型進行量化評估,就業人口、消費成本增加等影響已涵蓋於模型之中,故不列為新增評估項目。 應評估項目之公共設施與社區發展即涵蓋電力設施對區域計畫和都市計畫的影響(參照簡報P30頁) 。

15 (九)其他(能源、產業與溫室氣體相關建言)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部會 溝通 就政府運作的方式觀察,單單以經濟部主管的能源及產業部門已經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希望長期在這個領域貢獻服務的學者們,能夠發揮更深遠的影響力,無論是針對部級或院級的長官,說服院長指派政務委員召開跨部會的協商,全面的針對國家的產業政策、能源配比及減量方案提出政策,方能有效的貢獻心力於地球村。 (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已處理 謝謝代表提供意見,已納入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紀錄。 溫室氣體減量 建議先行討論國家能源政策,無論是三方案擇一,或另外綜合為一個建議方案,均應等國家能源配比確定後,再來討論CO2減量。減量責任也並非所鎖定特定目標,而應是全民運動,不同部門皆有減量責任,從總量分派至不同部門在分配減量目標,實屬必要,但若改變能源使用形態,則效果會更顯著。(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 我國因特殊環境與先天的限制,強制訂定減量目標,將造成產業外移、經濟衰退,如此將造成全民共同承受GDP下降的結果。…(略)。(全國工業總會) 現有國家二氧化碳排放,約有58%來自於電力,工業部門的排放量倘扣除電力排放後,僅佔全國排放量的20%,因此,如能源政策不能確定,即先制定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是本末倒置的作法。(潘建成) 減量目標必須是國民可以承擔的責任,應讓全國民眾了解我國經濟體質及特殊環境,在非核家園限制下,欲達成減量目標將造成多少影響,俟有共識後再作為政府各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規劃的依據。(潘建成)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之訂定,建議應先行盤查,再行訂定減量目標。也希望各界能扭轉CO2減量偏差的想法,認為立法制訂工業界的減量目標或者是抑制工業的發展即能達成國家減量目標。(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國際 合作 尤其溫室氣體是全球問題,在解決台灣問題之時,應同步重視區域問題,中國的排放未來將高居世界第一,台灣有許多產業在中國或東南亞地區設廠,建議透過不同的管道與談判的方式,與中國及東南亞共同合作CDM或JI,這樣也才算是善盡地球村公民的責任。(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產業 風險 現國際正討論後京都時期減量目標,應再評估可能對「產品」制裁的風險(台灣環境行動網)

16 (九)其他(能源、產業與溫室氣體相關建言)
類別 發言重點 處理情形 意見回應與執行規劃 產業 政策 由於產業政策的調整關乎國家經濟力、競爭力、社會福利以及勞工就業率等複雜的問題,希望在政府或學界討論相關議題時,能重視並納入及參考業界的看法,畢竟產業結構的調整非一蹴可幾,除施政方向外亦需投入研發及業界的配合。(化學責任照顧協會) 國際上有關溫室氣體類似法令的國家僅有日本、紐西蘭及瑞士,惟均未訂定管制目標,而是僅訂定國家能源、產業政策目標,並採取經濟誘因方式鼓勵產業自願減量。 (全國工業總會) 目前世界各國多採自願性減量、階段性的方式推動,並採取鼓勵措施,我國溫減法草案所定之目標年,其背後相關研究論證基礎無清楚交代。在京都管制的國家,明確的獎勵誘因也是國家政策的重要一環,先進國家在進行減量管制前,必須先到位的配套,以台灣的政治地位,政府不訂定獎勵誘因在先,卻搶先世界各國訂定減量法,有些本末倒置。 (全國工業總會) 要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可從能源結構調整及產業結構調整著手,工業局已就未來製造業發展方向及結構進行調整。(潘建成) 已處理 謝謝代表提供意見,已納入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紀錄。 盤查與認證 日本、歐盟均有一套確認排放量正確性之嚴謹制度,而反觀我國迄今尚未建立相關制度,目前我國公佈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僅為政府自行估算而成,其準確性未經詳細盤查。 (全國工業總會) 精確的盤查是設定目標的必要前提,企業早期減量行動的成果,應有明確認可的政策,企業界期待政府拿出方向與具體政策。此外,政府應提供充分獎勵誘因,鼓勵企業減量。 (全國工業總會) 待處理

17 貳、能源發展綱領評估範圍 與方案規劃

18 一、國際能源情勢與未來發展 (一)京都議定書生效 (二)高能源價格趨勢 (三)傳統能源耗竭、尋求替代能源 (四)供應安全、區域合作日趨重要
1.溫室氣體減量壓力直接衝擊各國能源配比與產業結構。 2.我國非締約國無法參與協商談判,未來國際要求台灣減量責任不確定。 (二)高能源價格趨勢 1.國際能源價格不斷上漲,對進口國的經濟發展與社會民生產生影響。 2.國內能源價格須進一步合理反映成本;且透過能源使用效率的提昇來降低衝擊的程度,為一重要課題。 (三)傳統能源耗竭、尋求替代能源 1.全球能源資源蘊藏量有限且地理分佈不均,尋求新替代能源日益殷切。 2.目前新及再生能源的發展及運用,受到各國的重視,惟現階段仍受限於技術發展、單位成本高、供應穩定度較化石燃料低等因素。 (四)供應安全、區域合作日趨重要 1.各國對能源爭奪益趨激烈,從生產、貿易、運輸管道的控制權、價格競爭到物流關鍵點等,升高能源供應風險,衝擊國防安全、經濟民生。 2. 能源供應的區域關聯性強,各國透過區域合作以穩定來源。 註:全國工業總會:增加能源處境及能源問題的資料。

19 二、能源發展綱領(草案) (一)整體架構 目 標 規劃原則 台灣地區能源發展綱領 經濟、環境、能源3E均衡 長期能源供需規劃 合理性 正確性
可行性 未來性 環境 公平 正義 能源 經濟 規劃原則 註:1.顧洋:三E(經濟、能源、環境)應有動態平衡,再予明確化。 …(略) 2.台灣環境行動網:範疇界定應先著手進行能源、環境與經濟三者政策課題的探討與定位。…(略)

20 (二)綱領範圍界定 煤炭進口源 原油進口源 天然氣進口源 鈾礦進口源 海運 海運 海運 海運
國內油氣探勘 再生能源開發 國內卸收輸配 國內卸收輸配 國內卸收輸配 國內卸收輸配 煉油廠 瓦斯公司 水力、風力、廢棄物(汽電)等 電廠/汽電 太陽光電等 電廠/汽電 電廠/汽電 核能機組 煤炭輸配系統 油品輸配系統 輸氣管線 輸配電系統 註:1.梁啟源:目前規劃以生命週期評估進行,能源進口之前的排放是否納入評估將影響最終評估結果。 2.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基於生態經濟學理念,不是只限於境內的評估,能源在進口之前的影響也不能完全忽視。

21 依據96年 6月15日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出席代表意見修正
(三)待選方案規劃 1.待選方案規劃方式 (1)待選方案規劃應考量合理性、正確性、可行性、未來性。 (2)待選方案應尋求3E(經濟、能源、環境)動態平衡。 依據96年 6月15日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出席代表意見修正 待選方案一:現行能源政策 (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 待選方案一:現行能源政策 (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 策略情境 待選方案四: 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修正案 能源供需現況分析 長期供需 目標規劃 待選方案二:國家經建計畫目標 (大投資、大溫暖計畫) 依出席代表意見,不進行後續評估 待選方案三:環境保護目標 (溫減法(草案)減量目標) 待選方案三:環境保護目標 (溫減法(草案)減量目標) 待選方案四 (各界提供意見) 待選方案五: 請各界提出目標、策略 及相關內容 註:1.廖惠珠:現有三各方案均不佳,…(略),建議未來之待選方案應以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為主體,但修正其中較不可行之能源政策,…(略)。 2.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待選方案三若是立法院三讀通過即為法律,各項能源、電力計畫必須依循,無選擇與否之餘地。 3.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三個方案都不甚贊成,希望能容納更多建議而引出方案四,不應用三個政經背景所產生之方案。 4.台灣環境行動網:第四待選方案的整合,規劃單位的挑戰在於能否先提出架構,讓環保界、產業界各自提出目的、方向、原則來討論。

22 2.待選方案一(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 (1)意見處理情形:本方案因全國能源會議未達成共識,出席代表建議作為修正基礎,故暫予以保留。
方案別 待選方案一 經濟目標 無(模型假設94~114年GDP年均成長率為3.35%,94年估計值,尚未修正) 環保目標 在114年CO2可減少170百萬公噸,為政府努力目標(114年排放量361百萬噸CO2 )。 能源目標 能源結構配比在2025年:煤41~45%、油約30~31%、天然氣16~19%、核能4%、再生能源5~7%;發電裝置容量結構配比在2025年:燃煤48~50%、燃油2~3%、燃氣27~28%、核能5%、抽蓄水力5%、再生能源10~12%。 供給面策略 (94年全國能源會議推動策略) 積極發展再生能源 114年800~900萬瓩,未來以達成占發電裝置容量12%為目標 擴大天然氣使用 提高燃氣發電容量因數及增設新燃氣電廠,總用量 114年達2,000~2,200萬噸 提高熱效率 新設及更新擴建燃煤機組熱效率由目前的35%提升到未來40%;新設及更新複循環燃氣機組由2004年45%調高至2020年53% 推廣汽電共生系統 2010年目標800萬瓩,2020年1,000萬瓩 改善輸電線路損失 長期降低線損於5%以下 核能使用 核四廠依計畫進行 核一、二、三廠正常營運、除役 加強技術研發 規劃國家型能源科技發展計畫,增加研發經費,整合各部會署科技研發資源,推動整體性能源科技發展 需求面策略 能源密集案 除基準情景所採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措施外,再降低能源密集度,預計到2025年較2005年累計下降22~27% 能源價格合理化 電價應依燃料成本變動機動調整,倘依未來躉售物價波動情形估計,至2025年較2005年大約調高49~99%。 產業部門節能策略 落實工業部門因應策略之執行,並達到節能目標,估計在2015年能源密集度較2000年下降10%;2025年能源密集度則較2000年下降16%。 住商部門節能策略 未來的實施策略宜以「循序漸進」及「因地制宜」原則予以推動,分成「紓緩減量」(短中期)及「強化減量」(長期)兩階段分期實施。 運輸部門節能策略 本部門建議以節約能源為主要方向,藉此達到CO2減量之目的。預估推動各項策略與配合措施,在2020年可達累計節約435萬公秉油當量,到2025年累計年節約546萬公秉油當量。 註:1.廖惠珠:方案一以「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為基礎,但該規劃內容所依據之部分技術已過時,政策須適度修正。 2.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三個方案都不甚贊成,希望能容納更多建議而引出方案四,不應用三個政經背景所產生之方案。

23 × 3.待選方案二(大投資大溫暖計畫,不進行後續方案評估) (1) 意見處理情形:依據出席代表意見本方案不具有可行性,故不進行後續方案評估。
方案別 待選方案二 經濟目標 104年經濟成長率平均維持5% (模型假設104~114年GDP年均成長率為約為4.5%) 環保目標 無(模型計算114年CO2排放量初估為540百萬噸) 能源目標 待評估 供給面 策略 需求面 註:1.廖惠珠:方案二所依據之「大投資、大溫暖」計畫,目前諸多專家都認為陳義過高,難以達成。 2.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三個方案都不甚贊成,希望能容納更多建議而引出方案四,不應用三個政經背景所產生之方案。

24 核四廠依計畫進行,核一、二、三廠正常營運、除役。
3.待選方案三(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減量目標) (1) 意見處理情形:立法院完成一讀的溫減法草案,如完成立法將為國家推動目標之依據,因涉及減量目標、時程與總量管制等規範,影響甚鉅,依出席代表意見,予以保留。 方案別 待選方案三 經濟目標 待評估(模型計算結果104~114年GDP年均成長率約為___%) 環保目標 民國114~119年達成94年基準年排放量(257百萬噸) 能源目標 待評估 供給面策略 積極發展再生能源 114年裝置容量達900萬瓩 擴大天然氣使用 提高燃氣發電容量因數及增設新燃氣電廠,總用量 114年達2,200萬噸 提高熱效率 燃煤採超齡界機組40% 、燃氣複循環53%,評估引入超超臨界機組之可行性 推廣汽電共生系統 2010年目標800萬瓩,2020年1,000萬瓩 改善輸電線路損失 長期降低線損於5%以下 核四廠依計畫進行,核一、二、三廠正常營運、除役。 核四廠依計畫進行 核一、二、三廠正常營運、除役 加強技術研發 1.規劃國家型能源科技發展計畫,增加研發經費,整合各部會署科技研發資源,推動整體性能源科技發展 2.引經新燃燒技術,如IGCC+CCS技術 需求面策略 能源密集案 除基準情景所採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措施外,再降低能源密集度,預計到2025年較2005年累計下降22~27% 能源價格合理化 電價應依燃料成本變動機動調整,倘依未來躉售物價波動情形估計,至2025年較2005年大約調高49~99%。 產業部門節能策略 強化產業部門節能策略,積極推動產業轉型 住商部門節能策略 強化住商部門節能策略,如全民節約用電 運輸部門節能策略 強化運輸部門節能策略,如全民汽機車減量 註:1.廖惠珠:方案三的環境保護目標立意雖佳但礙於現實限制卻不可能執行。 2.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三個方案都不甚贊成,希望能容納更多建議而引出方案四,不應用三個政經背景所產生之方案。 3.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待選方案三若是立法院三讀通過即為法律,各項能源、電力計畫必須依循,無選擇與否之餘地。

25 4.待選方案四(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修正案) (1) 意見處理情形:依據出席代表意見,評估修正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中不可行之能源方案。
經濟目標 待修正(原假設94~114年GDP年均成長率為3.35%,94年估計值) 環保目標 待修正(原規劃為在114年CO2可減少170百萬公噸,為政府努力目標(114年排放量361百萬噸CO2 )。 能源目標 待修正(原規劃能源結構配比在2025年:煤41~45%、油約30~31%、天然氣16~19%、核能4%、再生能源5~7%;原規劃發電裝置容量結構配比在2025年:燃煤48~50%、燃油2~3%、燃氣27~28%、核能5%、抽蓄水力5%、再生能源10~12%。) 供給面策略 積極發展再生能源 114年800~900萬瓩,未來以達成占發電裝置容量12%為目標 (待修正) 擴大天然氣使用 提高燃氣發電容量因數及增設新燃氣電廠,總用量 114年達2,000~2,200萬噸(待修正) 提高熱效率 新設及更新擴建燃煤機組熱效率由目前的35%提升到未來40%;新設及更新複循環燃氣機組由2004年45%調高至2020年53% (待修正) 推廣汽電共生系統 2010年目標800萬瓩,2020年1,000萬瓩(待修正) 改善輸電線路損失 長期降低線損於5%以下(待修正) 核能使用 核四廠依計畫進行、核一、二、三廠正常營運、除役 加強技術研發 規劃國家型能源科技發展計畫,增加研發經費,整合各部會署科技研發資源,推動整體性能源科技發展 新增策略 適度調整煤炭(梁啟源) 增加燃煤機組作為基載使用 引入新技術(廖惠珠) 引經新燃燒技術,如IGCC+CCS技術 改善電力結構(陳文輝) 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擴大天然氣使用、核能延役 需求面策略 能源密集案 除基準情景所採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措施外,再降低能源密集度,預計到2025年較2005年累計下降22~27% (待修正) 能源價格合理化 電價應依燃料成本變動機動調整,倘依未來躉售物價波動估計,至2025年較2005年大約調高49~99%。 (待修正) 產業部門節能策略 落實工業部門因應策略之執行,並達到節能目標,估計在2015年能源密集度較2000年下降10%;2025年能源密集度則較2000年下降16%。 (待修正) 住商部門節能策略 未來的實施策略宜以「循序漸進」及「因地制宜」原則予以推動,分成「紓緩減量」(短中期)及「強化減量」(長期)兩階段分期實施。 (待修正) 運輸部門節能策略 本部門建議以節約能源為主要方向,藉此達到CO2減量之目的。預估推動各項策略與配合措施,在2020年可達累計節約435萬公秉油當量,到2025年累計年節約546萬公秉油當量。 (待修正) 註:1.廖惠珠:建議未來之待選方案應以94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為主體,但修正其中較不可行之能源政策。

26 5.待選方案五 (1)依據第一次與會代表意見,徵詢各界待選方案規劃修正意見,方案提案文件隨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紀錄寄發,文件規劃如下。 目標與
策略 待選方案五 經濟目標 (說明預期目標年之經濟成長率或國民所得,無可不填) 環保目標 (說明預期目標年之環境目標如溫室氣體或其他項目,無可不填) 能源目標 (說明預期目標年之能源目標如能源供應量或能源配比,無可不填) 供給面 (說明採用之策略) (說明策略達成之目標或方式,例如XX年裝置容量達○○萬瓩、XX年使用達○○萬噸或達到○○%等描述,如無明確目標可用比較式的描述) 需求面 (說明策略達成之目標或方式,例如XX年節能○○萬噸或達到○○%等描述,如無明確目標可用比較式的描述) 註:1.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三個方案都不甚贊成,希望能容納更多建議而引出方案四,不應用三個政經背景所產生之方案。 3.台灣環境行動網:第四待選方案的整合,規劃單位的挑戰在於能否先提出架構,讓環保界、產業界各自提出目的、方向、原則來討論。

27 參、能源發展綱領環境影響評估方法與項目

28 一、能源發展綱領環境影響評定 規劃理念 以生命週期思考(Life Cycle Thinking)評估政策衝擊。
利用質化與量化工具協助環評項目評定。 採客觀方式彙整環評項目結果。 強化公眾參與程序。 政策環評項目與方法規劃 6/15召開 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 範疇界定會議召開 會議結論 待選方案 盤查分析 生命週期評估 多目標模型 各評估項目定量與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等 公眾參與機制 矩陣表之評定 1 . 範疇界定會議 2 說明會 . . 減輕 避免環境影響對策之評估 / 3 公眾諮詢會議 註:1.鄭福田:政策環評應該是評估政策對於環境、社會、經濟的影響,研究團隊將三個待選方案進行相對比較,可能忽略三個方案本身對環境的影響(絕對影響)。 2.廖惠珠:納入生態經濟學的概念,對於某些經濟效益不高,但對環境衝擊很大的能源開發行為應徹底排除之,以確保國人之利益。 3.梁啟源:各評估項目應儘量量化,部分規劃為定性分析的項目如災害風險,仍可以透過國內相關研究文獻予以量化。評估項目亦須考慮外部成本與外部效益,可考慮採用國內相關研究成果,近一步具體量化,化為金錢單位作為評估依據。 二階矩陣表評定 評價階段 (模糊多準則決策分析) 主方案及替代方案 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

29 二、政策環評應評估項目規劃 以「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作業規範」之評估項目為基礎,規劃應評估項目及評估方法: 評估項目 評估細項 評估指標
環境涵容能力 空氣 TSP、PM10、SO2、NO2、O3、Pb及CO等各項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鄭福田、梁啟源) 生命週期評估 光化學煙霧衝擊潛勢 呼吸效應 水體 水體優養化潛勢 冷卻水排放狀況(顧洋) 定性評估 土壤 人體毒性衝擊潛勢 廢棄物 事業廢棄物產生量 噪音 干擾事件 低頻噪音(顧洋) 非游離輻射 非游離輻射潛在衝擊 量化評估 自然 生態 陸域生態、水域生態 生態毒性衝擊 H+濃度(酸雨) )(鄭福田、梁啟源) 自然生態景觀及棲地 各設施潛在廠址影響 國民健康或安全 有毒有害物質傳輸 輻射災害風險 安全度指標 化學災害風險 自然資源之利用 土地資源特性 土地利用指數(LUI) 土石資源及礦產資源 土石、礦產耗用量 土地利用 地理景觀

30 評估項目 評估細項 評估指標 評估方法 水資源體系及其用途 用水標的及分配 因為綱領屬性未予以分析 用水排擠效應 合併於水資源一併評估 水資源 用水量 生命週期評估 文化資產 各設施潛在廠址影響 定性評估 國際環境規範 蒙特婁議定書 破壞臭氧層物質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溫室氣體排放量 巴塞爾公約 以放射性廢料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代替(放射性廢棄物) 生物多樣性公約 華盛頓公約、世界溼地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鹿特丹公約 社會 經濟 人口及產業 產業人口、產業結構 多目標模型 交通運輸 運輸服務水準指標上待徵詢(許添本、黃運貴) 能源使用 因為規劃目標未予以分析 經濟效益 GDP 綠色GDP、社會指標(綠色公民) 定量評估 公共設施與社區發展 電力設備(環境行動聯盟) 民眾意見與社會接受度 公眾參與機制

31 三、能源發展綱領政策環境影響評估項目 (一)環境之涵容能力

32 (一)環境之涵容能力(續)

33 (二)自然生態系統

34 (三)國民健康或安全

35 (四)土地資源之利用

36 (五)水資源體系及其用途 (六)文化資產

37 (七)國際環境規範

38 (八)社會經濟

39 四、模糊多準則分析(FAHP)流程說明 主方案(優選方案) 及替代方案
(一)利用模糊多準則分析,估算權重因子,彙整評估結果,建議主方案(優選方案)。 (二)配合公眾參與機制規劃,於第1次公眾諮詢會與中區說明會時進行AHP問卷調查。 待選方案評估結果 以相對分數及等級表示各方案的環境衝擊 AHP問卷調查 問卷數:50份 對象性:產、 官、 學、團體代表 建立模糊績效值及權重矩陣 利用SWA運算因子進行整合運算 依據判斷結果進行方案排序 註:1.許添本:規劃以AHP取得各項權重,宜加以檢討說明。 2.林子倫:問卷調查對象僅以參加諮詢會議者為對象,將造成樣本嚴重之偏差。 主方案(優選方案) 及替代方案

40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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