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图解 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整体推进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包括8个方面28项改革举措,细化分解成119项政策要点。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图解 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整体推进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包括8个方面28项改革举措,细化分解成119项政策要点。"—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图解 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整体推进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包括8个方面28项改革举措,细化分解成119项政策要点。

2 【总 体 目 标】 到2020年 到2030年 进入【全国先进省份行列】
在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科技支撑 到2030年 科技创新体系 更加健全 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 大幅提升 进入【全国先进省份行列】 search…

3 【主 要 内 容】 一、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一)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
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 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券制度,主要用于降低创新创业投入成本 落实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 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 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办理 ,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进苗圃、雏鹰、科技小巨人、新三板上市四项工程,强化孵化、创办、引进、转型、提升五个一批 实施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创新活动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中,实行研发投入和产出分类考核,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

4 (二)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骨干企业 高校、科研机构 共建研发机构 推进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落实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自主权 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方向 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 落实 国家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办法 逐步建立 科研机构绩效拨款制度 财政支持的 落实国家鼓励社会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意见 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 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采取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 产业创新中心 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协同创新组织,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运行经费补贴 允许联盟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参与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5 探索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优先供地政策
(三)探索创业孵化的新机制新模式 众创空间 科技创业社区 科技型领军企业 引导 设立 对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 省级 众创空间 给予一定 资金支持 众创空间 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省财政 连续3年给予房租补贴和宽带资费补贴 市、县财政 对其在孵企业,自纳税年度起3年内,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发展 构筑 “互联网+”创业服务 网络体系 完善 创业孵化新机制 创业孵化服务链条 探索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优先供地政策 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以上创业辅导基地的载体房屋可出租或分割出售 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构建技术创新鼓舞平台 支持联盟和科技社团组织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科技研发服务机构 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性创新创业活动,省财政根据活动效果给予一定后补助 对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项目,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

6 (四)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制度
建立健全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 制定河北省政府购买创新产品(服务)办法 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 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 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对首购首用国产首台(套)产品的单位,给予一定资助

7 三、完善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 (五)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 引导 各市县(市、区 支持 推动 鼓励 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设立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向依法纳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 引导 各市县(市、区 保证保险补偿资金 整合设立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市、县风险补偿资金支出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设立 支持 金融机构 投资机构 设立 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科技支行每新增1位客户,按其首笔业务一般准备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银行科技信贷的风险损失、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产生的代偿损失给予补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产品予以保费资助 民间资本 推动 设立 以支持科技型企业为主的民营银行 鼓励 融资性担保公司 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提供 融资担保

8 (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商业银行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 深化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健全第三方专利价值分析评估制度 您的文字 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 支持依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9 (七)壮大创业投资规模 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
探索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方法,制定保险资金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办法 整合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级资金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 落实促进创业投资机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壮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建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制度,推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

10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和境外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八)强化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和境外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对在境内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200万元 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50万元 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奖励30万元 支持企业 发行项目收益债 用于加大创新投入 实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 建立 知识产权交易机构 开展 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鼓励金融机构 发行金融债券专项 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11 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九)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分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其中,研发团队、成果完成人或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所得不低于70%。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 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的部分,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计提依据 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财政给予作价环节评估费及作价额补贴 完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探索建立适应无形资产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机制

12 (十)建立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考核评聘制度
论文指标要求 成果转化应用情况 纵向项目指标要求 技术转让成交额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同等对待 同等对待 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 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探索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聘试点

13 (十一)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调动科研人员创新性 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
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激励、股权出售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录页、过渡页、内容页,并设制了动画效果,让您制起PPT条理

14 (十二)完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 支持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等在我省建设省级层面区域性技术交易中心,在各市设立工作站
企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可签订技术合同,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税收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修订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健全科技与标准化互动支撑 机制 构建符合我省特点的技术转移体系,鼓励省属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省财政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省财政按其合同登记额的1‰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转持豁免

15 (十三)深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
    五、构建统筹协调的创新治理体系 (十三)深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 构建省科技管理平台,成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联席会议,组建省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申报、评审、评估、监管一体的科技管理体系 强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分类管理,建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动态调整机制 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将省各部门管理的各类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成5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全部纳入统一的省科技计划信息系统管理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引入第三方评估,强化省级科技计划实施和经费监督检查

16 (十四)改进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和使用方式 鼓励研究机构自主布局科研项目,扩大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
对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综合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风险补偿和创投引导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强化绩效激励,合理补偿项目承担单位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 健全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公务卡结算以及科研项目和资金巡视检查、审计等制度 规范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探索将人力成本纳入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预算,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在研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当年可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允许统筹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当年未使用完的,未通过验收或整改后通过验收的,以及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按照科研规律和科技智库运行规律,制定有别于自然科学经费管理的智库课题与合作项目经费专项管理细则 探索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个人创业、个体创新活动的支持模式

17 (十五)创新项目生成和管理机制 完善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机制,实施项目全过程痕迹管理,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 改进专家遴选制度,优化评审专家结构 实行评审专家轮换、调整机制和回避制度

18 六、创新人才培养、用好和引进机制 (十六)改进培养模式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 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 进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 用型高等学校转型,探索校企 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模式 实施“巨人计划”、“百人计划”、科技英才“双百双千”、“三三三人才工程”、“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打造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后备力量 建立产业对人才需求的预测调整机制,完善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评价机制 建立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创新智库 支持我省与京津高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形成跨省市的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一体的知识联盟 建立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 吸引国内外知名职业培训 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19 (十七)健全人才流动和引进制度 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之间人才合理流动
用足用好京津创新资源,吸引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完善人才引进、评价、服务制度,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我省“巨人计划”、“百人计划”、科技英才“双百双千”推进计划,省、市按一定比例视项目情况给予100万至1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作出突出贡献的柔性引进人才,可享受省内高层次科技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加强与京津的职称、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障等人才制度衔接 对我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积极探索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进行聘任管理 积极推进实施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

20 实施好“百人计划”等省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产业升级和学科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工作团队 允许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挥企业引才引智主体作用,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引进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或创新团队,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由所在市、县政府给予奖励 允许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积极争取放宽在我省工作外国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研究制定创新型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制度办法。引导高校院所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试行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 鼓励高校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支持在职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省内企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人事关系3-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原渠道申报但不受指标限制,创业创新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将离岗创业情况与单位考核挂钩,不核减离岗创业人员工资等经费,可用于聘用人员或奖励本单位在岗工作人员

21 (十八)建立分类评价制度 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改革高校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建立分类考核评价
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政策意见 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 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深化我省科技奖励改革 增设产业技术创新奖

22 (十九)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制度 鼓励拥有丰富创业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设立省级创业导师专项资金,实施“创新创业导师河北行动计划”,支持创业导师在我省领办、创办、合办众创空间,开展创业辅导,根据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资助和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纳入省级高层次创业人才管理序列 建立京津冀创业导师库,对入库的京津创业导师到我省创办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只备案不再认定,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计划,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对创业导师与高等学校、企业共同创办创业学院、创业嘉年华、创客训练营等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实务培训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3 (二十)打造战略性标志性国家级平台 (二十一)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新机制 七、构筑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七、构筑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二十)打造战略性标志性国家级平台 全力推进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建设 加快建设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环首都现代农业园区 (二十一)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新机制 推进区域创新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鼓励各市、县(市、区)加强与京津产业园区、企业总部和科研院所创新合作     参与设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京津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资格有限期内省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相应奖励

24 (二十二)强化要素配置 八、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体系 推动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在我省布局
    八、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体系 (二十二)强化要素配置 推动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在我省布局 推进跨国公司和世界知名研发机构在我省设立独立研发机构,与我省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发中心,发展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基地,优先给予省级认定和运营经费补助。对我省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的,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我省建设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研发组织、技术转移和孵化中介机构,享受省内各项支持政策 深化国际创新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促进境外高端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 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根据实际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实行分类管理

25 (二十三)鼓励创新平台开放共享 建立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统筹管理与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建立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统筹管理与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建立本单位研发机构和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平台 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市场机制向社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省财政科技资金按出租仪器设备年收入的20%给予拥有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租用开放服务的单位,由所在市、县按该单位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总额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6 九、营造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 (二十四)建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二十五)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统筹推进科技立法。加强科技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司法保障力度 (二十五)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加强政策、规划和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有效衔接,增强创新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建立健全创新政策协调督查制度 开展各类创新改革试点,推进石保廊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27 (二十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动 “一址多照” “一照多址” 集群注册 制定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提高生产环节和市场准入相关标准,形成市场准入标准体系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模式 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准入标准体系建设 允许初创企业依法合规自愿变更股东 实施强制性标准 加强过程监管 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物流中心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28 (二十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三优”工程 研究制定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协同发展
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对省内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支机构给予扶持经费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 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 这里输入简单字概述这里输入简单简单的文字概述这里输入简单的文字概述简单的文字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加快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将专利侵权、假冒等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加强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推动建立专业化的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 实现高校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校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 不断深化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对列入国家试点示范和达到要求通过国家验收的县(市、区)或园区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9 (二十八)健全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制作:河北省科技厅】
探索建立包括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环境等指标在内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数(河北创新指数),对区域创新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并逐步向全省推广 发挥创新考核的导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将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发机构比重和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作为市、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 【制作:河北省科技厅】


Download ppt "图解 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整体推进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包括8个方面28项改革举措,细化分解成119项政策要点。"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