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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初步实现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的目标而奋斗 王 宾 2014年8月19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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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初步实现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的目标而奋斗 王 宾 2014年8月19日 1

2 康复的概念 康复是指采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社会的、教育的和职业的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水平,以便在身体、精神、社会活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回归社会。 在工作实践中,康复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康复也就是“全面康复”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狭义康复则指医疗康复(康复医学)。 目前我们所开展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主要涉及的还是康复医学的范畴,是康复医学的主要组成部分。

3 医疗康复 (康复医学) 现代医学由保健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四部分组成。康复医学又叫残疾医学、功能医学,是一门以功能为导向的医学,它是为了康复目的,应用医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有关功能障碍、预防、评定和处理的一门医学学科,服务对象主要是躯体残疾者以及有各种功能障碍、慢性病的患者。

4 残疾人医疗康复 综合应用医学的技术和方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工程学的手段,对残疾人进行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功能评估)和康复治疗,减轻或消除其功能障碍,帮助残疾人最大限度地恢复生理、心理、职业和社会生活的功能,提高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能力,改善生活质量,促进其融入社会。例如:残疾人的功能评定、矫治手术、功能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等。

5 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方针 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6 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2002年,国务院提出,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到2015年,初步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7 一、近年来康复工作主要成效 (一)重点康复项目成绩喜人.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是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品牌康复项目,自2008年纳入民生工程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残联、卫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手术质量优良。2011年至2014年7月,累计实施免费复明手术51003例,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效益明显;全省不断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创建工作,已有61个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

8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2011年纳入省民生工程,实施三年来,任务逐年增加,各地均超额完成,至2014年7月,累计完成265926人(次)。今年通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将每例补助金额由500元调整到1000元,救助额增加了一倍,进一步满足了贫困患者治疗康复需求。

9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是2012年纳入省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该项目是在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救助任务指标,扩大救助范围,严格按照“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和救助标准实施的。

10 2012年至2014年7月,完成了25257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医疗和训练救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促进了我省近期内大幅度增加了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促进了康复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11 (二)完成“十二五”实施方案年度康复工作任务。
1、全省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总计96591例,其中组织实施省民生工程,为5100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完成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1020人。低视力配用助视器13000人,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1790人。

12 2、完成4412名贫困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其中4198名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补贴。
3、对5520人(次)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免费住院救助。 4、完成1082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免费矫治手术。 5、对贫困脑瘫儿童2004名、智力残疾儿童1934名、孤独症残疾儿童1450名进行康复训练。

13 6、完成105名麻风畸残患者免费矫治手术。 7、完成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2040名。 8、对2135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实行补贴。 9、向16902名贫困残疾人捐赠轮椅。 10、向贫困残疾人配发67409件辅助器具。

14 (三)社区康复建设及机构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
社区康复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主要途径,通过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尽可能给所有有康复愿望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获得康复服务的机会。

15 根据社区康复示范创建工作规划和要求,我省去年完成11个县(市、区)检查验收工作。目前全省有7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和省级达标验收。

16 结合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康复机构建设。“十二五”之初,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只有63家,近几年来,通过加大抢救性康复工程任务来倒逼机构建设,目前已发展到123家,其中,公办69家,民办50家,民办公助4家,市、县残联办57家,极大地提高了康复服务能力。

17 在高端人才的培养上,通过委托高等院校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等方式引进人才,充实和提高省和部分市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各市县残联和各康复机构也积极选派人员赴各地参加培训和学习。重点提高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仅2014年省级举办各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2421人,为康复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8 近年来,做的几件重要的事 一是出台了几份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康复政策文件,比如:《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及残疾儿童抢救性医疗康复按病种补偿试点方案》,文件由中国残联全文转发全国。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保障救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政策、民生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政策以及基层聋儿康复试点政策,均受到中国残联领导的高度赞扬。

19 二是省级财政投入康复资金从“十一五”末的一千一百多万到今年的一个多亿,增长十倍多,位居中部省份第一,全国第六,超过部分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三是省政府民生工程,从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一个项目拓展为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三个项目,救助人数从一万人到今年的近九万人,增长近九倍。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 真诚感谢大家为此做出的艰辛努力!

20 二、当前康复工作的不足 (一)与中残联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我省现在的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明显不足。仍有超过六成残疾人尚未真正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其最迫切需求的康复医疗保障和服务离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21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 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还受到许多制约,一是康复人才队伍总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康复学科带头人及基层康复人才极其匮乏;二是康复机构服务网络建设不够完善、数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机构运行模式单一,机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社区康复工作水平不高。

22 (三)残疾人迫切的康复需求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我们每年康复重点工程服务的对象直接涉及的残疾人超不过15万,还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辅助器具配置率和覆盖率还十分低下,实际获得辅助器具配置的残疾人比例城镇为11.5%、农村仅为6.7%,辅助器具机构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多数农村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满足,一年配发几万件辅具,只能解决一小部分残疾人的问题。

23 虽然我省出台了相关康复医疗保障政策,但是,各市在具体实施当中贯彻落实力度上还有待加强,离残疾人的康复医疗保障需求还有很多的差距。康复训练与服务质量水平还有待提高。存在许多问题:1、康复训练质量不高。2、安全隐患严重。3、个别机构违规收费。

24 (四)与先进省份相比的差距。 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康复服务体系方面,特别是机构和人才建设比较滞后。

25 三、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而奋斗
下一步康复工作要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重点康复工程,一手抓社区康复创建。

26 通过两手抓促进康复队伍建设、服务机构建设、康复人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康复保障政策和服务能力支撑政策建设,拓展康复工程的范围和内涵,进一步提升康复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推动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2015年初步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而艰苦奋斗。

27 我们一定要正确把握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有一系列内涵要求,实质是要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和服务的长效机制,给所有有康复愿望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获得康复服务的机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满足他们的康复愿望和需求。

28 (一)着力实施康复重点工程。 皖残联〔2014〕1号 皖康复办〔2014〕2号 实施康复重点工程是解决残疾人急迫需求的有效手段;是缓解残疾人康复困难的重要战略措施;是康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不折不扣地高质量完成的重点工作。

29 今年截止7月31日,白内障复明手术完成12316例,占全年任务123%;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完成68512人,占全年任务101%;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完成7493人,占全年任务75.3%。总体进展顺利,质量良好。很多市县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增加救助资金,超额完成项目任务。

30 请各级残联一定要牵好头,负责组织宣传、摸底筛查,联合相关部门确认、培养、监管康复定点机构,做好康复对象的安置、转介工作,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建立完整的救助档案,促进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改进、完善和提高。

31 下面就项目实施中要注意的事项给大家作一些提醒:
1、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工作要点: 确保医疗安全和复明手术的高质量是工作的核心,重点在五个关键环节加强质量监管和协调服务,一是按时圆满完成任务;二是手术各项质量指标达标;三是手术医疗过程全免费,不收患者一分钱;四是受惠的必须是贫困患者;五是用政府统一采购的人工晶体及其耗材。

32 要提请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和眼科医生要做到:
第一严格掌握手术指征;第二严格手术过程各个环节规范操作;第三严格院控感染;第四严格防止和正确处理术中术后意外的发生;第五妥善并正确处理手术并发症。

33 《关于印发〈2014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4〕1号)文件明确规定850元手术经费包括了患者所有医疗费用,请各地严格督促手术定点医院不得使用医保报销政策,违规另外报销医保资金,也不得收取患者任何费用。为确保病员输送安全,减轻基层工作压力,降低项目实施成本,严禁各地跨地级市输送病员到外地定点医院实施复明手术。

34 2、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精补工作关键是坚持标准,把工作做细,将资金真正补到最贫困的精神病患者头上。下一步省政府在社会治理创新改革方案中提出,从2016年开始,要提高精神患者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由地方财政承担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自付费用和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费用。

35 3、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项目实施两年多,实践证明有三个非常“有意义”:
第一,千千万万残疾孩子及其家长感到有了希望、有了盼头,感觉到只要走出家门,坚持康复训练就有效果,康复对孩子的未来非常有意义; 第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康复人才建设有了较快和较大的发展,对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非常有意义; 第三,各级政府、残联组织和社会各界感受到这项工作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

36 针对各地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按政策规定实施。 关于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实施意见 (皖残联办〔2014〕7号)

37 二、筛查和康复训练资金。 残疾儿童筛查经费由各市、县(市、区)筹措;康复训练补贴经费原则上按照皖残联〔2014〕1号文件的规定领取,各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拨付的时间和支付方式;各地可凭市、县残联拨款文件和安置转送表直接将补贴经费拨付至定点机构,并以此作为记账凭证。(关于票据问题,请参阅财综字〔2013〕749号)

38 转介到省外机构进行康复训练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获得项目补贴(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和肢残术后康复训练患儿除外):
1.转介到省外的机构,应是中国残联“七彩梦行动计划”或省级定点康复机构; 2.各级残联在开出安置转送表时应有残疾儿童本人到场确认。残疾儿童在完成一个周期训练后,凭安置转送表、定点机构训练档案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市残联康复质量评估结果,即可在户籍所在地残联全额领取训练补贴资金。同时,户籍所在市残联在网上上报其有关康复训练救助信息。

39 三、残疾儿童和家长生活补贴。 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补贴资金中,均包含残疾儿童和家长的生活补贴。其中,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的训练资金中应安排不低于2000元,肢体矫治手术儿童训练资金中应安排不低于1000元,用于训练期间的生活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提高标准。一般情况下,生活补贴随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资金一起拨入机构,由机构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出勤情况发放或扣除。

40 四、康复训练周期时间。 残疾儿童必须在当年的10月底前进入定点机构,康复训练起算时间从通过项目审批残疾儿童进入机构的第一天算起。残疾儿童进入机构时间比项目审批时间早的,自项目审批时间的当月算起,并按实际训练时间认定是否满一个周期(智障、脑瘫6个月、听障 、孤独症10个月);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在训练满一个周期以后,方可再次享受项目下一个周期的救助;已经享受过人工耳蜗项目救助的聋儿,不得再享受助听器装配救助,但可享受康复训练救助;助听器装配救助不得重复享受,仍可享受康复训练救助。

41 残疾儿童的年龄界定,以其筛查时未超过规定的可享受救助的年龄上限为准;其中补贴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年龄可放宽至10周岁。

42 五、康复训练规范实施。 定点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的规范要求,确保在训儿童训练内容和时间;受助儿童必须在康复机构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聋儿听力语言康复的预约单训和亲子同训是针对特殊情况的残疾儿童而采用的一种补充训练方式,因救助名额有限,预约单训原则上不予安排,定点机构应严格控制3岁以下聋儿亲子同训的数量,不得超过在训聋儿总数的20%;

43 定点机构对孩子在训情况及变化,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市、县残联反馈;如未及时反馈,将给予定点机构严厉批评和相应处罚;残疾儿童因故中途中止训练的,定点机构应在10日内通报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市残联,并注销其救助卡;

44 在训儿童及家长无故请假半个月未归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康复训练;户籍所在市残联可按其实际训练时间计算给予补贴,其康复训练资金剩余的部分可调整补贴给其他残疾儿童替补名额(替补儿童须在1个月内进入机构训练),并将变更情况存档备查。

45 如发生机构只有虚名而无人训练情况,发现1人次扣除弄虚作假市民生工程考核分数2分,超过3人次(包括3人次)的即实行民生工程考核一票否决;中途中止训练而未及时安排替补的,发现1人将扣除该市民生工程考核分数1分,依此类推。

46 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不可混同为特殊教育的手语教学和文化课教学,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七个单项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2〕7号)中有关人工耳蜗和助听器项目的实施办法组织,其教学内容和课程安排应全部是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47 不同年龄阶段或语前语后聋的聋儿,其语言训练基础差别很大,康复训练应分班进行。为保证康复训练质量,定点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调试助听器、人工耳蜗等辅具,确保使用效果;杜绝不戴辅具训练的情形。智障和孤独症儿童是不同的残障群体,其康复训练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均不同,定点机构应分班训练。

48 严禁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项目救助的智障和孤独症儿童与其义务教育阶段培智班的学生编在一起混班教学。

49 六、自主选择机构。 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有权自主选择省内任何一家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残联不得干涉、阻挠他们的选择;同时要及时向安置转送的定点机构拨付康复训练资金,不得无故拖延。残疾儿童通过项目审批后,市县区残联应及时通知家长安排残疾儿童进入机构参加康复训练,不得让残疾儿童家长垫付康复费用,更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残疾儿童家长在一个训练周期内一般不得随意中途调换定点机构。

50 七、救助对象审批顺序。 市、县(市、区)残联在审批救助对象资格时,要按照先确保低保家庭、后贫困家庭、再一般家庭的顺序依次审批;鼓励各地增配资金,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人数。

51 八、确保安全。 定点机构要确保残疾儿童在训期间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残疾儿童进入机构时,要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地残联要严格按定点机构准入标准审批机构,加强对定点机构的安全和质量监管,确保在训儿童的训练安全和康复质量(防伤害、防火灾、防触电、防摔伤、防走失、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定点机构必须给在训残疾儿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2 九、辅助器具适配。 优先选择在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进行辅具适配。适配对象主要是:有康复需求、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脑瘫和肢体残疾儿童。具体工作要求按皖残联〔201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3 十、康复质量考核评估。 在训儿童的康复质量评估,原则上由省残联授权具备条件的定点机构所在地市级残联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市,由省残联组织考核评估),并上报结果;省残联负责监督、指导、抽查。

54 根据《关于对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进行实名制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残联办〔2013〕24号)文件精神,今后,各级残联对所属定点康复机构的工作进行督查,将不再提前通知所查机构。

55 省民生工程康复项目再提醒两点: (一)凡是涉及到需要手术治疗康复的患者,一是要有严格的手术适应症,不能降低筛查标准;二是本人要有康复需求,自愿申请手术,绝对不允许为了完成民生工程任务而动员患者手术。完成任务真正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本市或省级调剂,建议各市适当扩面,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防止某一单项任务完不成)。

56 (二)2014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定点康复机构(市、县残联办的并符合国家相关准入标准的仍可审批),同时试行年审退出机制,对问题较多、康复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康复机构取消其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57 《关于对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康复机构进行量化评估的通知》(皖康复办〔2014〕3号),集中明确了各类康复机构的建设和运行质量标准,请各位领导熟悉文件内容,并且按照标准建设机构、管理、检查和评估机构。 各市务必要加强机构建设规划和培养、监管责任。

58 4、其他几项重点康复工程 在大力推进省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同时,我们要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康复工作任务。这些重点任务有: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中残联“十二五”下达我省任务是30000人,截止2013年底,我省仅完成11020人,各地要抓紧补缺补差。 低视力患者康复每年4500名。包括低视力助视器验配、低视力家长培训。

59 白内障复明。中残联“十二五”下达我省任务是156000例,也就是说,全省每年必须完成3万例以上。各地必须另外完成比民生工程多两倍的复明手术才能达到要求。
要继续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区工作。 此外,还有成人助听器项目、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假肢矫形器装配和辅助器具适配、肢体残疾社区康复、智力残疾儿童社区康复项目等。

60 这些任务是中残联的刚性要求,省康复办〔2012〕21号文件中作了分解,我省制定的“十二五”残疾人各单项康复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比这要大得多,是根据我省残疾人的迫切需求提出的恰当目标,大家一定要尽力去完成,至少是省康复办〔2012〕21号文件按中残联下达任务的分配数必须无条件完成,并在各项报表中准确体现。

61 (二)扎实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是中残联安排的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是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的“网底”。社区康复能够有效整合社区内卫生、教育、社会服务、就业和社区活动等资源,为残疾人提供融合发展的机会和条件,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主要途径和坚实基础,是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的落脚点。

62 社区康复要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城市地区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在农村地区发展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康复技术,提供基本社区康复服务。

63 要健全和完善社会化的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建立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康复站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残疾预防、筛查和诊断、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实施康复训练、提供综合康复服务、建立康复档案、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等工作。使残疾人就近就便获得康复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64 全省所有县(市、区)均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创建工作并且形成常态化机制。
大家一定要争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加强领导,保障投入,精心组织,按照社区康复工作内涵要求加强各项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基础康复服务水平。 社区康复工作已经纳入国家社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大家要促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以社会化方式推进社区康复工作。

65 随着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医疗康复的内容基本上可以由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完成,以提高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中的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会康复是社区康复发展的方向,要对社区中的各类残疾人进行娱疗、工疗、心理疏导、日间照料、生活自理技能、辅助器具等康复活动和职业康复指导,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66 社区康复协调员是康复需求的调查员,康复知识的宣传员,专业技术的辅助人员与服务对象的联络员,是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有效运转的枢纽。

67 要建立和培养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争取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在各个社区设立社区康复协调员岗位,并积极做好人员的选配、培训等工作,使“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有了切实的人力保障。要大力加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按照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工作规范,完善社区康复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

68 社区康复工作抓什么? 要抓组织协调队伍,抓技术服务人员,抓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给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目的。
要抓好这项工作,大家也不可能一哄而上,一哄而上也不会有好的效果,要怎样抓呢,我个人认为:既要全面创建,更要注意重点突破。

69 第一,要重点抓已创建的县区,社区康复示范县已经创建了,牌子拿到手了,基本制度、资金投入、工作机制、工作措施都已起了头了,就要长抓不懈,当作日常工作,抓质量提高 。

70 第二,从经济基础好的地方抓。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更容易重视社会建设。
第三,从有事业心的县区残联班子的地方重点抓。创建社区康复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很繁琐,需要全面协调,花气力去做,如果一个地方的领导班子,没有积极性,没有事业心,就无法做好这件事。

71 第四,从城区抓起,从各市市区,从各县区的建制镇、城镇抓起,这样抓相对容易一点。
第五,在方法上要善于发动协调利用卫生、民政、文化、体育、教育、建设等多部门资源,特别要注意同卫生系统密切联系、加强配合。 第六,要融入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当前全省都在开展的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这些点和线都需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设。

72 第七、宏观上要解决队伍建设和财力保障,微观上要特别用力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康复协调员工薪问题,二是医疗康复门诊费用争取纳入新农合和城居保。

73 请大家把社区康复这个目前相对比较虚的工作拧实,只有拧实了,基层的康复人才,基础设施,工作体制机制支持政策和投入才能到位,全社会康复工作意识才能逐步增强,全省社区康复工作能力才有可能真正全面提高,才能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打好基础。

74 (三)大力加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积极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抓紧培养专业康复人才。 康复机构是直接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阵地。

75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要覆盖各种类别的残疾人,包括听力语言残疾、脑瘫肢体残疾、孤独症和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等康复机构;促进医疗康复机构、康复训练机构和辅具服务机构均衡协调发展。

76 民营康复机构不仅是公办康复机构的有效补充,而且是康复机构建设的有生力量;各地一定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制定财政补贴、土地优供、税收优惠、融资优待、就业优先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机构;政府购买康复服务,解决残疾人康复需求。

77 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化的辅助器具服务队伍,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
2012年省残联同各地签了辅具服务机构建设责任状,皖残联〔2012〕78号文件明确了建设时限,各市、县(市、区)均应在2015年底之前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标准》建成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规范开展服务,促进本辖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开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78 大家要注意把握残联办机构和社会办机构的关系。

79 康复人才队伍是残疾人康复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业提供者,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基础推动者,是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的专业力量。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是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的基础。要高度重视康复人才培养工作,放到实现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

80 长期以来,康复人才队伍总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的问题制约着事业发展。针对目前康复人才知识结构陈旧、实际动手能力弱,人才能力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的问题,各地要加强康复人才培养规划,要在人才培养方式创新上下功夫,培养的内容不仅要有理论知识,更要强调实用性、操作性,突出对康复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

81 加快辅助器具专业服务队伍建设步伐,加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与辅助器具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82 对于人才,我们要有全面和科学的认识。我们的各级各类康复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康复人才,各级康复管理工作者是康复人才,专业机构中的高级工程师、主任医师、高级教师是人才,在社区中为残疾人直接服务的普通康复协调员也是人才,而且是基础性的重要人才。

83 一个社区或一个村里,有一个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哪怕是非常初级的咨询服务,那个地方的社区康复工作就不会落空;一个县里有几名专业的人才,那里的康复机构就不会徒有虚名;一个市里有一支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队伍,那里的康复工作就有了基本的保障。

84 有了人才,首先可以解决各地、特别是基层残联能不能开展康复服务的问题,有了经过培训的合格人才,则可以进一步解决服务质量高不高的问题。

85 我们一定要促进各级残联康复干部精通业务,打铁先要自身硬,做裁判要精通规则;要花大气力加强康复协调员业务素质培养;要制定政策,采取措施,促进专业机构技术人才培养。

86 (四)努力落实和制定康复政策。 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是康复制度建设的重要平台。2011年,我省就出台的《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及残疾儿童抢救性医疗康复按病种补偿试点方案》等保障政策,重点突出了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补偿措施,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门诊费用实行按病种定额补偿的同时,由民政部门再给予定额20%的医疗救助,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的补偿救助比例达到80%。

87 为了促进我省残疾儿童民办康复机构的快速健康发展,《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听障及脑瘫儿童康复机构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残联〔2011〕22号)提出了对于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优惠措施。

88 《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皖残联〔2009〕4号)对持证肢体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给予补贴。今年的《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又再次提高了补贴标准。

89 《安徽省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皖残联〔2010〕54号)、《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办法》(皖残联〔2011〕2号)、《安徽省新农合重性精神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皖卫农秘〔2011〕819号)等文件共同构成我省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保障救助机制,使贫困精神残疾人在门诊和住院治疗补偿、医疗救助、药费补助等方面均能得到政策的保障。

90 但这些政策也还只是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康复的一部分困难。需要各地放大政策效应,不断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更多的康复保障和服务政策制度。

91 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救助、康复机构人才培养和社区康复等康复服务体系建设都需要政策支撑,请各地在注重落实上级政策的同时,注意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推动康复政策和制度建设,主动运用政策手段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局,制定政策,建立制度,使之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92 (五)注意推动康复工作“两个延伸”。 一是康复工作要努力由残疾康复向残疾预防延伸。
残疾预防的工作重点一个是“防”,一个是“早”,防就是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康复工作都是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早”就是要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这是适用于各类残疾康复的准则。

93 要以儿童残疾预防为突破口,抓好残疾预防,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探索建立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到2020年,残疾预防理念基本普及。

94 建立儿童残疾预防组织管理网络。利用婚姻登记管理平台,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组织育龄夫妇进行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保健工作,早期发现出生缺陷儿并及时进行医学干预和治疗。

95 建立儿童残疾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开展0-6岁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筛查随报制度,将发现的疑似残疾儿童在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备案,建立残疾儿童信息数据库,将有医疗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信息转介至残联进行康复安置。

96 大力宣传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知识。

97 二是康复工作要由提供服务到提供优质服务延伸。
康复工作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从一般化服务向精细化服务转变,更加强调服务的个性化和具体化。要做好个性化服务,首先是要摸清底数,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是什么。

98 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摸清底数是为了给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解决他们个性化、具体化的问题,也有利于对服务质量的监控。要在准确了解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就必须扎实开展社区康复基础工作,就要系统开展政策、机构和人才建设,就能全面提高康复工作水平。请大家在确保重点康复任务完成的同时,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

99 各位领导,大半年已经过去,康复工作征途在前、重任在肩。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事业紧迫感,创造性地做好康复各项工作,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100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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