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100年繁星推薦 高中作業概況分享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 教務主任許孝誠 註冊組長林翰泩
100年繁星推薦 高中作業概況分享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 教務主任許孝誠 註冊組長林翰泩
2
繁星計畫對高中的影響 肯定高中階段學生的學習態度與在學成績 非都會區學校、社區型高中招生優質化利基 鼓勵高中學生重視在校學習歷程及全面發展
提前引導學生探索大學學群與學系
3
繁星計畫對照其他升學管道 費用花費相對較少 無須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獲得推薦後,勝算較高的一個管道 100年改為繁星推薦,錄取機會更勝往年
繁星若沒錄取,仍可以參加大學甄選入學與四技申請入學第1階段篩選。
4
繁星計畫高中端的責任 鼓勵學生重視在校學習態度與策略 建立偏鄉或社區高中學生自信心 輔導學生提早探索與瞭解大學學群學系
支持並善用大學繁星推薦的理念與精神 審慎辦理繁星計畫的高中校內推薦機制 宣導學生謹慎選填志願,珍惜繁星錄取結果。
5
繁星計畫 高中校內推薦機制 (一)依成績排序撕榜
6
多數高中:依序撕榜 依學生高一、高二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百分比小者為優先。
每一位同學有一個固定的繁星比序序號,適用每一個學群。 想參加繁星的同學按照梯次,撕下榜單,登記欲報名之大學學群。 每名同學最多可登記一所大學的一個學群,且必須符合所選大學學群中至少一個學系之學測成績檢定標準。
7
推薦準則 須高一、高二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前50%同學方可參加。 優先推薦高中在校成績百分比較優的學生。
被推薦者必須符合本案招生簡章上所列高中推薦條件。 若遇兩名學生百分比相同,各校自訂評比機制。
8
更優質作法:分群依序撕榜 依繁星計畫簡章參加繁星計畫之大學將校系分為3學群或不分學群
將以上三類分成A(第一類學群)、B(第二學群、第三學群、不分學群)二大群組。 學測成績公布後,將提供符合資格之學生參加繁星計畫的A、B二群組成績順位及報名表(含成績及序號) 學生依照A、B二群組的成績順序分別登記推薦該校之學群。
9
分文理兩群評比排序 A 群組 B 群組 群組 評比 順序 (第一學群) (第二、三學群與不分學群) 1 在校成績百分比 2
學測國文、英文、數學 與社會級分總和 學測數學、自然與 英文級分總和 3 學測國文、英文級分總和 學測數學級分 4 學測數學、社會級分總和 學測自然級分 5 國文、英文、社會學測級分總分 學測英文級分 6 國文、社會學測級分總分 學測總級分 7 英文、社會學測級分總分 學測數學、自然級分總和 學測自然、英文級分總和 學測國文、自然級分總和
10
繁星推薦高中作業流程 繳交推薦通知單 離開會場 依A、B二群組推薦順序輪流唱名 例:A1→B1→A2→B2… 放棄? 試務組審查資格 是 否
學生上台填選自己想推薦的校系 及貼榜 繳交推薦通知單 離開會場 符合 不符合 放棄? 是 改選其他符合標準校系或放棄 放 棄 改選
11
依成績排序撕榜之優點 特別適合學生數少的學校 簡單 公平 公正 公開
12
依成績排序撕榜之缺點 1、依成績比序法可能讓高中社會組同學較具優勢,故有學校分文理兩群雙序號作法。 2、從前面一位同學撕完榜,到自己上臺撕榜,決策時間過於倉促,做決策時有時間上的壓力。(因前一位同學將自己設定想要的志願撕走後,在眾目睽睽之下,選擇放棄或憑對學校直覺撕的佔不小比例) 3、整個過程串聯,同一個時間只完成一個學生登記,過程中大多數時間都在等待。
13
繁星計畫 高中校內推薦機制 (二)填志願卡依成績分發推薦
14
繁星全校排名比序標準 1、高一、高二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百分比小者為優先。 2、學測總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3、須高一、高二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前50%同學方可參加。 4、每一位同學有一個固定的繁星比序序號,適用每一個學群。
15
填志願卡依成績分發推薦甄選方式 2、每名同學最多可填選20個學群志願。 3、志願單須經家長簽章後繳回方為有效。
1、將有資格參加繁星計畫的每位同學,可以選填的學群志願(至少符合一個學系的學測成績檢定標準),整理列印出一張志願單。 2、每名同學最多可填選20個學群志願。 3、志願單須經家長簽章後繳回方為有效。 4、執行分發程式最多推薦至1所大學之1個學群。
16
填志願卡依成績分發推薦優點 1、學生做決策時間較為充裕,無當下須立刻做決策的壓力。 2、不須花時間等待別人做決策。 3、家長有充分參與決策的機會。 4、讓學生將所有願意去念的學群志願,通通列上去。 5 、學校輔導機制可以發揮充足的功能。
17
填志願卡依成績分發推薦缺點 2、以總級分做為各學系比序標準的單一考量,推出人選未必是該學群最適合的人選。 3、缺乏同學間橫向溝通協商的平臺。
1、在考量學群志願時,學系志願部分大多未能同時考量。 2、以總級分做為各學系比序標準的單一考量,推出人選未必是該學群最適合的人選。 3、缺乏同學間橫向溝通協商的平臺。
18
繁星計畫 高中校內推薦機制 (三)開闢網路平臺 校內繁星推薦之學生輔導與選填
19
排名比序依大學學系參酌標準 2、學測總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前已有7項比序,此項比序為第8項比序)。
1、依各大學各校系的7項繁星分發比序項目順序之全校排名百分比,百分比小者為優先(各大學校系的第一分發比序項目統一訂定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總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前已有7項比序,此項比序為第8項比序)。 3、須高一、高二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全校排名百分比前50%同學方可參加。 4、每一位同學的繁星比序序號在不同學群可能會有不同先後順序。(優勢者先推薦的概念)
20
校內網路平台選填機制 1、網路選填志願,每生最多可填選3個學群志願。 2、一個學群中須選擇一個學系為代表來和其他想選填這個學群的同學比序。 3、平台上可同步呈現目前有幾人選填這個學群,是每個人的第幾志願,自己排第幾順位。 4、選填後列印學群志願單,須經家長簽章方為有效。 5、執行分發程式後,最多推薦至1所大學之1個學群。
21
網路平台選填推薦的優點 2、具備同學間橫向溝通協商的平臺功能,一旦判斷自己機會不大,可及時更換志願。
1、學生在考量學群志願時,學系志願亦須同時考量, 透過學校輔導機制,可提前探索與了解學系。 2、具備同學間橫向溝通協商的平臺功能,一旦判斷自己機會不大,可及時更換志願。 3、把該學群的推薦機會給予最適合、最具優勢的人。 4、七成以上同學以第1志願獲得推薦。 5、家長與學生可同步參與討論,進行決策。
22
此機制的問題 1、以各大學校系所訂定的7項繁星分發比序項目作為學生推薦標準,若是大學端有某一個學系訂定不合理的比序項目,就有可能會推出適合簡章但不一定適合唸這個系的學生。 2、因當兩學系比序數不同時,變通以較少比序項目來比。故當學系所訂比序數過少時,就會失去特色。(比序數2個的有1個系、比序數3個的有22個系、比序數4個的有139個系、比序數5個的有105個系)
23
高中校內繁星網路平台簡介 採計順位及項次 採計項目(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其全校排名百分比、在校學業成績各單科成績或總平均成績或其全校排名百分比) 2-1 依各校系7項分發比序項目順序之全校排名百分比,百分比小者為優先。 2-2 學測總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2-3 學測數學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2-4 學測英文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2-5 學測國文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2-6 學測自然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2-7 學測社會級分,級分大者為優先。 2-8 高一、高二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平均分數大者為優先。 2-9 高二下學期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平均分數大者為優先。 2-10 高二上學期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平均分數大者為優先。 2-11 高一下學期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平均分數大者為優先。 2-12 高一上學期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平均分數大者為優先。
25
學校 學系 名額 學群 志願數 國 英 數 社 自 總 比序1 比序2 比序3 比序4 比序5 比序6 比序7 國立臺灣大學 外國語文學系 4 一 12 前 頂 -- 均 校排 學英 學國 學社 高英 高國 高公 日本語文學系 2 學數 社會學系 高歷 高地 會計學系 學總 學自 財務金融學系 5 高數 國際企業學系 法律學系法學組 法律學系司法組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27
藝才班暨體育班專業術科 單科成績計算之參考方式
將各學期所有專業科目計算成一個術科成績 1.按各科目學分數來計算加權平均。 (美術班、舞蹈班) 2.按各科目重要性賦與權重來計算加權平均。 (音樂班) 3.除加權平均外,加計比賽成果。(體育班)
28
美術班美術單科成績 以中正高中高一第一學期為例
「水彩」×2+「素描」×3+「書法」×1+「水墨」×2+「設計」×2+「美術鑑賞」×1 =總分,總分再除以11
29
音樂班音樂單科成績 以中正高中高一第一學期為例
主修*0.5+副修*0.2+基礎音樂*0.1+管弦樂合奏*0.05+合唱*0.05+音樂欣賞*0.05+和聲*0.05 (總權重是1)
30
體育班體育成績(方案一) 以中正高中高一第一學期為例 術科學業成績
「運動生理學」×0.05+「運動心理學」×0.05+「專長訓練」×0.3=總分 比賽成果 參考下頁表格:採計最佳比賽成績的積分 術科學業成績+比賽成果=總分
31
表一:團體賽以個人成績1/2計算;表內成績即為比賽成果
類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全國運動會 60 56 52 48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44 各單項協會主辦全國性之比賽 40 臺北市、高雄市教育局主辦之比賽 36 32 28 24 20 縣市教育局主辦之比賽 16 單項委員會主辦之全市性單項競賽 12
32
體育班體育成績(方案二) 以中正高中高一第一學期為例 術科學業成績
「運動生理學」×0.05+「運動心理學」×0.05+「專長訓練」×0.3=總分 比賽成果 參考表一選擇三次最佳成績累加計算,並依據表二換算成對照成績 術科學業成績+比賽成果=總分
33
表二:累加成績係參照表一累加計算;對照成績即為比賽成果
180 60.0 160 53.3 140 46.7 120 40.0 100 33.3 80 26.7 60 20.0 40 13.3 20 6.7 179 59.7 159 53.0 139 46.3 119 39.7 99 33.0 79 26.3 59 19.7 39 13.0 19 6.3 178 59.3 158 52.7 138 46.0 118 39.3 98 32.7 78 26.0 58 19.3 38 12.7 18 6.0 177 59.0 157 52.3 137 45.7 117 39.0 97 32.3 77 25.7 57 19.0 37 12.3 17 5.7 176 58.7 156 52.0 136 45.3 116 38.7 96 32.0 76 25.3 56 18.7 36 12.0 16 5.3 175 58.3 155 51.7 135 45.0 115 38.3 95 31.7 75 25.0 55 18.3 35 11.7 15 5.0 174 58.0 154 51.3 134 44.7 114 38.0 94 31.3 74 24.7 54 18.0 34 11.3 14 4.7 173 57.7 153 51.0 133 44.3 113 37.7 93 31.0 73 24.3 53 17.7 33 11.0 13 4.3 172 57.3 152 50.7 132 44.0 112 37.3 92 30.7 72 24.0 52 17.3 32 10.7 12 4.0 171 57.0 151 50.3 131 43.7 111 37.0 91 30.3 71 23.7 51 17.0 31 10.3 170 56.7 150 50.0 130 43.3 110 36.7 90 30.0 70 23.3 50 16.7 30 10.0 169 56.3 149 49.7 129 43.0 109 36.3 89 29.7 69 23.0 49 16.3 29 9.7 168 56.0 148 49.3 128 42.7 108 36.0 88 29.3 68 22.7 48 16.0 28 9.3 167 55.7 147 49.0 127 42.3 107 35.7 87 29.0 67 22.3 47 15.7 27 9.0 166 55.3 146 48.7 126 42.0 106 35.3 86 28.7 66 22.0 46 15.3 26 8.7 165 55.0 145 48.3 125 41.7 105 35.0 85 28.3 65 21.7 45 15.0 25 8.3 164 54.7 144 48.0 124 41.3 104 34.7 84 28.0 64 21.3 44 14.7 24 8.0 163 54.3 143 47.7 123 41.0 103 34.3 83 27.7 63 21.0 43 14.3 23 7.7 162 54.0 142 47.3 122 40.7 102 34.0 82 27.3 62 20.7 42 14.0 22 7.3 161 53.7 141 47.0 121 40.3 101 33.7 81 27.0 61 20.3 41 13.7 21 7.0
34
簡報結束! 謝謝您的聆聽!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