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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一、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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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一、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 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看以下案例: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看以下案例: 16岁的少年陈某将与其家有关人员有过节的13岁小孩李某杀害并勒索被害者家人20万元。 初中生徐某为与另一学生团伙“抗衡”,竟购买枪支 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 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

3 据报载,2010年3月11日晚,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相约”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他旁边的一名同龄的少年胡某,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大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杀死了人吗,我会不会坐牢?” 可见,中、小学生沉湎于网络游戏实在是弊多利少。 网络是把“双刃剑”,孩子们在网上获得大量有益信息的同时,也受到了网络世界负面的影响。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小学生已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而不能自拔,不仅耽误学习,甚至诱发犯罪。

4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孩子交友不慎、迷恋网吧和游戏机以及青春期性教育的缺乏,是当前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三个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孩子交友不慎、迷恋网吧和游戏机以及青春期性教育的缺乏,是当前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三个主要原因。 除未成年人自身因素外,不理想的家庭环境,例如家庭的破裂、父母的不良恶习、盲目溺爱或疏于管教、过于严厉的家教或贫困等,往往是引发其犯罪的直接原因 。 我们要从这些反面案例身上吸取有益的教训,纠正法律与已“无关论”、“无用论”的错误观念.

5 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模糊,价值观念错位: 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对社会、对自己的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对民族精神淡漠; 对中国中华民族的历史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 对民族英雄、模范人物缺乏仰慕之心,缺少应有的敬重。 而更多的是对现代影视偶像的盲目崇拜与追逐。

6 二是一些独生子女“惟我独尊” 个人主义至上:
从小到大受到的方方面面的“呵护”和“优待”,使他们从小养成懒惰、任性、自私等不良习惯。生活中稍不如意,便采取各种极端方式进行抵制反抗,严重者离家出走,极少数未成年人甚至养成极端自私自利的性格,无法与别人交往,无法和社会沟通。 三是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淡薄,违法犯罪现象增多。 学好法律知识,弄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7 在公交车上、考试的时候需要我们遵守什么纪律?纪律还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哪些方面?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在公交车上、考试的时候需要我们遵守什么纪律?纪律还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哪些方面?

8 我们应遵守怎样的课堂和开会纪律?你遵守纪律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我们应遵守怎样的课堂和开会纪律?你遵守纪律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

9 (一)、纪律保证我们的学习生活秩序 1、公交车上----维护公共秩序 尊老爱幼 2、考场----严于自律 3、课堂----认真听讲 积极发言
1、公交车上----维护公共秩序 尊老爱幼 2、考场----严于自律 3、课堂----认真听讲 积极发言 4、会场----保持安静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集体活动, 而有集体活动就需要有纪律约束。

10 1、纪律的定义: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我们工作和生活正常有序进行而要求一定社会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1、纪律的定义: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保证我们工作和生活正常有序进行而要求一定社会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如中专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 管理规定等都是我们应当遵守的规则。 遵守学校纪律是维护正常的教学和校园 秩序的重要保证。

11 有人认为,要自由就不要纪律,要纪律就不要自由,你认为这种观点对吗?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2、纪律和自由的关系 有人认为,要自由就不要纪律,要纪律就不要自由,你认为这种观点对吗?

12 纪律和自由好比甲乙两方,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自由离不开严明的纪律。自由是在纪律约束下的自由。另一方面,纪律是对自由的保障。真正的自由是在纪律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自由。

13 1、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几名孩子的什么权利?违反了什么法律?
(二) 、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阅读教材P74案例,并思考: 漫画 1、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几名孩子的什么权利?违反了什么法律? 2、结合案例和漫画反映的内容,说明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14 教材案例分析:这几名家长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教育法》。法律非常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通过案例,使我们初步了解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如人身财产、婚姻继承、购物旅行、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样样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15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16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17 法律具有四个显著的特征

18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一是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19 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20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21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22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三是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3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四是法律规定了人们的 权利和义务

24 (3)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明确法律和纪律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两者都要求人们遵守,但违纪不一定违法,而违法必违纪,两者是有区别的。

25 全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全体社会成员
纪律与法律的区别 纪 律 法 律 制定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团、政党等 国家立法机关 适用范围 某单位或组织成员 全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全体社会成员 实施主体 制定纪律的单位 政府、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

26 “我的房子没了” 关键词:离婚诉讼,丈夫嗜赌,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卖掉--- 想一想?本案中双方正在起诉离婚的过程当中,那么他们的共同财产可不可以由一方去把它处理掉或者卖掉? ——不可以。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那么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涉及像房子这样的重大财产的变动,一定要夫妻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做出决定。这是我们指在正常状态下。

27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离婚时任何一方都不得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隐藏、变卖、转移、毁损。
那么,张女士的财产该怎样得到保护?她该怎样做? 她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的诉讼,并且也申请了财产保全,她现在应当向法院继续提出申请,由法院做出决定,宣布这桩买卖行为无效,撤销它颁发给另一方的房屋产权证,恢复到这个房屋的权利的原来的状态,然后再由法院在离婚的判决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她丈夫的过错来决定到底这个房屋是不给丈夫呢,还是少分给丈夫一部分。

28 法律的作用 1、法律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2、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的 纠纷或矛盾的作用。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法律的作用 1、法律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2、法律具有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人与人之间的 纠纷或矛盾的作用。

29 3、法律具有制裁犯罪行为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法律的作用 3、法律具有制裁犯罪行为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30 根据国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营业性电子游乐场所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法律具有制裁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31 总结: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需要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需要法律的支持。
可见,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2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 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

33 (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1.思想上高度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P75材料 要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意识,把“一荣一耻”成为自己作为现代公民的基本原则,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对每个人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 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 一趾之疾,丧七尺之躯 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个人堕落变坏,往往是从唱一首坏歌、读一本坏书、贪小便宜、小偷小摸等小事上开始的,以至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34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35 2、认真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只有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宪法》、《教育法》、《民法》《职业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邢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本知识,才能充分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3、遵纪守法必须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从细处入眼,防微杜渐;持之以恒,贯穿始终。一点一滴做起,成为一个懂得自爱、勇于自省、善于自控的人。

36 4、把遵纪守法转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 做到“三从”—从我做起、人小事做起、人现在做起。 远离违法犯罪,不盲从、不冲动,做到自己尊重自己,自己爱护自己。 如有少数人交友不慎,很容易集合成伙去干一些违法的事,别人一喊跟着就跑,就去干,犯了法还不知道是什么事呢。当别人问起,说是他们喊我的,叫我干的。

37 一旦放松自律、自强,被社会上不正之风诱惑利诱就有可能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走上不归路。

38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39 有同学邀请你去网吧,还可以帮你写作业,你去不去?如果你不去,你能否说服你的同学也不要去?请说出理由。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课堂练习 有同学邀请你去网吧,还可以帮你写作业,你去不去?如果你不去,你能否说服你的同学也不要去?请说出理由。

40 小丽的爸爸不愿意出钱让小丽上学,如果你是小丽,你怎么做?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课堂练习 小丽的爸爸不愿意出钱让小丽上学,如果你是小丽,你怎么做?

41 课后作业 1.搜集整理和青少年相关的法律,理解法律如何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课后作业 1.搜集整理和青少年相关的法律,理解法律如何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2.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结合实际,每个同学列出一至两个要求自己改正的缺点错误,警示自己。

42 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43 案例1: 2009年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境内外势力的精心准备、策划下,暴徒们在有着两百多万人口的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大肆打砸抢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在果断处置“7·5”事件的同时,当地政府还组织警力依法留置、审查打砸抢烧犯罪嫌疑人一千余名。尽管“7·5”事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一事件时,同样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没有受非理性因素影响而违反法律规定。

44 案例2: 39岁的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在背负“杀妻”之名服刑11年后,2005年4月初终于被中断刑期重获自由,(因为“被杀”的妻子张在玉又回到了家乡)并累计将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湖北法律专家指出,这个“离奇”的错案凸显出现行司法体制的一些漏洞,也势必促进司法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从而进一步促进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

45 【引思明理】 思考问题①:两个案例给你什么启示? 思考问题②:两个案例判罚的依据是什么? 思考问题③:冤案的发生是否意味着法律失去了它的效力?谈谈你的看法。

46 什么是依法治国?

47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石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领域已基本有法可依。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件,地方性法规8600件。

48 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使案成功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为那人是他父亲。
“什么?你竟敢告你父亲?”国王怒道。 “我是遵守国法啊。”告发人辨道。 “我刚大谕群臣,为子不孝父母者与为臣不忠君王者同罪,告父即不孝,不孝即不忠,不忠即犯国法,犯法则当诛!”国王说道。 可怜的告发人被揪出去杀了。 请思考:国王的判案是“人治”还是“法治”?

49 从中外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治”和“法治”。
以中国为例,古代皇帝处理各项要务依据各项法律如《唐律》、《汉律》、《清律》等,还有八议制度规定了特殊的人犯法可以酌情减免。皇帝金口玉言,一人做主,即为人治。 现阶段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即为法治。

50 在独裁的国家 君主是法律 在法制的国家 人民是上帝

51 正义女神一手提着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手握着剑,用它维护法。
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正义女神持剑的力量和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的时候,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才能占统治地位。

52 依 法 治 国 领导者 主 体(谁治理) 客 体(治理什么) 宪法和法律 依 据 目 的 要 求 中国共产党 广大人民群众
依 法 治 国 领导者 中国共产党 主 体(谁治理) 广大人民群众 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 客 体(治理什么) 宪法和法律 依 据 目 的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 要 求

53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的定义: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54 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前提条件 有法可依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重要环节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必备条件
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有法可依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重要环节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必备条件 群众基础 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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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案例.思考: ①钓鱼事件 ②开胸验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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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人有病,天知否? 问天:本来就很弱势的工人该怎么?

61 看看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如何体现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的?
真实案件回放 看看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如何体现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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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思考: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 有法可依 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九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年2月28日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

68 审理过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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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为: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其中:
依法治国——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本质要求 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服务大局——重要使命 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71 树立和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树立和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 第一,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第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7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一方面,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应有所区别,一视同仁,依法惩处。 另一方面,就被害人而言,任何人也不得受到歧视,都应受到刑法的保护,不得因为被害人的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的不同而对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法适用。(法律=称)

73 郑筱萸获死刑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07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作为中央政府在这一领域的最高主管领导,竟然直接和监管对象进行权钱交易,这种交易导致全国药品监管失控,药品监管制度几近虚设,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秩序大乱。

74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再次重申和强调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老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的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做了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中国当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先驱法理理念。

75 陈希同案 原北京市长、市委书记陈希同,任职期间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价值人民币55.5万余元,未按规定交公而占为己有,擅自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座豪华别墅,并大肆用公款吃喝玩乐。 1998年7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出陈希同有期徒刑16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76 薄熙来案 2012年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 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77 从2003年至2007年,全国纪检司法机关共计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67万多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省部级高官35人,尤其是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高官严重腐败案件在全国引起极大震动。这组数字清楚地表明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力度在加大,任何腐败分子,无论职位多高,一旦违法,就严惩不怠,这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78 周永康、苏荣、徐才厚、令计划……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中管干部达55名。99名高官(省部级)

7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直接针对封建特权而提出的一项重要的近现代法治原则,是反抗特权的武器。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直接针对封建特权而提出的一项重要的近现代法治原则,是反抗特权的武器。

80 如果在法律上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原因而不能完全实现平等对待,那也就没有所谓的自由与民主,更谈不上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如果在法律上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原因而不能完全实现平等对待,那也就没有所谓的自由与民主,更谈不上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

81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男女平等

82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种族平等

83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宗教信仰平等

84 如果人们在法律上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因宗教信仰而不能完全实现平等对待

85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2、崇尚依法治国法治理念 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可以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奠定基础,可以为我国公民同特权现象作斗争提供法律武器,可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

86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案例分析:
2005年10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上的白领大厦门前,一位农民工举着一块牌子,上面一行大字“急卖判决书”,下面一行稍小的字“653万元急卖550万元”。据媒体报道,这笔款子是开发商拖欠承建公司的工程款,法院判决后一直未能得到执行,承建公司因此无法向建筑农民工们兑现工资,无奈之下农民工们打算自己亏出100万元换个现金救急。可是,与多数走此下策的债权人一样,他们至今尚未寻到买主。其实,公开叫卖(贱卖)判决书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了。近几年来,由于“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百姓手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当街叫卖的现象屡见于报端。

87 思考问题①:案例中的法院判决久久不执行,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分析提示:损害法律公信力,损害法律尊严,法院判决成“白条”。 思考问题②:你如何理解法律权威和尊严? 分析提示: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任何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威严。 思考问题③:国家和公民个人如何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分析提示:此问题的回答应从两个方面进行,国家角度和个人角度,而个人角度又可以具体为中职生如何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88 国家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措施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思考问题:怎样落实?
分析提示:加强立法工作,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执政水平等; 措施②: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 包括:避免执法、司法腐败;避免冤假错案及不公正案件(佘祥林案)等

89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2002年1月在北京主持召开的铁路价格听证会。
这是中国首次由中央政府举办的价格听证会。 现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许多重大问题,政府都通过听证形式来进行

90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对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机构的要求: 一是不重复听证 二是公开原则 三是公正原则
四是客观原则

91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92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2001年4月21 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正式实施。
2003年“非典”期间,官员问责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 官员问责制实质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93 中央文件频频发,只问不责为哪般? 官员“复出”无疑刺痛了公众的心,它意味着此前的官员下台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这种应对方式失去了惩前毖后的警戒作用。 纵观近年来的重大突发事件,官方在危机应对过程中的一个普遍做法是问责。 但是,从理性上讲,这种问责不是为了解决事件本身只是为了缓解舆论压力的作用。 需要建立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回应机制,包括明确复出任职的事由、依据、程序是什么

94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95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对于中职生来说,应当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96 《普法歌》 人人要学法,法律用处大。社会各行业,处处需要它。 做人要守法,约束你我他。办事懂规则,生活秩序化。
用法护自己,理直胆气大。法前人平等,靠法走天下。 胸中有良法,歪斜全不怕。正气大发扬,利民利国家。

97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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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斗争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100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不一定要真枪实弹的与敌人作正面斗争,要先保全自己,然后再充分利用周围的环境,以最小的牺牲制服犯罪分子。

101 小偷事件 [材料]某中职学校一男生宿舍,经常被小偷光顾,令同学们深恶痛绝,便设下埋伏,以期抓到小偷,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偷终于被同学们擒获,为解心头之恨,同学们你一拳我一腿,对着小偷一阵猛打,致使小偷住院花去近万元,小偷为此告到法院,要求打人的学生赔偿损失。 [简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偷也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青少年要增强法律意识,正确利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02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乘公交车注意提示音 司机发明公交“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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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刚刷完公交卡,司机却问:“你刷卡了没有?”碰到这种情况,你不仅不能埋怨司机,反而要谢谢他。因为,这时一只正伸向你钱包的贼手,可能被司机的这句话吓得缩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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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明确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三个阶段: 一是未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二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三是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08 同时还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适用刑罚时,对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对不满14周岁犯罪者不予刑事处罚,也不是一概不管,而是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谓“必要时”,是指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收养的。

109 在放学的路上,小明恰遇一伙人在敲诈勒索低年级小同学,这些人趁机邀小明加入他们的团伙,并威胁如果不跟从,就交1000元的"退会费".
小明应该怎样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 答案:(1)依法自律,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坚决不能跟随小团伙去敲诈勒索他人,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2)及时举报小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通过报警等手段,惩罚违法犯罪,才能有效保护自己.

110 (2008年中考试题)李某借给张某临时周转资金6万元,约定三个月后返还. 到期后张某没有返还,而且与李某失去联系. 李某多方寻找均未果
.(2008年中考试题)李某借给张某临时周转资金6万元,约定三个月后返还.到期后张某没有返还,而且与李某失去联系.李某多方寻找均未果.两年后,李某愤然将张某告上法庭.在法律的帮助下,张某返还了全部资金.这体现了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是 (C )

111 A.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B.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C.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D.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12 某农民工为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以死威胁老板,引起众人围观,后被公安民警解救下来,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他要回了自己的工资,却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了7天。说明( C)
A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会受到侵害 B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C公民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公民可以用任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3 P70互动在线: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深圳清理8万“高危人员”违法治精神? “治安高危人员”的界定。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针对深圳对上述七类“治安高危人员”的约束和“震慑离开”的社会管理手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界人士均表示,该行为有违法治精神。

114 清除“治安高危人员”是患了治理洁癖 ? 对“治安高危人员”可以进行处置,但那必须是事后的惩罚,而不能事先进行甄别。如果治理者患有洁癖,事先进行甄别,就是在滥用权力。 深圳可以把不稳定因素排除到其他地方,其他地方为什么不能拒绝,而将其再排除到其他地方?各地城市相互排除,那“治安高危人员”岂不是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最可怕的是,在那个模糊不定的标准下,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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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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