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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案 翁雅玲 學號:97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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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鐵案 翁雅玲 學號:

2 台灣高鐵BOT案的疑竇 「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如果,如果,那個錯誤的決策裡頭藏有可能貪汙的機會呢?
「民間」投資額佔總需求資金比例的問題 台灣高鐵的投資計劃書是如何審核的? 運量的問題 利息的問題 折舊的問題 台高「轉虧為盈」的期待 「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如果,如果,那個錯誤的決策裡頭藏有可能貪汙的機會呢?

3 「民間」投資額佔總需求資金比例的問題 台灣高鐵於 開始營運,以該年底帳列固定資產取得成本 4,450 億而言,台灣根本沒有任何「民間」資本能承擔此重責大任,台高的“五大原始股東”總投資額只有 295 億元,政府當初根本不應核准它做為「民間」來參與這個異常龐大的公共工程。 五大原始股東以 295 億元的投資,承攬了 2,595 億(本日聯合報轉載監察委員調查資料)的工程,假設承包工程的稅後淨利是 20%(參考興富發、皇翔、日勝生財報),即有 519 億元台幣的利潤落袋,既然目前財報已經這麼難看,預後又極度不良,如果能以某種方式由政府接手,原始股東即可結束他們的夢境,至於夢是美的,或惡的,他們自是心裡有數。

4 台灣高鐵的投資計劃書是如何審核的? 從去年起,台灣高鐵即持續訴求公司營運發生巨額虧損的原因有三: 一、運量估計錯誤 二、利息負擔太重,利率太高 三、折舊年限太短,折舊費用太高 這三大項實在成不了巨虧的理由,因為投資計劃書必定包括這三大項在內。

5 運量的問題 台高說政府委託法商估計每日運量可有 23 萬人次,而以今年 1--5 月實際平均只有 8.7 萬人次,所以無法合理分攤營運成本。好像言之有理,錯的都是別人,可是我們以民眾的立場看,這麼大的投資,想參與公共建設的「民間」必定具備一定的規模,不是泛泛中小企業之輩所能「參與」。而以五大原始股東陣營來看,沒有自己做好詳盡的投資效益評估,任誰都難以置信。 要評估區區台灣一島可有多少運量,並不困難。只要取得歷年台鐵、各國內航空公司及公私國道客運業者的統計資料,加以分析即可得到合理的估計。台高會草率到直接套用「政府的」估算?我不相信。

6 利息的問題 五大原始股東只能投入所需固定資產總額的 6.6%的資本,尚未包含日常營運的人事、油電及維修費用,其餘百分之九十幾都須向金融機構貸款,暫且不說因為沒政府擔保所致的高利率,就是以有擔保所能取得的較低利率,例如:1.5~2 %,每年也要約 80 億元利息。以 97 年全年營收 230 億元而言,利息就佔了 35%,還是高!

7 折舊的問題 與政府簽定的 BOT 合約是特許年限期滿後,所有台高資產無償交給政府或其指定第三人,準此,依 BOT 精神,資產的折舊當然是以特許年限為耐用年限,而且除了期滿前五年內所增購者外,全部不計殘值,依此計算折舊費用。 台高在其 98 年度股東常會議事錄上訴求說:「高鐵 BOT 計畫適用的折舊原則,本公司必須在短短 26 年半的營運期間內,將總計約 4,800 億元的相關資產,全部攤提折舊完畢。攤提折舊受到特許合約的年限限制,無法合理調整為資產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 何謂設計年限?舉例來說,隧道、高架橋及土建工程包括軌道等,設計年限為100 年,這是依據興建時政府給的

8 規範;而使用年限舉例來說,台中車站、左營車站、後勤維修基地等,以建築來說使用年限為 50 年至 80 年,而高鐵卻必須在 26 年半內全部折舊完畢,不僅扭曲高鐵資產的價值,也直接的影響營運績效的呈現。」 如果真的政府特准台高以他們所希望的耐用年限來重算折舊費用,那請問,到了特許到期移交時,台高帳上仍有高額的「未折減餘額」,那麼到時還不是要轉列為台高的損失? 金管會已於 金管證六字第 號函核准台高主要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由直線法改為運量百分比法,98上半年的折舊費用 4,079 千元,不到去年同期 9,454 千元的一半。

9 預測時可以接受以直線法依特許年限計算折舊費用,等到「發現巨額虧損」,才想方設法,進行會計估計變動?我們真的不知評估時,台高的計劃書如何編製預計財務報表。既然變動如此大,難免讓人聯想到這些「民間」只是針對高鐵的「營運」來參與這公共工程的嗎?

10 台高「轉虧為盈」的期待 台高與交通部簽訂的《興建營運合約》規定「營運期間每年稅前營業利益 10% 之效益回饋交通部,作為發展高速鐵路相關建設之用」,並且有低標的限制。如今因為運量不足及高額折舊費用已經造成至去年底止的連續負值營業利益,今年上半,因為折舊方法變更,營業利益增加約 60 億元。利息費用則減少約 25 億元(均指半年),合計稅前淨損半年份已「大幅」減少 83 億元。 可是真正的減少只是利息負擔的部份,運量不可能急遽上升,而折舊如上述於特許期滿時會殘留「未折減餘額」如何處理的問題。 參與 BOT 的「民間」理論上是認為許特事業能提供豐厚的收益,除了支付權利金給政府之外,營運所得的收益除了支付必要的財務費用(利息)及透過折舊的分攤完全回收「民間的」投資後,還有一筆為數不小的盈餘。

11 結論 七月份財訊曾報導說:台高「含淚吞下」因九二一地震及政黨輪替給台高造成的約一百億元損失。而 1125 期商業周刊也刊有殷琪的投書,說曾經兩度決意放棄高鐵,但最後總是在政府「不能讓高鐵計劃跳票」的政策要求下,咬牙面對困難而最終勉力達成了興建完成與運轉的使命。 果真如此,殷琪的確是鐵娘子。而我們不知政府裡是誰定的決策不讓殷琪「自行承擔損失而停止計劃」? 而我們也想起了一句市井名言「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如果,如果,那個錯誤的決策裡頭藏有可能貪汙的機會呢?

12 參考資料 2006年風雲人物票選no.2 本文節錄自《今周刊》519期
台灣豪門之女殷琪差點當上“副總統” :10     來源:人民網     編輯:張方翼 名家觀點/升斗小民心中的一把尺 經濟日報╱何飛鵬 殷琪:台灣高鐵 有人在監督 作者:游常山、楊麗君  出處:天下雜誌 254期 2002/07 殷琪:高鐵應該「去殷琪化」 作者:吳琬瑜.吳昭怡 採訪  出處:天下雜誌 368期 2007/03 殷琪 高鐵十年,心不隨境轉 作者:吳琬瑜   出處:天下雜誌 368期 2007/03 關鍵三十天 殷琪走下高鐵舞台 作者:吳迎春.陳一姍  出處:天下雜誌 431期 2009/09

13 簡報到此結束,感謝各位聆聽 敬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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