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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代理报检与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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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代理报检与报关

2 本章的主要内容   报检代理 报关代理

3 1.1 报检代理 报检代理基本知识 报检代理的业务流程 报检代理实践

4 报检基础知识 检验检疫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合法权益。
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国内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本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以及人类的健康。 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  检验检疫的概念 国际货物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通常称为商检工作。

5 作为出入境货物报关验放的重要凭证。 海关征税的依据 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办理索赔的重要凭证 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检验检疫的作用 作为出入境货物报关验放的重要凭证。 海关征税的依据 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办理索赔的重要凭证 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明确责任的重要凭证 经济诉讼、仲裁的重要凭证

6 检验检疫工作的内容 依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进出口商品检验 2)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3)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4)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5)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6)动植物检疫 7)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 8)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9)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10)卫生拴疫与处理 11)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审核 12)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7 报检代理业务范围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2)输入国或地区法律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的。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 6)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官方机构出具证书的。 7)《检验检疫目录》规定中外入境货物经收用货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需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索赔的。 8)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 9)报检单位对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的复验申请。

8 报检代理业务流程 检报 接受委托 抽样 检验 领取证书 代理报检业务流程

9 接受委托 进出口货物代理报检委托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郑重声明: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本委托人所委托的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报检申请单”和随附的各种单证所列内容是真实无讹的,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本单位将于 年 月间进口/出口如下货物: 品名: 合同号: 数/重量: 信用证号: 现委托 公司(地址: )代表本公司办理所有检验检疫事宜,期间产生的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请贵局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委托方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委托方盖章) 联系电话: 接受委托

10 报 检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地点 (1)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日前报检
报 检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地点 (1)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日前报检 (2)输入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再入境30日前报检。 (3)输入其它动物的,应再入境前15日前报检。 (4)必须检疫的入境的货物应在货物入境前或入境时由收货单位或代理接运单位凭进口货物报关清单和其它有关单证向到货口岸或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5)进口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物品,在卸货时发现破损、短缺的商品在卸货口岸报检。 (6))需要向外签证的入境货物,收用货单位或代理部门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日,向口岸货物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7)货物的残损鉴定,应在口岸报检。 (8)同一批入境需分拨到数地的货物,收货部门货代理人应报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出证。因故不能在口岸进行整批检验检疫的,申办异地检验检疫。

11 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 先放行通关,后进行检验检疫

12 入境货物的报检方式通常有 进境一般报检:货物进境通关地和目的地在一个辖区,货主和其代理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在此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在办完通关手续后,并由口岸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对货物的检验检疫的报检方式。 进境流向报检:货物进境通关地和目的地不在一个辖区,货主和其代理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在此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后只由口岸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验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的报检方式。 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境,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13 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地点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货装运前7日报检,对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14 出口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即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计手收费用后,实施检验检疫。对产地和报关地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货物通关单。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15 报检人在报检时应认真填写报检单,按照同一合同、发票、提单填写同一份报检单。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项目填写齐全,译文准确,中英文内容一致,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报检人对所需检验检疫证书的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的,应预先再报检单上申明。 申请报检时应按规定预缴检验检疫费。 报检人应预先约定检验检疫时间,并提供进行抽样和检验检疫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报检人如有特殊原因需撤销报检时,经书面申明原因后,才能办理撤销手续。 报检规定

16 抽 样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需及时派人道货物堆放地点进行现场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抽样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比例随即抽样,以便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抽取的样品必须及时封时送检,以免发生意外并及时填写现场记录。

17 检 验 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的方法,一般包括:感官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检验、化学检验以及生物检验等。
检 验 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的方法,一般包括:感官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检验、化学检验以及生物检验等。 根据我国商检法规规定,内地省市的出口商品需要由内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其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当商品的装运条件确定后,外贸经营单位持内地检验机构签发“出口商品检验证凭单”,向口岸检验机构申请查验放行。 口岸查验是指经产地检验机构预检合格,运往口岸特运出口的商品,运往口岸后申请出口换证,口岸检验机构派人进行的查验工作。 口岸查验中发现有漏检项目或需要重新进行检验的,口岸检验机构要将漏检的项目进行补验,需重检的按标准规定重检,口岸查验中发现货物包装有问题或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加工整理,经重整或换包装后,再进行查验,口岸查验中如发现“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有误时,应与发货地的检验机构联系更正。

18 领 取 证 书 对于出口商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报检员可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检验印章,并凭其进行通关。如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疫部门检验出证,或国外要求签发检验证书的,应根据规定签发所需证书。 对于进口商品,经检验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进行通关,凡由收货单位自行验货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复验。如复验不合格,检疫机构即签发检验证书,以供对外索赔。

19 商检证书 检验机构在对出口商品检验后,对检验合格的商品,按照对外合同、信用证、有关国际规定或者报检人员的需求,可出具各类商检证书,证书种类主要有: 品质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数量或重量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Quantity) 卫生证书或健康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Sanitiza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 消毒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isinfection)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n cargo Weight and Measurement) 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价值证书(Certificate of Value) 测温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兽医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Veierinary)

20 商检证单 预验结果单:是出口商品经检验机构预先检验合格后对内签发,用于商品出口时向当地检验机构换证用。
检验机构签发的有关商检证单有利于出口商品在国内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或方便检验机构之间沟通情况,简化检验程序,这些商检证单主要有: 预验结果单:是出口商品经检验机构预先检验合格后对内签发,用于商品出口时向当地检验机构换证用。 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是出口商品经发运地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对内签发,用于商申请人凭此单向口岸检验机构申请出口检验换证用 出口商品放行单:法定检验商品经检验合格后对内签发,海关凭此对法定检验商品验放出口。 不合格通知单:是出口商品经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时对内签发的,发此单后出口商品不能放行出口。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签定结果单:此单是海运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经检查机构进行使用鉴定合格后对外签发,供外贸经营单位装运出口危险货物和办理出口装运等手续用。 委托检验结果单:是检验机构接受有关单位的委托申请,对商品进行检验后对内签发,供申请人了解委托样品情况用。

21 报检代理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 填制要求 报检人要认真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内容应按合同、国外发票、提单上的内容填写;报检单应填写完整、无漏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2 填写方法 1. 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梭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15位为流水号; 2. 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 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 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 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应中英文对照填写; 6. 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名称,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 H.S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9. 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 10. 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量、重量为准,并应注明数量、重量单位;

23 11. 货物总值: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12. 包装种类及数量: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如是木质包装还应注明材质及尺寸; 13.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14. 合同号: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5. 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16. 贸易国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 17. 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18. 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19. 起运国家(地区):货物的起运国家或地区; 20. 许可证/审批号:须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实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4 21. 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22. 起运口岸:货物的起运口岸; 23. 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 24. 索赔有效期至: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25. 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26. 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地; 27.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28.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29. 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 30. 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从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1)种用或繁殖;2)食用;3)奶用;4)观赏或演艺;5)伴侣动物;6)试验;7)药用;8)饲用;9)其他;

25 31. 随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32. 标记及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33. 外商投资财产: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34. 签名: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35. 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36. 领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

26 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一批大理石板材,辗转近4个月后,又原封不动回到深圳。这是为什么呢? 案 例 一
报 检 实 践 案 例 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一批大理石板材,辗转近4个月后,又原封不动回到深圳。这是为什么呢? 案 例 一

27 分 析 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货主因嫌麻烦,在出口前,其用作承载大理石板材的木质包装未按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报检、加施“IPPC”标识(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简称)。结果,货物到达美国口岸后,美国检验检疫部门作出原柜退运出境处理。 为使国际贸易更便利,2002年3月,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除胶合板、纤维板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外,任何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国际标准加施专用“IPPC”标识。为执行上述国际标准,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企业按照我国和国际相关规定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贸易纠纷和经济损失。

28 案 例 二 小李于2005年11月参加了全国自理报检员资格考试,2006年3月获取了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2006年8月,小李拟应聘专门从事自行车出口的天津××进出口公司从事报检工作,请问该公司有无资格报检,公司首次报检应办理哪些手续?小李应如何取得报检资格?

29 分 析 本案中天津××进出口公司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有资格申请为自理报检单位。国家对自理报检单位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凡纳入自理报检范围的单位,首次报检之前都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登记代码,方可办理自理报检业务。 因此,该公司在首次办理报检业务之前,备案登记申请人应首先填写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然后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的天津检验检疫局提交以下材料(一般都通过网上提交),来办理备案登记申请: (1)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提交报检时使用的印章印模及法人代表签名手迹备查;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应交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并交付有效复印件; (5)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及其他企业,应交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交付有效复印件,以及与出入境事项有关的文件或合同等; (6)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

30 获取了天津检验检疫局注册的登记代码后,该企业即可从事报检工作。
小李虽已考取报检员资格证,但要成为正式报检员,还要由天津x x进出口公司向天津检验检疫局申请,提交报检员注册申请书,经审核发给报检员证。获得报检员证后,小李方可从事报检工作,并应在报检时主动出示其报检员证。

31 知识拓展 报检工作的从业资格有那些要求?

32 对报检员的基本要求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 2. 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有相关的英文水平和计算机
应用能力; 3. 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国际贸易、运输、银行、保险、海关知识和商品学知识; 4. 具有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能严格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5.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熟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程序,能认真办理报检事项。 报检员在接受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或自学后,经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考试合格者,将取得报检员资格。要成为正式报检员,应由其服务单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提交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 经审核发给报检员证。获得报检员证者,方可从事报检工作,并应在报检时主动出示其报检员证。

33 思考题 1. 西安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妆品,货物欲从天津新港入境,目的地为西安,试描述该公司应如何办理货物的进境报检手续?

34 2.国内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请根据下列单据判断入境货物报检单内容填写是否正确。 资料见BILL OF LANDING 进口货物报检时,入境货物报检单有关内容填写情况如下,请对下题作出判断。 1)原产国:美国 2)贸易国别:加拿大 3)起运国家:日本 4)经停口岸:横滨 5)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SUN SEA/407E 6)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1×20,PCIU / )收货人:天津五河工贸公司 8)货物总值:5600美元 9)提单号/运单号:QJ )包装种类及数量:280袋/20木托盘。

35 1.2 报关代理 报关代理基本知识 报关代理的业务流程 报关代理实践

36 报关基本知识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海关的性质

37 海 关 的 任 务 海关有四项基本任务: 监管 征税 稽查走私 编制海关统计。 其中,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是执行其他任务的前提和保证。

38 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海关组织机构的设置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海关缉私警察机构即缉私局,设在海关总署,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

39 报 关 通关与报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是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而言的,但报关是从海关管理相对人的角度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而通关不仅包括海关管理相对人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 报关 是指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物的过程。

40 报 关 的 对 象 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物品

41 报 关 单 位 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是指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理报关企业):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海关注册登记,可以向海关办理自理报关业务。

42 报关代理业务程序 报关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前期阶段 进出境阶段 在进出境阶段还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后续阶段

43 一般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 接受委托 申报 查验 征税 放行 报关代理业务基本程序

44 进出口货主需要代理报关服务时,应向报关行出具《报关委托书》
接 受 委 托 进出口货主需要代理报关服务时,应向报关行出具《报关委托书》

45 申 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期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
申 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期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 1.申报地点 ①进口货物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的进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起运地申报。 ②出口货物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的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指运地申报。 ③以保税、特定减免税和暂准进境申报进口或进境的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性质的一般进口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货物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申报。

46 ①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②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 ③经海关批准准予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 ④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规定定期申报。 ⑤进口货物逾期不申报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与处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对属于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埋。 申报期限

47 申 报 的 步 骤 ①准备申报单证 申报时提交的单证可以分为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主要单证就是报关单,而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和预备单证。 准备报关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必需齐全、有效、合法;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必须一致。 ②申报前看货取样 ③申报(报关单预录入、递单) 首先向海关进行电子数据申报(报关单预录入),在收到海关“接受申报”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以及规定的随附单证向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关海关手续(递单)。 申报日期是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在 ④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消;确有正当理由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修改或撤销。

48 海 关 查 验 1.接受查验通知 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查验计划时间,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
①查验地点 海关监管区或者经海关同意的货物存放地。 ②查验时间 海关接受申报后(径行开验、复验除外)。 2.配合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海关查验方式: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 3.确认查验结果 查验完成后认真阅读、签字确认《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 4.货物损坏赔偿 赔偿范围:在实施查验过程中,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 赔偿额度: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49 征 税 确定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是指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一般包括:
征 税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是指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一般包括: (1)货价 指货物本身的价格,包括货物的饿生产成本和出口销售利润。基本上相当于货物的FOB价格。 应当计入货价的费用包括: ①境外卖方支付的,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②该货物交易过程中由进口人支付的经纪费;③包装费 不应计入货价的费用包括:①进口人支付的购买佣金;②卖方给买方的正常商业折扣;③货物进口后基建、安装、装配、调试或技术指导的费用;④因货物的品质、数量等原因造成索赔的赔偿金;⑤中国海关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国内税等税费。 (2)运费 进口货物的运费应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根据进口货物进入中国关境时的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不同的输入地点。 (3)保险费 进口货物价格要素中的保险费是指货物运输保险的费用。 货物CIF价格=(FOB+运费)/(1—保险费率) (4)其他劳务费 确定完税价格

50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是指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
(1)不应包括在出口完税价格的费用:销售佣金、境外运输费、保险费、出口税额。 (2)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 货物的价格应包括货物的包装费,如果出口货物在货物价格之外买方还另行支付货物的包装费,则应将包装费计入货物价格。

51 计 算 关 税 进口关税 我国进口税主要有三种计税方式: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计 算 关 税 进口关税 我国进口税主要有三种计税方式: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从价税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 其中:完税价格=CIF价格 =CFR价格/(1一保险费率) =(FOB价格+运费)/(1一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2)从量税 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 从量税的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标准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 复合关税的计算公式: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从价关税+从量关税

52 例: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广播级电视摄象机40台,其中有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4000美元/台,其余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200美元/台,已知外币折算率为1:8.2,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根据税则归类,该批摄象机归入税目税号 ;原产国日本关税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每台价格不高于4000美元的,实行35%的单一从价税;若每台价格高于4000美元时,每台征收13280元的从量税,再加上3%的从价税。

53 根据题意:成交价合计为80000美元和104000美元;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为656000元和852800元;
计算进口关税税额 20台单价为4000美元的实行单一从价税: 即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656000×35%=229600元 20台单价为5200美元的实行复合征税: 复合进口关税税额 =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20× ×3%=291184元 该批货物的进口关税合计 =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 = =520784(元)

54 进口增值税 进 口 环 节 税 进口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55 进口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税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征税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现行消费政策、人民群众的消费结构以及财政需要,并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确定的。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少数消费品。征税的消费品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①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例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等; ②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及护肤护发品等; ③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 ④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等。

56 例: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为1200美元,折算汇率1:8
例: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为1200美元,折算汇率1:8.2。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12%,消费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试计算进口该批货物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各是多少?

57 根据题意分析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1200×8.2×12%=9840×12%= 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1—10%)×10%= 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 ) ×17%= 元

58 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是以出口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通常而言,大多数商品的出口是不征收关税的。但为了防止本国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流失,限制和调控某些商品的无序出口,从2006年起我国对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等商品按法定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出口税。 从价税的计算公式: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从量税的计算公式: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出口货物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59 关 税 的 缴 纳 纳税方式:①在指定银行柜台办理税费交付手续; ②通过电子口岸进行电子支付税费。
关 税 的 缴 纳 纳税日期: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发税款较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对滞纳天数按日征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征。 具体计算公式: 关税滞纳金额=滞纳的税款金额×0.5‰×滞纳天数 纳税方式:①在指定银行柜台办理税费交付手续; ②通过电子口岸进行电子支付税费。

60 例:某公司进口进口货物应缴纳关税人民币8709. 63元,增值税人民币16287
例:某公司进口进口货物应缴纳关税人民币 元,增值税人民币 元,海关于2004年9月2日(星期四)填发“税款缴纳通知书”,该公司在2004年10月11日(星期一)缴纳税款,计算海关应征收的滞纳金。

61 根据题意 应欠缴的税款总额=关税+增值税 =8709.63+16287.00=24996.63元 滞纳天数:24天
应欠缴的税款总额=关税+增值税 = = 元 滞纳天数:24天 填发“税款缴纳通知书”是9月2日(星期四),交纳人应当最迟于9月16日(星期四)缴纳税款,9月17日(含)之后为滞纳天数,至10月10日共计滞纳24天(10月11日缴纳日不算) 说明:按照现行的海关规定,缴纳期限应当从海关填发税款缴纳通知书之日起连续计算。如税款缴纳期限最后1日为法定节假日,则缴纳期限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海关对关税滞纳金的征收天数是自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止,其中的法定节假日均不扣除。

62 放 行 海关放行、结关 时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
放 行 海关放行、结关 时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 形式:由海关签印放行。一般在进口货物提货凭证及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试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通过计算机将“海关放行”报文发送给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由其自行在计算机上打印海关通知放行的凭证,凭以提取或发运货物。 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有两种情况: ①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即结关。 ②放行后进入后续监管阶段的特定监管货物:放行不等于通关。保税货物是核销结关,特定减免税货物是解除海关监管手续结关,暂准进出境货物是销案结关。

63 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提取货物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在依法办理了进口货物的申报、陪同查验和缴纳税费(或办理担保)等手续,获得海关放行后,就可以向海关领取签盖海关“放行章”的进口货物提货单或运单或特制的放行条。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凭上述海关签章的单证之一,到货物进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或其他地点的海关监管仓库或监管区提取进口货物。一般进口货物海关手续至此办结,不再受海关监管;需要后续管理的货物,包括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时)进口货物,应继续接受海关监管,直到办结海关手续为止。 装运货物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依法办理申报、陪同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获得海关放行后,便可以向海关领取签盖海关“放行章”的出口货物装货单或运单或特制的放行条。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代理人凭海关签章的上述单证之一种,到货物出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或其他地点的海关监管仓库或监管区提取出口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出运。

64 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 进口付汇证明和出口收汇证明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退税证明 进口货物证明书

65 报 关 单 的 使 用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由海关规定统一格式,由报关人按规范填制,并由报关员代表报关企业向海关提交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法律文件,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编制海关统计及其他事务的重要凭证。

66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类别 分类方式 报关单种类 接进出口状态分 进口货物报关单(见教材55面)、出口货物报关单(见教56面) 按表现形式分
纸质报关单、电子报关单 接使用性质分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浅黄色) 接用途分 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电子数据(EDI)报关单、报关单证明联

67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 进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用途 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用途 海关作业联 审核、查验、征税、提货 审核、查验、征税、装运
海关留存联 审核、查验、征税、提货、统计 企业留存联 备案、申领车牌等 备案 海关核销联 合同核销、结案 进口付汇证明联 售汇、付汇 出口收}[核销联 收汇、核销 出口退税专用联 退税

68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分单填报 分栏填报 分行填报
①不同批文的货物、不同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同一批货物不同运输方式、一批货物相同运输方式但航次不同的货物,均应分单填报。 ②不同原产地证书的货物应分单填报。 ③一份报关单最多填报20项商品。超过20项商品时,也必须分单填报。一张纸质报关单上最多打印5项商品。 分栏填报 反映进出口商品本身情况的项目中,须以相同的项号进行分栏填报。 分行填报 反映不同的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和不同的单价等均要分行填制。

69 报 关 代 理 实 践 报检业务主管 通关部主任 制单主管 税费帐目主管 承运人 报检 报关 运输 报检报关管理人员工作关系图

70 报关报检岗位是从事国际物流业务必须设置的岗位。但在实践中,根据企业的规模,企业组织结构、企业物流业务类型等情况的不同,企业从事报检报关业务的岗位设置情况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报检业务主要由报检员完成;而报关业务根据情况不同,主要由两种常见的岗位设置形态: 一是由报关员一个岗位完成申报、陪验、缴纳税费、提货等全部报关业务。 一是根据申报、陪验、税费缴费和提货业务的区分,分别设置对应的申报员、陪验员、税务缴纳员和提货员。

71 各 岗 位 职 责 报检业务主管 通关部主任 制单主管 税费账目主管

72 进口报关单的填制 进口报关单的基本内容及填制规范 1.进口口岸
填报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海关的四位代码。如:货物从上海吴淞港进境,进口口岸栏填写为“吴淞海关220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写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2.备案号 填写“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CEPA项下“原 产地证书”等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3.进口日期 填写运载报关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日期为8位数,年4位,月2位,日2位。如:某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期为2006年3月20日,进口日期栏填写为“ ”。 4.申报日期 填写海关接受报关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日期。除特殊情况外,进口申报日期不能早于进口日期。

73 5.经营单位 填写经营单位的名称及企业10位编码。如:天津轻工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经营单位栏填写为“天津轻工进出口公司 ”。 6.运输方式 按照货物实际运输方式填写海关规定的相应运输方式的名称或代码。如:海 洋运输,运输方式填写为“江海运输”或“2”;航空运输,运输方式填写为 “航空运输”或5; 7.运输工具名称 填写装载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海运货物应填:船名(英文或编号)+ “/”航次号。如:提单中“VESSEL”栏显示“M/V TAIHANGSHANVOY 0615W”,运输工具名称栏填写为“TAIHANGSHAN/0615W”。 空运货物应填航班号。 8.提运单号 填写进口货物提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能填写一个提单号。 9.收货单位 填写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10位编码。如天津新华造纸厂委托天津轻工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纸张,收货单位栏填写为“××××××××××”(天津新华造纸厂的编码)。

74 10.贸易方式 按照海关规定填写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如: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的贸易,贸易方式栏填写为“一般贸易”或“0110”;由经营单位付汇进口料件,并由其出口制成品的贸易,贸易方式栏填写为“进料对口”。 11.征免性质 填写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的简称或代码。如:一般征税进口货物,征免性质栏填写为“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征免性质栏填写为“进料加工”或“503”。 12.征税比例 本栏仅限于填写“进料非对口”贸易方式下的进口报关单。现在海关不要求填写。 13.许可证号 填写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如: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时提供了进口许可证,号码为02一AB一300890,许可证号栏填写为“02一AB一300890”。 14.起运国(地区) 填写出口商所在国家(地区)的中文名称或代码。如: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日本某厂商订购进口一批货物,货物从美国洛杉矶港装运…,起运国(地区)栏填写为“日本”或“116”。

75 15.装货港 填写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的中文名称。如:一批进口货物由德国汉堡港出运,直接运抵中国天津新港,装货港栏填写为“汉堡”;“一批进口货物由德国汉堡港出运,经香港转船后,运至中国天津新港,装货港栏填写为“香港”。 16.境内目的地 填写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消费、使用地区或最终运抵地点的名称或代码(代码按照收货单位代码的前五位填写)。如:收货单位栏填写为12019×××××,境内目的地栏填写为“天津市和平区其他”或“12019” 17.批准文号 次栏海关不要求填写

76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进口 CIF 不填 CFR 填 FOB 18.成交方式
本栏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填写相应的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如:商业发票中显示成交方式为“FOB TIANJIN X1NGANG,,时,成交方式栏埴写为“FOB”或“1”。该栏与“运费”、“保费”栏有着一种逻辑关系。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进口 CIF 不填 CFR FOB

77 19.运费 20.保险费 按照运费率(代码:1)、运费单价(代码:2)、运费总额(代码:3)三种方式之一填写。
(1)运费率:直接填写费率的数值,如:3%的运费率,运费栏填写为“3”。 (2)运费单价:填写“币制代码”十…/ +“单价数额”+“/”+“单 价标记”,如:运费单价为USDl5/MT,运费栏填写为“502/15/2”。 (3)运费总额:填写“币制代码”+“/”+“总额数额”+“/”+“总额标记”,如:运费总额为5 400美元,运费栏填写为“502/5 400/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入此栏。 20.保险费 按照保险费率(代码:1)或保险费总额(代码:3)两种方式之一填写。 (1)保险费率:直接填写保险费率的数额,如:保险费率为2.5‰时,保费栏填写为“0.25”。 (2)保险费总额:填写“币制代码”+“/”+“总额数额”十“/”+“总额标记”,如:保险费总额为400美元时,保费栏填写为“502/400/3”。

78 21.杂费 按照杂费率(代码:1)或杂费总额(代码:3)两种方式之一填写。 (1)杂费率:直接填写杂费率的数额,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2%的杂费率,杂费栏填写为“2”,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3%的杂费率,杂费栏填写为“一3”。 (2)杂费总额:填写“币制代码”+“/”+“总额数额”+“/”+“总额标记”,如:应记入完税价格的杂费总额为300美元,杂费栏填写为“502/300/3”。 (3)THC(TERMINALHOLDING CHARGE港口操作费用)。 22.合同协议号 填写进口合同的号码。 23.件数 填写进口货物运输包装的实际件数。裸装及散装的货物填写为“1”;利用托盘运输的,填写托盘数。如出现两种及以上包装,该栏填写各类包装的合计数。如:单据上显示,PACKING:150CARTONS,件数栏填写为“150”;单据上显示,PACKING:UNPACKED或NUDE,件数栏填写为“1“。

79 24.包装种类 填写货物运输包装的种类。如出现两种及以上包装种类,则填写为“其他”。如:单据上显示,PACKING:150CARTONS,包装种类栏填写为“纸箱”;单据上显示,PACKING:UNPACKED或NUDE,包装种类栏填写为“其他”。 25.毛重 填写进口货物的实际毛重。不足1kg的,应填写为“1”。如:提单上显示“GROSS WEIGHT: KGS”,毛重栏填写为“ ”。 26.净重 填写进口货物的实际净重。不足1kg的,应填写为“1”。如:装箱单上显示“NET WEIGHT: ”,净重栏填写为“1 560”。 27.集装箱号 填写“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自重”;非集装箱货物填写为“0”。 如多于一个集装箱,本栏仅填写其中之一,其他填写在“备注’,栏内。如:提单上显示“CONTAINER NO FBZU ’,TARE:2 250KGS”,集装箱号栏填写为“FBZU /20/2 250”。

80 28.随附单据 填写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及代码表》中除进出口许可证外的其他监管证件代码及号码,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报关时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其他填写在“备注”栏内。如:某企业进口报关时,该货物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入境通关单代码为:A),随附单据栏填写为“A:×××××××××× 29.用途 根据进口货物在境内使用的范围,填写海关规定的相应的用途代码。如:某进出口公司为国内某企业进口一批纸浆,用途栏填写“外贸自营内销”或“01”;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花布,委托国内某企业进行加工,成衣返销境外,用途栏填写为“加工返销”或“05”。 30.标记唛码及备注 标记唛码填写除图形以外的文字和数字。 本栏还应填写上述栏目中所提及的内容: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公司名称;“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代码及号码;“集装箱号”栏其余的集装箱箱号、规格和自重;加工贸易转结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对应的备案号。

81 31.项号 每种商品的“项号”栏可分为上下两行填写,上一行填写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序号从“01”一“05”;下一行填写加工贸易手册和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原产地证书中的备案项号。如:某企业进料加工一批服装,申报时第一项为纽扣,加工贸易手册中的备案号为第12项,项号栏填写为 0 1 012 32.商品编号 商品税则编码 33.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分上下两行填写,上一行填写进口货物的商品中文名称,下一行填写规格型号。 34.数量及单位 本栏分为三行填写:第一行按照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写;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写(如果不存在法定第二计量单位,此行为空);第三行填写成交计量单位(如果成交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 如: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钢管,法定计量单位为:kg,发票上显示UNIT PRICE:USDl36/MT”,数量及单位栏填写为: ××××kg ××××t

82 35.原产国(地区) 36.单价 37.总价 38.币制 39.征免 填写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可参看货物原产地证书填写。
(地区)的中文名称或代码。 如:某企业从美国进口用加拿大木材加工制作的家具、办公桌椅等,原产国(地区)填写为“美国”或“502”;某企业从香港购进一批化肥,该批化肥是新加坡生产(散装),由香港灌包包装;原产国(地区)填写为“新加坡”或“132”。 36.单价 填写进口商品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价金额的数值。如:发票中显示,“UNIT PRICE:USD315 56/MT FOB TIANJlN”,单价栏填写为“315 56”。 37.总价 填写进口商品实际成交总额的数值。如:发票中显示.“TATAL AMOUNT USD ”,总价栏填写为“38 000”。 38.币制 填写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货币名称或代码或符号。如:发票中显示,“UNIT PRICE:USD315 56/MT FOB TIANJlN”,币制栏填写为“美元”或“502”或 “USD”。 39.征免 根据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名称或代码。如:贸 易方式为“一般贸易”时,征免栏填写为“照章征税”或“1”;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时,征免栏填写为“全免”或“3”。

83 实操训练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训练 天津新月服装进出口公司(12099×××××)向韩国出口商订购进口一批服装面料,并交由天津秀文服装有限公司( ××)加工童装。韩国出口商的供货商将该批货物于2006年3月15日发运,载货运输工具于2006年3月18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境,次日天津路畅物流有限公司持登记手册、自动进口许可证(2006—2007一FZ一300125)、入境通关单( )等单证向海关申报。 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kg,海运费为1 450美元,保险费为5%o,该货物在加工手册中为第12项并随附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

84 商业发票 Issuer KOREA CHEMICAL CO.,LTD COMMERCIAL INVOICE To
TIANJIN XINXUE GARMENTS IMPORT& EXPORT CO.,LTD No. KC060303 Date MAR.01,06 Transport Detail S/C No. 06KCEXP016 L/C No Terms of Payment Marks and Number Number and King of Package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N/M ELASTANE 40 DENIER TYPE 149B MERGE KG TUBE 7590KGS CFR XINGANG CHINA USD18/KG USD Total USD Say Total

85 装 箱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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