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ublished by粥吊 廉 Modified 7年之前
2
著作權的定義 請點按下方選項來瞭解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是什麼? 著作權重要嗎? 著作? 著作人? 著作權? 不具有著作權? 著作權要申請嗎?
著作權可以轉移嗎? 著作權時效多久? 怎麼合理使用? 授權與侵權? 全國法規資料庫:
3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 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文學 科學 藝術 其他學術 你覺得例如哪些創作呢?
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4
著作包括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5 條規定 著作包括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 著作權法第5條規定,著作包括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 返回著作選單
5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人 指創作著作之人。 小說家九把刀,是小說「那些年, 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著作人。 你覺得誰也是著作人呢? 返回著作選單
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 返回著作選單
6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 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 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 姓名表示權 公開發表權 同一性保持權
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重製、出租、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演出等 返回著作選單
7
著作權的定義 不具有著作權 你覺得何者不具有著作權呢? 氣象報導每一台都一樣,沒有原創性,所以不具有著作權!
翻譯小說只是換個語言而已,沒有原創性,所以不具有著作權! 你覺得何者不具有著作權呢?
8
著作權的定義 不具有著作權 氣象報導每一台都一樣,沒有原創性,所以不具有著作權! 翻譯小說只是換個語言而已,沒有原創性,所以不具有著作權!
※請點按小精靈瞭解相關法源依據。
9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有: 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返回著作選單
10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要申請嗎 你覺得著作權要申請嗎? 著作完成後,當然要去註冊申請著作權,不然要怎麼保護這個著作!
著作完成後,就自動受到著作權保護了,不需要去註冊申請著作權! 你覺得著作權要申請嗎?
11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要申請嗎 著作完成後,當然要去註冊申請著作權,不然要怎麼保護這個著作!
著作完成後,就自動受到著作權保護了,不需要去註冊申請著作權! ※請點按小精靈瞭解相關法源依據。
12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返回著作選單 著作人 智產局 著作完成後,妳的著作就會受到著作權保護了!
我完成了一本小說! 著作完成後,妳的著作就會受到著作權保護了! 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著作人 智產局 返回著作選單
13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可以轉移嗎 你覺得著作權可以轉移嗎? 著作權不能轉移,著作上的作者姓名,可不是隨便就能換人當的!
著作權可以轉移,如果我希望使用著作的話,只要獲得著作人的許可就好了! 你覺得著作權可以轉移嗎?
14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可以轉移嗎 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不能轉移,著作上的作者姓名,可不是隨便就能換人當的!
著作權可以轉移,如果要使用著作的話,獲得著作人的許可就好了! ※請點按小精靈瞭解相關法源依據。
15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21條規定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姓名表示權:著作人對於其著作,有權利選擇是否要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 公開發表權:著作人對於其著作,有權利決定是否要發表,可自由選擇時間、地點與方式。 第21條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同一性保持權:著作人對於其著作,有權利禁止他人改變其著作之內容。 返回著作選單
16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時效多久 你覺得著作權的時效多久? 著作權的時效只保護著作人還活著的時候,當著作人過世後,著作權就無效了!
著作權的時效不只在著作人活著的時候,就算著作人過世後,著作權還會繼續保護! 你覺得著作權的時效多久?
17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時效多久 著作權的時效只保護著作人還活著的時候,當著作人過世後,著作權就無效了!
著作權的時效不只在著作人活著的時候,就算著作人過世後,著作權還會繼續保護! ※請點按小精靈瞭解相關法源依據。
18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 著作權存續期間: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著作權存續期間 第30條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返回著作選單
19
著作權的定義 怎麼合理使用 你覺得該怎麼合理使用? 引用著作,只要是教育使用的目的,不用限制篇幅都可以合理使用!
引用著作,只要不超過整本篇幅的三分之一,就可以合理使用! 你覺得該怎麼合理使用?
20
著作權的定義 怎麼合理使用 引用著作,只要是教育使用的目的,不用限制篇幅都可以合理使用!
引用著作,只要不超過整本篇幅的三分之一,就可以合理使用! ※請點按小精靈瞭解相關法源依據。
21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 著作權法第47條規定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著作權法第47條規定 第46條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47條 為編製依法令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科用書,或教育行政機關編製教 科用書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為編製依法令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科用書,或教育行政機關編製教科用書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22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47條規定 前項規定,於編製附隨於該教科用書且專供教學之人教學用之輔助用品,準用之。但以由該教科用書編製者編製為限。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為教育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公開播送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三項情形,利用人應將利用情形通知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使用報酬。使用報酬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規定,於編製附隨於該教科用書且專供教學之人教學用之輔助用品,準用之。但以由該教科用書編製者編製為限。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為教育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公開播送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三項情形,利用人應將利用情形通知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使用報酬。使用報酬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返回著作選單
23
著作權的定義 授權與侵權 同意授權 不同意授權 你同意授權給他嗎? 使用人 著作人 你好,我已經使用了你的著作,請問可以授權給我嗎?
等等,我思考一下! 同意授權 不同意授權 你同意授權給他嗎? 使用人 著作人
24
著作權的定義 授權與侵權 這裡是我支付的授權費用,請收下。 好的,我願意授權給你使用。 合法授權使用人 重新選擇 著作人
25
著作權的定義 授權與侵權 不行,我不願意授權給你使用! 著作權法 非法侵權使用人 著作人 ※請點按小精靈瞭解相關法源依據。
26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27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91-1條規定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著作權法第91-1條規定,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28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返回著作選單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