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第三章 危险物品管理 安全保卫学教研室 张昱.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第三章 危险物品管理 安全保卫学教研室 张昱."—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第三章 危险物品管理 安全保卫学教研室 张昱

2 危险物品是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物品,但又是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命安全有着极大危害性的物品。对危险物品进行开发利用的同时,忽视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易导致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甚至会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危害社会治安。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对危险物品从产生到消失均实行严格控制。我国,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经过长期努力,管理法规不断完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在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开创了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公共安全。

3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第二节 枪支弹药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三节 管制器具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四节 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五节 剧毒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六节 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4 教学重点:枪支弹药的公共安全管理、剧毒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教学难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学时安排:理论12学时,实训4学时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枪支弹药的公共安全管理、剧毒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教学难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学时安排:理论12学时,实训4学时

5 危险物品管理 第一节: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6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一、危险物品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在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教学互动(提问):同学们常见的危险物品有哪些?

7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一)枪支弹药 (二)管制器具 (三)民用爆炸物品 (四)剧毒物品 (五)放射性物品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 (一)枪支弹药 (二)管制器具 (三)民用爆炸物品 (四)剧毒物品 (五)放射性物品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8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一)枪支弹药 各种公务用枪;
各种民用枪支;包括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生产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发射金属弹丸的汽枪。 各种非制式枪支; 各种不同类型枪支的零部件; 用于枪支的弹药。

9 (二)管制器具(匕首的生产、佩带、经销、购买的审批已取消) 根据《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的范围:
(1)匕首; (2)三棱刀; (3)弹簧刀; (4)其他相类似刀具; (5)其他刀具。

10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 (三)民用爆炸物品 根据2006年9月1日施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11 (四)剧毒物品品 1. A级无机剧毒物品 2. B级无机剧毒物品 3. A级有机剧毒物品 4. B级有机剧毒物品

12 1. 放射性同位素: 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五)放射性物品 1. 放射性同位素: 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2. 射线装置: 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13 (六)易燃易爆化学品 1. 爆炸品 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 易燃液体 4. 易燃固体 5.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7. 有毒品 8. 腐蚀品

14 三、危险物品的性能与特点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一)性能 1.射穿性 2.爆炸性 3.燃烧性 4.腐蚀性 5.麻醉性。 6.窒息性。
7.放射性。

15 三、危险物品的性能与特点 (二)特点 1. 威力大、作用快; 2.易受外力影响,极不稳定 ; 3.便于携带,使用方便 。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三、危险物品的性能与特点 (二)特点 1. 威力大、作用快; 2.易受外力影响,极不稳定 ; 3.便于携带,使用方便 。

16 四、危险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科学管理、文明管理;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四、危险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科学管理、文明管理; (五)服务社会。

17 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公安部消防监督机构;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单位内部的保卫组织;单位的技术安全部门。
第一节 危险物品管理概述 五、危险物品管理的经常性工作 (一)管理机构 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公安部消防监督机构;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单位内部的保卫组织;单位的技术安全部门。

18 (二)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的主要职责 1.办理审批发证、登记注册手续 2.监督、检查、安全指导 3.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危险物品 4.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人员 5.查处事故 6.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19 1、审核许可 公安机关通过实施审批许可,严格依法审查申请者的从业条件,控制不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入危险物品行业。 国务院先后取消了三批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发布了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都涉及到危险物品管理审批项目及许可实施机关的变化。

20 2、监督检查 1)含义; )目的; 3)内容:(资格、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情况、安全运行状况) 4)方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检查人员)

21 3、收缴接收 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常常会因保管制度不严而发生从业人员私拿、私藏、转借、转让、盗窃、丢失非法生产、私自买卖等现象,导致危险物品散失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集中收缴. 收缴或接收的危险物品最后由公安机关实施销毁或交由政府其他部门统一处理。在集中收缴行动中,公安机关对于私藏危险物品拒不交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强制收缴并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2 5、调查处罚 事故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三不放过原则”;二是责任追究原则;三是减少损失和缩小影响原则。 在危险物品管理中,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拘留,收缴、没收非法的危险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23 6、安全教育 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要预防事故发生,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首先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 从业单位对直接从事危险物品生产、保管、押运、经营、使用和销毁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公安机关作为危险物品行政管理主体对部分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的职责,使他们具备从业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法规常识。 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教育,使受教育者了解危险物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了解国家对危险物品从产生到消失各环节的限制性规定,了解危险物品的危害特性和安全防范知识,从而减少广大群众因无知引发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24 危险物品管理 第二节:枪支弹药的管理

25 一、枪支的定义 根据《枪支管理法》第46条的规定,枪支是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26 二、枪支的认定标准

27 三、枪支的性能 1.射程 射程,即射击距离,是指弹道起点至落点的水平距离,一般分为有效射程、表尺射程、杀伤射程和最大射程四种距离。 2.射速
3.射击精度 4.使用寿命

28 第二节 枪支弹药管理 四、枪支弹药的分类和识别 (一)分类 1.常用枪械分类 (1)按用途分类:军用枪械和民用枪械。
第二节 枪支弹药管理 四、枪支弹药的分类和识别 (一)分类 1.常用枪械分类 (1)按用途分类:军用枪械和民用枪械。 (2)按枪械性能分类:自动枪支和非自动枪支 (3)按枪管内膛结构分类:滑膛枪和线膛枪 (4)按枪弹入膛方位分类:前装枪和后装枪 (5)按枪械口径:大口径、中口径和小口径 (6)按枪管长短:长管枪、短管枪、中管枪 (7)按制造方法:制式和非制式 (8)按枪械弹膛数目:单膛枪和多膛枪 2.常见枪弹 (1)按配用枪种 (2)按枪弹用途

29 (二)枪支弹药的识别 1.按枪械分类识别 2.按枪械性能种类识别 (1)国产军用枪械主要性能及识别 (2)外国生产的枪械种类及识别 (3)射击运动枪及识别 (4)狩猎用枪支及识别:火枪、猎枪、注射枪。 (5)枪弹识别

30 国产军用枪械(各种公务用枪) 手枪 冲锋枪 突击步枪 自动步枪 狙击步枪 班用机枪

31 防暴枪

32 (1)手枪类 手枪是一种自卫和近距离攻击型的单手射击武器,是各国警察、军队指挥人员和守护、押运人员的主要武器。
目前国产手枪共有以下几种:51式、54式、 公安式、59式、 64式、 67式、77式、80式手枪。

33 54式手枪 54式7.62毫米手枪国内警察使用此枪长达20多年,因为杀伤力过大,现在基本都已淘汰更换为64式手枪

34 64式7.62毫米手枪1960 年开始研制 ,1964 年设计定型,发射64 式7.62毫米手枪弹,是中国第一种完全国产化的军用手枪,开创了国产化手枪的先河。

35 1977式7.62毫米手枪该枪由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研制,于1978年定型生产,主要装备指挥员和公安保卫人员。其特点是:装有单手上膛装置,射击时反应迅速。口径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容弹量7发,枪重0.5千克。

36 84式7.62毫米微型手枪是中国自行研制的一种专门配备航空等警卫、保卫人员使用的特种手枪。

37 92式手枪带指形扳机护圈、握把上有五角星的是92式9mm手枪,而下方没有的是92式5.8mm手枪

38 9毫米警用左轮手枪,枪配备有中国自行设计生产的9毫米口径的平头短弹和圆头橡皮子弹,其中橡皮弹属于非致命性弹药,填补了我国警用手枪枪弹“防暴”功能的空白。

39 (2)冲锋枪类 冲锋枪是单人双手握持发射手枪弹的轻型全自动枪,有效射程一般为200~300米左右,最大射程为800米,适用于近战。
目前国产冲锋枪类枪支主要有50式、54式、64式、79式、85式冲锋枪。

40 85式轻型冲锋枪是我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一种新型冲锋枪,1985年完成设计定型。
79式7.62毫米轻型冲锋枪是我国设计制造的第一种轻型冲锋枪,1979年设计定型, 1983年生产定型。 85式轻型冲锋枪是我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一种新型冲锋枪,1985年完成设计定型。

41 (3)步枪类 步枪是单人抵肩发射步枪弹的长管枪械。有效射程一般为300~400米,表尺射程一般在1000米以内。
目前国产步枪主要有:56式半自动步枪、63式自动步枪、81式自动步枪、95式自动步枪。

42 81式自动步枪是70年代初设计的,1981设计定型,它包括81式7.62毫米步枪(木托)、81-1式7.62毫米步枪(折叠枪托)
95式自动步枪,该枪于1997年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的配用武器首次露面。95式自动步枪为无托结构步枪,导气式自动方式,机头回转式闭锁,可单、连发射击,机械瞄准具为觇孔式照门。

43 (4)狙击步枪 狙击步枪是指步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专供狙击手使用的枪械,一般配有瞄准镜、夜视仪、加长枪管,射击精度高。有效射程一般为 米。 目前国产狙击步枪有69式、85式、95式狙击步枪。

44 95式狙击步枪 85式狙击步枪

45 二、枪支弹药管理的范围和意义 (一)范围 1.公务用枪 2.民用枪支 3.非制式枪支

46 1.公务用枪的配备品种 手枪 冲锋枪 突击步枪 自动步枪 狙击步枪 班用机枪

47 防暴枪

48 其他警用枪支 激光枪 电击枪

49 网 枪 网枪:有效射程12-15米,大网张开,直径是9米。

50 2.民用枪支的配备范围 射击运动枪 猎枪 麻醉注射枪 猎枪 游艺用气步枪 道具枪支 展览枪支

51 我国准予配置的射击运动枪支 1.口径为5.6MM的小口径运动步枪和手枪; 2.口径为7.62-9.65MM的中口径运动步枪和手枪;
3.作为射击运动使用的猎枪和气步枪、气手枪。

52 1.口径为5.6MM的小口径运动步枪和手枪; 女子射击25米运动手枪 国产5.6毫米运动手枪

53 3.作为射击运动使用的猎枪和气步枪、气手枪 10米气手枪

54 3.作为射击运动使用的猎枪和气步枪、气手枪 猎枪 10米气步枪

55 3.非制式枪支 火药枪

56 仿真枪

57 《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

58 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

59 2008年1月10日青岛两名蒙面男子持仿真枪抢劫超市

60 2008年1月北京警方捣毁一藏身居民楼内销售CS装备的窝点,收缴12支仿真枪

61 公安在对查获的走私仿真枪支进行精心检查

62 警方查获的仿真枪与真枪在一起(画圈的为仿真枪)

63 教学互动(讨论) 你们认为我国为什么要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有哪些意义?

64 (二)意义 1.保障合法持有、使用枪支,保卫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3.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65 三、公务用枪的配备 (一)公务用枪配备原则 (二)公务用枪的配备范围

66 (一)公务用枪配备原则 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工作需要不予配备公务用枪。 法定标准:根据配枪主体的公务特点和工作需要,配备其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枪支。 职责限定性:严格限定于必须在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人员。

67 (二)公务用枪的配备范围 1. 人民警察; 2. 检察官; 3. 沿海、沿边地区海关的缉私人员 4.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68 (三)公务用枪的审核与发证(办证流程见教材第60页)
1. 枪证的审批与核发 2. 持枪证的审核与核发 3. 公务用枪审批发证管理

69

70 《枪证》是合法配发使用的公务用枪的身份证明,记载着枪支的有关信息,随枪配发、保管;
《持枪证》记载配备枪支人员相对固定的信息,为持枪人员可以携带、使用公务用枪的资格证明,由持枪人个人保管;

71 四、民用枪支的配置管理 (一)民用枪支的配购及持枪许可管理 (二)气枪持枪许可管理 (三)营业性射击场许可管理 (四)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管理 (五)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管理

72 1. 经批准从事制造、配售、配置、进出口枪支(弹药)活动;
五、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管理(见教材第69页) (一)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1. 经批准从事制造、配售、配置、进出口枪支(弹药)活动; 2. 运输工具安全可靠; 3. 有数量充实的专门押运人员; 4. 承诺执行枪支(弹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73 1. 凭借“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运输枪支;
五、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管理 (二)枪支弹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 凭借“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运输枪支; 2. 配备专职押运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搬运员; 3. 承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4. 枪支、弹药必须分开运输,包装符合有关要求; 5. 必须按照运输许可证件上指定的路线、时间、方式运输; 6. 运输途中停留住宿的必须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7.运输途中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抢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问题时,应当及时报警,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解决。

74 (三)公安机关对枪支运输车辆的检查要求 1.出示合法执法证件; 2.检查有无“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无证应当扣留所运输的枪支;
3.检查有无遵循许可证件的规定运输,不符合规定,应当扣留运输的枪支弹药; 4.检查有无配备专职押运人员,承运车辆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是否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枪弹是否分开运输等。

75 六、枪支弹药日常管理 (一)枪支弹药安全保管制度 (二)枪支弹药查验制度 (三)枪支弹药的收缴和销毁

76 (一)枪支弹药的安全保管制度 1. 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 2. 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
3. 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审批、登记、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 4. 配备、配置枪支的个人要有安全可靠的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分开存放,携带枪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枪支被盗、丢失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77 枪支集中保管的规定 1. 公务用枪除特殊需要经批准由配枪人保管外,一律实行上班或执行任务时领取,下班或执行任务后交回,集中保管;
2. 枪支集中保管单位,必须完善枪支保管的各种安全设施,健全枪支领取、退还、保管、检查、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

78 枪支集中保管的规定 3. 枪支保管单位要设置两人以上专职保管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双人双锁,保证枪支随时领取;
4. 经批准配枪人员自行保管的枪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收回枪支,集中保管: a.休假、探亲、旅游的;b.离职学习、外出开会的;c.临时借调到不需要佩带枪支单位(岗位)工作的;d.因违法、违纪接受调查期间;e.其他不宜由个人保管枪支的情形。

79 “三铁一器” 铁门 铁窗 报警器 铁柜

80 (二)枪支的查验 查验机构 1 处理规定 3 2 查验内容

81 1.查验机构 原则上由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进行,但根据需要也可由发证机关授权下级公安机关进行。 定期 查验 查验类型 临时 查验

82 2.查验内容 一是对持枪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的配备、配置条件,是否有违法使用枪支的情况;
二是对枪支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确保枪支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以保证枪支的安全使用; 三是核对枪支与持枪证件、持枪人三者是否相符。

83 3.处理规定

84 (三)枪支弹药的收缴和销毁 收缴范围: (1)应当报废的枪支弹药; (2)不符合持有条件持有的枪支弹药; (3)流散于社会的各类枪支弹药。
2. 销毁处理: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85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再符合持枪条件的情况
1.调离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2.因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 3.丧失依法、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4.有其他不符合持枪条件的情形。 由所在单位收回枪证和持枪证件。

86 禁止携带枪支的情形 1. 非执行公务禁止携带枪支乘坐民航飞机、进入北京市区; 2. 禁止携带枪支执行不应携枪的警卫任务; 3. 禁止携枪饮酒; 4. 禁止携带枪支出入公共场所(依法执行任务除外)。

87 云南蒙自警察酒后开枪杀人

88 晚9时许深圳罗湖派出所枪击案

89 七、违反枪支管理的法律责任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五)违规制造、销售枪支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六)违规运输枪支弹药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七)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90 教学互动(讨论) 公务用枪持枪者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91 危险物品管理 第三节:管制器具的管理

92 管制器具是指容易被违法犯罪行为人用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纳入管理范围进行控制管理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弩等物品。
第三节 管制器具的管理 一、管制器具的概念与分类 (一)概念 管制器具是指容易被违法犯罪行为人用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纳入管理范围进行控制管理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弩等物品。

93 (二)分类 1. 枪支弹药 2. 管制刀具 3. 弩

94 二、管制刀具的管理 (一)管制刀具的分类 1.管制刀具的概念 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了加强治安管 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刀具。

95 2.管制刀具的分类 根据《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的范围: (1)匕首; (2)三棱刀;
(3)弹簧刀; (4)陶瓷类刀具; (5)各种尖刀。

96 刀身,刀格,刀柄,刀尖,刀刃,血槽

97 刀尖角度

98 刀尖倒角

99 (1)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1)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100 (2)三棱刀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2)三棱刀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101 (3)弹簧刀 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
(3)弹簧刀 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

102 (4)其他相类似刀具 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4)其他相类似刀具 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103 (5)其他刀具 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
(5)其他刀具 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

104 (二)管制刀具管理的意义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2.保障刀具的正常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生产、工作和群众生活的需要 3.教育、挽救违法青少年

105 (三)管制刀具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1. 公安部对管制刀具治安管理的具体规定(7项): (1) 1983年8月30日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2) 1983年8月30日《公安部关于执行<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83]公发治31号);

106 1. 公安部对管制刀具治安管理的具体规定(7项):
(3)1984年9月6日《公安部关于检查落实对部分刀具管制措施的紧急通知》( [84]公治字60号); (4)1994年5月20日《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范围的批复》(公复字[1994]4号);

107 1. 公安部对管制刀具治安管理的具体规定(7项):
(5)2000年8月15日《公安部三局关于在旅客列车上携带少数民族刀具是否按管制刀具处理问题的答复》(公治办[2000]995号); (6)2000年9月21日《公安部三局关于同意禁止拍卖公司拍卖旧式武器的批复》(公治办[2000]1185号); (7)2001年4月28日《公安部关于对少数民族人员佩带刀具乘坐火车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6号)。

108 2.法律法规对管制刀具的禁止性规定(8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戒严法》第十六条规定: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或者戒严指挥机构可以在戒严地区对管制刀具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109 (3)《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法律法规对管制刀具的禁止性规定(8条): (3)《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4)《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110 (5)《铁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法律法规对管制刀具的禁止性规定(8条): (5)《铁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

111 (8)《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严禁承接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法律法规对管制刀具的禁止性规定(8条): (7)《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8)《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严禁承接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112 (四)管制刀具管理要求 1.生产备案要求; 2.经销登记要求; 3.携带(持有)限制; 4.安全保管要求。

113 1. 生产备案的要求 2002年国务院公布公安部第一批取消37项行政审批项目(国[2002]34号),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匕首佩带证、特种刀具购买证、管制刀具经销审批等都已取消。但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并未作废; 生产、制造管制刀具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

114 2. 经销登记要求 经销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商店,购、销管制刀具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以备检查。 匕首—— 三棱刮刀——

115 3. 携带(持有)限制 匕首的佩带使用——人员、场所、时间;
机械加工使用的三棱刮刀等只能在工作场所使用,不得随意将刀具带出工作场所。交班或下班时,应将三棱刮刀交保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车站、码头、公园、商场、展览馆、影剧院、歌舞厅、网吧、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或其他公共场所,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116 4. 保管要求 必须建立健全使用管制刀具保管制度,加强刀具的管理和检查,确保安全。

117 少数民族刀具的管理要求 1.少数民族使用民族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区佩带、销售和使用。
2.在非民族自治地区,只要少数民族人员所携带的刀具属于管制刀具范围,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相应规定予以管理。 3.少数民族人员违反《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携带管制刀具进入车站、乘坐火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但在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携带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或者比较珍贵的民族刀具进入车站的,可以由携带人交其亲友带回或者交由车站派出所暂时保存并出具相应手续,携带人返回时领回

118 (五)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行为的认定 1. 非法制造管制刀具 无照(营业执照)生产;
制造管制刀具的单位未将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产量)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产品未铸刻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的。

119 (五)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行为的认定 2. 非法贩卖管制刀具 无照(经营执照)销售; 购销管制刀具未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机关检查的;
向不符合管制刀具佩带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管制刀具的。

120 (五)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行为的认定 3.非法携带管制刀具 非军警、专业狩猎人员、野外作业人员佩带匕首; 机械加工人员在工作场所外携带三棱刮刀;
在民族自治以外地区携带少数民族用刀;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的。

121 (六)管制刀具的管理措施 1.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管制刀具的管理工作,也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保证管制刀具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要求出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管制刀具管理的法律、法规精神,了解私藏管制刀具和非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危害性。要充分发挥治安民警、公安派出所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在工作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机会,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社区民警在与群众接触过程中也能及时发现管制刀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的治安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同各种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行为作斗争。

122 (六)管制刀具的管理措施 2. 依法追究违反管制刀具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1)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规定执行,即: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违法活动时使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3 2. 依法追究违反管制刀具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2)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实施入户盗窃、扒窃、“两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所实施的行为,依法实行劳动教养。 (3)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或者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扰乱单位秩序,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从重予以治安处罚。

124 实施上述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情节外,依法裁决治安拘留处罚:
(1)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的; (2)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行销售的; (3)两人以上结伙携带管制刀具的; (4)一人携带三把以上(含三把)管制刀具的; (5)携带管制刀具预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管制刀具威胁、恐吓他人的;  (6)深夜携带管制刀具在外游荡的;

125 实施上述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情节外,依法裁决治安拘留处罚:
(7)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扰乱单位秩序或造成后果的; (8)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并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按照“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实施的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使用管制刀具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牵连行为“从一重处”。

126 (六)管制刀具的管理措施 3.依法收缴管制刀具 对违反《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非因生产、工作需要持有的管制刀具, 持有人未主动送交当地公安
3.依法收缴管制刀具  对违反《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非因生产、工作需要持有的管制刀具, 持有人未主动送交当地公安 机关的,或者非法制造、贩 卖、携带的管制刀具,由公 安机关依照《公安机关办理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2 条和第154条的规定依法予 以收缴。

127 教学互动(提问): 1. 公安机关是否应当配备警用匕首? 2. 在相关审批制度改革后,如何对管制刀具进行管理?

128 三、弩的管理 (一)弩的知识 (二)弩的管理措施 1.审批备案,登记注册 2.购销管理要求 3.携带和运输要求

129

130

131

132 第三章 危险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四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133 案例导入 广东清远英德市“8·27”炸药车爆炸事故
2012年8月27日下午,英德市望埠镇龙山采石矿区,3辆运输车从龙头山仓库运送炸药和雷管到英德龙山水泥公司矿山分厂。前面两辆车卸完开走后,14时31分,正在卸车的第三辆车(粤R P0661)发生爆炸。该车装有190袋膨化炸药和150箱乳化炸药,计8.16吨。此次爆炸的炸药量约为4.5吨。此事故致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

134 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排除了爆炸案人为制造的嫌疑。专家组分析,不排除雷管或热积累直接引发了炸药爆炸。经研究,“8·27”爆炸事故性质被认定是由相关企业严重违法违规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经认定,涉事的3家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均为“无资质”作业。其中,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相关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有关人员严重违规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章爆破,安排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卸爆炸物品,在爆破作业现场一边卸炸药,一边装炸药和雷管,一边用钻机清理炮孔,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135 一、爆炸现象及其分类 (一)爆炸:爆炸是一种非常迅速的物理或化学的变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系统的能量瞬间转变为机械功及光和热辐射等。

136 (二)分类:(按能量的来源) 1. 核爆炸 2. 物理爆炸 3. 化学爆炸

137 二、炸药爆炸的基本特征 (一)放热性 (二)快速性 (三)生成气体产物

138 三、炸药的主要性能参数 (一)炸药的感度 (二)威力 (三)猛度 (四)爆速 (五)炸药的氧平衡 (六)炸药的殉爆

139 四、常见炸药和火工品 (一)炸药的分类 1.起爆药 2.猛炸药 3.火药 4.烟火剂

140 (二)常见炸药的主要性能和用途 1.起爆药 2.单质猛炸药的性能与用途 3.混合炸药的性能与用途

141 (三)起爆器材(火工品) 起爆器材概念。又称火工品,指在受到较小的外界激发能量作用下,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火或爆炸的元件或装置。 分类: 1.引燃器材 2.引爆器材

142 (三)常见起爆器材 1.雷管 2.导火索 3.导爆索 4.导爆管 5.非电导爆系统

143 五、常见爆炸装置 (一)爆炸装置的组成及作用原理 1.组成:爆炸装置通常由包装物、装药和起爆系统三部分组成。 2.原理:外界的激发能量引起火工品爆炸,火工品爆炸起爆炸药。

144 (二)常见爆炸装置的分类 1.投掷类。 2.延时类。 (1)时钟延时。 (2)滴水延时。 (3)化学延时。 (4)其他延时。如电延时、卫生香延时等。 3.触发类。 (1)压发式。弹压、直接按压、手电筒。 (2)拉发式。抽拉、反拆卸、书信式。 (3)自动引爆。 4.遥控类。 5.多组合类。 6.其他。

145 六、(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一)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概述 1.民用爆炸物品的范围 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146 2.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147 3. 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48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要求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 (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管理 (五)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 (六)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管理 (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

149 七、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一)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承担的职责 1.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 2.许可焰火晚会燃放; 3.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4.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150 (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1.《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2. 运输许可证制度的内容 申请、审核和决定、运输人义务、核销

151 (三)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1.《焰火燃放许可证》 2. 燃放许可证制度的内容

152 八、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刑事处罚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分

153 案例分析 2005年3月15日正是全国“两会”即将结束,代表返程之际,群众在河北省邢台县境内,京广铁路白马河铁路桥下发现一爆炸装置,内有炸药1.5公斤,导火索一米,编号雷管一枚。邢台市公安局迅速查询到该雷管是河北某民爆公司于2004年4月生产的,8月销售给邢台县民爆公司,9月县民爆公司将其销售给本县会宁镇刘井村巩玉林。经深入侦查,专案组迅速锁定目标,将犯罪嫌疑人抓捕。

154 第三章 危险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五节:剧毒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155 案例导入 新华网南京(2002年)10月14日电 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犯陈正平今天在南京市被执行死刑。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的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156 一、剧毒物品的种类和性质 (一)毒害品 1.概念:进入人体或动物机体后,能与体液或组织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作用,从而扰乱或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或组织结构,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

157 2.分级:(人的可能致死量) (1)剧毒。0.06g (2)高毒。4g (3)中毒。30g (4)低毒。250g (5)基本无毒。1200g (6)无毒。大于1200g

158 (二)剧毒物品 1.概念:少量侵入肌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2.分类(2类); A级无机剧毒物品72种; B级无机剧毒物品102种; A级有机剧毒物品130种; B级有机剧毒物品228种。

159 二、剧毒物品的中毒处理 1.清除毒物 (1)吸入性中毒 (2)接触性中毒 (3)食用性中毒 2.延缓毒物吸收

160 三、常见剧毒物品 1.氰化物 2.砷化物 3.汞化物 4.农药类 5.生物碱类 6.其他

161 四、剧毒物品管理的意义

162 五、剧毒物品管理的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2.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3.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5.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163 第三章 危险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第六节: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164 一、放射性物品的含义及分类 (一)含义: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不断地释放人们肉眼觉察不到的射线的物品。

165 (二)分类 1.按物理状态:固体放射性物品、液体放射性物品、粉末状放射性物品、晶粒状放射性物品。 2.按放出的射线类型: 3.按储存管理: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化学试剂、放射性矿砂和矿石、涂有放射性发光剂。

166 二、放射性射线及其危害 (一)常见放射性射线 (二)放射性射线的危害

167 三、放射性物品管理的意义 1. 为了保障放射性物品在国家建设中科学、安全地使用 2. 防止发生放射性事故 3. 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放射性物品进行破坏性活动

168 四、放射性物品管理的原则

169 五、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措施 1.许可登记管理 2.运输管理 3.储存管理 4.使用管理

170 六、放射性事故处理 1.立即报告 2.划分警戒,疏散群众 3.注意防护 4.排除险情 5.加强检测


Download ppt "第三章 危险物品管理 安全保卫学教研室 张昱."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