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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政策和流程介绍 国家开发银行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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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开行助学贷款发展沿革 二、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 五、典型经验介绍
目 录 一、开行助学贷款发展沿革 二、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 五、典型经验介绍 六、高校配合完成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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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 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 积极促进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低收家庭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资金支持,着力推动民生领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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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2007年 2004年 1999年 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 发展历程
助学贷款既是科教兴国,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开行自2004年以来,大力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和高校助学贷款业务发展,解决了数百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 2004年河南高校助学贷款流标。开行主动请缨,开办助学贷款。 在江苏、甘肃等5省成功开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式。 2008年在全国推广。 2012年,已在全国25个省开展业务,累计发放近420亿元。 2012年发放贷款120亿元,支持80%以上贫困家庭孩子上大学。 2012年 2007年 2004年 国家出台助学贷款政策,但到2002年在全国很多省市陷入停顿。 1999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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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 时任国务委员的刘延东同志先后2次批示: 2012年1月13日批示: “国家开发银行多年来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探索和建立助学贷款新模式,资助560万贫困家庭学生,为解决他们上学难、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做出重要贡献。请贵仁同志(教育部部长)商陈元同志将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进行总结,商宣传部门进行宣传。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助学的社会风尚。”2012年8月15日批示:“多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在金融同行中名列前茅,体现了对教育的重视和社会责任感。其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科教兴国,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我行累计助学贷款发放近419.5亿元,支持家庭困难学生774.1万人次,442.7万人;覆盖25个省,1767个县区,2594所高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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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 业务模式 机制建设为核心 信用建设为手段 IT系统建设为支撑 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为保障
将开行融资优势与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组织优势相结合,构建开行融资推动,政府、财政、教育部门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协同管理的合作机制,搭建助学贷款业务平台,实现从发放到回收多方参与的闭环管理。 信息化管理 作 管 共 合 风险共担 机制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省级管理平台: 各省学生资助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受理和基础管理平台: 1767个县区学生资助中心 2594所高校 信用建设为手段 建立联结生源地、就学地和就业地的三段信用联结体系,已对数百万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同时将贷款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发挥征信约束作用。 IT系统建设为支撑 建立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搭建95593助学贷款呼叫平台。 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为保障 以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缓释助学贷款风险;以风险补偿金节余奖励和亏空分担为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本息回收。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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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行助学贷款业务发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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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特点: 政策: 生源地办理: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 信用贷款+共同借款人
贷款条件: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硕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名单为准 贷款用途: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 贷款期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宽限期:毕业后两年内,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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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申请地点和时间 家庭所在地,到校报到前申请 助贷机构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金额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 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宽限期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 贷款期限 学制+10年≤14年 贴息 全部财政负担 考入中央高校: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外省地方高校: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本省地方高校:地方财政承担 风险补偿金 贷款发放额15%确定 考入中央高校: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外省地方高校: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本省地方高校:中、西部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东部逐省确定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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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学制类型 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 (三年制) 一年级 13 二年级 12 三年级 11 专升本 本科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硕士研究生 10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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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学生登录在线系统: 初次申请贷款学生:网上注册并网上申请
再次申请贷款学生:通过账户名或身份证号登录在线系统并网上申请 !初次申请学生需从网上导出申请表并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且必须有两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办理 初次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再次申请: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相关材料办理(2011年已办理贷款) 申请提供的必备材料和审查要点 初次申请带齐以下材料: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户口簿及上述材料复印件 再次申请带齐以下材料(需出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共同借款人条件:原则上为父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非父母为共同借款人,则原则上共同借款人需为25~60周岁;与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相同 !2012年,借款学生在线申请时需阅读并确认同意《约定与承诺书》内容;未进行在线点击确认的,需在贷款办理现场于纸质版《约定与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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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合同签订 系统打印:一式四份,学生和家长只需签字捺印;各中心盖章;开行套印印章
手工填写:作为应急措施使用,注意合同号仍要由系统生成 !合同在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回执管理 提醒学生到高校报到后,需高校老师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 !如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在10月20日之前未确认电子回执,合同自动解除 !从2011年起,我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取消纸质回执,仅录入电子回执即可 汇总上报 在完成回执录入后,县区资助中心在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汇总表》报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汇总各县资助中心申请后,报开发银行分行审批 审批未通过或谢绝的贷款处理 申请未通过:县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分批报分行重新审批 谢绝贷款:县中心通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不再受理该学生本年度的借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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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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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二、贷款发放与资金支付流程
省资助中心在分行开立贷款及存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本息回收和归集各级财政风险补偿金及贴息资金。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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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受理与贷款发放流程 贷款经分行审批通过后,向省资助中心出具《生源地贷款确认函》,省资助中心据此办理放款申请和支付申请后,分行发放贷款到专户; 省资助中心于贷款发放当日将贷款资金从专户划转至支付宝在指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分行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发出放款指令,支付宝完成以下事项: 1)于当日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 2)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 3)剩余资金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在完成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县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和分行应自贷款发放第二日起,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 统内动态跟踪发放结果,对于发放失败的应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在信息修改完善 后由分行重新报支付宝进行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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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正常还款流程
正常本息偿还: 正常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 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自付利息,还款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自毕业后第2年起偿还本金,等额本金分期偿还;还款日为12月20日(最后一年9月20日)。 例如: 王同学于2010年考入北京大学数学系,学制四年,于2014年毕业。2010年7月15日他向户 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4500元,贷款期限14年。该笔贷款于 2010年11月发放。请问该笔贷款应如何偿还? 宽限期: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20日为宽限期,可仅还利息; 2014年12月20日偿还首笔利息,2015年12月20日偿还第二笔利息。 还本付息:2016年12月20日偿还第1期本金和利息; 2017年12月20日偿还第2期本金和利息; …………. 共9期 2023年12月20日偿还第8期本金和利息; 2024年9月20日偿还第9期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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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正常还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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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正常还款流程
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扣款日,扣除贷款利息和分期偿还的贷款本金 县资助中心自11月21日起可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本年度需还款学生明细及金额,提前通知学生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 支付宝发出还款通知;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在还款日前5日内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账户; 支付宝根据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扣款指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根据扣款指令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2)将扣收资金转入省资助中心在分行开立的专户; 省资助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扣款明细与专户资金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报分行; 分行在3个工作日内对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扣款明细与专户资金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从专户扣收还款资金并入账; 县中心及时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扣款结果,并对逾期学生进行催收; !代理结算行模式下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获取支付宝账号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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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提前还款流程
提前还款申请:借款学生于1月-10月和12月的每月10日前申请提前还款。 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本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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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逾期还款流程
三、本息回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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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逾期还款流程
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县资助中心自每月11日起可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逾期学生明细及金额,并通知借款学生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当月20日的罚息。 !11月20日为结息日,不能进行逾期还款 催收手段包括: 积极与逾期借款人联系,了解学生的工作、生活和收入情况,查明逾期原因,促使其尽快还款 发挥当地政府组织优势,组织共同借款人村委会或所在单位督促共同借款人还款 将贷款逾期学生的个人和有关违约信息录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对违约学生惩戒 在有关媒体上公布逾期借款人相关信息 县资助中心及时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扣收结果,对逾期学生进行再次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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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违约后果 计收罚息 其他后果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按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其他后果 按照国家规定,开发银行对不按时还贷或恶意拖欠贷款等明显违约行为的借款学生有权采取惩戒措施,具体包括: 借款学生未按时偿还助学贷款,将在人行征信系统内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直接限制学生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金融服务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将对其就业,参加各种招聘考试等产生影响;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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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贷后管理 贷后监控
联系制度:县中心负责定期(至少每年一次)与借款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借款学生就读、就业及经济收入情况,形成联系记录并录入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 专户报告:县中心经办人定期统计分析本县学生还款、利息支付、存在风险等情况,对贷款进行分析预测,在系统内撰写本资助中心的助学贷款专户报告。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逾期催收 逾期催收: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县资助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催缴逾期贷款本息,催收次数每月不应少于1次 逾期收缴月报:县中心于月末统计欠息情况,按照要求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填写逾期收缴月报表并逐级上报,同时将其纳入助学贷款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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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合同条款变更
账户变更:代理结算行模式下可进行账户变更。指借款人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的事项,流程如下: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和新的存折(或银行卡)到县中心办理账户变更申请; 2.县中心现场进行审查,核对借款学生及其账户信息,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修改借款学生账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贷款个人账户变更单》变更单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变更单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资助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 3.县资助中心负责人对变更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借款学生更新后的账户信息及时通知代理结算行。 !无需再报分行核准 !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模式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允许账户变更 还款计划变更:就学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原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需要对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进行变更以调整还款计划的事项。原则上,变更后的还款计划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不能展期。 !还款计划变更需分行审核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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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合同条款变更
身份信息变更: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由于更名或变更身份证号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中心办理申请; 县中心现场进行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变更。导出并打印《生源地贷款身份信息变更单》。变更单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和县中心各留存一份。变更单经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县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 县中心负责人对变更信息进行审核。 !已生效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错误,可照此办理 就学信息变更:借款学生因休学、升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原因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变更。步骤与身份信息变更相同。 !县中心负责人应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就学信息变更模块,如有高校提交的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应及时联系借款人到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已生效的借款合同如出现借款学生就学信息错误,可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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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息回收与贷后管理工作—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信贷合同档案和信贷管理档案 归档范围 1.信贷合同档案 (1)学生借款申请表
(2)借款合同 (3)纸质版《约定与承诺书》 (4)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2.信贷管理档案 (1)借款凭证(提款申请书)等贷款发放过程中产生的有价值凭证 (2)贷款汇付汇总表等资金支付(包含贷款资金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开发银行的账户到学校账户)过程中产生的划款凭证 归档要求:完成信贷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各类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县中心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督促、审查责任 !县资助中心应在第二年5月份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档案整理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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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典型经验介绍 1.夯实机制,引领业务发展 2.强化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3.很抓贷后,保障持续发展
推动将助学贷款管理纳入市县政府考核目标(甘肃)。 实施县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县区资助中心与高校结对帮扶机制(陕西)。 建立资助中心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代理费等分配挂钩的奖惩机制(广西)。 2.强化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实施助学贷款预申请(江苏)。 招募志愿者和助学贷款专员,协助贷款管理(湖南、重庆)。 依托乡镇政府和中心校,精细化贷款管理(云南)。 3.很抓贷后,保障持续发展 开展“诚信校园行”活动,加强诚信教育(河南)。 增设“固定联系人”,提高借款学生联系率(宁夏、内蒙)。 建立高校和县区违约情况通报制度(贵州、湖北)。 印发宣传材料,宣介还款事项和征信知识(安徽、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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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校配合完成的管理工作 就学信息变更 若借款学生发生休学、留级、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伤残、死亡、失踪等学籍异动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高校及时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进行就学信息变更。 录入电子回执 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毕业确认 督促借款学生毕业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查看还款计划。 诚信教育 高校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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