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第二篇:微观金融部分 ----金融中介 第四章 中央银行
2
第四章 中央银行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3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一、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二、 早期中央银行的特点 三、 中央银行的类型 四、 中央银行的作用
4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1、 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要求 2、 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 3、 中央银行的发展
5
1、 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要求 (1)银行券的发行问题 (2)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 (3)最后贷款人问题 (4)金融监管的问题
(5)政府筹融资问题
6
2、中央银行产生的主要两条途径 (1)演进型中央银行 (2)创设型中央银行 从众多的商业银行中分离出一家商业银行,逐步演变为中央银行,
通常称为演进型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 成立于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是最早真正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 融机构,被称为中央银行的鼻祖。 从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初,德国、比利时、荷兰、奥地利、挪 威、丹麦等国先后成立了中央银行。 (2)创设型中央银行 国家通过立法,设立中央银行。20世纪以后建立的中央银行大多 是这种形式,如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案》,1914年 并据此法组建了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7
3、中央银行的发展 到了20世纪,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中央银行制度。 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凡是还未成立中央银行
的国家,应尽快成立中央银行,以改变一战后金融混乱的局面。 1922年,日内瓦国际金融会议又一次建议各国,包括新成立 的国家尽快成立中央银行在国际联盟的帮助下,中央银行制度 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发展。
8
二、早期中央银行的特点 (1)早期,中央银行多是基于政府的需要而设立的,这时的中央 银行还只是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没成为银行的银行。
(2)早期中央银行一般都兼营一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 (3)早期的中央银行一般都是私人股份银行或私人和政府合股银 行,不是完全由国家出资设立的。 (4)早期的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具备控制国内金融市场,干预和 调节国民经济的功能。
9
三、中央银行的类型 (一)单一型 (二)复合型 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纯粹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责。在一国内只设
一家中央银行及众多的分支机构,世界上80%以上的国家都属于此类中央银行制度。 分为: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1)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在一个国家内只建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制。 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实行这种体制,我国也是如此。 (2)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A.在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 构,但地方级机构也有一定的独立权利。 B.带有联邦制特点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国、德国等。 (二)复合型 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与职能和商业银行的 业务职能集中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前苏联和东欧等国。我国1983年以前也一直实行这种银行制度。
10
(三)跨国型 (四)准中央银行型 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他是参加货币联盟的
所有国家的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如欧洲中央银行。 (四)准中央银行型 指有些国家或地区只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 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 新加坡、中国香港属于这种体制。
11
四、中央银行的作用 (1)中央银行为经济发展提供最为关键的工具——货币; (2)中央银行不仅提供货币,而且还承担着为经济运行提供货币稳定
环境的职责; (3)作为 “最后贷款人” 和全国的资金清算中心,中央银行保障支付 体系的顺畅运作,保障支付链条不因偶发事件的冲击而突然断裂 以致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4)从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在国际交往和国际经济 合作的重要纽带。
12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 中央银行的性质 二、 中央银行的职能
13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特殊金融机构。具体体现在: 中央银行是国家管理机关,但不同于一般的政府机关。
1、中央银行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国家管理机关。 中央银行是国家管理机关,但不同于一般的政府机关。 2、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是银行,但不同于一般的银行。
14
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机关的比较 业务 调节手段 与政府的关系 比较 中央银行 一般政府机关 它办理对其他银行和金融 机构及政府的存贷款业务、
清算业务、发行业务和买 卖有价证券业务等 管理业务 调节手段 经济手段 行政手段 与政府的关系 相对独立 隶属关系
15
中央银行与一般普通银行的比较 比较 中央银行 一般普通银行 业务对象 政府和金融机构 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吸收存款的目的 控制信贷规模和调节
货币供应量。 扩大贷款规模 是否盈利 不 是 作用 前已经阐述 信用中介
16
2003年12月27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 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2003年12月27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 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 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7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按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划分 1、发行的银行 2、银行的银行 3、国家的银行 (二)按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特性划分
1、政策调节职能 2、金融管理职能 3、金融服务职能
18
(一)按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划分 1、发行的银行 (1)是指占有本国货币发行的独享垄断权; 一是保持货币流通顺畅;
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1)是指占有本国货币发行的独享垄断权; 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并成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 行机构。货币发行这是中央银行首要和基本的职能。在现代经济中,独占货币发 行权是中央银行一个重要的标志。中央银行正是因为垄断了货币发行权才相应地 有了其他一些职能。 (2)指以维护本国货币的正常流通与币值稳定为宗旨。 一是保持货币流通顺畅; 二是有效控制货币发行量、稳定币值。
19
(一)按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划分 1、发行的银行 (1)是指占有本国货币发行的独享垄断权; 一是保持货币流通顺畅;
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具有两方面的含义: (1)是指占有本国货币发行的独享垄断权; 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并成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 行机构。货币发行这是中央银行首要和基本的职能。 在现代经济中,独占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一个重要的标志。中央银行 正是因为垄断了货币发行权才相应地有了其他一些职能。 (2)指以维护本国货币的正常流通与币值稳定为宗旨。 一是保持货币流通顺畅; 二是有效控制货币发行量、稳定币值。
20
2、银行的银行 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等债务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要
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集中存款准备金。 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等债务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制性要 求商业银行按此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并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以增加或减少 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一种 业务活动。 (2)票据清算中心。(开始于英国) 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 (3)最后贷款人。 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向他们提供资金支持的人. (4)对商业银行和各种金融机构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21
3、政府的银行 国家财政收支一般不再另设专门机构经办,而是交由中央银行组织代为办
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代理国库。 国家财政收支一般不再另设专门机构经办,而是交由中央银行组织代为办 理。政府的收人和支出均通过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系统内开立的各种账户来进行 (2)向政府融通资金。 第一,对政府提供贷款。 第二;透支。容易引起高度通货膨胀。 第三,购买政府债券。购买方式有直接购买和间接购买。 (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 (4)代表政府加入国际金融组织,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处理有关国际金融事务 (5)充当政府金融顾问。
22
(二)按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特性划分 1、政策调节职能 2、金融管理职能 3、金融服务职能 (1)调节货币供应量。
(2)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与贴现率。 (3)公开市场操作。 2、金融管理职能 (1)有关金融政策、法令的制定。 (2)管理各银行和金融机构。 (3)检查监督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 3、金融服务职能 (1)为政府服务。 (2)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
23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在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正式成立以后,对其原有职能进行了调整。
根据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调 整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三个方面。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24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一、 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原则 二、 中央银行的业务
25
一、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原则 1、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 2、不以盈利为目的 3、不支付存款利息 4、保持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应处于超然地位
5、资产具有最大流动性和安全性 6、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公开化
26
二、中央银行的业务 1、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2、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3、 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27
1、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即其资金来源。是指社会集团和个人持有对中 央银行的债权。包括: (1)资本金业务 (2)货币发行业务 (3)存款业务
28
(1)资本金业务 有资本的业务。中央银行自有资本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途径 中央银行的资本金业务实际上就是筹集、维持和补充白 a、国家政府出资
是指由中央政府拨款构成中央银行自有资本,通常由政府财政部门代 表政府持有部分资本的所有权或股权。政府出资是中央银行资本形成的主要 方式,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有政府出资。比如英、法、德 以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 b、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出资 是指地方政府、国有银行、公共部门等出资构成中央银行资本。比如 瑞士中央银行资本的58.6%由州政府、州银行和公共部门出资形成。 C、私人银行或部门出资 是指银行股份资本由私营机构,如银行、公司企业持有。这种情况不 多见,主要有美国和意大利。
29
2、货币发行业务 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这也是中央银 行与一般商业银行的重要区别之一。 (1)垄断发行原则
货币发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垄断发行原则 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准发行货币、变相 货币和货币代用品。 (2)信用保证原则—消积原则 中央银行发行纸币不能光靠国家信用,而必须建立某种准备制度 (3)弹性供应原则 ---积极原则 中央银行要根据经济情况,不断向市场注入或抽回货币使市场的货币供 应随国民经济情况的变化而伸缩,具有一定的弹性。 以上两条发行原则,前者被称为“消极原则”,后者被称为“积极原则”。
30
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 (1)现金准备制度。 现金准备包括外汇、黄金等流动性极强的资产。 (2)有价证券准备制度。
即以商业票据、国库券、政府公债券等有价证券作为货 币发行的准备。 (3)无准备制度 即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并不要求持有一定的准备资产。 最高发行额限制制度 边际增量约束制度 典型的国家是中国。 (4)比例准备制度 即现金准备、有价证券准备和无准备的货币发行各占货 币总发行额一定比例。典型国家有日本、英国。
31
3、存款业务 行业务。包括: (2)财政性存款。 (3)外国存款。 指外国中央银行或外国政府的存款。 (4)其他存款。
存款业务也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之一,仅次于货币发 行业务。包括: (1)商业银行存款。 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 (2)财政性存款。 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一般都由政府赋予代理国库的职责,财 政的收人和支出都由中央银行代理。 (3)外国存款。 指外国中央银行或外国政府的存款。 (4)其他存款。 凡是未列入上面三类存款项目的中央银行存款都归入这个项目。我 国表现为邮政储蓄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等。 中央银行在吸收存款时必须遵循这样一条原则:尽量不吸收脱离中 央银行控制的存款。因为脱离中央银行控制的存款,其增加或减少有可能与 中央银行执行的货币政策相悖。正是根据这条原则,中央银行一般不接受个 人和工商企业的存款。
32
2、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即资金的运用。包括: (1)买卖储备资产 (2)放(贷)款业务 (3)买卖证券业务
33
(1)买卖储备资产 黄金、外汇储备是各国进行国际支付和稳定国内货币币值 的重要保证。 中央银行为保证国际收支平衡、汇率稳定及本国货币币值
的稳定,要统一掌握和负责管理国家的黄金、外汇储备。 需要黄金、外汇者可向中央银行申请购买,中央银行也通 过买卖黄金、外汇来集中储备,调节资金结构,保持汇率稳 定。因此,中央银行将其一部分资产运用于黄金、外汇的储 备,形成了这项特殊的资产业务。
34
(2)放(贷)款业务 包括 (1)对商业银行的放款。 (3)其他放款。 为目的。
有三种形式:信用放款;再抵押;再贴现。 (2)对财政部的放款。 有两种形式:直接贷款;透支。 (3)其他放款。 中央银行放(贷)款应注意的问题: (1)中央银行发放贷款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只能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为目的。 (2)中央银行应尽量避免直接对个人和工商企业发放贷款,而应集中精 力发挥其最后贷款人的职能。 (3)中央银行放款应坚持以短期为主,一般不得经营长期性的放款业务 这点是由中央银行资产必须保持高度流动性这一特征所决定的。 (4)中央银行应控制对财政的放款,这是中央银行保持其相对独立性的 客观需要。
35
(3)买卖证券业务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应注意的问题: (1)不能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各种有价证券,而只能在证券的交易市场
上,即二级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这是由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保持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的客观要求。 (2)中央银行不能购买市场性差(可销售性差)的有价证券,只能购买 市场性非常高、随时都可以销售的有价证券。这一点是由中央银行资产必须 保持高度的流动性这一特征决定的。 (3)中央银行不能购买没有正式上市资格、在证券交易所不能挂牌的有 价证券,而只能购买具有上市资格,且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销售的、信誉 非常高的有价证券。也就是说,必须选择证券的质量,只有质量好的有价证 券,才具有上市资格,才有较高的信誉,中央银行的买卖才能起到宏观调节 的作用。 (4)中央银行一般不能购买国外有价证券,对此,许多国家都以法律的 形式明文规定。
36
3、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是指金融机构间的清算业务 中国对异地资金的清算,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全国银行联行资
金清算系统完成的。其基本做法是: (1)各商业银行全国联行跨系统和系统内大额汇划款项,通过中国 人民银行办理转汇并清算资金。 (2)各金融机构的联行跨系统和系统内末达到转汇金额起点的汇划 款项,内部资金汇划款项和县以下全国联行通汇机构的汇划款项,都分 别通过各金融机构跨系统或本系统联行划转。 (3)各金融机构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划转,各自的联 行管理,不需通过人民银行划付。 (4)各金融机构必须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留足备付金,如果资金不 足,应主动调拨资金或向他行拆借或向人民银行申请日拆性贷款。 (5)各金融机构办理转汇时,应将转汇清单、划款凭证连同有关汇 划凭证一并向人民银行提出信件交换或单独提交,一般不得轧入同城票 据交换差额内。人民银行划拔解付款项,可以通过同城票据办理。
37
补充资料:相关国家中央银行的发展 英国 1694年成立,英格兰银行原是一家拥有120万英镑的实力雄厚的私立
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和其它商业银行一起发行各自的银行券。 1833年英国政府宣布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无限法偿的货币,但 并没有垄断货币发行权。 1844年,英国首相皮尔主持通过《英格兰银行条例》(《皮尔条 例》)。规定英格兰银行为唯一的发行银行。 1854年,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中心。 1872年,开始担负最后贷款人的角色。 1928年,只有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中使用,其它的全部 退出流通领域。英格兰银行成为英国唯一能发行银行券的银行。 1946年通过英格兰银行法案,主要内容有:一是收归国有,二是财 政部可以对它发号施令。
39
补充资料:相关国家中央银行的发展 1791年美国国会暂时批准成立第一国民银行(即美国第一个合众国 美国
银行)。但是在各个州银行的反对中于1811年停业。第一银行停业后, 美国的州银行发展迅速. 但银行券的发行失去了控制,从1811年到1815 年4年时间内增加了三倍多,纸币贬值严重,银行倒闭频繁。 美国第二银行(即美国第二个合众国银行),也遭到同样 命运,于1836年宣告终止。 1863年全国货币法案——成立货币监理署,用财政手段管理金融 。 1913年,经过周密的研究,美国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从而宣 告了美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
41
补充资料:相关国家中央银行的发展 中国 1、旧中国中央银行 1905年户部银行 1908年大清银行(当年还成立交通银行)
1911年改为中国银行 1924年孙中山的广州中央银行 1928年上海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四行两局一库) 1931年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 2、中国人民银行 People's Bank of China (1)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 ) (2)中国人民银行一身二任、大一统 (3)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银行职能( ),二元银行制建立 (4)按经济区域设立分支机构(1998) (5)1992年8月,国务院决定成立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1998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6)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银监会,建立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金融分工监管体制。
42
中国人民银行
44
银监会的职能及组织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 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 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查处。 (四)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六)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 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5
二、组织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其中业务机 构共有5个: 银行监管一部:承办对国有商业银行等的监管工作。
银行监管二部: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 管工作。 银行监管三部:承办对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等的监管工 作。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承办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 券、期货和保险类除外)的监管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存款类合作金融机 构的监管工 作。 到2003年底,36个银监局和296个银监分局基本组建位 。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