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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最新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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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道 德 高 线 《廉洁自律准则》 《党纪处分条例》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纪 律 底 线
2016年1月1日施行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纪 律 底 线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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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 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目 录 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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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部法规修订背景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这两部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准则》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旧《准则》和《条例》同时废止。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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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 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目 录 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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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习解读 二、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
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将普通党员纳入廉洁从政准则,太有必要。一直以来,总有些人以为我又不是大领导,只是8700多万党员中小小的一个,哪里会管到我?这种侥幸心理和“小官巨腐”的产生不能说没有关系:中纪委网站文章显示,今年1-8月,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290人, 涉案金额共计3.23亿元。“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 另外,“准则”一词是指行为或道德所遵循的标准、原则,有一定的示范和标杆意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有助于形成自觉自律、不想腐的氛围。如果普通党员有一天当上领导,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将更加牢固。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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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习解读 二、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纪法分开, 与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
据统计,原《条例》的178条中,有70多条与现行法律有重复,有很多违纪的情形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底线,新版修订后将这些全部剔除。这也一直是王岐山对纪委工作要求的核心: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时,王岐山就提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违纪开始,进而违法。此后,王岐山又在多个场合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王岐山曾明确:党纪不能替代国法但严于国法。 现在,这一要求终于落实到了实践层面。此次的修订可以说是为党纪“减负”,去除掉重复内容,让党规更加明晰。举例来说,像“贪污、受贿”等词汇就很可能不再出现在党纪中,因为这些在刑法上全部是有罪名的。如果一名党员要等到违法了才受到纪律处分,明显说明了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另外,此次修订也是为党纪“加码”,在法律底线之前更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这样才能有效堵塞小错酿大祸的漏洞,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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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学习解读 二、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12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 今年5月,王岐山在浙江省调研时也曾提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突出两个重点,一个是解决“纪”、“法”不分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 怎么具体化?在一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在线访谈节目中,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提到,“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什么的,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对这种现象,苏静明确指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 可见,无论是借同学会、同乡会等拉帮结派还是明目张胆地搞团团伙伙,这些都是违反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有专家指出, 这次修订将重点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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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学习解读 二、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树“高线”划“底线”, 对生活纪律等6大类开负面清单
对于“底线”,大家这两年一定不陌生。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他们的落马与被拍无不都是因为触犯了底线。要说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不怕查,而是在其看来,现行党纪党规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因此即使犯了事儿也可以搪塞过去。 现在不一样了。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如此一来,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可要小心了。 “底线”之上是“高线”,这个“高线”就是《准则》。旧版的《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分八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52个,多吗?好像不多,但还真不好记。王岐山就曾在多个场合提到,几乎没有人能够完整地把“52个不准”全背下来。 与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不再是“不准”做什么。正如王岐山所说,“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而这一道德“高线”也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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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 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目 录 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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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三、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道 德 高 线 纪 律 底 线 廉洁自律准则 党纪处分条例 正面倡导 负面清单 重在立德 重在立规
《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给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把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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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 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目 录 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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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倡导 重在立德 廉洁自律准则 学习解读 四、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道 德 高 线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2016年1月1日施行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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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四、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1.廉洁自律准则: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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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四、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2.廉洁自律准则:五大亮点 8条,309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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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四、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3.廉洁自律准则:五大变化 修 订 前 修 订 后 全 面 突出重点 删繁就简 名称变化 对象变化
内容变化 导向变化 字数变化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 负面禁止 “8个禁止” “52个不准” 18条 3600余字 修 订 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全体党员 廉洁自律 正面倡导 “4个必须” “8条规范” 8条 309字 修 订 后 全 面 突出重点 删繁就简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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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四、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导 语 4.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必须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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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5.廉洁自律准则:八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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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 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目 录 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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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重在立规 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纪 律 底 线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2016年1月1日施行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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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1.纪律处分条例:重要意义
所有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作为执政党,党必需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在中国大陆地区特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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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1.纪律处分条例: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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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1.纪律处分条例:重要意义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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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2.纪律处分条例:五大亮点 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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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总 则 3.纪律处分条例:总则 44条) 突出强化党章意识 维护党章权威
设定专门条款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 总 则 纪律处分条例 (5章, 44条)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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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指导思想 原 则 适用范围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指导思想 原 则 适用范围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三)实事求是 (四)民主集中制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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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党 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党组织 违纪对象 处分类别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违纪对象 处分类别 党 员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党组织 (一)改组; (二)解散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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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五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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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处分规则 规则释义 适用情形 特别适用情形 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处分规则 规则释义 适用情形 特别适用情形 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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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本章中指出,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本章还指出,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应当根据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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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分别对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党员违纪后下落不明,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等情况如何处理做了规定。 第三十九至四十三条,分别对违纪党员主动交代或配合调查情况的处理、经济损失的计算、违纪行为所获得经济利益的处置、党纪处分办理期限和执行情况做了规定。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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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五章 其他规定 责任者类别 主体责任内容 直接责任者
第五章 其他规定 责任者类别 主体责任内容 直接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领导 责任者 主要领导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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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分 则 3.纪律处分条例:分则 85条)
“一增”即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新增6类“负面清单”,增加拉帮结派、非组织活动等违纪条款(详见下表)。 分 则 纪律处分条例 (6章, 85条) 一增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一减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一整合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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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新增六类“负面清单”共18条 违反政治纪律 新增“负面清单” 拉帮结派 对抗组织审查 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违反组织纪律 非组织活动 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 权权交易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 违反群众纪律 侵害群众利益 漠视群众诉求 强迫命令 办事不公 侵害群众民主权利 违反工作纪律 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工作失职 违反生活纪律 生活奢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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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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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案例】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领导干部身陷圈子,沦为利益链条上的“提线木偶”,最终陷入“一端端一窝”家族式腐败和“一倒倒一片”塌方式腐败的泥淖。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 “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据纪检部门的通报,十八大以来,一些人甚至“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点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违反各项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 新版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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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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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案例】中纪委日前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 十八大后,中央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制度建设,从今年1月起实行“凡提必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多地查处个人未报私自出国、家属移居海外等事项的案件。 【点评】当前,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新版条例针对十八大以来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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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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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案例】2012年6月,江苏省徐州市经贸委原副主任朱志东因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经调查,朱志东腐败案中,结识徐州市委原副书记、组织部原部长陆某,朱志东得以被任命为市经贸委副主任,并将职级提拔为正处级。权权交易,滋生了腐败问题。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同样成为诱发贪腐的问题“导火索”。今年6月1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国家电网公司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发现的问题包括“有的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以及“群众对少数领导人员动用国企资源搞利益输送反映强烈”等。 【点评】廉洁纪律一直是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通过巡视着力发现了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这次对条例的修订,廉洁纪律这块调整幅度最大,新增内容最多,其中现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几乎全部纳入这部分,并新增了“权权交易”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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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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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案例】“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近两年来,先有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后有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 2015年9月,山西省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点评】不顾群众意愿,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失。近年来,这类行为屡见不鲜,但大多属于发展思路、政绩观的问题,现在则上升到了纪律的高度。 现行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群众纪律”这一提法,这次修订继承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遵守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强迫命令”等“负面清单”。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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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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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案例】多名厅官,在今年因“主体责任”被免职。7月7日,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7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湖北省地税局时任局长许建国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 无独有偶,根据今年通报,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了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由于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 【点评】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不严,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 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这次修订条例,将上述实践转化为制度规定,新增“负面清单”,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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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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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案例】少数党员干部,不能严以律己,落入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泥淖。今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被查出的问题,包括“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频繁出入私人会所,生活奢侈、挥霍浪费”。此外,在诸多查处案件中,都存在生活作风问题。 【点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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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附 则 3.纪律处分条例:附则 (4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附 则 纪律处分条例 (4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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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延伸阅读:哪些红线不能踩?
今年10月21日正式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作为“管党治党尺子和党员底线”,这部《条例》为党员干部划出了很多红线,但是其中有几条红线曾被中纪委明确强调,并且是落马官员踩到的最常见“红线”。我们现在就来具体说说这几条红线。 学习解读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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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1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今年10月16日,中纪委通报周本顺的立案调查结果,周本顺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同一天,纪委还通报了余远辉的立案调查结果,余远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等问题。 今年5月18日下午,时任南宁市委书记的余远辉为南宁市广大党员干部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时曾脱稿讲道,“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 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曾说过,“像农委这种单位,没有权,也没有利,大事定不下来,小事也办不了,就该撤销。”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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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2 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今年10月16日,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被双开。中纪委通报显示,经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 与潘逸阳同日被通报双开的周本顺,也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据公开报道,十八大后,中央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制度建设,从今年1月起实行“凡提必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多地查处个人未报私自出国、家属移居海外等事项的案件。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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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3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中纪委通报官员问题时经常使用的“与他人通奸”,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十八大以来,“与他人通奸”是中纪委通报官员问题时的高频词,存在“与他人通奸”问题的中管干部不下30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多达20多名,令计划、周永康、武长顺、斯鑫良、申维辰等等,都“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表述,则没有出现在十八大后省部级 官员的“双开”通报中。如:四川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长期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甘肃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与多名女性保持或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据统计,今年以来,地方纪委通报的“不正当性关系”官员至少有4人。广东省纪委8月通报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局长李俊夫的贪腐实录,仅从2008年8月以来,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性就达两位数之多。河南省安阳市纪委监察局今年9月通报,汤阴县气象局局长张朝辉长期和女下属郝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海南廉政网今年1月通报,儋州市法院办公室科员林玉标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婚外生育一名男孩。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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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4 拉帮结派、团团伙伙
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领导干部身陷圈子,沦为利益链条上的“提线木偶”,最终陷入“一端端一窝”家族式腐败和“一倒倒一片”塌方式腐败的泥淖。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 2013年9月1日接受调查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组副书记蒋洁敏为十八大后第 一个落马的中央委员。而在就任国资委主任前,蒋洁敏的职务是中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在其宣布被查的前后一周时间内,冉新权、王永春、李华林和王道富也相继落马,他们都曾在石油系统内担任高管职务。有媒体称之为“被一窝端的油老虎”或“石油帮”。在这些落马官员的公开履历中,媒体发现了不少相同之处:按照落马前的公开职务,王永春和李华林都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冉新权与王道富都曾在长庆油田工作过多年。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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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5 对抗组织审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除了令政策,十八大以来至少还有5人被指“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以及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等人。 其中,徐钢被指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斯鑫良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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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6 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
中纪委官网通报的案例称,2012年6月,江苏省徐州市经贸委原副主任朱志东因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经调查,朱志东腐败案中,结识徐州市委原副书记、组织部原部长陆某,朱志东得以被任命为市经贸委副主任,并将职级提拔为正处级。权权交易,滋生了腐败问题。 周永康的“双开”通报中写道,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 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成为诱发贪腐的问题“导火索”。据报道,今年6月1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国家电网公司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发现的问题包括“有的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以及“群众对少数领导人员动用国企资源搞利益输送反映强烈”等。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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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7 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2014年7月28日,中纪委官员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披露了几名省部级高官案件的一些查办细节。 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处长方文碧在访谈中透露,据中纪委掌握的情况,广东省委原常委、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 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他还到会所里面去大吃大喝。 海南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谭力被中央纪委调查之前,还在外省由私营企业的老板陪同打高尔夫球。安徽省原政协副主席韩先聪2013年1月任职以来,他就多次出入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接受党政干部、国企老总、私企老板的宴请。在中央纪委对他宣布立案调查决定的当天,他的手机信息显示,当天他有两场饭局,中午晚上各一次。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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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08 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重修的《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针对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什么样的同乡会,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11月2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网站访谈时表示,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所谓“违反有关规定”,是指违反了2002年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三五个朋友、校友、老乡聚一聚,很正常。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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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 五、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纪检监察干部“四个不准”“红线” 1.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 3.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 4.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中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等“内鬼”都曾踩到了“四不准”红线。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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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 两部法规的四大变化 两部法规的功能定位 廉洁自律准则的解读 目 录 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 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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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习解读 六、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 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条例》、《准则》的修订,加之原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形成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准则》和各《条例》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反映了《准则》、各《条例》与国家宪法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受到党内法规体系相关规定的约束与惩治。如程度严重,触犯法律,将同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体系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准则》、各《条例》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准则》和各《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丰富和具体化,使其更具现实依据,更易于操作。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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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 思 践 悟 学习解读 六、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
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 思 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践 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 悟 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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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习解读 六、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党 员 党 组 织 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
《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党 组 织 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学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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