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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的結構和發展 主講教師:張其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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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書”與漢字的形體構造 六書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是造字法,轉注和假借是用字法。六書是戰國以後的人根據漢字的形體結構和使用情況加以分析歸納出來的字體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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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是指語言中有些詞,沒有專門爲它造字,而借用一個同音字來表示。被借用的字,都是用四種造字法造出來的。
比如:權,本是樹名(《說文解字》:“黃華木”),借用作“權衡”、“權力”的權。難,本是鳥名(《說文解字》:“難,鳥也”),借用作“難易”的難。而,本是鬍鬚(《說文解字》:“須也,象形”),借用作表示語法關係的連詞。 翁,本指鳥頸長毛(《說文解字》:“頸毛也”),借用作“老翁”的翁。我,據甲骨文字形,本爲刃呈齒狀的戈類攻擊性兵器,借用作自稱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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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注,有的說同部首的字都是轉注,有的說就是互訓,有的說就是詞義引申,其討論迄今無定論。我們只須知道,所謂轉注字,也與假借字一樣,其形體構造都不出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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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是一種描摹物象,即把事物的輪廓或具有特徵的部分描畫下來的造字方法。
如: 日(日) 月(月) 人(人) 魚(鱼) 羊(羊) 大(大) 果(果) 眉(眉) 象形字大半是只把其物象本體描摹下來,是爲獨體,如前六個(其中“羊”字只描摹物象之頭部,因爲比起其他動物,羊以頭部最具特徵,尤其是其角之形;“羊”字正是依據其角的形象,才與也只是描摹其物象頭部的“牛”字區別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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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則除了物象本體之外,還把其背景描摹下來以爲襯托,是爲合體,如後兩個。
象形字作爲描摹物象的造字法,大多是象“實”的,上列八個字中的七個皆然;但也有少數是象“虛”的,如上列“大”字。 象虛的象形字,是通過依託實物之形而造出來的,“大”字就是通過依託一個張臂分腿而立的正面人形而造出來的。再如“力”字,比照象手形的“又”字的金文寫法,可知其造字是將不可見的“力”依託於可見的彎曲以顯示力量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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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字的形體說解條例一般是 “象形”或“象某,象某(之)形”,如“魚”字,《說文》即訓作:“水蟲也。象形。”惟合體象形字,說解時須另以“从某”指明其用以陪襯的構件,如“果”字,許書即訓作:“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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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事,是一種用指事符號即抽象記號提示和指點意義的造字方法。
如: 上(上) 下(下) 一(一) 二(二) 亦(亦) 本(本) 末(末) 刃(刃) 指事字有的純粹是由抽象記號構成的,如前四個;有的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增加抽象記號構成的,如後四個。前者爲少數,後者占多數。 指事字的說解條例略同於象形字。如“刃”字,《說文》訓作:“刀堅也。象刀有刃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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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是一種會合兩個以上的形體,以表示一個新意義的造字方法。
如: 武(武) 逐(逐) 鬥(鬥) 牧(牧) 林(林) 盥(盥) 信(信) 淼(淼) 會意字其所由會合的大多是不同的形體,如上列字例中有五個皆然;也有少數其所由會合的是相同的形體,如上列“林”和“淼”。惟“鬥”字,兩形相向,按例亦歸入同體會合。 會意字的說解條例是:“从某从某”或“从幾某”。會意字的結構,也可以一般文句著一“从”字說解之。如“牧”字,《說文》訓作:“養牛人也。从攴从牛。”而“休”字,則訓作:“息止也。从人依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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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是一種由意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以意符表示意義範疇,聲符表示讀音類別的造字方法。
如: 杞(杞) 問(问) 物(物) 裏(裏) 江(江) 河(河) 常(常) 碧(碧) 形聲字大多數是一意符一聲符的構造,如前七個;也有極少數是多意符一聲符的構造,如最後一個。 形聲字的說解條例是:“從某,某聲;從某某,某聲”。如“常”字,《說文》訓作:“下裙也。從巾尚聲。”“碧”字,《說文》訓作:“石之青美者。從玉石,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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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種造字法中,象形是基礎。雖然象形字在整個字彙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它卻是其他構造型的漢字的基礎構件,是整個漢字字彙的最主要物質基礎。
指事字之大半如果去掉指事符號,那剩下的主要構件就是象形字;會意字和形聲字的構件基本上也都是象形字,不過作爲會意字構件的象形字都是以其意義來參與構字的,而作爲形聲字構件的象形字有的是以其意義,也有的是以其讀音來參與構字的。 總而言之,象形字不但是獨立的運用單元,而且是指事字、會意字和形聲字的構造單元。比如,會意字“祭”共有三個構件,都是象形字:“又(又)”、“肉(肉)”、“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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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再通過形聲字“召”、“昭”和“照”的形成“流程”之圖解來說明象形字的“基礎”地位:
右向的箭頭即表示在三個層次上“召”、“昭”和“照”的構成。相反,左向的箭頭就表示三個多構件字形的分析。這三個形聲字的構件就是四個象形字:“口”、“刀”、“日”、“火”。 口 (象形,取義) 刀 (象形,取音) 召 (形聲,取音) 日 (象形,取義) 昭 (形聲,取音) 照 (形聲) 火 (象形,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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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 象形造字法的優點是直觀性較強。例如甲骨文“車”字,車體的主要部件轅、衡、軛、輿、軸、輪、輻、轄齊備。
篆文“鳥”字。鳥體的主要構成標記首、喙、目、頸、翁、翅、腹、尾、足也一個不缺,也寫得惟妙惟肖。 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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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象形造字法的缺點也是比較明顯的,用它來造那些無形可象的、表示抽象概念的字較爲困難;也有些有形可象的事物,雖可用此法造字,但不免字形繁複而不便書寫。
比如上列“車”的寫法即相當地繁,因而到金文中就有了只取輿、軸和兩轄的簡化寫法,是爲篆文以及隸、楷等所本。 指事造字法因爲運用了抽象記號,可以造出一些表示抽象概念的字,也可以通過記號的提示,造出一些表示具體概念的字。 但是,大多數抽象概念是難以用記號來提示和指點的;再則,將無所取象的抽象記號施加於有所取象的字形主要構件之上,使兩種不同性質的構件共現於一形,也往往容易誤導人們的認知,破壞了認知的直覺基礎,故而在人們的造字行爲中它很少被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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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造字法比較靈活,只要幾個不同的形體在意義上能結合,或者是同一個形體疊合起來(一般是兩疊或三疊)在意義上能成立,就都可用此法來造字。用此法可以造成不少表示行爲、狀態意義的字,無形可象的、表示抽象概念的字。 “人”倚“木”即爲“休”,“人”若“言”則講“信”,“人”荷“戈”即爲“戍”,“人”有三則成“众”(“众”是古字),皆有字理存焉。 會意造字法之優點在於“靈活”,惟其缺點亦在於斯。這缺點便是其字理的認知往往具有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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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旦”、“莫” 二字說明之。“旦”象太陽從地平線上昇起“莫”象太陽落入草莽之中。但是,何以確定“旦”象日之昇而非日之落?“莫”象日之落而非日之昇?
可示意如下: 旦 (降) (昇) (?) 莫 (降) (昇) (?) 正因如此,所以曾有人批評領會會意字的字理,猶如“射覆”和“猜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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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造字法比起會意則更加靈活,用一個表示某義類的字作意符構件,結合以讀音不同的聲符構件,可造成讀音不同但意義相同或相關的一批字;用一個字作聲符構件,結合以意義不同的意符構件,可造成意義不同但讀音相同或相近的一批字。 形聲造字法是四種造字法中最爲科學的一種,它通過聲符將字形與語言中的音和義聯繫了起來,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克服了象形、指事和會意這三種形體中不包含表示讀音的構件的造字法的困難。 形聲字聲符在人們的識字活動中的作用,猶如陌路之上的向導。比方說,“晨”之爲“晨”,“晚”之爲“晚”,是因爲字形中的“辰”、“免”的讀音,將這兩個字形與“時日”範疇內的一定的音義聯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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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具體的概念,還是抽象的概念,都可運用形聲法來造字。
形聲造字法之好處,是好在其聲符的作用上面;不過,其缺憾也正與其聲符有關。這個缺憾就是聲符無形式標誌,因而有時候確定不了字形中哪一個構件是聲符。 試比照下列幾組字: 祖/視 銅/錦 釗/刊 筒/篤 問/閣 哀/衷 倘一律以左形右聲或右形左聲、上形下聲或下形上聲、內形外聲或外形內聲解之,就錯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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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類字的界限總的來說是清楚的,但也有些字可能有不同的歸屬,有些字則可能是兩屬。
“齊”字,或認爲象形,或認爲指事;“高”字,或認爲會意,或認爲指事,也有的認爲象形。而“忘”字,則被認爲兩屬於會意和形聲,而歸入“會意兼聲”,《說文》即訓作:“不識也。从心从亡,亡亦聲。” “字”字,《說文》訓作“乳也。從子在宀下,子亦聲。”亦是兩屬於會意和形聲。 我們今天研究漢字的形體構造,對於那些構造類型不顯著、不典型的漢字,最重要的不在於要求說出它是六書中的哪一種,而是要瞭解其間架結構,明瞭它是由哪些部分組成和怎樣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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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聲字的結構形式與漢字的部首 漢字百分之八九十是形聲字。形聲字的結構形式主要有六種: 1、左形右聲 江棋詁超 2、左聲右形 攻期胡邵
1、左形右聲 江棋詁超 2、左聲右形 攻期胡邵 3、上形下聲 空箕罟苕 4、上聲下形 汞基辜照 5、內形外聲 辯哀問閩 6、內聲外形 閣囿固衷 第一種是形聲字的基本形式,第二、第三、第四種的形聲字也很多,第五、第六種的形聲字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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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些形聲字,意符或聲符只占一個角或者一個很小的位置。例如:穎(从禾頃聲)、徒(从辵土聲)。
我們對漢字形體結構的分析,目的在於學會通過字形弄清本義。有很多字,今天我們熟悉的、最常用的意義,並不是本義。 “快”、“慢”二字,我們最熟悉,也是最常用的意義,是表示運動速度大小的意義,但是它們並非本義。通過字形分析,二字皆从心,我們就很容易明白它們的本義分別是“愉快”和“怠慢”。《說文解字》對於二字所作的訓釋即爲“喜也”和“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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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些字,其本義現代早已不見運用。 “收”字,現代運用的,主要是“收集”、“收穫”、“收回”、“收容”、“收縮”、“收斂”、“收藏”等意義。而其字从“攴”,《說文解字·攴部》:“攴,小擊也。从又,卜聲。”段玉裁注:“《手部》曰:‘擊,攴也。’此云小擊也,同義而微有別。”宋育仁部首箋正:“小擊古謂之撻。” 現代所用諸義,皆與“撻”義隔離,顯然皆非本義。古代典籍中,“收”有作“逮捕,拘押”義者,如《詩經·大雅·卬》:“此宜無罪,女反收之。”毛傳:“收,拘收也。”王紹蘭段注訂補:“收爲捕取辠(罪)人也。” “捕取罪人”義與意符“攴”之“撻”義切近,正是“收”之本義。現代諸常用義,皆爲“拘捕、拘押”義或遠或近的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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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漢字的形體結構,掌握部首是簡便有效的方法。
部首最早是由許慎提出來的,他在《說文解字》中按照六書(實質是“四書”)的原則,就篆文的形體構造加以分析和歸納,從中概括出五百四十個偏旁(構件)作爲部首,凡同一偏旁的字都歸屬於其下(部首,意謂一部之首)。 對於形聲字來說,部首就是意符。但是,意符是對聲符而言的,部首是就它所統屬的字說的。 部首標誌著該部字所屬的意義範疇,《說文》五百四十部首一般都體現了這一情況,這是文字學原則即造字法的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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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漢字從篆書到隸書、楷書,字體有了很大的變化,自明代梅膺祚《字彙》變易《說文》五百四十部首,以楷體筆畫之多少爲分部依據,立二百一十四部首之後,明清的字典通用的就是這二百一十四部首。
由五百四十部首到二百一十四部首,數目大爲縮減。其中除去將一些無所統屬、光杆司令的部首,原本不當立的部首——如:三、录、燕、五、甲等——予以刪削之外,有一個總的趨勢:歸併。 有些部首的歸併不影響字形結構的分析,比如木部和林部,艸部和茻部、蓐部,有些部首的歸併則打亂了字形結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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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檢字法原則編纂的詞典,查字確實比較方便。比方說,凡是在直觀上左旁是“方”構造形式的字,如“旗、旌、旛、旟、旐、旅、族”等等,都可在方部查到。按文字學原則,這些字無一屬於方部。
按檢字法原則的二百一十四部首來編纂字典,自然免不了將大批字重新歸部,這也自然免不了破壞對字形結構的分析。“佞”字,本從女,仁聲;歸入人部後,其構造就不可分析了。當然,按二百一十四部首將漢字重新歸部,也有不悖於字理,甚至比《說文》歸部更合理的地方,比如,將“鳴”字也同“吠”字一樣,歸入口部,就比《說文》只將“吠” 字歸口部而將“鳴”字歸鳥部更恰當。 分析字形結構,必須根據文字學原則的部首。掌握部首,對於掌握字義,特別是本義,往往可以起到提綱挈領、以簡馭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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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漢字的形體演變與異體字、繁簡字 漢字共經歷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楷書等幾個主要的形體演變階段。
甲骨文是殷商時代的文字,刻寫在龜甲獸骨上,是我國現存體系比較完整的早期古文字。金文是殷、周兩代,主要是周代鑄或刻在銅器上的銘文。 漢字在甲骨文、金文階段字形還帶有不少的繪畫意味。到了秦代的小篆階段,形體上已經有了一個很大的變化。 手(手) 耳(耳) 山(山) 鹿(鹿) 虎(虎) 亦(亦) 休(休) 益(益) 美(美) 和(和) 物(物) 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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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書筆畫圓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還保存著象形的意味,但符號性顯然大大加強。從篆書到隸書,是一次更大的變化。
手(手) 耳(耳) 山(山) 鹿(鹿) 虎(虎) 亦(亦) 休(休) 益(益) 美(美) 和(和) 物(物) 都(都) 隸書是漢字演變史上重要的轉捩點,是古文字與今文字的分水嶺。隸書把篆書不規則的曲線或勻圓的線條變成方折的筆畫,使字形變得平直方正,並改變了少數偏旁的形體,是一次重要的簡化。漢字象形的意味大部分喪失了。 從隸書到楷書,字形結構基本上沒有什麽變化,只是在書寫時把隸書的波勢挑法改變成定型的勾撇。 總的來看,漢字的發展,形體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結構(或稱“筆意”),一是筆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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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在漫長的時期中,由於時間和地域的關係,人們爲同一個詞(和詞素)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它,這就形成了一大批異體字。
從古書上看,異體字分爲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兩個字並駕齊驅,都是常見的字。第二種情況是一個字常見,另一個字罕見。 異體字形體上的分歧主要有五種情況: 會意字和形聲字的分別。如: 憑凭 嶽岳 淚泪 巌岩 膻羴 涎羨 磊磥 體体 形聲字意符的不同。如: 詠咏 睹覩 歎嘆 驅敺 雁鴈 鷄雞 杯盃 咬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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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字聲符的不同: 綫線 煙烟 時峕 蚓螾 饋餽 泄洩 掩揜 褲袴 形聲字意符聲符都不同。如: 剩賸 粳秔 宴讌 村邨 訴愬 迹蹟 形聲字意符和聲符位置的不同。如: 慚慙 和咊 夠夠 覓覛 峰峯 鵝鵞 有些義域有交叉的字、義域廣狹不同的字,如“寘/置”、 “遊/遊”“沽/酤”、 “修/脩”、“雕/彫/凋”等等,不是異體字。至於偶爾通用的字,更不能當作異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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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簡化,是漢字發展的總趨勢。 簡化有的是採用歷代的簡體或俗體字,如“乱、体、宝、尽、对、办、继、杰”等等。 有的是採用人民群衆創造的簡化字,如“队、阶、击、讲、币、彻、进、论”等等。 有的是採用古字和筆畫比較簡單的異體字或通用字,如:“云、礼、弃、无、从、个、气、网”等等。 有的是採用同音代替,如以“丑”兼代“醜”,以“里”兼代“裏”等等。 有的是採用草書楷化的辦法,如“书、为、伟、乐、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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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簡化字和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這是由同音代替所造成的,需要引起注意。
斗——斗,鬥。 谷——谷,穀。 面——面,麵。 后——后,後。 征——征,徴。 余——余,餘。 帘——帘,簾。 松——松,鬆。 咸——咸,醎。 筑——筑,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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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御,禦。 云——云,雲。 钟——鐘,鍾。 发——髮,發。 饥——飢,饑。 获——獲,穫。 历——曆,歴。 范——范,範。 汇——滙,彙。 复——復,複。 升——升,昇,陞。 干——干,乾,幹,榦。 台—— 台,臺,檯,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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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重點: 思考題: 1、漢字的四種構造法。 2、漢字文字學原則部首的掌握。 3、以一對幾的簡化字和繁體字。
1、何以說“象形”是漢字構造的基礎? 2、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造字法各自的優缺點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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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練習題(一之A): 1、“六書”理論是如何産生出來的?具體內容是什麽?其中哪幾種是造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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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下列各字的形體構造: 寒: 旦: 自: 至: 首: 祖: 穎: 甘: 郊: 年: 羽: 田: 疆: 杞: 追: 息: 瓜: 問: 徒: 北: 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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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聲字的結構形式主要有哪幾種?請分別舉例說明。
4、異體字形體上的分歧有幾種情況?請分別舉例說明。 5、什麽是漢字簡化的同音替代法?試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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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將下列短文譯成現代漢語。 (1)[侯]成使客牧其名馬,而客策之以叛。成追客得馬,諸將合禮以賀成。成分酒肉,先入詣[呂]布而言曰:“蒙將軍威靈,得所亡馬,諸將齊賀,未敢嘗也,故先以奉貢。”布怒曰:“布禁酒而卿等醞釀,爲欲因酒共謀布邪?”成忿懼,乃與諸將共執陳宮、高順,率其衆降。 (《後漢書·劉焉袁術呂布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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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齊]桓公與管仲、鮑叔、甯戚飲酒。桓公謂鮑叔曰:“姑爲寡人祝乎?”鮑叔奉酒而起曰:“祝吾君無忘其出在莒也,使管仲無忘其束縛而從魯也,使甯戚無忘其飯牛於車下也。”桓公辟席再拜曰:“寡人與二大夫皆無忘夫子之言,齊之社稷必不廢矣。”此言常思困隘之時,必不驕矣。(劉向《新序·雜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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