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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 學 南華大學文學系 鄭 阿 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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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 字 學 南華大學文學系 鄭 阿 財

2 轉注 《說文‧敘》說:「轉注者,建類一首, 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許慎對轉注的解釋,只有這八個字及「考、老」兩個例字而已,十分簡略。因此從唐代以來,再深入解釋《說文》所論「轉注」名義的學者非常的多,但人言人殊,使得「轉注」成為六書中最受爭議的問題。

3 依其所主張的重點,或許可以主形、主音、主義三派來作大範圍的區分,以下我們就以這三派,各列舉幾家說法為代表,以了解轉注說的大致情形。

4 (一)主形派 背、乃轉形互用,展轉附注。 這一派我們以裴務齊、曾國藩、江聲、鄭珍為代表。 唐裴務齊《切韻‧序》說:
「考」字左回,「老」字右轉,以文有正 背、乃轉形互用,展轉附注。 裴務齊是說把文字左右正背相轉互用就是轉注。

5 清曾國藩在〈與朱太學(仲我)書〉裡則把《說文》裡的省體形聲字作轉注,他說:
以謂「老」者,會意字也,「考」者,轉 注字也。……凡形聲之字,大抵以左體為 母,以右體得聲者為子,而母字從無省畫 者。凡轉注之字,大抵以會意之字為母, 亦以得聲者為子,而母字從無不省畫者。

6 而清江聲《六書說》則說: 立「老」字以為部首,所謂「建類一首」, 「考」與「老」同意,故受「老」字而從 「老」省。「考」字之外,如耆」、「耋」、 「壽」、「耇」之類,凡與「老」同意者,皆 从老省而屬老。只取一字之意以概數字,所謂 「同意相受」。……由此推之,則《說文解 字》一書,凡五百四十部,其始一終亥,五百 四十部首,即所謂「一首」也,下云「凡某之 屬皆從某」,即「同意相受」也。此皆轉注之 說也。

7 江聲把「一首」解釋作同在《說文》的五百四十部首,部首內的字義相同,可以「同意相受」。另外清鄭珍則主張「字以聲旁為主,一字分為若干用,但各以形旁注之」就是「轉注」,他的說法見於他的兒子鄭知同於《說文淺說‧轉注》所引《轉注考》,他說: 蓋當文字少時,一字有數字之用,久之,患其無別,於字義主分何事,即以何字注之。……此等字,尋常視之,只是形聲。……形聲字以形旁為主,一形可造若干字,但各取聲旁配之;轉注大相別,字以聲旁為主,一字分為若干用,但各以形旁注之。轉注與形聲,事正相反,而實相成。

8 鄭珍以為凡原來上古因字少而為假借的字,如「齋、禷、玠」等字在經典中都假借成「齊、類、介」,後世為區別字義,於是注上「示、玉」等偏旁,這就是轉注,所以他說轉注看起來象形聲,但形聲是先有形再加聲,轉注是先有聲再注形。

9 這一派以張有、趙古則為代表,據清曹仁虎《轉注古義考》引宋張有說: 轉注者,輾轉其聲,注釋他字之用也 ,如 其、無、少、長」等字。
(二)主音派 這一派以張有、趙古則為代表,據清曹仁虎《轉注古義考》引宋張有說: 轉注者,輾轉其聲,注釋他字之用也 ,如 其、無、少、長」等字。

10 明趙古則《六書本義‧轉注論》則發揮張有的見解,並分類舉例說:
轉注之別有五:曰因義轉注者,如「惡」本善惡之惡,以有惡也,則可惡(去聲),故轉為憎惡之惡。……曰:無義轉注者,如「荷」乃蓮荷之荷(去聲)。……曰因轉而轉者,如「長」本長短字,長則物莫先焉,故轉為長幼之長(上聲),長則有餘,故又轉為長物之長(去聲)……曰雙音並義,不為轉注者……曰假借而轉注者。…… 顯然的張、趙兩家的轉注說就是字義學裡的破音別義,以讀音的差異表示意義或詞性的變化。

11 這一派以徐鍇、戴震、段玉裁為代表。南唐徐鍇《說文繫傳》「上」字下說:
(三)主義派 這一派以徐鍇、戴震、段玉裁為代表。南唐徐鍇《說文繫傳》「上」字下說: 轉注謂耆、耋、耄、壽皆老也,凡五字,試依《爾雅》之類言之,耆、耋、壽,老也。又老、壽、耋、耄、耆可同謂之老,老亦可同謂之耆,往來皆通,故曰「轉注」

12 清戴震〈答江慎修先生論小學書〉則繼承徐鍇的看法,而明白的提出「轉注」就是「互訓」,他說:
震謂考老二字,屬諧聲會意者,字之體;引之言轉注者,字之用。轉注之云,古人以其語言立為名類通以今人語言,猶曰互訓云爾。轉相為注,互相為訓,古今語也。

13 戴震(1724—1777),語言學家、思想家。字慎修,號東原,安徽徽州休寧隆阜(今黃山市)人,曾六次會試未中。晚年因學術成就顯著,乾隆帝特招入館任《四庫全書》纂修官,賜同進士出身,授翰林院庶起士。

14 而清段玉裁於《說文‧敘》「轉注」下也注說:
建類一首,謂分立其義之類而一其首,如《爾雅‧釋詁》第一條說「始」是也。同意相受,謂無慮諸字,意恉略同,義可互受,相灌注而歸於一首,如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其於意或近或遠,皆可互相訓釋,而同謂之始是也。

15 在上述的諸家說法中,我們以為都還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就主形派來說,裴務齊把「考、老」兩字最後一筆畫的左右轉向對稱為轉注,似乎過於表相無怪乎後人譏評為「俗說」、「野言」。而曾國藩鄭珍的說法,是把轉注當作一種個體的造字方法,曾氏把省體形聲字作轉注,鄭氏則把假借字作聲符再加上偏旁這樣的「聲+形」結構的作轉注,因此以為「老」是會意字,「考」是轉注字。但鄭、曾二家的說法,恐有在斟酌的必要,尤其鄭氏的說法影響頗大。

16 但我們以為討論六書的理論,恐怕是需要把握兩項基本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應該依據《說文》的六書理論,且論轉注時,必須與其他五種構造文字的法則平列看待,尤其在「考、老」例字的解說上。許慎論六書各舉了兩個例字:指事:上下,象形;日、月,形聲:江、河,會意:武、信,轉注:考、老,假借:令、長。這裡這些例字的地位都是一樣的,如「上」是指事,「下」也是指事;「日」是象形,「月」也是象形,依此類推,我們恐怕就不能說「考」是轉注,「老」是會意了。

17 第二個原則是轉注與假借是對應的,同為造字的平衡原則,講文字間的關聯性,它們不同於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講造字的個別方法,這個論點,我們前面講〈六書的體用〉便已說明過了。更何況按文字孳乳的徑路來看,有很多形聲字是在聲符的基礎上添加偏旁而來的,誠如裘錫圭《文字學概要》所說:「把這種形聲字跟一般的形聲字分開來,是不合理的。」至於江聲以為「建類一首」的「首」,就是「部首」,同部首的字可以「同意相受」,這也有矛盾的地方。

18 我們知道「轉注」的理論,是在許慎之前就有的,至少可以向前推到劉歆的時代,或者更早,可是《說文》的五百四十部首是許慎所定,如果唯有五百四十部首才能「一首」,才能「同意相受」,那麼許慎之前的學者要如何來談論轉注呢?更何況同部首的字是否都可以「同意相受」呢?「考、老」同部首而同意,固然可以相互容受,但如「」許慎說是愁苦的意思,「懽」是喜歡的意思,並不「同意」,又如何「相受」呢?再者五百四十部首並非不可以變動的,梁顧野王《玉篇》就把它改成五百四十二部,明梅膺祚《字彙》更合併成二百十四部,如果部首是可以變動,則又如何討論「一首」,如何「同意相受」呢?所以這個說法恐怕需在商榷了。

19 就主音派來說,張有、趙古則把字義學上的「破音別義」當作轉注,這已經超出許慎六書理論的範疇,自然是不能做為依據。至於主義派,比主形派、主音派要能照顧到許慎的六書理論,但以「互訓」做為「轉注」仍有需要斟酌的地方,因為「互訓」是訓詁學的理論,它是古人解釋字義的一種方式,只凡字義相同的,可以相互解釋,但是「轉注」是文字學的理論,它是在闡明文字與文字間的「關聯」,二者立場不同。而且「轉注」所要闡明文字間的「關聯」,除了跟「互訓」有同樣需要「意義相同」的條件之外,更重要的還要有聲音的關係,所以「互訓」和「轉注」基本上是不相同的。

20 (四)正解 闡釋《說文》「轉注」以為章太炎的說法最為合理,《國故論衡‧轉注假借說》:
字之未造,語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語言,各循其聲,方語有殊,名義一也。其音或雙聲相轉,疊韻相迤,則為更制一字,此所謂轉注也。……何謂建類一首,類謂聲類……古者類律同聲,以聲韻為類,猶言律矣,首者,今所謂語基。……考老同在幽部,其義相互容受,其音小變,按形體,成枝別,審語言,同本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也,非直考老,言壽者亦同,循是以推,有雙聲者,有同音者,其條例不異,是舉考老疊韻之字,以示一端,得包彼二者矣。

21 章太炎( ),名炳麟,字枚叔,初名學乘。後改名絳,號太炎。早年又號“膏蘭室主人”、“劉子駿私淑弟子”等。漢族,中國浙江餘杭人,清末民初民主革命家、思想家、中國近代著名樸學大師。著名學者,研究範圍涉及小學、歷史、哲學、政治等等,著述甚豐。

22 章太炎門人: 東京時期:錢玄同(疑古)、許壽裳、朱希祖、黃侃(季剛)、汪東(旭初)、沈兼士、馬裕藻、龔寶銓、周樹人(魯迅)、周作人(啟明)、胡以魯、易培基、陶煥卿、錢家治、朱宗萊、余雲岫等 北京時期:吳承仕等 蘇州時期:龐俊(石帚)、沈延國、徐復、朱季海、王仲犖等

23 章太炎先生以為「類」就是「律」,規律的意思,「首」就是「語基」,指聲韻的關係。所謂「建類一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建立在聲韻關係的語言規律下,讓意義相同的字,可以相互容受,這就是轉注。因為上古同出一源的語言,在文字非一時一地一人所造時,是會發生同語源,而造出兩個、甚至兩個以上形體不同的文字,當文字造的多了以後,文字學家於是透過聲音與意義的條件,把這些同源而形體不同的文字聯繫起來。

24 有學者質疑章太炎先生的論點,是「同源詞」的理論,不是文字學上的「轉注」,我們以為「同源詞」固然是西方語言學的觀念,但中國古代的文字學家未嘗不可能從文字學的角度,去提出文字與文字間關係的理論,何況古代很早就有「假借」的觀念與方法,使得一個字來作多字使用,反過來說,當文字創造多了,文字學家在整理大量的文字時,難道就沒有可能從相反的方向來考慮?

25 因此,我們以為轉注與假借,正是對比的現象,所以章太炎先生的說法是有其合理性,十分能照顧到整個六書的理論。至於許慎所舉「考、老」的例字,這兩個字上古因都在章太炎先生的幽部,是疊韻,有聲音的關係,字義上,《說文》說:「老,考也」、「考,老也」,意義又相同,因此可以轉注,不過章先生特別提出許慎舉「考、老」為例,只是「以示一端」,依此類推,還要包括雙聲、同音等,都屬於「一首」的範圍。

26 章太炎先生〈轉注假借說〉以為轉注固有如《說文》舉「考、老」同部首的轉注,事實上只要聲進義通,不同部首也可以轉注,章先生說:
轉注者,經以同訓,緯以聲音,而不緯以部居形體。同部之字,聲近義同,固亦有轉注者矣。 又說 轉注不局于同部,但論其聲,其部居不同,若文不相次者。 因此我們可把轉注分成:同部轉注與異部轉注兩大類,但因轉注的聲音關係有同音、雙聲、疊韻三種,在大類之中可在由此區分小類,以下就這些分類,以《說文》為基礎,採用陳師新雄《古音學發微》與〈黃季剛先生及其古音學〉的上古音系統,舉例說明如下:

27 (五)轉注分類 闡釋《說文》「轉注」以為章太炎的說法最為合理,《國故論衡‧轉注假借說》:
字之未造,語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語言,各循其聲,方語有殊,名義一也。其音或雙聲相轉,疊韻相迤,則為更制一字,此所謂轉注也。……何謂建類一首,類謂聲類……古者類律同聲,以聲韻為類,猶言律矣,首者,今所謂語基。……考老同在幽部,其義相互容受,其音小變,按形體,成枝別,審語言,同本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也,非直考老,言壽者亦同,循是以推,有雙聲者,有同音者,其條例不異,是舉考老疊韻之字,以示一端,得包彼二者矣。

28 根據章太炎先生轉注正解,參考各加說法,我們可把轉注分成:轉注正例與廣義轉注二大類。其中轉注正例因轉注的聲音關係,又可分為:同音、雙聲、疊韻三類,以下就這些分類,舉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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