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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的 会计核算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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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第一讲:并帐(第一次并账) 第二讲: 日常业务 第三讲:基本建设 会计科目(2011年建设单位) 核算内容 基本建设资金的冲转
第四讲 :相关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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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并账(第一次并账) 依据资产负债表 注意1、已实行国库集中制度 财政补助收入已计入大帐中 2、未实行国库集中制度
第一讲 并账(第一次并账) 依据资产负债表 注意1、已实行国库集中制度 财政补助收入已计入大帐中 2、未实行国库集中制度 以前年度财政补助收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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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借: 在建工程 532,541,720.94 银行存款 279,231.44 应收账款 197,165.99
借: 在建工程 532,541,720.94 银行存款 279,231.44 应收账款 197,165.99 贷: 应付账款 1,456,322.37 非流动资产基金 –在建工程 531,56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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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往来款项 收到应收账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支付欠款 借:应付账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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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借: 在建工程 532,541,720.94 银行存款 279231.44+3708745.08
借: 在建工程 532,541,720.94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 应付账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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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日常业务(大帐) 收到财拨基本建设款(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 贷:一般公共预算 支付基本建设款
借:教育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贷: 零余额用款额度 (授权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 (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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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拨基本建设款 同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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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借款核算 收到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0 支付工程款
借: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 5,0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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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借款核算 同时:借:在建工程 5,00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5,000,000 收到预算安排还本资金
借:长期借款 10,000,000 贷:一般公共预算 10,000,000 (或)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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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借款核算 同时 借:教育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10,000,000
贷: 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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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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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类科目: 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02设备投资 103待摊投资 104其他投资 111交付使用资产
121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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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类科目: 201固定资产 202累计折旧 203固定资产清理 211器材采购 212采购保管费 213库存设备
214库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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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类科目 218材料成本差异 219委托加工器材 231限额存款 232银行存款 233现金 241预付备料款
242预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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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类科目 251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252其他应收款 253应收票据 261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271待处理财产损失 281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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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来源类科目 301基建拨款 302联营拨款 303企业债券资金 304基建投资借款 305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306其他借款 311待冲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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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来源类科目 321上级拨入资金 331应付器材款 332应付工程款 341应付工资 342应付福利费
351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352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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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资金来源类科目 353应付票据 361应交税金 362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363应交基建收入 364其他应交款 401留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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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号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本科目应设置“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有预收下年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应单独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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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建筑工程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和建筑物(如烟囱、水塔、水池等),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2)设备的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炼铁炉、炼焦炉、蒸气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金属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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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建筑工程包括: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工程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等。 (4)矿井开凿工程,露天矿剥离工程,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不包括生产矿山用生产费用进行的矿井、坑道的整理延伸与探矿工程),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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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安装工程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工作(投料试运行工作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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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会计分录 借: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2)将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扣减应付工程款, 借:应付工程款
(1)根据 “工程价款结算帐单”承付的工程价款及相关手续。 借: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2)将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扣减应付工程款, 借:应付工程款 贷:预付备料款 、 预付工程款 或合并为:借: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预付备料款、 预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 注:施工企业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和施工机构转移费等,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范围,应分别计入其他有关投资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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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会计分录 (3)建设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建设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 “库存材料”、“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基建投资借款” 注:发生需要分摊的施工管理费,可在本科目下设置“施工管理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终再分摊计入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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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会计分录 (4)工程竣工,办妥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经批准的报废工程 借:待摊投资 (6)建设单位按规定报经上级批准有偿移交给其他单位继续施工的未完工程,借记“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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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号科目 设备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1)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气锅炉、变压器、各种机泵、机床等。有的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如生产用电铲、塔式吊、门式吊、皮带运输机等也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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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号科目 设备投资 (2)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汽车、机车、飞机、船舶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3)工具器具是指生产和维修用的各种工具,试验室、化验室用的计量、分析、保温、烘干用的各种仪器,机械厂翻砂用的模型、锻模、热处理箱、工具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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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号科目 设备投资 2、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正式开始安装”,计算基本建设实际支出:
第102号科目 设备投资 2、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作为“正式开始安装”,计算基本建设实际支出: (1)设备的基础和支架已经完成; (2)安装设备所必需的图纸资料已经具备; (3)设备已经运到安装现场,开箱检验完毕,吊装就位,并继续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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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会计分录 1、需要安装设备领用出库交付安装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 借:设备投资 贷 :库存设备
2、年终时,应对领用出库的设备进行清查,凡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设备,应办理假退库手续, 借 :设备投资(红字) 贷: 库存设备(红字) 下年度开始时,再用蓝字重作同样的分录,登记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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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会计分录 3、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
(1)到达建设单位仓库(或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根据设备入库凭证,按照设备的实际成本, 借:设备投资 贷:器材采购 (2)直接交付使用单位时,视同入库: 借:设备投资 并同时办理出库手续,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设备投资 4、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 : 借:交付使用资产 注:用基建投资借款完成的,应同时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待冲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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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 3、本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设备投资,应单独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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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2、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劳保支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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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核算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非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作为无形资产在“其他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3)勘察设计费:核算自行或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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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4)研究试验费:核算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5)可行性研究费:核算在建设前期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可行性研究费用。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在“其他投资”科目中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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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6)临时设施费:核算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建设单位自行施工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临时设施费的内容按规定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7)设备检验费:核算按照规定付给商品检验部门的进口成套设备检验费。建设单位对进口成套设备自行组织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采购保管费,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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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8)延期付款利息:核算按规定对进口成套设备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所支付的利息。
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8)延期付款利息:核算按规定对进口成套设备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所支付的利息。 (9)负荷联合试车费:核算单项工程(车间)在交工验收以前进行的负荷联合试车亏损(即全部试车费减去试车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后的差额)。单机试运或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0)包干节余:核算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实现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包干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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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11)坏帐损失: (12)借款利息:核算建设单位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和周转借款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借款利息。 A、 在建设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借:待摊费用, 贷: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 ( 建设期的借款利息,应按规定全部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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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B、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还款期间发生的利息,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B、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还款期间发生的利息,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接到生产单位偿还借款通知时,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C、 建设单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挤占挪用部分的罚息支出和不按期归还借款而加付的利息,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留成收入支付,不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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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D、建设单位实现的贷转存利息收入,应冲减待摊投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D、建设单位实现的贷转存利息收入,应冲减待摊投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3)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和工程质量监测费。 (14)企业债券利息: (15)土地使用税: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按规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土地使用税, 借:待摊费用 贷: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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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16)汇兑损益: (17)报废工程损失:核算由于自然灾害、管理不善、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报废所发生的扣除残值后的净损失。 A、经批准的报废工程损失, 借:待摊费用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 B、报废工程回收的设备材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设备、库存材料 贷:待摊费用 (18)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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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19)固定资产损失:核算清理固定资产的净损失以及经批准转帐的固定资产的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待摊费用 贷: 固定资产清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转帐时, 借:待摊费用 贷: 待处理财产损失 盘盈的固定资产转帐时, 借: 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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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20)设备盘亏及毁损: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设备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和设备毁损。
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20)设备盘亏及毁损: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设备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和设备毁损。 发生的设备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核算, 待报经批准后,盘亏及毁损的设备, 借:待摊费用 贷: 待处理财产损失 盘盈设备,借: 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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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科目 待摊投资 (21)其他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除上述各种待摊投资以外的其他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待摊投资,如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外国技术人员费、编外人员生产费、停缓建维护费、商业网点费、供电贴费和发生的器材非常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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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投资---会计分录 建设单位发生上述各种费用性支出, 借:待摊费用 贷: 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
上述各种待摊投资,应在工程竣工交付时,按照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比例进行分摊,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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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投资---其他说明事项 1、“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1000万元以下项目×1.5%。一般包括:
①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 ②劳保支出 ③办公费 ④差旅费、交通费 ⑤施工现场津贴 ⑥业务招待费(不超过可以开支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 ⑦竣工验收费 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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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投资---其他说明事项 2、开工建设前缴纳的各种规费列入“待摊投资”科目核算。 3、需要分摊“待摊投资”的对象具体包括:
①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②生产设备和动力设备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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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号 其他投资 本科目核算除建安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以外,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其他各种投资,并能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其他投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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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号 其他投资 1、房屋购置。即为购置在建设期间办公用房屋和为生产使用部门购置的各种现成房屋;
第104号 其他投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购置。即为购置在建设期间办公用房屋和为生产使用部门购置的各种现成房屋; 2、办公生活用具、器具购置。即新建单位的购置支出; 3、可行性研究的固定资产购置。即购置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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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号 其他投资 4、无形资产。即今后要通过折旧形式收回其价值;一般有: a.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
第104号 其他投资 4、无形资产。即今后要通过折旧形式收回其价值;一般有: a.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 b.购置专利权、专用技术 c.产权不归本单位,但有使用权的统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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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号 其他投资 5、递延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价值的各项递延费用): a.职工培训费; b.样品、样机购置(项目交工验收前);
第104号 其他投资 5、递延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价值的各项递延费用): a.职工培训费; b.样品、样机购置(项目交工验收前); c. 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以及预防、善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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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会计分录 发生上述各项投资支出, 借:其他投资 贷: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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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明细科目 房屋购置 办公生活用家具 器具购置 可行性研究固定资产购置 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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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一、交付使用资产是指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或结转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 固定资产;
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一、交付使用资产是指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或结转给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 固定资产; 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俱等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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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二、核算程序: 编制竣工决策 → 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 → 计算已竣工工程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费用支出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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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三、具体方法: 1、计算待摊投资的分摊率(有的单项工程无须分摊则不计算);
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三、具体方法: 1、计算待摊投资的分摊率(有的单项工程无须分摊则不计算); 2、计算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分别计入各单项工程内); 3、计算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 (注意: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按取得或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分摊待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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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号 交付使用资产 4按单项工程和资产类别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表中数字、从帐上取得(这将作为竣工决算的附件和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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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资产---会计分录 记帐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安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记帐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安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注意:使用投资借款建设的项目,还应同时作分录: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待冲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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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资产---成本核算 一、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 1、建筑工程成本 2、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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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资产---成本核算 二、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 1、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购入价); 2、安装工程成本
3、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 4、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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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资产---成本核算 三、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家俱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成本,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四、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一般按取得或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分摊待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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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资产---成本核算 注意事项: “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应按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类别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不能笼统地放在一块,因为竣工交付出去后,生产单位要分别登记固定资产、存货等会计帐簿,即要交代清楚项目建设究竟形成了什么样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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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号 预付工程款 本科目是应收类科目,按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分别设置明细帐核算。
第242号 预付工程款 本科目是应收类科目,按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分别设置明细帐核算。 甲供材料价款以及预付的工程进度款,也可以统一设置“预付工程款”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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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工程款---会计分录 分录: 借:预付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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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除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大型设备款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取的各种赔款、罚金和存出保证金,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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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 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有关科目。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有关科目。 收回的应收、暂付款项,或有关单位、个人报销暂付款项时, 借: 有关科目, 贷: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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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号 基建拨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 1、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 2、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等;
第301号 基建拨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 1、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 2、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等; 3、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以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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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号 基建拨款 二、常用的明细科目有: 1、以前年度拨款:核算以前年度拨入而尚未冲转的各项基本建设拨款;
第301号 基建拨款 二、常用的明细科目有: 1、以前年度拨款:核算以前年度拨入而尚未冲转的各项基本建设拨款; 2、本年预算拨款:核算本年内由地方预算拨入的基本建设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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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号 基建拨款 3、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核算本年内自筹的基建资金拨款;
第301号 基建拨款 3、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核算本年内自筹的基建资金拨款; 4、本年其他拨款:核算本年内除以上各项拨款外的其他各种基建拨款,如: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以基本建设的资金或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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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拨款---会计分录 (1)收到货币资金 借: 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 (2)财政国库支付 借:建安设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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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号 基建投资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包括: 1、国家预算安排的投资借款
第304号 基建投资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包括: 1、国家预算安排的投资借款 2、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投资借款 3、其他投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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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号 基建投资借款 二、常用的明细科目有: 1、拨改贷投资借款 2、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 3、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
第304号 基建投资借款 二、常用的明细科目有: 1、拨改贷投资借款 2、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 3、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 4、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 5、部门基建基金借款 6、建设银行投资借款 7、其他投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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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核算 基本建设投资借款是建设单位的有偿性的基本建设投资。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各项投资借款,计算并结转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期还本和付息。 注:需要探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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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号 其他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除基建投资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借款 二、常用的明细科目有:
第306号 其他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除基建投资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借款 二、常用的明细科目有: 周转借款。即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临时周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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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号 应付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 二、本科目按承包单位户名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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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工程款---结算办法 1、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全部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2、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分段结算工程款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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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工程款---结算办法 3、实行分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承包单位分次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所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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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号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包括: 1、应付的各种赔款、罚款;
第352号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包括: 1、应付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付、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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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资金的冲转 一、基建拨款冲转的核算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当年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不在当年冲转,应在下年初建立新帐时直接与基建拨款对冲。 原因是:某一年度开始建设的基建项目,须在当年的会计报表中如实反映其完成的进度和各科目的支出财务数。 如果当年就冲转,则不能反映出收(拨款、自筹资金等)、支、余的真实面貌。所以,制度规定应在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再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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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资金的冲转 方法:在下一年度初,建立新帐时 1、将“基建拨款”各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 借:基建拨款 — 本年预算拨款
— 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 本年其他拨款 贷:基建拨款 —以前年度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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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资金的冲转 2、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即将上年“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冲转其资金来源: 借:基建拨款 — 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这里的“交付使用资产”余额就已经是经过成本核算归集后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资产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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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基本建设相关制度 依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394号
依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394号 第十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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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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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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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主要有以下报表: 1.封面 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帐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 .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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