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第二章 报关与报关管理制度 第一节 报关概述 第二节 报关单位 第三节 报关员
2
2017/3/17 第一节 报关概述 一、报关 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3
二、报关的范围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主要包括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 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等等。
2017/3/17 二、报关的范围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主要包括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 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等等。
4
(二)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①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保税货物;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2017/3/17 (二)进出境货物 ①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保税货物;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⑥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①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②邮递物品 ③其他物品
5
2017/3/17 三、报关的分类 (一)按报关对象分为:1、运输工具报关 2、货物报关 3、物品报关 (二)按报关的目的分为1、进境报关 2、出境报关 (三)按报关活动实施者的不同分为:1、自理报关 2、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6
(2)间接代理:代理报关企业在进行报关的时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报关。间接代理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2017/3/17 1、自理报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 2、代理报关 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1)直接代理: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报关。 (2)间接代理:代理报关企业在进行报关的时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报关。间接代理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7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
2017/3/17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 进出口货物数量 装卸时间
8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2017/3/17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复杂,报关单位除了要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境的情况外,还需要对部分货物缴纳进出口税费。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也采用“红绿通道制度”。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 寄件人填写“报税单”,“报税单”和“绿色标签”随同物品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9
第二节 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①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②报关企业 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法定要求: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①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②报关企业
10
报关单位的比较 主营业务 报关范围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对外贸易经营 自营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也可委托报关企业报关) 报关企业
报关纳税服务(主营报关) 受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报关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兼营报关)
11
2017/3/17 三、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1、办理注册登记许可 (1)报关企业设立的条件: ①具有境内法人资格条件 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③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④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⑤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
12
2017/3/17 ⑥报关业务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⑦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消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⑧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 ⑨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条件
13
2017/3/17 (3)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规定①报关企业取得“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两年②报关企业从申请之日起最近两年没有因走私受过处罚。 (4)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都是2年。到期以后,如果需要延续注册的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
14
(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和延续变更
2017/3/17 (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和延续变更 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注册地海关进行初审,并上报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再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延续:在有效期满前40日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并递交海关规定的材料。准予延续的有效期也是两年。
15
(6)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撤消(5种情形)
2017/3/17 (6)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撤消(5种情形) ①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16
2017/3/17 (7)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注销(5种情形) 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②报关企业依法终止的; ③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登记许可证件被员销的; ④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17
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17/3/17 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 (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效及换证管理 报关企业:2年 收发货人:3年 (五)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1、变更登记 2、注销登记
18
三、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行为规则 1.在关境各个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点报关,无需异地备案
2017/3/17 三、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行为规则 1.在关境各个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点报关,无需异地备案 2.只能办理本单位报关,不能代理其他单位报关 3.可以委托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代理报关 4.递交的纸质报关单必须加盖报关专用章 5.为其所属报关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报关员离职后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单位自其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其报关员证注销;报关员未交还报关员证,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海关注销。
19
(二)报关企业的行为规则 1.报关企业报关服务的地域范围 注册地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口岸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从事报关业务。
同一直属海关的不同口岸设立分支机构,直接设立,需向直属海关备案。 跨关区设立分支机构,要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0
2.报关企业从事报关服务应尽的义务 遵纪守法,配合监管,不滥用报关权 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 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详细的书面委托协议 应对委托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否则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报关业务 对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及走私违规的,应接受或协助海关调查
21
3.其他规则 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加盖报关专用章 报关企业应对所属报关员承担法律责任 报关员离职后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单位自其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其报关员证注销;报关员未交还报关员证,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海关注销。
22
第三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二、报关员执业 (一)报关员执业范围 报关员应当在一个报关单位执业。
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员,应当在所在报关企业或者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服务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执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员,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执业。 报关员应当在所在报关单位授权范围内执业。
23
(二)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 报关员的权利 1.以所在报关单位名义执业,办理报关业务 2.向海关查询其办理的报关业务情况
3.拒绝海关工作人员的不合法要求 4.对海关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申诉的权利 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合法权益因海关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依法要求赔偿 7.参加执业培训
24
报关员的义务 1.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对申报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 2.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楚、完整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时,配合海关查验 4.配合海关稽查和对涉嫌走私违规案件的查处 5.按照规定参加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授权组织举办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 6.持报关员证办理报关业务,海关核对时,应当出示 7.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报关员证和相关文件 8.协助落实海关对报关单位管理得具体措施
25
(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 1.故意制造海关与报关单位、委托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2.假借海关名义,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索要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索要额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虚假报销; 3.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 4.私自接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一定要以报关企业的名义接受委托报关)或者私自收取委托人酬金及其他财物; 5.转借或转让报关员证,允许他人持本人报关员证执业; 6.涂改报关员证 7.其他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6
2017/3/17 (四)报关员的记分考核管理 1、对象:在职报关员 2、性质: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3、记分管理部门:海关企业管理部门 4、记分管理量化标准计分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要分别掌握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分、2分、5分、10分、20分、30分的情形。 5、记分考核管理的救济途径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辩。 6、岗位考核:记分达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报关。
27
2017/3/17 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一)报关员因工作疏忽造成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二)被暂停 ,恢复从事有关业务后1年内再次被暂停报关执业的,海关可以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三)非法代理他人进行报关或者超出海关准予的从业范围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28
2017/3/17 (四)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取消其从业资格,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行贿罪的,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五)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元以下罚款。 (六)海关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