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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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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且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定具身心障礙或疑似身心障礙資格者。 前述學生需登錄於特教通報網且具有各縣市鑑輔會之鑑定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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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2-103學年度相關專業服務執行情形 時間 服務類別 物理治療 職能治療 語言治療 102學年度上學期 (2梯次) 核定人數
2,070人 4,173人 3,795人 核定時數 2,065時 4,978時 4,031時 102學年度下學期 1,887人 3,917人 3,555人 2,684時 5,514時 5,022時 103學年度上學期 2,143人 4,399人 3,969人 2,371時 6,414時 5,423時 103學年度下學期 2,089人 4,241人 3,913人 2,470時 5,682時 4,796時 104學年度上學期(第1次申請) 2,078人 4,424人 3,993人 2,858時 6,043時 5,17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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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仔細想想 在總經費不變的狀況下,申請人數增加, 每人平均服務時數勢必減少: 一年要花2千2百萬元左右… 哪些學生需要相關專業服務?
學生的學習或適應困難,哪些必須透過治療師 的協助或建議才能改善? 哪些可透過特教專業即可調整? 一年要花2千2百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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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辦理期程 時間 辦理事項 注意事項 相關專業服務第1次申請 相關專業服務第2次申請 偏遠地區學校相關專業人員巡迴交通費申請
7月 (1月) 相關專業服務第1次申請 *請務必取得家長同意,並與治療師確認該生是否結案後,於公文指定期間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完成申請作業(新增學生、填寫轉介表)。 *心理服務僅限私立學校申請(寄送轉介單)。 *第2次申請另須完成公務填報,申請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9月 (3月) 相關專業服務第2次申請 11月 (5月) 偏遠地區學校相關專業人員巡迴交通費申請 *請提前與治療師確認11-12月(5-6月)預定服務時間 *請彙整治療師到校服務時簽到表或領據備用 *除完成指定紙本資料彙整外,請確認公務填報內容是否一致 10-12月 (4-6月) 相關專業服務到校訪視 *訪視結果將函文受訪學校,各校共同性問題將另函知全市各校 *受訪結果顯示服務運作待改進之學校,將另於下一學年度發文追蹤改進情形 1月 (6月) 1.填寫學校績效評估表 2.追蹤治療師表單填寫情形 *治療師需完成表單為: 評估結果建議表(繼續服務?結案?) 特殊需求學生專業服務績效評估(擇1生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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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理原則及要求 相關原則及要求 ★ *每位個案每學期至少需接受2次服務(不限個別或團體方式)。 治療師到校服務前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以下簡稱通報網)課表,請依每位學生實際安排時間點選排課。 *每次服務前務必通知個案管理教師、班級教師並邀請家長出席。 治療師到校服務時 *班級教師或個管教師需: (1)彙整個案相關資料(含IEP)、治療建議執行及相關困難情形。 (2)全程參與治療服務並與治療師進行討論 *治療師服務時間包含評估、治療、諮詢、討論,及紀錄填寫(每小時10分鐘為限),不包含交通時間。 治療師每次到校服務後 *請學校務必: (1)於通報網填寫「到校服務回報」詳實記錄治療師出缺勤狀況。 (2)於1-2週內檢核治療師之服務紀錄完成與否。(治療師需於7日內完成服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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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理原則及要求 相關原則及要求 在家教育個案
*請學校承辦人員聯繫在家巡迴教師與治療師,協助協調到宅(機構)服務時間,使治療師可共同前往服務。 校內疑似個案 *未經申請,臨時請治療師協助評估之個案(每類治療以2名為限),請學校提供紙本表件以備治療師填寫及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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