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單元一:網際空間我最大? 網路法與網路倫理:緒論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單元一:網際空間我最大? 網路法與網路倫理:緒論"—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單元一:網際空間我最大? 網路法與網路倫理:緒論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 我國六法體系介紹 憲法 民法 刑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3 法律資源 書籍文獻 圖書館 政府機關 資料庫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4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5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6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7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8 網際網路的崛起(一) 1957年10月4日,蘇聯發射人類史上第一枚人造衛星Sputnik一號。
1957年,美國便在國防部下設置高級研究計劃署(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ARPA),封包交換(packet-switching)的傳輸技術,便是其成果之一。 1969年「高級研究計劃署網」(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work, ARPANET)設立。 1972年ARPA更名為防衛高級研究計劃署(Defensiv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DARPA),並且提出傳輸控制協定/網際網路協定(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 Internet Protocol, TCP/IP)。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9 網際網路的崛起(二) 1980年代晚期,ARPA所進行之骨幹性網路角色,逐漸為美國科學基金會(Nation Science Foundation, NSF)所設立之超級電腦中心網路(Network of Supercomputing Centers, NSFNET)所取代。 1990年ARPA正式除役,1991年WWW(Word Wide Web)開始應用於CERN( NSF隨後與三家網路公司,包括Network Solution Incorporation、AT&T和General Atomics簽約移轉分配網際網路的地址管理。 1995年超級電腦中心網路完全關閉,正式開啟網路經濟時代 。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0 Cyberspace 1984年吉普森(William Gibson)在其科幻小說Neuromancer一書中,提出「網際空間」(Cyberspace)並大膽預言:非真實存在的物理世界將取代政府,且網路駭客是資訊安全的最大威脅 。 1990年代全球網際網路的開通,各國極力發展「資訊高速公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使網路科技所創造的電子疆域並存於有形的國土,網際網路改變了人類社會的互動模式。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1 網際空間的法律與倫理議題 網路鯊魚(cybershark) 網路蟑螂(cybersquatter) 網路駭客 網路色情 網路隱私 網路盜版
網路不實廣告等等 。 虛擬寶物與入侵型網路犯罪 我國刑法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2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3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4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5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6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7 有沒有科技法學? 科技法領域 資訊法 網路法 網際空間法 生物科技法 環境法 太空海洋法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8 網路科技與科技法學(一) 「網路科技」(technology of internet)乃是結合了與電腦網際網路發展相關的資訊科學與技術所集合的名詞。 從近代發生「科學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s)的意義言,科學不能脫離生產活動,而且科學的創新是導致技術突破的理由,而技術的突破又會反饋於科學的修正及發展。 科學與技術並無法截然劃分,這也就是我們常將這兩個術語,統稱為「科學技術」即「科技」的原因 。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19 網路科技與科技法學(二) 科技法學」,國內慣稱「科技法律」(law of technology),從字義觀之其包含「科技」與「法律」兩個要素,蘊含科技與法律之間的互動關連性。不過,科技法律是否屬於一新興或獨立的法領域或法部門。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0 網路科技與科技法學(三) 「科技法律」的實質內涵言,毋寧說是涵蓋傳統或者既有的法學分科。
包括法律哲學,憲法,行政法,行政程序法各論,如環境法、反托拉斯法、傳播通訊法、醫療衛生法、金融法、勞工法等,以及財產權與智慧財產權法,侵權行為法,國際法,國際經貿法,民刑事程序法等等 是理解人類社會在科學和技術發展的脈絡下,所面對的規範問題,或進一步提供辯論或選擇的論理基礎 。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1 先想想生活中可能接觸到的資訊法律問題 一分鐘回應 案例(請見補充教材)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2 網路法/資訊法:科技法學的次體系 具有電子及網路科技特性的電子資料庫、入侵型網路犯罪、電子契約、電子簽章、電子商務商業方法、網域名稱及個人資料、網頁超連結、線上消費者保護等,其實都具有獨立立法進而發展成為網際網路法-科技法學次級體系的趨向。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3 資訊科技社會的法律議題 美國在1997年7月1日所提出的「全球電子商務架構報告」,曾提出三大議題九項課題
金融議題:關稅與賦稅、電子資金移轉。 法律議題:電子商務統一商法、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網路安全。 市場開放議題:電子通訊基礎設施及資訊科技、資訊內容、技術標準。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4 新興的網路法/資訊法領域 網路法為獨立法領域,但認為其確實屬於一門新興的法律,如馮震宇教授稱:「由於網路應用滋生諸多的法律問題,並對傳統國家主權為基礎的現有法律架構構成挑戰,使得一門新興的法律,也就是網路法(CyberLaw或Internet Law)亦油然而生」 。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5 資訊法的範圍(一) 「資訊法」應該是泛指一切與資訊產業、資訊技術、資訊機構組織、資訊安全、資訊之占有移轉處分或傳遞、儲存、轉換、交換,包括以電腦及網際網路所處理傳輸資訊等所有相關法律的總稱。 如電子文件、網路廣告及專利、商標、著作等智慧財產權、電腦網路犯罪等涉及資訊市場、資訊流通、資訊管理、資訊隱私及獲取、使用、保密等法律規範。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6 資訊法的範圍(二) 資訊法更可以包括《憲法》權利(如資訊自由權、隱私權)、資訊基本法制(如《科學技術基本法》)、資訊組織法(如掌電信、網路的主管機關法、電信法規)、資訊產業法(如獎勵資訊產業的投資條例、銀行金融法規、電子商務法)、資訊市場法(如《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資訊保密法(如《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檔案法》、《資訊公開法》、《通訊保障與監察法》、《營業秘密法》等等)、資訊智慧財產權法(如《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法》等)、資訊國際法(如《巴黎公約》、《伯恩公約》、《羅馬公約》、WTO《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等等),及其他與資訊所有、移轉、處分、侵權、犯罪、訴訟管轄相關的民刑法、民刑特別法、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等等所構成的法律體系。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7 資訊法/網路法的核心議題 法律制度:如網路法律諮詢機構、網上糾紛解決機制、網路司法管轄權、國際合作與交流、電子化政府、資訊媒體整合等。
人力資源:如立法與行政機關的資訊法律素養、司法警察、司法官、網路使用者、、法律專業人員的資訊法律素養、資訊法律的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及新聞媒體的資訊法律素養等。 言論自由及隱私權:如個人資料保護、政府資訊公開、網路言論分級、網路垃圾、網路言論檢查、網路匿名與秘密活動等。 智慧財產權:如國際智慧財產權條約、商標與網域名稱登記、網路著作合理使用、網路資料庫保護、網站經營專利等。 網路犯罪:違禁品管制、網路駭客、網路色情、兒童保護、網路賭博、網路詐欺、網路誹謗、煽惑他人犯罪等。 電子商務:電子簽章、消費者保護、網路金融、電子發票、電子稅制、網路關稅、加密技術、網路服務業者的責任等。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8 網際網路法的界定(一) 狹義的網際網路法:是指以網際網路本身為法規範對象或依網際網路電子特徵的法律議題為規範客體之法律總稱。如1997年德國的《資訊與通訊服務法》(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Services Act,或稱多媒體法),採取單一立法架構,同時制定或修訂相關法律,包括新制定的《電信服務使用法》、《電信服務資料保護法》、《數位簽章法》,同時也配合修正《刑法》、《著作權法》、《價格標示法》等法規,使有關電信服務、數位簽章、個人資料保護、數位著作及網路犯罪等納入同質性法律統予規範。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29 網際網路法的界定(二) 廣義的網際網路法:指包括狹義的網際網路法意義外,舉凡與電腦與網際網路有關的社會事實,適用相關法律予以規範的法律整體。如有關資訊自由、電腦及網路犯罪、電子商務、隱私權、智慧財產權、訴訟管轄、消費者保護、不公平競爭等,雖未必具有專法或統合的法律,其法律事實乃是散見或能依《憲法》、《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專利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等等現有法律予以適用規範。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30 學習目標(一):法律面 「網際網路與智慧財產權基礎法律」、「網際網路特殊法制與網路規範」、「網際網路與電子商務」
子議題包含數位著作權、資料庫、電腦程式、電子商務商業方法專利、網域名稱、商標、網域名稱爭議解決機制、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網頁超連結、電腦及網路犯罪、網路隱私權、電子商務契約、電子簽章、電子憑證、憑證機構、電子支付、電子證據、線上消費者保護等議題。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31 學習目標(二):社會生活面 「法律的人本價值」拒絕濫用科技。
1967年的藍燈書屋(Random House Dictionary)將「科技」定義為:一樣東西、一件物體,物質的、實體的,與人類截然分隔的。 1987年該字典卻加入了科技係「與生活、社會及環境的交互關係」的字句,此顯示科技不能自外於社會,它是「存在」於人類生活當中的。。 1998年線上科技百科(Tech Encyclopedia online)給「高科技」所下的定義,更將科技擴大到「其所造成的後果」 。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32 一些討論 需不需要資訊素養? 你的網路認知? 網路法與網路倫理如何整合?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科技法學與專業倫理整合型課程計畫:案例、理論與實務的跨域對話


Download ppt "單元一:網際空間我最大? 網路法與網路倫理:緒論"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