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2009年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09年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
一、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二、工作进程时间安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二、工作进程时间安排
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为了满足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要,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在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三个一流原则)。派出总规模达5000人/年。
4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及类别比例要求 : 我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学校,选派规模150人/年;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
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7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
8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3、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职、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10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1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或三、四年级直博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1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3、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4、国外指导教师。 5、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研究工作。
1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6、入学通知中如无费用说明,则要标明所需费用及数额,即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且需另提交免学费清单, 7、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 8、邀请信/入学通知须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14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9、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由国内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0、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或可提供学费奖学金; 11、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提供RA或TA职位的工资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
15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计划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联合培养计划应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1000字以上(外文)。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学校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联合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6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计划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研究课题名称; 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⑦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17
选派办法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18
个人申请、导师同意(非应届毕业 生)、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拔办法、派出渠道: 个人申请、导师同意(非应届毕业 生)、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个人联系、学校、导师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协议项目、校际合作项目等。
19
二、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08年11月—12月 布置、宣传、动员 08年11月— 09年2月 符合申请条件、有申请意向的学生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 联系。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联系接受学校,并收到接受学校 同意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的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接受学校的 导师,并收到接受学校导师邀请信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 的联合培养计划。
20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08年12月5日前 申请学生按申请类别分别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可从外办网页“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下载),交至各学院、国家实验室(教学秘书)汇总(已申请2008年度补充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自动转成2009年度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不必再申请)。 08年12月10日前 各学院、国家实验室签字汇总排序后统一交至外办(排序仅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21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08年12月28日 学校按额度150%确定预推荐候选人,并以公函形式报送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08年12月—09年2月20日 符合申请条件、有意向的学生与国外院校联系(对优秀申 请攻博学生,学校可为其出具推荐函)。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联系接受学校,并收到接受大学 同意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无有关学费说明的 须提供全额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接受 学校(或科研机构)的导师,并收到接受大学导师的邀请 函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联合培养计划。
22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09年2月16日 攻读博士学位预推荐候选人向外办提交国外接收大学的免费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入学通知书无有关学费说明的须提供全额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 09年2月25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预推荐候选人向外办提交国外导师的邀请函复印件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联合培养计划复印件。 09年2月27日前 根据对外联系结果最终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名单应在预推荐候选人范围内,不得调整。攻博生和联培生比例 为1:1)。 09年2月28— 3月18日 候选人网上报名(
23
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进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09年3月19日— 20日 候选人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向外办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从09年起,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淘汰,留学基金委将不再与学校复核。材料清单另行通知)。外办将候选人申请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09年4月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报教育部审批。 09年4月底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09年9月— 12月底 被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陆续派出(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24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 一、单位公函 二、初选名单一览表 三、候选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申请表主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籍证明 5.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如不需要,可不附)
25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6.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交)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 8.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或学习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交) 9.成绩单复印件
26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具体准备材料的要求请见国家留学网(
27
2009年新政策—主要变化之处: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2009年度须按攻读博士学位选派人数确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人数,比例为1:1。 2、建立预推荐候选人制度。 08年12月31日前,学校须报送2009年度公派留学预推荐候选人名单,人数按额度的150%确定。 09年2月20日—3月20日,学校报送正式被推荐候选人,正式被推荐候选人应在预推荐的名单之内。 3、取消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28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09年新政策—主要变化之处: 4、博士兼招公派留学招生计划:学校在博士招生时,可适当突破当年的招生计划,招收一些公派留学预备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人数由学校慎重确定)。对于公派留学预备生中实际未出国的人数,可从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中减扣。 5、学校在完成攻博公派计划的基础上,可适当推荐一些去国外顶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对于这批留学候选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可给予学费资助。 6、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各校2009年完成公派留学任务情况,重新调整与各校签订的协议额度 。
29
1、大力提倡和鼓励学生申请亚洲和欧洲的一些知名大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重点: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1、大力提倡和鼓励学生申请亚洲和欧洲的一些知名大学 一些日本的大学已经表示欢迎学生申请,免除学费。见外办网页“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专栏
30
2、大力提倡和鼓励申请学生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大力提倡和鼓励申请学生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项目 协议项目名额每年都有节余,可利用性非常强(具体内容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3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承诺的免学费攻读 博士学位人数(人/年) 网址 国家留学基金委部分出国留学 协议名称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 10 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30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牛津大学研究生项目 5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项目 15 中英优秀青年学者奖学金项目 50 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生项目 20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生项目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110
3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 40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生项目 12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生项目 6 荷兰莱顿大学研究生项目 20 瑞典皇家工学院研究生项目 30 中德DAAD精英奖学金项目(博士研究生) 15 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博士生项目 10 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生项目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