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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道路交叉 交叉口的交通特性分析 §4.1 交叉口的形式及设计 §4.2 立体交叉简介 §4.3 道路与其他路线交叉要求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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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交叉口的交通特性分析 公路交叉型式依规定说明如下: (一)高速公路与各级路相交,均应采用立体交叉。
(二)设计速率80km/hr以上之公路与各级路相交,宜采用立体交叉。 (三)其他公路交叉得采用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但需考量路口交通特性、 肇事率、几何条件等因素。 1.平面交叉口分析 同一方向行驶的车辆按不同方向分开的地点称为分流点(分叉点)。 各种车辆进入交叉口后,以直行右转左转的方式,汇入欲行使方向的车流 驶离交叉口.由于行使方向不同,车辆的交错就有所不同。 当行使方向互相交叉时(交角>45°),两车可能发生碰撞,发生碰撞的地 点称冲突点; 当来自不方向汇入同一行使方向互相交叉时(交角<45°),两车可能发生 挤撞,发生挤撞的地点称合流点(汇合点)。 公路交叉口的冲突点、合流点是危及行车安全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统 称危险点。冲突点的影响危害比合流点大得多。 公路交叉口设计时,应尽量消除减少冲突点,或采用渠化交通等方法,把冲 突点限制在较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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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路交叉口危险点的多少,视交叉口相交的路线的数量和型式及相交
的路线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3路相交的交叉口;有3个冲突点、3个合流点, 4路相交的交叉口;有16 个冲突点、8个合流点, 5路相交的交叉口;有50个冲突点、15个合流点,公路交叉口设计时相 交路线最好不超过4路. ② 产生冲突点最多的是左转车辆,如4路相交的交叉口;有16个冲突点、 8个合流点,如果没有左转车辆冲突点可以减少为4个,如果采用交通管 制冲突点可以减少为2个.采取交通管制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 2.减少或消灭冲突点的措施 A.建立交通管制 B.采用渠化交通 C.采用立体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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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三路交叉 b) 四路交叉 平面交叉口的危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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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突点 —— 合流点 c) 五路交叉 平面交叉口的危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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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渠化交叉 渠化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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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交叉口的形式及设计 一.平面交叉 1.基本要求 A.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车辆行人在交叉口能以最短的时间通过;
B.正确设计交叉口,保证交叉口范围内的地面水迅速排除。 2.设计任务 正确选择交叉口类型,合理确定各组成部分的尺寸; 确定交叉口的视距范围; 立面布置符合行车和排水要求; 处理好相交公路的关系; 正确合理组织交通和交通管制。 二.平面交叉的技术要求 平面交叉的设计应满足《标准》规定。 三.平面交叉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一)非渠平面交叉 设计车速低,交通量较小的双车道公路相交,可采用非渠平面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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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渠化平面交叉 相交公路等级较高或交通量较大的平面交叉,应采用由分隔岛、导流岛来指定各向车流行径的渠化交叉。 主要公路为二级公路的T形交叉,当直行交通量不大,而与将要公路间的转弯交通量占相当比例时,可采用在次要公路上高分隔岛的渠化T形交叉。当主要公路的直行交通量较大时,在主要公路和次要公路上均调分隔岛的渠化T形交叉。 主要公路为四车道公路,或设计速度≥60km/h且有相当比例转弯交通量的二级公路,或是与互通式立体交叉直接沟通的双车道公路的T形交叉应采用设置导流岛的渠化T形交叉。 主要公路为四车道公路以及设计速度为80km/h的双车道公路,或虽然设计速度为60km/h,但属区域干线的双车道公路,其交叉型式应采用渠化十字交叉。 (三) 环形交叉 环形交叉适用于交通量适中,经过验算后出、入口之间的距离能满 足交织长度的要求,或按“入口让路”规则设计能满足交通量需要的3- 5岔的交叉。 环形交叉宜采用适应“入口让路”的行驶规则的形式。 “入口让路”环形交叉适用于一条四车道公路和一条双车道公路相交的交叉以及两条高峰小时不明显的四车道公路相交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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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交叉是指二条或二条以上之公路与同一平面之交叉,平面交叉之形态:
(一)一般式交叉 (二)三脚式交叉 (三)四脚式交叉 (四)多脚式交叉 (五)圆环交叉 (六)扩展式交叉 (七)槽化式交叉 一般式交叉/四脚式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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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脚式交叉 (T形交叉) (Y形交叉) 多脚式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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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式交叉 圆环交叉 槽化式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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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面交叉的勘测设计要点 (一)勘测要点 1.搜集原有公路的等级、交通量、交通性质、交通组成、交通流向等资料和远景规划。 2.根据地形和其他自然条件以及掌握的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拟定交叉形式。 3.选定交叉位置和确定交叉点,使各相交路线在平、纵、横方面都有较好的衔接。通常交 叉点设在原有公路的中心线上或中心线的延长线上。 4.测量交叉角、中线、纵断面和横断面。 5.当地形和交叉口较复杂时,为更合理地选定交叉口的位置和形式,并便于排水,应详测 地形图,以便作平面交叉竖向设计,其比例尺采用1: :1000。 (二)设计要点 1.平面线形 1)平面交叉范围内两相交公路应正交或接近正交,且平面线形宜为直线或大半径曲线,尽 量避免采用需设超高的曲线半径。 2)新建公路与等级较低的既有公路斜交时,应对次要公路在交叉前后一定范围内作局部改线,使交叉的交角不小于70°. 2.纵面线形 1)平面交叉范围内,两相交公路的纵面应尽量平缓。纵面线形应大于最小停车视距要求。 2)主要公路在交叉范围内的纵坡应在0.15%---3%的范围内;次要公路上紧接交叉的部分引道 以0.5%---2%的上坡通往交叉,而且此坡段到主要公路的路缘至少25M, 3)主要公路在交叉范围内是超高曲线的情况下,次要公路的纵坡应服从主要公路的横坡。 3.视距 1)引道视距 每条岔道和转弯车道上都应提供与行驶速度相适应的引道视距,引道视距在数值上等于 停车视距,但量取标准为:眼高1.2M;物高0。各种设计速度所对应的引道视距及凸形竖 曲线的最小半径规定。 2)通视三角区 两相交岔路间,由各自停车视距所组成的三角区内不得存在任何有碍通视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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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面设计 平面交叉处两相交公路共有部分的立面形式及其引道横坡,应根据两相交公路 的相对功能地位、平纵线形以及交通管理方式等因素而定。 采用“主路优先”交通管理方式的交叉,应使主要公路的横断面贯穿交叉,而调 整次要公路的纵断面以适应主要公路的横断面;当调整纵断面有困难时,应同时 调整两公路的横断面。 主要公路设超高曲线时,应根据主要公路纵断面的不同情况处理立面。 两相交公路的功能地位相同或相仿,或者是信号交叉时,则两公路均应作适当的 调整。 5.平面交叉范围内设置的附加车道有变速车道和转弯车道。 6.平面交叉处的排水设计是一项重要内容。 7.平面交叉的渠化设计,可采用导流岛、路面标线、交通岛等方式。 8.交叉口应设置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通道,并设置限速、指路和其他有关标志、 标线和信号。 9.改建旧平面交叉可采用增设车道、渠化、改为立体交叉等方法。 (三)平面交叉基本设计成果 1.平面交叉口平面布置图:比例尺用1:500—1:1000,图中示出路中心线和 路面边缘线,注明交叉点、各岔道起、终点、加桩、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桩号,并 列出平曲线要素表。 2.纵、横断面图:除横断面图可用1: :200比例尺外,其余要求与一 般路线设计相同。 3.交叉口地形图和竖向设计图以及交叉口的工程数量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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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立体交叉简介 一、立体交叉的组成 (1)跨线构造物 (2)正线 (3)匝道 (4)出口与入口 (5)变速车道 (6)集散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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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体交叉的类型和适用条件 1.按结构物形式分类 立体交叉按相交道路结构物形式划分为上跨式和下穿式两类。 (1)上跨式 用跨线桥从相交道路上方跨过的交叉方式。这种立交施工方便,造价较,排水易处理,但占地大,引道较长,高架桥影响视线和市容,宜用于市区以外或周围有高大建筑物处。 (2)下穿式 用地道(或隧道)从相交道路下方穿过的交叉方式。这种立交占地较少,立面易处理,对视线和市容影响小,但施工期较长,造价较高,排水困难。多用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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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交通功能可划分为分离式立交和互通式立交两类。
2.按交通功能分类 按交通功能可划分为分离式立交和互通式立交两类。 (1)分离式立交 仅设跨线构造物一座,使相交道路空间分离,上、下道路无匝道连接的交叉方式,如图。这种类型立交结构简单,占地少,造价低,但相交道路的车辆不能转弯行驶。适用于高速道路与铁路或次要道路之间的交叉。 分离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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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式立交根据交叉处车流轨迹线的交错方式和几何形状的不同,又可分为部分互通式、完全互通式和环形立交三种类型。
1)部分互通式立交 相交道路的车流轨迹线之间至少有一个平面冲突点的交叉。当个别方向的交通量很小或分期修建时,高速道路与次要道路相交或用地和地形等限制时可采用这种类型立交。部分互通式的代表形式有菱形立交和部分苜蓿叶式立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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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互通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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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形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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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苜蓿叶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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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全互通式立交 相交道路的车流轨迹线全部在空间分离的交叉。它是一种比较完善的高级形式,匝道数与转弯方向数相等,各转向都有专用匝道,适用于高速道路之间及高速道路与其它高等级道路相交。其代表形式有喇叭形、苜蓿叶形、Y形、X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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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互通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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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式 A式 喇叭形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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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形 集散车道形 苜蓿叶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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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叶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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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Y形 半定向Y形 Y形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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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形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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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形立交 相交道路的车流轨迹线因匝道数不足而共同使用,且有交织路段的交叉,如图所示。 适用于主要道路与一般道路交叉,以用于五条以上道路相交为宜。这种立交能保证主线直通,交通组织方便,无冲突点,占地较少。但次要道路的通行能力受到环道交织能力的限制,车速受到中心岛直径的影响,构造物较多,左转车辆绕行距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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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形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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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交设置的条件 1、高速公路和其它各级公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 2、一级公路与交通量较大的公路交叉时,应采用立体交叉。 3、二、三级公路间的交叉,当交通条件需要或有条件的地点,也可采用立体交叉。 四、立交匝道的形式 1、右转匝道 2、左转匝道 1)直接式(定向式或左出左进式) 2)半直接式(半定向式) ①左出右进式 ②右出左进式 ③右出右进式 3)间接式(环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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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式左转匝道(左出左进式) 右转匝道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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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出右进式 右出左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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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出右进式 环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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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设计内容与一般要求 高等级公路相交可交通量过大而平面交叉无法适应时,或是行车速度高、地 形条件适合做成立体交叉,从经济上考虑又合理时,均可以考虑用立体交叉。 1.高速公路和其他各级公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 2.一级公路与交通量较大的公路交叉时,应采用立体交叉。 3.其他各级公路的交叉,当交通条件需要或有条件的地点,也可采用立体交叉。 4.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基本形式为T形、Y形和十字形三种。 匝道是连接立体交叉上、下路线的通道。 匝道的最大纵坡应满足规定,最小竖曲线半径及竖曲线长度满足规定。 匝道的超高和加宽应设置过渡段,其具体要求参见《规范》。 变速车道分为直接式和平等式两种。 相关设计内容还有收费广场、环境协调、景观设计、绿化设计、排水设计等。 互通式立体交叉范围内的主要技术指标应该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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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测设要点 1.应收集的资料,除平面交叉所需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征求当地政府 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2.实地初步拟定交叉的位置,用相交公路的中线为基线布设控制网,以 供测量地形之用。 3.地形测量,除分离式立体交叉外,均需测绘地形图。 4.拟订方案,在地形图上定出不同方案的交叉位置和形式(包括匝道), 并到实地核对后根据纸上资料等进行初步设计,拟定采用方案。 5.按采用方案在实地上放样,并测得平、纵、横三方面资料。 6.地质勘探,在跨线桥和其他构造物处,应进行地质钻探,其要求与桥 梁相同。 七.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设计成果 布置图比例尺一般用1: :1000。内容包括地形、地物、路 线(包括匝道)、跨线桥及其他构造物等。 纵、横断面图比例尺和要求与平面交叉路略同。 跨线桥设计图,其要求与一般桥梁设计相同。 如有挡土墙、窨井、排水管、排水泵站等其他构造物,均须附设计 图。 有比较方案时,应绘制布置图并提供有关资料。 交叉口的工程数量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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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道路与其他路线交叉要求 一.公路与铁路交叉 公路与铁路交叉时,应根据公路的使用性质、交通情况、公路的规划
断面和其他特殊要求以及铁路的使用性质、运行情况、轨道数、有无调 车作业(次数和断道时间)等情况。考虑并决定采用平面交叉、立体交 叉或近期做平面交叉而远期改建为立体交叉的方案。 (一)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 1.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时,应设置道口,并尽是正交;当必须斜交时,交 叉角应小于45°。 2.根据交叉道口铁路等级,应保证汽车在公路上距交叉口相当于该公路 停车视距并不小于50M范围内,汽车驾驶员能看到两侧各不小于规定的距 离以外的火车。 3.为了行车的安全和方便,公路在交叉道口两端钢轨的外侧,应有不小 于16M的水平路段,该水平路段不包括竖曲线在内。紧接水平路段的纵 坡,一般不大于3%,困难地段应不大于5%. 4.交叉道口垂直于公路的宽度,应不小于交叉公路的路基宽度。 5.公路与铁路相接近时两者的用地界之间宜保持一定的间隔,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不应小于10M,二、三、四级公路不应小于5M。必要时还应设置 防眩设施。 6.平面交叉道口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设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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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路与管线交叉 (二)公路与铁路立体交叉 公路与铁路立体交叉时,新建项目应首选立体交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与铁路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交叉。其他各级公路与铁路交叉时,符合下列情 况之一者,应设置立体交叉: 1.交通繁忙或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达不到该公路设计要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 认为合理时; 2.铁路有大量调车作业且延误公路车辆、行人时间,损失严重时; 3.地形条件适宜修建立体交叉而不致过多增加工程量时; 4.受地形等条件限制采用平面交叉会危及行车安全时; 5.确有特殊需要时。 测设时,应与铁路部门联系并取得具体的协议。公路与铁路立体交叉时,应 尽是采用正交。 二.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 乡村道路是泛指乡村、城镇之间不属等级之列,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 人通行的道路。 乡村道路分为通行机动车道路和仅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道路两类。 乡村道路从公路上面跨越时,跨线桥桥下净空应满足等级公路的规定要求。 在下方穿越的公路或乡村道路,均应保证排水畅通。 三.公路与管线交叉 各种管线如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渠道等均不得侵入公路限界,也 不得妨害公路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公路的构造物和设施。 为保证公路的正常养护和交通安全、畅通与公路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亦应 根据上述原则,事先与交通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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