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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培训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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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培训讲解
市国资局 凌园

2 资产清查 背景介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全国性的专项工作,这次资产清查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来开展的。去年12月7-11日,财政部在山东威海举办了全国资产清查培训班。今年1月底财政部正式下发了清查通知。年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专门对此作了报道。 3月21日-22日省财政厅在杭州举办了全省资产清查培训班。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在8月底前上报清查结果。由于嘉兴市财政局要对下面的各市县进行审核汇总,所以要求各市县在8月10日之前上报清查结果。 2

3 目录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依据和总体要求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4 目录 五、资产核实和总结整改 六、资产清查报表和制度讲解 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

5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6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7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8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资产清查范围 201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范围 (一)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纳入本次清查范围。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但同财政部门没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直接缴拨 (三)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作为清查主体单独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8

9 二、资产清查范围 特殊资产的清查(一) 驻外机构资产 宗教资产 工会资产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的驻外机构,主要包括驻外使领馆、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性质代表机构等。中央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驻香港、澳门的机构,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对于其他境外组织或个人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 宗教资产 政府宗教管理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其资产和直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应进行资产清查。由宗教团体直接管理的资产,暂不列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 工会资产 各级总工会资产中,凡由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资产或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由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形成的资产可不进行清查登记。其他群众团体的资产清查工作,参照上述方法处理。 9

10 二、资产清查范围 人防资产 代储物质 军队资产 特殊资产的清查(二)
各级人防部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按照规定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各级人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是战备资产,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 代储物质 行政事业单位代国家、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储的财产物资,没有在行政事业单位账务中反映的,不纳入清查报表编报范围。 军队资产 解放军、武警部队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 10

11 二、资产清查范围 基本建设项目 涉密资产 特殊资产的清查(三)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纳入本次资产清查报表编报范围,具体体现为“在建工程”。对于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房屋构筑物,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关手续,不作为资产盘盈。 涉密资产 国家安全部门及公检法系统的枪支、弹药及其它保密资产,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由本单位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清查。有关单位上报资产清查报表及电子数据时,报送汇总报表及汇总数据。其他单位涉密资产的清查工作,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11

12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依据和总体要求 12

13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依据和总体要求 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是指资产清查的工作时点。基准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不列入清查范围。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13

14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依据和总体要求 资产清查的主要依据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行业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8. 《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9. 《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14

15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依据和总体要求 资产清查的总体要求(一)   1.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15

16 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依据和总体要求 资产清查的总体要求(二)   3.严肃纪律。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真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工作督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及清查结果。财政(国资)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16

17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17

18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准备阶段 主体工作阶段 结果申报审核阶段

19 (一)明确单位内部分工和工作职责,成立单位内部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准备阶段 (一)明确单位内部分工和工作职责,成立单位内部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二)基本确定资产清查核实户数范围。户数清理是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并依据机构编制等部门批准单位成立文件等,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户数情况进行核对清理和汇总,同时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单位户数进行核对,清理结果及时上报财政(国资)部门。 (三)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 19

20 主体工作阶段(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资产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主体工作阶段(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资产清查)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填写资产清查报表封面信息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财清综02表) (讲解报表时具体展开) (二)账务清理。是指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产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为基点,在清查日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讲解报表时具体展开) 20

21 主体工作阶段(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资产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主体工作阶段(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资产清查) (三)资产盘点。为便于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资产盘点可采取现场盘点与非现场盘点相结合、全面盘点与抽查盘点相结合的原则。 (讲解报表时具体展开) (四)财产清查。结合资产盘点工作,全面开展对单位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的清查工作。 (讲解报表时具体展开) 以上四点也是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 21

22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结果申报审核阶段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逐级汇总报送主管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视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重点关注资产损溢金额较大、权属不清、资金挂账及对外投资等项目,并对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承担责任。 22

23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结果申报审核阶段
(二)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应于2016年7月20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财政局各业务归口科室,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3

24 (三)2016年8月10日前,市财政(国资)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嘉兴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
四、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结果申报审核阶段 (三)2016年8月10日前,市财政(国资)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嘉兴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 24

25 五、资产核实和总结整改 25

26 五、资产核实和总结整改 8月10日之后 资产核实工作分为:单位申报资产核实事项,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局根据权限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依据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平政办发〔2014〕134号)。 总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管理制度。 26

27 六、资产清查报表和制度讲解

28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六、报表和制度讲解 第一部分 报表体系 第二部分 编报范围和流程 第三部分 编报要求 第四部分 填报说明 第五部分 资产审核要点和流程 第六部分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第七部分 资产报告制度解读

29 第一部分 报表体系 摘 要 背景介绍 报表特点 报表体系关系图

30 报表体系 背景介绍 2007年,财政部组织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在2007年报表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部分地方和中央部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实践,以及资产年度报告和实际管理工作需要,对报表进行了重新设计。 一、统一了报表,不再区分中央和地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二、根据管理需要增加了在建工程情况表、无形资产情况表和产权待界定明细表。 三、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调整了报表中部分科目设置。

31 报表体系 报表特点 一 二 三 四 全面反映了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充分体现了加强管理的需求。
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便于与单位财务账目进行核对。 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部分报表数据,尽可能减轻工作量,同时利用信息系统校验报表信息,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充分考虑了与资产年度报表的衔接。 31

32 报表体系 报表体系关系图 盘点单 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过 程 表 清 查 明 细 表 单 户 表 清 查 报 表 资产清查报表 汇 总
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存货清查明细表、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10张表) 第一类,流动资产类 第二类,固定资产类 固定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 第三类,无形资产类 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 资产负债清查表、机构人员情况表、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表(3张表) 第一类,总体情况 固定资产情况表、房屋构筑物情况表、车辆情况表、大型设备情况表(4张表) 第二类,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清查报表 第三类,无形资产情况 无形资产情况表、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 在建工程情况表 第四类,在建工程情况 出租出借情况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表、担保情况表、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表、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表、产权待界定资产情况表等(6张表) 第五类,管理情况 资产负债清查汇总表、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汇总表、固定资产情况汇总表、房屋构筑物情况汇总表、车辆情况汇总表、大型设备情况汇总表、无形资产情况汇总表、占有使用土地情况汇总表、在建工程情况汇总表、出租出借情况汇总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汇总表、担保情况汇总表、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汇总表、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汇总表、产权待界定资产情况汇总表(16张表)

33 第二部分 编报范围和流程 摘 要 编报范围 编报流程

34 编报范围和流程 编报范围 编报范围 包括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作为编报主体编报报表,相关信息由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表》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表》中填列。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不需要编报报表。

35 资产编报范围和流程 编报流程 准备工作 盘点单 明细表 清查报表 汇总报送
资产清查需要利用资产清查系统完成。在编报报表前,需要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内容。包括:会计制度、折旧信息、无价值、一卡一物一码、记账日期等。 行政事业单位录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形成基础数据库,其中部分信息自动导入到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资产清查明细表,其中固定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由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自动生成。 行政事业单位录入清查报表,其中部分报表由单位录入,部分由清查明细表自动生成。 清查汇总表由清查报表自动生成,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上报资产清查数据。

36 第三部分 编报要求 摘 要 总体要求 注意事项

37 1、各单位要加强资产财务核算、资产台账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清理登记资产情况,完善卡片数据,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编报要求 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资产财务核算、资产台账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清理登记资产情况,完善卡片数据,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2、资产报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表内数据之间、表与表之间、资产清查数据与财务决算数据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清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杜绝虚报、错报和瞒报现象。) 3、各单位要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须经经办人员签字确认,资产清查报表须经报表编制人员、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要落实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报表按时报送。 37

38 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编报年度决算有关工作,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存在财务会计差错的,应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调整账面数后,如实填报。
编报要求 注意事项 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编报年度决算有关工作,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存在财务会计差错的,应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调整账面数后,如实填报。 2、报表的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正式上报的资产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按照正式文件、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表的顺序装订。 3、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电子数据也需要一并报送。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38

39 第四部分 报表填报说明 摘 要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40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报表封面 编制说明:1.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报;

41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编制说明: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结合会计总账、明细账、资产台账,在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基础上,填制此表; 2.行政事业单位录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形成基础数据库,其中部分信息自动导入到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42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明细表
编制说明:以上表10张清查明细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情况,以上明细表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会计科目逐项逐笔填列。

43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明细表 编制说明:本表反映单位固定资产损益清查情况,本表根据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自动生成。
编制说明:本表反映单位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情况,本表根据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自动生成。

44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按全口径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清查账面数、清查变动数、清查数等情况。 2.本表全部指标需手工填列。

45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1.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2.本表全部指标需手工填列。

46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按原因归类的财产损失情况。
2.表中相关数据,从资产清查明细表中提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47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结果情况。
2.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不需要单位进行手工填列。

48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出的占有使用土地的情况。
2.本表“权属证书”、“权属性质”、“是否确权”、“坐落位置”、“资产入账形式”、“使用状况”等内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内容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49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出的在建工程的情况。
2.本表按会计核算的在建工程项目逐项填列。

50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前仍在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及其收入情况。不包括土地。 2.本表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出租出借由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提取,部分信息需手工录入。 3.其他资产出租出借,按项目进行手工填列。

51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清查情况。
2.本表要求事业单位将对外投资事项逐项逐笔填列。

52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2.本表要求按担保笔数逐笔逐项填列。

53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由行政单位作为编报单位录入。用于反映行政单位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物业管理、汽车运营和维修、接待服务、餐饮、印刷、幼教、医疗等后勤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 2.后勤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除填报汇总信息外,再逐个填报下属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有关信息。为企业单位的,只填报直属的后勤服务企业有关信息,其子公司、分公司有关情况合并入一级单位反映。

54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由行政单位作为编报单位录入。
2.本表反映行政单位附属的公司、企业集团等未脱钩经济实体的基本情况。 3.未脱钩经济实体包括后勤服务经济实体和其他未脱钩的经济实体两个部分,后勤服务经济实体不在本表反映。

55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报表 编制说明: 1.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不清晰以及产权存在纠纷的情况。
2.本表的相关内容主要由计算机从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56 报表填报说明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_清查汇总表 编制说明: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共包括13类16张表,通过清查报表取数自动生成,是对清查报表数据的汇总与分析。 2.清查汇总表由基层单位起报,经相关单位层层审核,汇总,最终上报财政部门审批。

57 第五部分 资产审核要点和流程 摘 要 审核要点 审核流程

58 资产审核要点和流程 审核要点 形式审查 内容审查 审核包括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两部分。
报表编制范围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编制要求;中介机构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是否规范。 内容审查 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报表中的相关指标之间、表间相关数据之间勾稽关系是否衔接,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纸介质数据与电子介质数据是否一致;与决算有关内容进行核对,数据变动是否合理合规,数据差异是否做出合理说明;资产核实理由是否成立、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合理;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59 资产审核要点和流程 审核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 基层单位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业务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

60 第六部分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摘 要 办法制定的背景 办法的主要内容 资产清查情形 资产清查的程序 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中介机构参与开展资产清查问题

61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办法制定的背景 背景介绍
现行资产清查办法、核实办法由财政部于2006年和2007年制定印发。执行近十年来,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资产清查和资产核实工作密切相关,分成两个办法执行起来不方便,此次将两个办法整合成一个办法。 二、现行两个办法与相关制度存在不一致。以中央级事业单位为例,资产核实办法规定,货币资金损失5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损失200万元以上的要报财政部审批,而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办法规定,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固定资产报废报损800万元以上的报财政部审批。办法间规定的不一致,影响了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62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办法的主要内容(一) 总则部分 机构职责部分 资产清查部分
《办法》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资产清查、核实的概念,开展资产清查、核实的机构及其职责,资产清查、核实的主要内容、程序、监督管理等。《办法》既适用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也适用于单位日常自行开展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总则部分 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资产清查和资产核实的概念及资产清查资产核实的组织实施原则。 机构职责部分 规定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中的职责。 资产清查部分 资产清查部分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资产清查情形、资产清查工作程序、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中介机构参与开展资产清查问题。具体介绍如下:

63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资产清查情形 需要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需要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或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64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资产清查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 立项申请 主管部门 审核汇总 财政部门 审批或备案 制定清查 工作实施方案 立项申请
监督指导 实施自查 专项审计 清查结果报送 审核汇总 审核 完善规章制度

65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要求各单位依据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人员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 账务清理 要求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财产清理 要求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完善制度 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66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中介机构参与开展资产清查问题 《办法》第十三条至十五条介绍了中介机构参与开展资产清查的有关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保证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承担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胜任能力。涉密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如确需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委托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涉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中介机构可以由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由单位自行委托,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67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办法的主要内容(二) 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部分 损益证据部分 资产核实部分
规定了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含义、包含的内容以及具体处理方法。 损益证据部分 规定了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需要提供的证据内容,损益证据也是开展资产核实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资产核实部分 规定了资产核实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权限等。

68 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解读 办法的主要内容(三) 账务处理部分 监督和管理部分 附则部分
规定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批复前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的原则,以及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批复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的有关要求。同时强调了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的,在资产核实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和管理部分 分别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做出了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 附则部分 进一步细化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对地方财政部门制定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做出了规定。

69 第七部分 资产报告制度解读 摘 要 《制度》与资产清查的关系 《制度》的主要内容 数据使用与管理

70 资产报告制度 《制度》与资产清查的关系 关系 资产清查的结果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的新起点,但这种清查不可能是经常性的,关键还是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变化情况,对这个基础数据库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的动态管理。目前,在这方面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容易造成前清后乱。因此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制度》,以规范和强化资产数据的基础管理工作。今后,地方和中央部门开展的资产年报工作,或者有的地方和部门开展资产季报、月报工作,都要依据这个制度执行。

71 资产报告制度 《制度》主要内容 总则部分 工作组织部分 报告内容部分 编报审核部分
明确了资产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等,并对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工作组织部分 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的原则以及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报告内容部分 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的三部分: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分别规定了每部分包括的主要内容。 编报审核部分 对行政事业单位编报资产报告,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资产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72 资产报告制度 《制度》主要内容 数据使用与管理
充分有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报告数据资料,全面、动态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情况。 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数据作为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应当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数据作为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基础。 应当根据资产存量情况,结合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严格控制资产增量,确保资产总量平衡。 应当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数据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处置国有资产的重要依据。 应当有效利用资产报告数据,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 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资产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妥善保管。 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外提供资产报告数据资料。

73 资产报告制度 《制度》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部分 要对违规行为做出了规定。 工作组织部分
主要进一步细化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对地方财政部门制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 目前该制度已征求了省级财政部门、部分中央部门、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意见,计划在总结资产清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予以印发。

74 七、资产信息系统建设

75 我们已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利用系统完成资产盘点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七、资产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建设的内容和规划 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 我们已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利用系统完成资产盘点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长期规划,在基本统一业务规范的基础上,逐步统一建设和部署。

76 我们已在平湖财税(国资)网站首页---业务专栏下设置国有资产清查专栏,相关文件和资料都已上传,请大家自行下载并学习。
相关文件和资料下载 我们已在平湖财税(国资)网站首页---业务专栏下设置国有资产清查专栏,相关文件和资料都已上传,请大家自行下载并学习。 同时,我们也在平湖资产管理群群文件里共享了相关文件和资料。 76

77 QQ群: 平湖资产管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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