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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信用和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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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 理解信用和征信的概念、信用的种类和信用产生的原因 2. 了解信用及征信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3. 掌握信用工具的构成要素、信用工具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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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3.1 信用的产生及特征 3.2 信用形式 3.3 信用工具 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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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信用的产生及特征 信用是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
信用以偿还本息为基本特征,其主要形式包括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等。信用是金融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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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信用的产生及特征 3.1.1 信用的产生 在私有制下,贫困家庭缺少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了维持生产和生活被迫向富裕家庭借债,这样就产生了信用。因此,剩余产品的出现和贫富差别是信用产生的前提条件。 在商品经济社会,商品和货币在各个所有者之间分布是不均衡的。一方面,生产者要出卖商品;另一方面,购买者买进商品后因为贫穷或没有货币,产生借贷的需要,这样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就成为信用产生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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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信用的产生及特征 3.1.2 信用的要素 信用交易或信用活动包括三个基本的要素,即信用主体、信用工具和时间间隔。
信用主体是参与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等。信用工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时间间隔即承诺与兑现承诺的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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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信用的产生及特征 3.1.3 信用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 从微观上看,信用对企业和个人筹措发展资金,节约流通费用,增强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宏观上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产生预期效果的基础是信用。 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备要素,它对于加速资金集中,扩大社会投资,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和调控宏观经济都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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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信用活动是通过具体的信用形式表现出来的。 信用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民间信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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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高利贷在人类社会中久已存在,极高的利率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它是一种通过发放实物或货币而收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
3.2.1 高利贷信用 高利贷在人类社会中久已存在,极高的利率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它是一种通过发放实物或货币而收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 高利贷信用产生于原始社会瓦解时期,那时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使原始公社内部产生了贫富分化。 有以下特点:高利贷的利率高、剥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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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3.2.2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用。具体形式: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预付货款、委托代销等。 特点:主体是厂商;商业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 优点:方便和及时。 局限性:规模和数量上的局限性;方向上的局限性;信用能力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还存在信用期限上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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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3.2.3 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间接融资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
特点:客体是货币资本;主体一方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另一方是企业和个人;银行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不完全一致。 优点:规模和数量上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银行信用的投放方向不受限制;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期限上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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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3.2.4 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也叫政府信用,是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参与的一种信用形式,主要表现为国家作为债务人而形成的负债。
政府信用基本形式:由国家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向银行透支或借款。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国家发行国库券和公债券。 国家信用在经济生活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是解决财政困难的较好途径。解决财政赤字的途径有增税、从银行透支和举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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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3.2.5 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亦称个人信用,是企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
类型:工商企业以赊销商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消费信用,也就是消费贷款,它属于长期消费信用年。 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和消费者的购买力需求与现代化生活需求的矛盾,有助于提高消费水平。同时,消费信用也可发挥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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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用形式 3.2.6 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银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对别国的政府、银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的信用。
按领域划分,国际信用可分为贸易信用和金融信用两大类 按其期限, 。国际信用可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和长期信贷。 按贷款人划分,国际信用还可分为由私营企业、银行、经纪人等提供的私人信用、由政府直接提供或通过国营信贷机构提供的国家信用以及国际金融组织与区域性金融组织提供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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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信用工具是具有一定格式并准确记载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偿还日期和偿还额,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能有效约束双方行为的书面信用凭证。 信用工具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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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特点:偿还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3.3.1 信用工具的特征 特点:偿还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信用工具的收益有三种:固定收益,是投资者按事先规定好的利息率获得的收益;即期收益,又叫当期收益,就是按市场价格出卖时所获得的收益;实际收益,指名义收益或当期收益扣除因物价变动而引起的货币购买力下降后的真实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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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现实经济生活中,信用工具的形式多样,也有多种分类方法,最常见的是按时间长短分为短期信用工具和长期信用工具。
3.3.2 信用工具的分类 现实经济生活中,信用工具的形式多样,也有多种分类方法,最常见的是按时间长短分为短期信用工具和长期信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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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短期信用工具 短期信用工具是指一年期以下的票据和信用证等信用工具。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载明金额和日期,到期由付款人对持票人或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信用凭证。票据一般分为:汇票、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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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按出票人不同,汇票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汇票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按其出票人身份为标准,可以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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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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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长期信用工具又称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面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定期取得一定收入的凭证。
长期信用工具 长期信用工具又称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面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定期取得一定收入的凭证。 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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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凭证上载明债券发行机构的名称、面额、期限、利率等事项。债券一般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又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为集资而发行的债务凭证。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金融债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债务人发行的债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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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用工具 3.3.2.3 其它分类 信用工具按有无金融机构的参与分为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两大类。
直接信用工具: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直接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商业票据、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和股票等。 间接信用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存款单、银行票据等,是由金融机构作为借贷双方的金融中介参与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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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3.4.1 征信 征信,中文之“征”即证、验、求,“信”即信用、诚实、信任之意。狭义的征信,是指调查、验证、评价他人信用;而广义的征信,还有 “求取他人对自己的信用”之意。 基本功能:了解、调查、验证他人的信用,使赊销和信贷活动中的授信方能够比较充分地了解信用申请方的真实资信状况和如期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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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3.4.2征信和信用的关系 信用主要是指借钱还钱、先消费后付款等经济活动;征信则指的是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借钱,通过第三方机构将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供信贷机构及各相关主体使用。这是信用与征信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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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3.4.3 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是指与征信活动有关的法律规章、组织机构、市场管理、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共同构成的一个体系。 征信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为信贷市场服务,但同时具有较强的外延性,还向商品交易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提供服务。 社会征信体系:个人征信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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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个人征信的征信对象主要针对本国公民、在该国长期活动的外国人及个人资产。个人征信体系是指能证明、解释和查验个人信用情况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资料和行事规则的制度框架。它主要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系统、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个人信用风险转嫁制度等。 企业征信的征信对象是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中小型企业及其发行的债券,主要为征信对象提供企业信用调查、资信评级、股票债券评级、市场调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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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模式 第一种是市场主导型模式,又称民营模式。特征是征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收集、加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信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政府基本上处于社会信用体系之外,主要负责立法、司法和执法,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同时其本身也成为商业性征信公司的评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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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模式,又称公共模式或中央信贷登记模式。这种模式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兼有私营征信机构的社会信用体系。其征信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各国中央银行管理,主要采集一定金额以上的银行信贷信息,目的是为中央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服务。另一部分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组成,一般从事个人征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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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第三种是会员制模式。这种模式是指以行业协会为主建立信用信息中心,为协会会员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换平台,通过内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征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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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征信机构 征信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机构。其业务主要是采集、存储、加工、分析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服务或其它信用查询服务。它包括信用信息登记机构、信用调查机构、信用评分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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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使人们自觉地坚守“诚信”,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3.4.4 建立征信体系的必要性 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使人们自觉地坚守“诚信”,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征信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各部门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银行利用征信技术合理扩张授信业务,增加资金流通数量和速度,并刺激经济发展,拉动消费和投资需求,增加国民收入,从而达到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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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3.4.5 我国的信用现状及征信体系建设
现状:履约率低;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企业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包装上市圈钱等行为屡见不鲜;以万亿元计的银行的不良贷款积累;盗窃知识产权等等。 这些问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信用缺失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信用的严重缺失导致市场交易成本上升,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最后,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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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征信与社会征信体系 3.4.5 我国的信用现状及征信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的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关键是建好五个子系统:一是信用档案系统,包括个人信用档案和企业信用档案;二是信用调查系统,包括贷款信用、融资信用、合资合作信用、贸易伙伴信用调查;三是信用评估系统,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估综合考察和客观、科学、公正的分析研究;四是信用查询系统,包括企业和个人两套信息系统;五是失信公示系统,根据失信行为严重程度的不同,分为内部公示和外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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