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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99學年度 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報告人:賴世芬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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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縣99學年度 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報告人:賴世芬營養師

2 98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檢討會 時間:99年1月13日下午2時整 地點:本府地下二樓大禮堂 建議事項 99學年度改進事項 1
招標時間建議提前。 規劃會議業於5月20日辦理完畢,預定於7月上旬辦理招標。 2 招標廠商可否多點選擇?得標醫院承載服務數量太大,安排期程太長,服務品質差。 招標方式採固定金額及限制性招標,採公開評選及複數決標方式遴選出符合資格之6家優勝廠商。 3 建議增加牙科義診之場次及名額,希望以各鄉鎮都辦理1場為佳。 新增「指定矯治服務項目」-口腔檢查異常、寄生蟲陽性及心音心電圖檢查異常者,得持檢查結果通知書及健保卡至原承辦醫院進行一次免掛號費、免診療費之矯治服務。 4 觀察員的擔任成員,希望不要增加學校教師困擾。 將辦理「外部稽核員及學校觀察員」培訓及認證 5 得標醫院提供的健檢資料,無法上傳至「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

3 壹、檢查項目及內容(一) 依據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應檢查及增列項目如下:
體格生長:身高、體重 代謝症候:血壓、腰圍 眼睛:視力、辨色力、立體感、斜視、弱視及其他異常(「視 力」及「立體圖」檢查不併入招標檢查項目,修正為 學校護理人員 ) 頭頸:斜頸、異常腫塊及其他 口腔:齲齒、缺牙、咬合不正、口腔衛生及其他異常 耳鼻喉:聽力、耳道畸形、耳膜破損、盯聹栓塞、扁桃 腺腫大及其他異常 ※99學年度刪除檢查項目:唇顎裂、構音異常

4 壹、檢查項目及內容(二) 依據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應檢查及增列項目如下: 胸部:心肺疾病、胸廓異常及其他異常
腹部 :異常腫大及其他異常 皮膚:癬、疥瘡、疣、異位性皮膚炎、溼疹及其他異常 脊柱、四肢 :脊柱側彎、肢體畸形、青蛙肢及其他異常 泌尿生殖 :隱睪、包皮異常、精索靜脈曲張及其他異常 寄生蟲 :腸內寄生蟲、蟯蟲 尿液 :尿蛋白、尿糖、潛血、酸鹼度 ※99學年度刪除檢查項目:疝氣

5 壹、檢查項目及內容(三) 約定複查項目(由承辦醫院負責完成複查): 心音心電圖檢查(心臟科):
初檢發現心音異常、心律不整學生須做心音心電圖複查。 尿液複查及血液檢查: 尿液初檢陽性須做複檢,複檢陽性須做血液檢查。

6 貳、經費分配及運用方式(一) 針對縣立高中國中部及國民中小學一、四、七年級學生健康檢查,除中央所補助每人新台幣250元之預算外,尚不足之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 今年度總預算金額:2,000萬元,皆用於學生健康檢查、轉介複查、必要之矯治追蹤及行政等用途。 依實際受檢學生數核支檢查費、轉介複查及矯治費,採固定招標金額,檢查費及承辦醫院行政費用為每生240元,其餘10元做為學校行政費用。

7 貳、經費分配及運用方式(二) 檢查費: 支付基準項目之檢查、增列檢查項目、約定複查及矯治項目之所有作業費用。本項費用投標廠商須提供經費概算表,並說明其經費使用結構,不納入評選配分,僅作為綜合考量參考。 得標廠商須負責提供健康檢查工作衍生之配合事項所需費用如交通費、保險費、提供各項紀錄表、通知表單、檢查結果資料編寫製作、辦理行前說明會及其他費用。

8 貳、經費分配及運用方式(二) 複查與必要之矯治費用:
健康檢查結果異常之學生皆由學校通知家長自行至醫院複查及矯治,其複查及矯治費用由該生自行負擔。 經檢查結果為口腔檢查異常、寄生蟲陽性及心音心電圖檢查異常者,得持檢查結果通知書及健保卡至原承辦醫院進行一次免掛號費、免診療費之矯治服務。

9 貳、經費運用方式(三) 行政費用: 承辦醫院部分:各項表件印製、人事、交通(往返學校分發材料、收集檢體、分送檢驗報告)、水電、郵電及管理費、廢棄物處理費、稅捐、定點學校集中檢查時交通費、護送人力、學生保險費相關費用及行前說明會等。 學校部分:學生轉介複查及矯治交通費等行政費用、學生健康記錄卡等印製費、相關統計資料或名冊管理、觀察員相關費用等。 本府:品管稽核訪視費、招標及其餘行政費用另編經費因應。

10 叁、招標方式(一) 招標方式採固定金額及限制性招標,採公開評選及複數決標方式遴選出符合資格之6家優勝廠商。 契約價金支給付方式:單價計算法
保證金:收取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全數發還。

11 叁、招標方式(二) 學校依所在地區自行選擇鄰近之服務醫院,於8月15~25日逕至本府教育處「填報統計系統」填報選擇醫院及受檢學生人數,經縣府覆核及議約後公告決標。 不保證各醫院得標之數量,但每一醫院得標數量以500名學生為下限、2萬名學生為上限。 如有不足或超過之情況,由縣府進行校際協商,改換服務醫院,協商以學校距離該醫院之遠近為考量。

12 叁、招標方式(三) 契約價金給付條件 : 採共同供應契約方式,契約價金由各校驗收後,廠商開立收據向各校請款。
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後續之安全及健康管理需求,經機關檢討不必重新檢查或重新檢查有具體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停給付契約價金至情形消滅為止: 履約實際進度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落後預定進度達20%以上者。 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 廠商履約人員不適任,經通知重做仍延不辦理者。 其他違反法令或契約情形。

13 肆、投標廠商評選(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專業勞務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廠商須通過資格審查,始得參加公開評選。
決標方式採固定價格,價格不納入評比,僅作綜合考量。 評分表增列:醫院所在區域之項目 。

14 肆、投標廠商評選(二) 廠商所提履約計畫及內容,由評選委員評選後,個別委員對各家廠商之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彙整所有評選委員之評分,製作成總表,每家廠商所得之評分再加總,除以委員人數後,得各家廠商得分之總平均,總平均達75(含)分以上後予以排序為前六名,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同列為優勝廠商,可接受各校選擇,並取得議約權。

15 肆、投標廠商評選(三) 經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全民健保特約醫院 ,能組成健康檢查工作隊於契約期限內(99年9月-12月間)完成本縣國中小學生健康檢查。 牙醫師、小(內)兒科醫師或家醫科醫師2名(以上醫師須具有專科醫師資格一年以上)、護理人員每科1名、工作助理2名,共計8名,組隊到校進行檢查工作。每組8名醫療人員一日受檢人數不得超過400人。 實驗室檢查檢體採收人員至少2人、檢驗師負責檢驗及判讀至少2名,負責從事寄生蟲、尿液及血液檢查工作。 上述專科醫師、護理人員、檢驗師皆應具備衛生單位登記合格之執業執照及於醫院服務至少2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16 伍、品質管控及稽核(一) 學校驗收 由受檢學校之學務主任、衛生組長、家長代表及學校護理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於健康檢查工作現場核對檢查隊員之名單、身分、資格、檢查方法之操作過程等,確認得標廠商確實依據採購合約內容組成健康檢查隊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工作。

17 伍、品質管控及稽核(二) 檢查結果之正確性 工作現場抽訪與考核 理學檢查結果正確性不低於80% 實驗室檢查結果之正確性 95 %
本府將組成健檢考核工作小組,不定期派員至各校進行實地考核學生健康檢查採購案之履約情形及進度。 各校協調具有相關背景家長、醫學院學生、退休護理人員或其他人士,擔任觀察員,於健康檢查當日到校進行外部稽查。

18 陸、廠商未確實履約之罰則或處理方式 (參照學生健檢工作手冊附錄)
檢查工作隊檢查品質: 執行工作時應配帶醫院之識別證,倘學校對於健檢品質有爭議或不滿意,可拒絕簽收學校健檢人數證明單。 實驗室檢查初查結果正確性: 若匿名檢體與原檢體檢驗結果一致性不足,及不一致的比率大於或等於5%時,則重做,所產生之費用由承辦醫院自行支付。

19 陸、廠商未確實履約之罰則或處理方式 (參照學生健檢工作手冊附錄)
理學檢查初查結果正確性: 依據轉介複查回條所載異常項目不相符,則該生健保掛號費由承辦醫院支付。轉介複查正確率低於80%,則列為不良廠商,次一年度不得參與投標。 檢查期限與複查結果逾期違約金: 以日為單位,廠商如未依照契約規定期限完工,應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 1 ‰計算逾期違約金。 未完成履約部分: 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得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其1 ‰計算逾期違約金。

20 柒、其他 本縣「99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採購規劃會議」業於本(99)年5月20日於本府1501會議室辦理完畢。
新增「指定矯治服務項目」-口腔檢查異常、寄生蟲陽性及心音心電圖檢查異常者,得持檢查結果通知書及健保卡至原承辦醫院進行一次免掛號費、免診療費之矯治服務。

21 柒、其他 本縣訂定「 99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採購案履約考核計畫 」。
爲提高學生就醫矯治率,特訂定「提昇學生健康檢查結果追蹤矯治率獎勵計畫 」-獎勵標準如下: (一)篩檢異常複檢率達95%(含)以上及前往矯治率達80%者:記功乙次3名,其他有功之協辦人員,按學校教職員工人數其三分之一人員各予嘉獎乙次。 (二)篩檢異常複檢率達95%(含)以上及前往矯治率達70%者:記功乙次2名、其他有功之協辦人員,按學校教職員工人數其四分之一人員各予嘉獎乙次。 (三)篩檢異常複檢率達95%(含)以上及前往矯治率達60%者:記功乙次1名、其他有功之協辦人員,按學校教職員工人數其五分之一人員各予嘉獎乙次。 (四)篩檢異常複檢率未達95%及前往矯治率未達60%者:請提出具體改善策略報府核備。

22 柒、其他(學校應配合事項 ) 學校應成立學生健檢工作小組:
前置作業準備:如疾病史調查、視力、 立體圖等、受檢意願調查(進行「學生健康檢查家長同意書」家長回條收集、整理及製作受檢名冊)、協助檢查過程及結果驗收(如醫事人力數量、資格、作法態度等,受檢人數清點、檢查結果表單核對、通知單發放等)。 觀察員: 由行政人員、教師或家長志工等人員擔任。 健檢現場動線、人力配置及秩序維護等。 健檢紀錄與通知之正確性、即時性。 校內辦理學生健檢說明會(可參考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簡介影片」)。

23 柒、其他(學校應配合事項 ) 高危險群學生應造冊列管。 家長可選擇在校檢查或自行到院檢查,但須簽具切結書並於檢查後繳回健檢紀錄卡。
本案完成契約簽訂後,相關招標文件資料(如:實施計畫、工作說明書、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等)將放置於「教育處體健科」網頁供下載查詢及事前閱覽。 本府將辦理學生健檢觀察員培訓及認證,請各校務必依規定遴派行政人員、教師或家長志工等人員擔任。 請健體領域教師將健康檢查基本觀念(如:身體隱私權、健康管理概念等)融入課程學習中。

24 柒、其他(學校應配合事項 ) 學生健康檢查紀錄卡:
(1)由醫院印製提供。(本府99年8月30日府教體字第 號函,係正本函請醫院印製、副知各校) (2)打孔部分由校方自行處理。 尿液受檢方式由學校指定執行。 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上傳格式,俟教育部頒定格式後函請醫院辦理。

25 ※欲更換健檢醫院者,請務必徵得3方同意並於9/3(五)中午前專案(電子公文交換)報府核備,逾期不予受理。
大明醫院:永豐高中等24校,6599人 中壢天晟醫院:興南國中等51校,18418人 新國民醫院:新明國中等17校,6911人 楊梅天成醫院:楊梅國中等30校,6900人 龍潭敏盛醫院:桃園國中等50校,19016人 壢新醫院:青溪國中等72校,19841人 ※欲更換健檢醫院者,請務必徵得3方同意並於9/3(五)中午前專案(電子公文交換)報府核備,逾期不予受理。

26 以上報告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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