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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會強暴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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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約會強暴篇 -

2 悲傷茱麗葉 ~ 春 梅 的 故 事 ~

3 人物介紹 春梅父母

4 春梅的故事 春梅未滿17歲,明皓尚未當兵, 春梅因父母反對交男友, 而與父母關係惡化。

5 春梅的故事 春梅受到父母嚴格看管。 與明皓見面機會減少, 平常只能用電話聯絡。

6 春梅的故事 有一天,明皓爬牆到春梅房間後, 兩人發生性行為。往後兩個月, 明皓經常沿著後巷爬上春梅房間, 繼續發生親密關係。

7 春梅的故事 不久事情被父母發現, 她連出門透透氣的機會也都沒有了, 親子關係也更惡化了。

8 春梅的故事 經過一段時間後,春梅告訴老師,他們的感情不如從前,也逐漸習慣沒有明皓的生活,但與明皓的第一次其實有半強暴的感覺。

9 春梅的故事 當她告訴好朋友小真這件約會強暴的事時,結果居然被小真拿這件事當要脅,要求當跑腿做事,讓她覺得很受傷。

10 分享與討論

11 Q & A 1.甚麼是約會強暴?是否為性侵害? 2.春梅如何拒絕明皓? 3.春梅可以向誰求助? 4.你知道學校性別委員會的窗口在哪裡?
5.約會時你該如何保護自己? 6.懷孕了該怎麼辦?

12 案例分析及法律適用

13 案例分析及法律適用 1.春梅可以怎麼做? 2.明皓應該負什麼法律刑責? 3.春梅的家人可以怎麼做? 4.學校可以怎麼做?

14 國 立 草 屯 商 工 製 作

15 春梅可以怎麼做 春梅已十六歲多,與明皓發生第一次性行為,雖是在半推半就情況下發生,但不太可能追究明皓對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性交罪的刑事責任。

16 明皓的法律刑責 春梅已超過16歲,因此明皓不適用刑法第227條對16歲以下未成年人性交罪,但如果春梅為了要跟明皓在一起而離家出走,明皓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可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7 春梅的父母可以怎麼做 春梅為16歲多之少女,為未成年人,父母為法定代理人暨監護人,父母應對春梅善盡照護之責。
春梅之父母雖已盡照護之責,但因管教過嚴,產生過猶不及之效應,對叛逆期的青少年不太合宜。 父母宜用疏導及勸導之方式與春梅溝通,以避免春梅「為反對而反對」之叛逆性行為一再發生,造成不可收拾之後果。

18 學校可以怎麼做 (一) 班級導師方面 潛移默化之效。 1.老師應改變其態度與學生多親近。 2.適時地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中。
3.強調有關約會強暴之法律知識,以達 潛移默化之效。

19 學校可以怎麼做 (二) 學生輔導方面 1.善盡教導與輔導之責任,並與學生家長溝通學校的處理情形及保持聯繫。
2.謹慎處理此約會強暴事件,以免造成不必要之傷害。 3.應多宣導「性別平等」之法律常識,使學生於平時即對性侵害、約會強暴等相關法律知識有所瞭解,以免因不知法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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