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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學生 出國研修或海外專業實習 101年度學海系列計畫甄選說明會
時間:101/1/9(一) 地點: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 主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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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程 時間 內容 報告人 13:30-13:40 報到/領取資料 國際事務處 13:40-14:00 101年度甄選簡章說明與資訊平台介紹
議 程 時間 內容 報告人 13:30-13:40 報到/領取資料 國際事務處 13:40-14:00 101年度甄選簡章說明與資訊平台介紹 14:00-14:30 「學海飛颺計畫」 獲獎學生心得分享 宋安宓同學(景觀暨休憩管理研究所) 方郁婷同學(食品科學研究所) 14:30-14:50 「學海築夢計畫」 獲獎老師、學生 心得分享 黃文琪老師(農企業管理系) 程俊威同學(農企業管理系) 14:50-15:00 Q & A 國際事務處、黃文琪老師、 程俊威同學、宋安宓同學、方郁婷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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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學海計畫概覽 經費編列原則: 生活費-參考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102 經費編列原則: 生活費-參考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來回機票-航空公司經濟艙票價,參考「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 國際學術會議機票費金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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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飛颺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且非當學期畢業之在 學學生。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每班前30%、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或在專業領域的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或參與 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 外國語言能力優良及其他甄選資格,須符合薦送學 校自訂規定(應達國外大學/機構規定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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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飛颺申請所需資料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1份 「具結書」1份 「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含系所排名)
「中、英文自傳」各1份 「中、英文出國研修計畫書」各1份(詳述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有效期間內符合申請學校要求之「外語能力證明影本」1份 教師「英文推薦函」兩封 其他「優良表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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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各縣市 政府行政主管機構開立)之清寒優秀學生。 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且非當學期畢業之在學學 生。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每系所該年級前40%或30%為原則), 或在專業領域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者或參與全國性、 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 外國語言能力優良及其他甄選資格,須符合薦送學校自 訂規定(應達國外大學/機構規定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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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惜珠申請所需資料 「戶籍謄本」1份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1份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1份
「具結書」1份 「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含系所排名) 「中、英文自傳」各1份 「中、英文出國研修計畫書」各1份(詳述申請原因、預計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有效期間內符合申請學校要求之「外語能力證明影本」1份 教師「英文推薦函」兩封 其他「優良表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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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築夢申請資格 每校最多薦送10個計畫案,每1個計畫案參與人數(含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以15人為上限。
每1個計畫案得擇定數個國家專業實習機構,以5個為上限,於申請時一併報部審查。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須為薦送學校之專任教師。 申請學生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實習當學期須為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 3.外國語言能力優良及其他甄選資格,須符合薦送學校 自訂規定(應達國外大學/機構規定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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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平台簡介 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入口網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
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計畫網站 101年度國內大學校院自行選送人才出國研修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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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送生上傳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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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補助學生使用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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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填寫部分: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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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計畫主持人填寫部分: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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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程序與時程 於101年3月2日前向國際事務處報名 各系所初審合格 進入複審 由國際事務處簽奉核准後,報教育部申請 日 期 工作項目
100/12/21 通知各系所 101/01/09 舉辦說明會 101/03/02 截止收件 101/03/03~17 審查 101/03/17~30 公告送件名單、申請書報教育部 101/05/31 教育部核定公告日 101/06/01~102/10/31 選送生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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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飛颺&惜珠注意事項 獲本計畫補助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我國政府之提供獎助學金。但得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申貸國外研修費。 選送生最遲於102年10月31日辦理出國手續。 選送生於確定出國研修前2週與本校簽訂行政契約書。 選送生須於研修期滿1個月內上傳心得報告至計畫資訊網。 - 心得報告經教育部評選為佳作者,備有獎金鼓勵,並邀請至「年度成果發表暨經驗分享座談會」中公開表揚。 於校內舉辦出國研修經驗分享座談會。 役男須注意兵役問題。 研修須修讀學分,可否扺免本校學分,須事先得系所同意。 - 返國後須繳交成績單/證明 -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學海惜珠須額外注意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規定(須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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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築夢注意事項 計畫主持人須停留國外14天以上,請加註必要性及理由說明。得視情況增加共同主持人,並說明擔任之角色及工作內容。
新增實習機構時,應由各計畫主持人敍明理由,報經薦送學校自行審查,經校內審查通過後,同時應備文函報教育部備查。 (※須填寫新增實習機構申請書) 所提之預定實習人數,計畫主持人於出國實習前,如能提出具體說明,逕向薦送學校申請變更1次,惟下修比率不得低於本部補助金額之比率。(※須填寫變更實習人數聲明書) 選送生確定赴國外專業實習前2週,須與學校以及計畫主持人共同簽訂行政契約書 計畫主持人於實習前2週,應至計畫網站登錄團員資料。 計畫執行完畢1個月內,選送生上傳心得報告,計畫主持人上傳計畫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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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計畫不一定通過,在未核定前請勿產生任何費用。 簽證不一定通過,請先取得簽證後,再進行滙款或購買機票。
心得報告勿呈現個人基本資料(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等)。 101年系統平台開放日:101年2月6日(一) 101年起每月一日系統平台會自動發送「提醒信函」, 提醒計畫主持人及學校承辦人記得於學生出國前維護學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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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簡章下載、計畫書格式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 、具結書 2009上海交大全球百大學校排名 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 屏科大姐妹校資料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ord 社會救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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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It’s never too late to make your dreams come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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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公 費 留 學 生 請 領 項 目 及 支 給 數 額 一 覽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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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國 科 會 補 助 國 際 內 學 專 術 家 會 學 議 者 機 出 票 席 費 金 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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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出 國 研 修 申 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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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具 結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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