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行政赔偿的涵义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三)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行政赔偿的涵义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三)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行政赔偿的涵义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三)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2 行政赔偿的涵义 三、行政赔偿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赔偿作如下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赔偿和涉外行政赔偿
(二)单独的行政赔偿和连带的行政赔偿 (三)单独提出的行政赔偿和一并提出的行政赔偿 (四)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四、行政赔偿的意义 (一)行政赔偿是给公民提供充分救济的有效途径 (二)行政赔偿是督促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三)行政赔偿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含义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必备条件,归责原则的具体化。
二、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内容 (一)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行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 (三)违法 (四)损害 (五)因果关系

4 重点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
第五章 行政赔偿范围 重点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 掌握:有关行政赔偿范围的一些基本概念,如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和意义、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国家行为、行政裁量行为、人身权、财产权等。 一般了解:有关行政赔偿范围的争议。

5 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概述 一、行政赔偿范围的含义
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概述 一、行政赔偿范围的含义 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哪些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方式和制约因素 (一)行政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方式 大体有三种:概括式;列举式;概括式规定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 我国《国家赔偿法》采取第三种方式。 (二)确定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 1.政治体制。2.经济因素。3.理论因素。

6 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概述 三、行政赔偿范围的特殊问题 (一)抽象行政行为 (二)国家行为 (三)行政裁量行为
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概述 三、行政赔偿范围的特殊问题 (一)抽象行政行为 (二)国家行为 (三)行政裁量行为 (四)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行为 (五)行政事实行为 (六)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7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范围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范围 人身权首先是一个宪法概念,是指公民作为一个自然人为了生存而必不可少的、与公民的身体和名誉密不可分的权利。

8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二、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包括: (一)行政拘留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二、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包括: (一)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 (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9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 案例:刘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某镇人民政府非法拘禁。在拘禁其间,刘某因对镇政府的行为不满,遂从拘禁的楼上跳下逃跑,因楼层太高,刘某跳下后被摔成重伤,虽经治疗痊愈,但已形成七级伤残,花去医疗费42977元。

10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三、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 (一)暴力行为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三、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 (一)暴力行为 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二)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三)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指《国家赔偿法》第3条列举规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行为

11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一、财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一、财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财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权是指一切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狭义财产权是指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权利。本教材持广义的观点。 我们认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财产权限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具体来说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经营权和物质帮助权。

12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 (一)罚款。(二)没收。(三)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侵犯财产权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超越职权。(二)违反法定程序。(三)不按照法律规定式妥善保管被扣押的财产。(四)对象错误。(五)不遵守法定期限。

13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四、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一)不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数额则实施征收费用和劳务。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四、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一)不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数额则实施征收费用和劳务。 (二)没有法律规定自行设立项目征收财物和费用。 (三)征收的目的与相关法律规定的目的相悖。 五、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指《国家赔偿法》第4条没有作列举性规定的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行为。

14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15 第三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案例:农民王某于1992年8月向某村申请建房,经村委会同意后,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一平房作经营场地。同年12月,县土地管理局、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指出,此建筑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房许可证,属违章建筑,应予拆除。事后,王某未拆除。1993年1月10日,县土地管理局带人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王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拆除时又未通知王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王某的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

16 第四节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概述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
第四节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概述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三、因受害人自己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 (三)受害人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Download ppt "行政赔偿的涵义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三)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