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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康复医学科 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申报培训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尹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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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目的 评审内容及方法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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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康复医学科省级重点专科评审目的 1、加强康复医学建设 2、推动和促进本地区康复医学发展 3、满足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康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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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内容及方法 1、基础医疗工作、基本条件 a.基本条件:门诊、住院部、人员构成 b.临床、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工作 c.医院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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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书填写 a.专科整体实力情况 b.专科发展目标 c.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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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方式 a.网络评审 突显申请书填写的重要性 b.专家集中评审 PPT的制备 答辩能力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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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紧扣专科发展目标和项目设计进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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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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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基础条件”占65分
“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65 分 “医疗质量状况”占270分 “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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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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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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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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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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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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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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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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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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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条件(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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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1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5分; 规划欠合理得3分; 无规划不得分。
基础数据占50%,达到的目标占20%,建设过程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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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10)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5 政策、措施齐全得5分; 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3分;
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需要有医院的红头文件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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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规模(25) 床位数 15 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得15分;
床位数 15 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的2%-5%,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得15分; 达不到上述最低标准,每少5张减1分,没有病床不得分。 人员配置符合专科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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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规模(25)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 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 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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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条件(3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5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5分。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5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5分。 相关科室医生、护士有违规使用或没有执业注册许可跨专科使用康复治疗设备,此项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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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条件(30) 康复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
康复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 具有适宜性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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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条件(30)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5年投入≥200万元得10分, 每少20万元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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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技术队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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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团队(15) 整体实力 15 医师、治疗师、护士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 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7分;
整体实力 15 医师、治疗师、护士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 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7分; 各级医师、治疗师、护士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4分; 对中青年医师、治疗师、护士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4分。 符合相关等级医院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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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15) 学术地位 5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 副高职称得1分, 省级学术委员会任职得1分; 省级期刊任职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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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15)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 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 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 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 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 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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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15)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五年: 指导毕业硕士生≥1名得2分, 主持在研省级课题≥1项得2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五年: 指导毕业硕士生≥1名得2分, 主持在研省级课题≥1项得2分; 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1篇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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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骨干(15) 数量 2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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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骨干(15) 学术地位 3 均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3分,1名不符合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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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骨干(15)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 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 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 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 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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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骨干(15) 教学科研水平 5 近5年指导硕士研究生≥2名毕业得1分; 承担省部级课题得2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近5年指导硕士研究生≥2名毕业得1分; 承担省部级课题得2分; SCI收录论著1篇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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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队伍(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20%,得5分。10%-20%得3分,<10%得2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职称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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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师队伍(15)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5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2分; 结构合理得1分;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5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2分; 结构合理得1分; 学历结构合理,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70% 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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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师队伍(15) 技师长能力 5 技师长具有主管技师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技师长能力 5 技师长具有主管技师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康复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得2分;整体康复治疗业务能力强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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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队伍(15)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5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5 1)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收治患者数与病房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一级护理病人数量≥50%或平均住院日≦7天时,患护比应≥0.5。(2.5分) 2)年龄结构合理,中高级职称比例≥40%,大专以上学历50%,本科以上2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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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队伍(15) 护士长能力 5 1)护士长从事本专科护理工作年限≥5年,学历大专以上,主管护师以上职称。(3分)
护士长能力 5 1)护士长从事本专科护理工作年限≥5年,学历大专以上,主管护师以上职称。(3分) 2)经过护理管理培训以及专科护理培训3个月以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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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队伍(15)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1)每月组织专科护理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1)每月组织专科护理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1分) 2)有护士分层次培养计划,满足岗位需求并落实到位。(1分); 3)对护理技术提高有具体措施,如建有护士培训基地、技能培训室、示教室等。(1分) 4)培训计划有计划、实施、考核、评价,满足岗位需求。(1分)5)能承担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实习生临床带教及一级以上医院进修的能力。(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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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1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1分;落实到位得2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1分;落实到位得2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5年到国内外本专业进修人次数≥5人次得5分,少1人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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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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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水平(10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70 能够独立开展同级医院常规临床康复功能评定和治疗项目(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得50分,缺一项扣5分; 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或1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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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水平(100) 平均年出院人数 10 年总出院人次数≥400人次得10分, 人次得5分,不足300人次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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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水平(100) 平均年门诊人次 10 平均年门诊接诊人次≥8000得10分;5000-8000人次得5分,不足5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10 平均年门诊接诊人次≥8000得10分; 人次得5分,不足5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10 平均住院日≤25天得10分,26-29天得5分,≥30天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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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室建设(50) 治疗室设置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20 门诊和治疗室总面积大于500平米得5分,未达标不得分;
治疗室设置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20 门诊和治疗室总面积大于500平米得5分,未达标不得分; 具有独立物理治疗室、作业治诊和治疗室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得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功能评定室、康复工程室等设置得15分,缺一项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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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室建设(50) 各种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0
各种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0 评估各种检查和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和技术水平,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每种单项治疗技术得5分,累计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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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色(7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70 对医院汇报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证的合理掌握(5分),实施效果(4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须独立完成)、领先程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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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能力(18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90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脑卒中、颅脑损伤、缺血缺氧性脑病、脑性瘫痪、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折、关节置换术、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肩周炎、骨性关节炎、手外伤、心肺疾病等)得90分。缺1个病种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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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能力(180) 疑难复杂病种诊治能力 30 病例诊疗方案记录完整,核心技术应用合理得15分,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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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能力(180) 临床康复早期介入情况和诊治能力 60
临床康复早期介入情况和诊治能力 60 根据对神经内外科、骨科、儿科收治的病例及ICU收治的危重病例以团队工作模式或科间会诊实施早期床边康复,病例诊疗方案合理, 核心技术应用合理、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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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说明开展危重病床边康复介入得30分,有病例讨论记录及高级职称医师确定诊疗方案得15分,
在病历记录和治疗记录中能体现疾病的转归情况和治疗技术、方案的选择和改变情况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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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20) 创新项目的数量 8 近五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8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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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20) 创新水平 7 有≥2项创新项目(各3.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5
创新水平 7 有≥2项创新项目(各3.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5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5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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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能力(45)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11 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30%或省外患者比例≥10%得11分。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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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能力(45) 进修人员来源情况 8 进修人员每年总人数≥10人得8分;5-10人得6分;5人以下,不得分;
进修人员来源情况 8 进修人员每年总人数≥10人得8分;5-10人得6分;5人以下,不得分; 与下级医院双向转诊及康复网络建设 15 与下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并运行通畅得10分; 向社区提供康复技术支持和建立社区康复网络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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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能力(45) 技术推广情况 6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6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5
技术推广情况 6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6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5 平均每年有3人次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得5分;2人次得3分,1人次得2分,小于1人次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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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质量状况(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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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概况(60) 合理检查、评定 10 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合理康复治疗 15 有一项不合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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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概况(60) 合理用药 10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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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概况(60) 病人满意度调查 15 满意度大于95%得15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病人满意度调查 15 满意度大于95%得15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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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及费用(75) 单病种质量 60 脑卒中、颅脑损伤、脊髓损伤、人工关节置换术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单病种质量状况各10分。
单病种质量 60 脑卒中、颅脑损伤、脊髓损伤、人工关节置换术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单病种质量状况各10分。 根据康复医学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各项指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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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及费用(75) 单病种费用 15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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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质量(105) 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98%,得10分。 康复评定 20 大于95%,得20分。 甲级病案率 25
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98%,得10分。 康复评定 20 大于95%,得20分。 甲级病案率 25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2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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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质量(105)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2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10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30%得10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2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10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30%得10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10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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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质量(105)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有1项缺项或1处不落实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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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质量(3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2次门诊,得10分。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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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质量(30) 开设专科门诊 10 开设专科门诊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情况 10
开设专科门诊 10 开设专科门诊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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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研与教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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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影响(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1分;省主委4分,副主委3分,常委2分,委员1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务登记一次。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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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影响(15) 学术刊物任职 5 国家级核心期刊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2分;省级期刊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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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影响(15) 主办学术会议 5 全国性学术会议3分,省级学术会议2分,市级学术会议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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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方向(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专科有1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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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16) 国家级项目 14 有1项以上且项目排名在前3名的得5分。在以下项目中有一项担任第1负责人的得9分、参与的按顺序得1-7分:973、863、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撑、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级重大、省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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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16) 部(省)级项目 2 有4项以上得2分,每少1项减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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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三等) 10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三等) 10 部(省)级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7分;部(省)级三等奖得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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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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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每项发明专利得5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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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育(14) 本科生教学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4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者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5年内毕业硕士研究生2人,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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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1项次得6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1分;举办培训班1次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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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20)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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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教材(5) 五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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