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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细则》要求 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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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贯彻落实《细则》要求 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韩清波 2014年11月2日

2 内 容 提 纲 一、发展党员法规简要回顾 二、新《细则》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三、新《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3 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一、发展党员法规简要回顾 建国前各时期 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应当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 中共三大和四大通过的党章和决议案明确规定,可以吸收非劳动者中的优秀分子和农民、知识分子中的革命分子入党。 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党需要数十万至数百万有战斗力的党员。 1938年3月《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 1939年底《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448.8万 时期 建党初期 1921年 新中国成立时 1949年 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年底 党员人数 50人左右 448.8万 3698.1万 8668.6万 党的基层组织 几十个 19.52万 211.6万 430.4万

4 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一、发展党员法规简要回顾 建国后各时期 1954年底,中央组织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要在今后的三年内在农村大量发展党员。1955年,又强调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大量发展党员。到1958年党的“八大”召开时,全国党员达到1073万,其中1956年就发展党员300万。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批发的《中央组织部关于今后接收党员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1961年11月16日在《对〈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今后接收党员,必须切实注意质量,不要大量地接收新党员。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10年,党员发展到3507万人,平均每年净增约160万。这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是极不正常的。发展党员工作以“五十字建党大纲”为指导思想,党员标准被修改,入党程序被简化,党的“九大”还取消了党员预备期。 改革开放新时期。此后20多年,既积极发展党员,又开始疏通“出口”。 198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1990年8月1日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强调了各个阶段发展党员的重点,发展党员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正常轨道。 时期 建党初期 1921年 新中国成立时 1949年 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年底 党员人数 50人左右 448.8万 3698.1万 8668.6万 党的基层组织 几十个 19.52万 211.6万 430.4万

5 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一、发展党员法规简要回顾 建国后各时期 1954年底,中央组织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要在今后的三年内在农村大量发展党员。1955年,又强调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大量发展党员。到1958年党的“八大”召开时,全国党员达到1073万,其中1956年就发展党员300万。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批发的《中央组织部关于今后接收党员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1961年11月16日在《对〈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今后接收党员,必须切实注意质量,不要大量地接收新党员。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10年,党员发展到3507万人,平均每年净增约160万。这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是极不正常的。发展党员工作以“五十字建党大纲”为指导思想,党员标准被修改,入党程序被简化,党的“九大”还取消了党员预备期。 改革开放新时期。此后20多年,既积极发展党员,又开始疏通“出口”。 198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1990年8月1日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强调了各个阶段发展党员的重点,发展党员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正常轨道。 1995年3月12日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200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中发【2004】6号文件 时期 建党初期 1921年 新中国成立时 1949年 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年底 党员人数 50人左右 448.8万 3698.1万 8668.6万 党的基层组织 几十个 19.52万 211.6万 430.4万

6 一、发展党员法规简要回顾 建国后各时期 2012年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 中国共产党员历年人数统计(1921-2011)
党员多少并不代表先进性、战斗力 苏共 党员数多少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现实环境的复杂性 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7 二、新《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 自1990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198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8 二、新《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 2.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 1990年8月1日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强调了各个阶段发展党员的重点,发展党员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正常轨道。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9 二、新《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 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基层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10 二、新《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意义: 新《细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
新《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三、新《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新《细则》框架和内容总体保持稳定 ※主要修订内容: 1.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
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 2.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 新要求; 3.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 4.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 5.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了规定; 6.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

12 三、新《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新《细则》框架和内容总体保持稳定 细则(试行) ,1990 细则,2014 第一章 总则4条
第一章 总则4条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7条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10条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7条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4条 第六章 附则1条 共33条 细则,2014 第一章 总则3条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9条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5条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11条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9条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5条 第七章 附则2条 共44条 新旧细则对比

13 三、《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 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14 全国党员队伍结构比例图,(数据截止2013年底)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全国党员队伍结构: 全国党员队伍结构比例图,(数据截止2013年底)

15 我校党员队伍结构比例图,(数据截止2014年6月)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我校党员队伍结构: 我校党员队伍结构比例图,(数据截止2014年6月)

16 学校各类党员所占比例图,(数据截止2014年6月)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我校党员队伍结构: 41.1% 17.8% 46.1% 43.6% 学校各类党员所占比例图,(数据截止2014年6月)

17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情况
每年发展3000人左右(此数据2014年减少至2500人左右),其中90%以上是学生。 每年办理预备党员转正3500人左右(随之减少)。 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材料齐全、程序规范、审批把关严格。 多次在省部级会议上交流经验。

18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三大步骤: 第1步,本人申请。 第2步,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3步,履行入党手续。

19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计划环节 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控制性计划,根据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统筹协调,综合平衡,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 严格执行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计划(控制性计划)。 教职工中目前没有实行计划控制,但仍要按照有计划发展的要求 把握好高校发展党员的重点:优秀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优秀大学生。

20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申请环节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1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3.培养教育、考察环节
教育内容:除了“三基”教育外,在当前尤其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教育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设好网络党校、电视党校,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 考察内容: 一是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二是思想觉悟是否高; 三是道德品质是否好; 四是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是否突出。

22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3.培养教育、考察环节
培养考察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拓宽入党积极分子服务师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途径。如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先锋岗、责任区,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锻炼、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注意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师生评议、学习工作情况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情况相结合,坚决防止简单地把业务标准等同党员标准。

23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3.培养教育、考察环节 注意做好培养、考察的衔接工作。 高中阶段与大学阶段, 大学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
毕业后与社会组织 《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4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4.确定发展对象环节(结合我校情况)
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一年以上重点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二级党组织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职工中确定聘(借)用人员、劳务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学习)两年以上,并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在职学生一般应当回原单位发展。但可参加党校培训,必要时所在支部可出具表现证明材料。

25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5.集中培训环节 集中培训由学校党校或分党校统一组织,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未经过党校培训,或培训后经测试不合格而未取得党校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个别特殊情况,须请示党委组织部同意。

26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6.政审环节 政审的内容,增加了审查其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 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对职工中外聘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27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7.接收预备党员环节 二级党组织预审通过后召开支部大会;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我校要求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在当年的4月底前完成); 表决一律实行票决制。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8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8.公示环节 《细则》未做统一规定,我们仍然按照湖南省委的规定(湘发【2006】13号)执行,即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学习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7天。

29 时间:支部大会通过并公示结束后,二级党委审批前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9.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支部大会通过并公示结束后,二级党委审批前 谈话人:一般应是委员会委员、组织干事或兼职组织员

30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0.预备党员的考察与转正环节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校党委批准,不予承认。

31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0.预备党员的考察与转正环节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协助二级党组织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32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1.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纪律
严格程序。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健全落实制度。政治审查制、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33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1.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纪律 严肃纪律。 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4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2.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 扩大推荐渠道:采取团组织推优、党员和群众推荐、班导师推荐等方式;
探索实行党员发展、转正答辩制; 坚持公示制: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实行票决制:在接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都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5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3.积极探索网络信息技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合理运用
如利用邮件、QQ、手机报、微信、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合理开展培训、联系(发通知、传资料等)、了解交流(如汇报思想)等工作。

36 四、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对党的事业负责 对组织负责 对个人负责

37 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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