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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筐蕊 潘 Modified 7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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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一支笔” “一支笔”--仅指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 单位的经费进行审核审批。
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外出,无法对本单位的经费支出进行审批,需由他人代为审批的,要向计财处提供书面的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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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
指国家财政以各种形式划拨给学校的资金 第六条:“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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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采购的种类: 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材料、产品等。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汽车维修、加油、保险、印刷、会议、工程监理、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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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单位常用的复印纸、U盘、移动硬盘、录 音笔、插座及超过2万元的印刷费,均属 于政府采购。
大家可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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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现金、支票的使用 第七条:“支票或现金借款单” 如何填写支票或现金借款单?
要写明日期、借款人姓名、借款部门、资金用途、金额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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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支票借款单: 需填写实际的借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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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由借款单位按照 实际的借款用途 填写 现金借款单: 由计财处 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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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现金的使用范围:是指在同一天、同一个商家、所开具发票的累计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方可报销现金。否则应使用支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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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现金预约” 一次性支取现金在3000元以上者,须在用款日前两天向计划财务处预约。
本办法中所说的现金预约:是指日常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需的大额现金。不包含科研经费支出,因为从2010年开始,科研经费报销就改为使用银行卡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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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之所以要预约现金是因为: 银行对每个单位都核定了日库存现金量, 并对每日提取限额以外的现金要收取1‰手
续费 银行规定如要提取大额的现金,必须提前 一天向银行约款,因为银行每天所配备的 现金是有限的,不约钱就取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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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因此,各单位如需支取大额现金,需提前到计财处预约,如不提前预约,我们将无法掌握所需的现金量,势必会影响到报销的顺利进行。 报销人若约了款应及时来报账,若不来报账,会造成库存现金超量,就需要把超额现金存回银行,会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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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支票” 支票的有效期:从出票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为10天,如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是周六或周日,那么支票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周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支票” 支票的有效期:从出票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为10天,如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是周六或周日,那么支票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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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支票丢失的补救措施” 支票丢失的补救措施有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步骤:
失票人将票据丢失的情况及时通知计财处进行挂失止付,并到银行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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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章 日常公用经费 第十四条:“合法的票据”
合法的票据为所开发票抬头一律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发票印鉴要清晰,并注明日期、品名、数量、金额。 票据分:折式票(订本式横向机打或手写的发票)和卷式票(卷筒式纵向机打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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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从2011年1月1日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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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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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手工开具的发票只有百元版和千元版的折式发票。没有卷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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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新版机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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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新版手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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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11年已作废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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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11年已作废的冠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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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报销审批单” 报销注意事项:
报销人须将所要报销的单据分门别类地依次粘在粘贴单上,并填上相应的金额和发票张数。 填写报销审批单时,将报销单上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报销金额及单据张数(指发票张数)不能修改,否则不予报销。如报销金额超过审批权限,还应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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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不允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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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按不同类别分别粘贴, 所粘贴的票据,不要超 过粘贴单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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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预算内公用经费” 预算内的公用支出包括: 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包含办公耗材)。
水、电、取暖费支出。 差旅费支出。 实验室耗材支出。(经费负责部门为资产处) 医疗费及医疗耗材支出。(经费负责部门为 后勤处校医院) 招待费支出 图书类购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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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以上支出项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对2万元以内(含2万)的费用进行审核审批。超过2万元的费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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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各单位不能用学校下达的日常公用经费购置资产设备。 如需购置设备,应向资产处申报。
界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在500元,专业设备在8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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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二):“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的范围: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
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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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要按照规定等 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
紧急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到国家指定的定点饭 店入住,结算时索要国家定点饭店政采结算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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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 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
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可按照差旅费 规定报销。 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 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 杂费可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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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差旅费的报销标准:
交通工具 及报销标准 级 别 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 小汽车)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公杂费 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300元 50元 30元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三等舱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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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差旅费报销的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的,报销时需提供会议
通知,以便财务人员根据会议通知安排,来计算 出差补助。 工作人员赴外地调研或联系业务的,报销时需 提供定点饭店政采结算单。 出差人员在填制‘差旅费报销表’时,‘出差 补助’一栏不要填,由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 来填制。其他的项目要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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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由财务人 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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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三):“实验室耗材”
实验室耗材经费只能用于购买实验室所需的实验耗材。各单位在申报所需的实验耗材时,不能将属于资产类的设备作为实验耗材来申报。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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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六):“图书类购置”
为了增加学校图书馆的馆藏库存量。各单位使用本单位经费购买图书、光盘等资料,须到图书馆登记造册。持经图书馆签字的报销单据,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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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七):“办公用车” 有公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事项: 有车单位的车辆加油,需先向计财处申请支
票,转交给后勤处交通科办理车辆加油手续。 不再报销现金加油的费用。 有车单位的车辆维修,一定要严格控制,到 国家指定维修点修车,并索要政采结算单。 有车单位可以报销高速费、过桥费、停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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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一点: 没有分配公车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停车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需要说明的一点: 没有分配公车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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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委托办班” 委托办班经费由三部分组成: 培训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七条:“委托办班” 委托办班经费由三部分组成: 培训费 住宿费 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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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委托办班收费参考标准 一、培训费标准:450-650元/人·天。 二、住宿费按学校不同接待条件划分:
(一)高级警官培训楼: 元/间·天; (二)中大宾馆: 元/间·天; (三)木樨地校区平房及二、三部楼: 元/间· 天; (四)团河校区招待所及攀登楼: 元/间·天。 三、伙食费:自助餐最低标准5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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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办班的分配比例是以培训费为基数。 办班培训费的分配标准: 在木樨地校区委托办班按培训费总额的20%向
学校上交管理费,80%由办班单位按规定使用。 在团河校区委托办班按培训费总额的10%向学 校上交管理费,90%由办班单位按规定使用。 学校收取的管理费用于弥补公用支出不足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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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按规定分配给办班单位的培训费,在扣除办班成本后的办班结余,转入本单位的部门基金。主要用于奖福基金及本单位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学术交流和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开支。 办班成本中还应包括: 使用学校礼堂、会议室、教学场所的租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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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 日常人员经费 第十八条:“人员经费”
日常人员经费是指学校发放的包括工资、津补贴、课酬、劳务费、补助等所有给个人和家庭的费用支出 2011年的人员经费预算,除医疗费、奖助学金及住房改革支出外,全部划分到组织人事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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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支取人员经费” 人员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课酬、 劳务费、补助、奖金等。
各单位支付人员经费,须由组织人事处 审批。 职工的月收入总额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将由计财处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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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三):“教师讲课酬金” 教师讲课酬金:
在下拨各系部的预算中,不能列支教师的讲课酬金,需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核审批后,从组织人事处的人员经费中列支,并按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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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报销要求:
人员经费开支需填写‘报销凭单’,办理相关的审核审批手续,附上人员支出明细表,并将明细表的电子版发送到财务处邮箱。 (人员支出明细中,如有校内人员,还需提供校内人员的ID编码,以便计财处能准确无误地将款项划入个人账户中)。 ID编码为登陆数字平台的用户编码,可到组织人事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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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支付人员经费应填写的凭单: 需教务处及组织人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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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章 往来款 往来款:是指学校各项资金运行中发生的暂付、暂存和预付预收的款项。
本章节主要强调的是对于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应在业务完成7日之内,及时到计财处办理报销结算手续。以便我们及时掌握资金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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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计划财务处每年四月、十月对不能及时核销借款的单位发放催款单,对不能按时核销借款的单位或个人,在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对校属单位借款不清账的,将停止对其后续 借款,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协助催款报销。 对个人借款过期不清的,经二次催款仍不结 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所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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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章科研经费
针对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处和教务处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计财处会依照这些管理办法进行经费报销。 报销注意事项: 课题经费的使用,一定要按照立项时所编制的经费预算科目和金额,来控制使用。以便于课题结项时顺利通过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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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课题的报销,要按照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属于个人联系的课题经费(如横向课题),
由课题负责人直接审批报销。 科研项目、质量工程、创新工程(如纵向、 部级、校级课题等)等专项经费,由科研处 或教务处对经费支出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章, 由项目负责人按预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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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用课题经费购置设备的,需到资产处办理固 定资产登记。 涉及到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质量工程等专
项经费,应按照项目的进度使用专项经费。 避免结项后经费尚未使用完,造成财政收回。 一旦发生费用,应及时报销,以便我们能及 时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状况。 课题报销时,应由指定报销人携带指定银行 卡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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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七章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是学校预算安排的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指专项的购置、修缮、基建费及国家奖助学金等)。 专项经费原则上专款专用,不能截留、挪用或挤占。 专项经费的归口部门包括:基建处、资产处、 教务处、网络中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 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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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专项经费的使用: 请有专项经费的单位,一定要按照项目的实施进度使用专项经费。
国家奖助学金等经费的使用,由学生工作处 或研究生部进行审核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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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购置项目经费的使用,由实施部门审核后, 报主管校长审批。 修缮、基建项目经费的使用,由实施部门填制
“项目经费支付审批单”,经实施部门、审计 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以下 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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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1. 20万元(含)以下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审 批;
2. 2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由项目实施部门 负责人审核,项目实施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 3.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由项目实施部 门负责人、项目实施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核,主管 财务校领导审批; 4. 100万元以上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项目实施 部门主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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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章 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
固定资产:是指在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一般设备在500元,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采购和报废由学校资产管理处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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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凡属设备购置的,需持购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卡片,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各单位使用办班分成等资金购置或接受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须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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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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