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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督導小組研習會 報告人:許巧華科長 民國一0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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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督導小組研習會 報告人:許巧華科長 民國一0五年七月

2 目錄 零、政令宣導 壹、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參、臺北市市府施工查核相關資料 伍、工程督導實例說明
陸、契約書及相關法規

3 零、政令宣導 最新相關法規修正查詢 本局所屬學校18個月內重覆缺失達6次以上前3名 未能於暑假前完工因應作為

4 最新相關法規修正查詢 步驟一至工務局網站 步驟二進入右側採購業務資訊網站 步驟三進入左側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5 最新相關法規修正查詢 臺北市政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P249)104.3版本 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1,2聯
新增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作業流程及填報說明

6 本局所屬學校18個月內重覆缺失達6次以上前3名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占52.7%(P73)
第一名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占52.7%(P73) 第二名 工作小組未依規定方式擬具初審意見占15.54% 第三名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占6.08%

7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 目前各校作法(底價表) 由總務處將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填妥;預估金額永遠=預算金額
開標前30分鐘召開底價小組會議 簽陳機關首長核定;機關首長去尾數完成核定金額

8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 目前各校作法(底價表) 有錯嗎? 錯在那? 訂底價應注意重點?(P73)

9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 1.預算金額: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之預算金額 (細26)。
2.預估金額:應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該採購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但重複性採購或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定。 (細53)

10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 3.建議底價:依各機關內部控制規定,建議成立底價審議小組提列建議金額。
(參考本府 府工三字第 號函) 4.核定底價:由上述單位人員循序填具預算金額、預估金額、建議底價(依機關內控規定提出)後,陳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法46)

11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 預算金額=預估金額 對還錯? 流廢標後底價尚在保密中底價需重訂嗎??? □底價一定重訂? □簽校長同意後可用原底價?

12 訂定底價未能提出預估金額分析 訂底價只要底價表即可無需檢附預估金額說明表(採46) 對還錯? 採46: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及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

13 工作小組未依規定方式擬具初審意見 何時成立工作小組及擬具初審意見? 學校採購人員無工程專業背景如何擬具初審意見? 有没有範本?
有無注意事項?

14 工作小組未依規定方式擬具初審意見 何時成立工作小組擬具初審意見? 2.或採最有利標決標工程 3.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時一定要有工作小組
1.勞務採購達公告金額(100萬以上),如詳細評估+結構補強(有後續擴充) 2.或採最有利標決標工程 3.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時一定要有工作小組

15 工作小組未依規定方式擬具初審意見 學校採購人員無工程專業背景如何擬具初審意見?
1.工作小組依採購評選委員組織準則第8條:3人以上至少有一位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2.如案件較複雜向外找採購專業人員(由工管費支應)

16 工作小組未依規定方式擬具初審意見 初審意見有没有範本? 1.有 2.請進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 第一步驟:左側政府採購進入
第二步驟:政府採購法規進入 第三步驟:招標文件案例進入 第四步驟: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案例進入 第五步驟:適用、準用、取最有利標範本進入

17 工作小組未依規定方式擬具初審意見 初審意見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至少3人以上且1人具有採購專業2.工作人員職稱、專長務必填寫
3.另簽名部分有出席才簽名 3.受評廠商於各評選項目所報內容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一定填寫 4.評選項目之差異性『儘量寫』

18 受評廠商於各評選項目內容 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評選項目 廠商1 廠商2 初審意見 1.最近五年內類似規劃、設計及監造等經驗。
附件P8、P9 附件P10、P11 2家均符合 2.建議書內容(創新性、完整性、可行性及監造計畫等)與預定進度。 1.規畫可行性評估P1~P3 2.設計構想及完整性P4~P32 3.創新性P33~P35 4.監造計畫P36~P45 5.服務費用及工程費分析P48~P50 6.預定進度90日曆天 1.規畫可行性評估P1~P5 2.設計構想及完整性P6~P28 3.創新性P29~P32 4.監造計畫P33~P45 5.服務費用及工程費分析P49~P50 6.預定進度120日曆天 3.生活美學 併入創新性中敘述P34~35 未提及 廠商2不符合 4.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類似計畫之經驗與能力(包括學、經歷、專長等) 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團隊,詳組織架構圖及各項目負責人員學經歷及擔任工作任務。P36~P37 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團隊,詳組織架構圖及各項目負責人員學經歷及擔任工作任務。P44~P45 建議標示投標文件頁次,以利查閱。

19 受評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差異性 評選項目 廠商1 廠商2 1.5年內類似規劃、設計及監造等經驗持有證明者
共列舉類似規劃、設計25,監造20件,且均附有完工證明文件 共列舉類似規劃、設計及監造計10件,且均附有完工證明文件 2.建議書內容(創新性、完整性、可行性及監造計畫構相等)與預定進度。 1.平面配置:樓地板面積600坪,容積率200,建蔽率70%。 2.建築外觀採巴洛克式,具歐美風格。 3.監造計畫均詳列各部份監造計畫。 4.全案預定96年2月底前完工。 1.平面配置:樓地板面積550坪,容積率180,建蔽率75%。 2.建築外觀採閩南式,具有中國風格。 4.預定96年4月底前完工 3.生活美學。 1.採用綠建築觀念設計。 2.設置中水回收系統,讓雨水再利用。 3.週邊綠美化均採生態工法設計 1.設計欠缺綠建築觀念。 2.未設置中水回收系統。 3.週邊綠美化單調,未符合生態目標。 4.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類似 計畫之經驗與能力(包括學、經歷、專長等) 計畫主持人擁有博士學位,領有開業執照之建築師,具10年教學及實務經驗,主要工作人員10人,具技師資格3人,其中7人為大專以上土木、建築等科系畢業,均為該公司正式人員,服務年資約5~7年。 計畫主持人大學建築系畢業,領有開業執照之建築師,有8年設計監造經驗,主要工作人員8人,具相關技師資格2人,其中5人為大專以上土木、建築等科系畢業,服務年資約5~7年。 5.服務費用及工程費合理性。 1.技術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98% 2.估計工程費3600萬,每坪約6萬元。 1.技術服務費用為建造費95% 2.估計工程費3850萬,每坪約7萬元。

20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何謂國家標準? 何謂國際標準?(政府採購資訊) 學校有需求一定不能採用別的標準嗎?
如何採用?標準作業程序?

21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何謂國家標準?CNS(Central nervous system)
何謂國際標準?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制定的標準(政府採購資訊)

22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學校有需求一定不能採用嗎? 如何採用?標準作業程序? 參考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P345)

23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參考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P345) P345
第三點: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在目的或效果上有無限制競爭,應以有無逾機關所必須者認定之,而不以符合該規格之廠商家數多寡作為判斷依據

24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參考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P345) P345
第六點:招標文件載明其他標準 (例如 JIS、ACI、ASTM 等) 或訂定較嚴之規格者,應擇下列方式之一審查後再行辦理 (一) 自行審查: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二) 開會審查: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召開審查會議,並得邀請專家學者、規劃設計者,與會協助。 (三) 委託審查:委託專業廠商、機構、團體或人士審查,並得召開會議,邀請專家學者與會。

25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P345 第七點:機關或受機關委託研擬招標文件內容之廠商,基於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特殊技術規格,或於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時,應依前點第一項方式審查之。 機關並應規定受委託之廠商於提出招標文件前先向機關書面說明其必要性。

26 技術規格引用非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 P346 決標或簽約後發現有不符合前項第二款情形者,得依本注意事項第十三點規定辦理。
第八點:機關擬訂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必須於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廠牌時,應註明「或同等品」字樣,其所列廠牌應符合下列情形: (一)所列廠牌僅供廠商參考,不得限制廠商必須採用。 (二)所列廠牌目前均有製造、供應,容易取得,價格合理,能確保採購品質,且無代理商、經銷商有公平交易法所稱之獨占或聯合行為之情事。 (三)所列廠牌之價格、功能、效益、標準及特性,均屬相當。 決標或簽約後發現有不符合前項第二款情形者,得依本注意事項第十三點規定辦理。

27 未能於暑假前完工因應對策 開學前10天啟動工程督導小組機制密集派員至未完工學校督導
開學前1周,檢視未完工學校工區是否完整阻隔、警告標誌及學生動線是否完整 8月19日前應妥擬「校園開學後工程進行之因應措施與緊急應變計畫」

28 未能於暑假前完工因應對策 於大門或LED宣導未能完工說明及預計完工時間。
並利用集會、通告或信函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校園工程情形及相關配套安全措施,以降低家長疑慮及減少抱怨情形。 學校每日填寫研考會版本市各級學校尚未完工工程現場查證表落實執行工區清潔及安全,開學後安全衛生稽查表學校填寫頻率增加每周3次

29 未能於暑假前完工因應對策 各校做好工區完整阻隔(施工區及教學區) ,如開學後仍在施工、施工人員及噪音管制、工區動線(務必將乙種圍籬改為甲種圍籬),務必於大門明顯處標示清楚 另區隔不能僅以警示帶,務必要有門鎖管制,避免學生誤闖至工區

30 工程告示牌張貼明顯處

31 施工區及教學區標示圖及宣導事項

32 工區需有門鎖管制(缺鎖頭)

33 甲種圍籬(漆白色,缺警示燈)與乙種圍籬區分

34 未能於暑假前完工因應對策 廁所未完工部分,事先規劃安排使用校內其他廁所(或暫時採用流動廁所因應)
室外或操場未完工部分,將課程調整至其他場地或室內活動 結構補強未完工部分,要求廠商嚴控噪音及粉塵或提安置計畫

35 壹、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1-2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1-3工程督導小組督導報告
1-4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及照片 1-5工程督導小組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重點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鏪誤行為態樣

36 第三點:本小組督導任務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P1) 研擬、訂定或修正督導報告表內容及項目。
得視需要協助審查設計圖說、預算書等內容及相關之辦理程序 督導本局所屬機關學校施工品質及進度 品管制度執行之落實度、施工期限及重大事件之掌握度、施工障礙之排除與對策之合宜性。

37 第七點:工程督導重點及件數 (一)定期督導: 新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0件 修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60件
(P2)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第七點:工程督導重點及件數 (一)定期督導: 新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0件 修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60件

38 第七點:工程督導件數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P2) (一)不定期督導: 工程進度落後達10%以上(巨額達5%以上)、
履約爭議案件 估驗計價進度落後 完工遲未驗收案、全民督工、廠商或民眾檢舉等及長官交辦案件

39 (P3) 1-2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臺北市政府工程督導小組流程圖 1-2.doc

40 1-3工程督導小組督導報告 (P5) 一、填寫人員:本局工程督導小組人員
二、督導重點:工程進度、監造計畫及品質計畫是否核定及勞工安全稽核頻率 三、列管等級: A級:現場已改善完成或無缺失,無需函 復教育局缺失改善追蹤表 B級:待改善,需函復教育局缺失改善追蹤表、改善照片及資料

41 (P9) 1-5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重點報告 一、開工前 二、施工中 三、完工後

42 1-6,1-7 選選建築師及工程採購招標前使用 1.招標前務必填寫 2.有除錯功能 3.有提醒功能 4.簡單易懂
(P15) 1-6,1-7 選選建築師及工程採購招標前使用 1.招標前務必填寫 2.有除錯功能 3.有提醒功能 4.簡單易懂 5.建築師:填寫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P15) 工程:再填寫工採購案件重複性缺失自我簡核表(P19)

43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一、使用時機: 1.機關辦理100萬以上勞務採購案招標前自我檢視(100萬以下準用)
(P15)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一、使用時機: 1.機關辦理100萬以上勞務採購案招標前自我檢視(100萬以下準用) (1)優質化工程(服務費超過100萬) (2)結構補強(服務費超過100萬) (3)營養午餐(中央廚房) (4)畢業旅行

44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二.教育局督導小組督導重點 1.是否填寫『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 2.委託技術服務契約書是否依市府版本
(P15)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二.教育局督導小組督導重點 1.是否填寫『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 2.委託技術服務契約書是否依市府版本 3.評選委員會召集人,由校長指派『組長』可以嗎?一級主管?

45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4、因內聘委員不足由工作小組充擔?組3及組8 5、簽辦公文親持所以不用註明密件及依程序密封?
(P15)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4、因內聘委員不足由工作小組充擔?組3及組8 5、簽辦公文親持所以不用註明密件及依程序密封? 6、因為一定要有主持人,所以將主持人名字直接呈現並發文?

46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7、開會通知單是否缺須知、規範及派兼同意書?
(P16)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7、開會通知單是否缺須知、規範及派兼同意書? 8、100萬以上勞務採購案是否將『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納入? 9、是否將『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定權責分工表』納入?

47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10、前後招標文件資料如投標須知、評選辦法及公告稿資料是否有誤?(最常發現缺失)
(P17)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10、前後招標文件資料如投標須知、評選辦法及公告稿資料是否有誤?(最常發現缺失) (1).履約期限:簽約(對正本)時間 (2).契約價金支付與契約書不符 (3).投標須知已明訂,評選辦法再重複且互相矛盾

48 (4).廠商資格 (5).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額度 (6).公告稿附加說明欄調解、申訴地點及電話(請依投標須知第100點)
(P17)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4).廠商資格 (5).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額度 (6).公告稿附加說明欄調解、申訴地點及電話(請依投標須知第100點)

49 為避免上開情形如需補充資料請於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
(P18)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為避免上開情形如需補充資料請於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

50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11.機關主(會)計及有關人員是否會同監辦? 機關只有會計單位並無有關人員仍需派2員嗎?
經查主計總處 101年2月7日主會字第 號函示:有關前揭「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之認定,貴會於 99 年 11 月修訂前揭監辦辦法時,業說明該辦法第 3 條所稱「有關單位」係指機關內設有職司政風、監查(查)、督察、檢核或稽核等單位名稱,非所掌事項,機關未設前揭等單位者,無「有關單位」之適用。

51 12.對於不合於招標文件廠商是否有通知? 資格審查?當場簽收?無簽收紀錄? 評選結果通知?是否書面通知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12.對於不合於招標文件廠商是否有通知? 資格審查?當場簽收?無簽收紀錄? 評選結果通知?是否書面通知

52 13.決標公告? 廠商標價及 1.總評分?(適用總評分法) 或 2.序位評比?(適用序位法)
1-6準用(取)最有利標錯誤態樣 13.決標公告? 廠商標價及 1.總評分?(適用總評分法) 或 2.序位評比?(適用序位法)

53 準用最有利標與最有利標差異點? 1.條文採用 準用最有利標(採第22條第1 項第9款) 最有利標(採第56條)
準用(取)最有利標與最有標差異點 準用最有利標與最有利標差異點? 1.條文採用 準用最有利標(採第22條第1 項第9款) 最有利標(採第56條)

54 2.報上級機關 準用最有利標-不用報上級機關由校長核准即可 最有利標-需報上級機關針對異質性(不同人履約不同結果)敘明
準用(取)最有利標與最有標差異點 2.報上級機關 準用最有利標-不用報上級機關由校長核准即可 最有利標-需報上級機關針對異質性(不同人履約不同結果)敘明

55 3.家數 準用最有利標-一家即可開標(限制性招標) 最有利標-需三家廠商才可開標 (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準用(取)最有利標與最有標差異點 3.家數 準用最有利標-一家即可開標(限制性招標) 最有利標-需三家廠商才可開標 (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

56 4.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第52條第1項第3款 最有利標- 第52條第1項第3款
準用(取)最有利標與最有標差異點 4.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第52條第1項第3款 最有利標- 第52條第1項第3款

57 5.是否議價 準用最有利標- 非固定價格-參考廠商報價或估價單訂底價後辦理議價 固定價格-議約不議價 最有利標- 無需議價
準用(取)最有利標與最有標差異點 5.是否議價 準用最有利標- 非固定價格-參考廠商報價或估價單訂底價後辦理議價 固定價格-議約不議價 最有利標- 無需議價

58 一、使用時機: 機關招標前、履約及驗收時自我檢視 不論工程金額大小皆需填寫
(P19)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缺失自我檢核表 一、使用時機: 機關招標前、履約及驗收時自我檢視 不論工程金額大小皆需填寫

59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缺失自我檢核表 二、預算編列: 2.監造委辦材料檢驗費(品管第15點) 不編列理由? (P19)
監造抽驗費用(視工程規模及情形編列) 不編列理由? (1)工程中檢驗數量很少無需辦理抽驗 (2)抽檢(驗)費用很龐大(如門窗風雨試驗)併同廠商材料檢驗

60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缺失自我檢核表 二者有何不同? 二、教育局督導小組督導重點 預算編列(工程詳細表)(P53): (P19)
1.廠商材料檢驗費(品管第15點) 材料設備檢驗費用 2.品質管理費(品管第17點) 品管人員薪資、執行作業、數位相機等紀錄設備 二者有何不同?

61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缺失自我檢核表 二、預算編列(工程詳細表): 1.廠商材料檢驗費(品管第15點)
(1)應於招標文件內明定材料設備之檢驗項目 (2)如內含材料設備項目應於招標文件註明

62 二、預算編列: 2.監造委辦材料檢驗費(品管第15點) 監造抽驗費用 如果預算書未編,後續抽驗經費? (1)由工程管理費支應即可
(P19)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二、預算編列: 2.監造委辦材料檢驗費(品管第15點) 監造抽驗費用 如果預算書未編,後續抽驗經費? (1)由工程管理費支應即可

63 二、預算編列(工程詳細表): 3.勞工安全衛生費用 (量化?) 4.保險費單獨提列?錯 5.空污費編列在廠商契約內?錯
(P53)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二、預算編列(工程詳細表): 3.勞工安全衛生費用 (量化?) 4.保險費單獨提列?錯 5.空污費編列在廠商契約內?錯

64 三、廠商資格訂定: 300萬屋頂防漏要求丙級綜合營造業?? 600萬以下---土木包工業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三、廠商資格訂定: 300萬屋頂防漏要求丙級綜合營造業?? 600萬以下---土木包工業

65 四、規格訂定 (1)100萬以上採購案未採用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2)訂較嚴規範(ASTM)經未依程序(26條執行注意事項)審查
(P19)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四、規格訂定 (1)100萬以上採購案未採用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2)訂較嚴規範(ASTM)經未依程序(26條執行注意事項)審查

66 五、招標前未填寫『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辦理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 1.已納入稽核及督導重點項目,一經查核未填寫一律嚴懲 2.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P19)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五、招標前未填寫『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辦理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 1.已納入稽核及督導重點項目,一經查核未填寫一律嚴懲 2.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67 六、訂定底價未提出預估金額分析表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P20)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六、訂定底價未提出預估金額分析表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68 六、訂定底價未提出預估金額分析表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P20)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六、訂定底價未提出預估金額分析表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69 七、決標公告未能於30日內辦理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P20)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七、決標公告未能於30日內辦理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70 八、保險單共同保險人未將機關(學校)、建築師及廠商分包廠商納入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P20)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八、保險單共同保險人未將機關(學校)、建築師及廠商分包廠商納入 **採購稽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71 九、驗收紀錄是否有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專任工人員簽章 **審計處查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P21) 1-7工程採購重複發生 缺失自我檢核表 九、驗收紀錄是否有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專任工人員簽章 **審計處查核缺失請各校務必注意再注意**

72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2-1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2-2工務會議紀錄(建築師定期召開) 2-3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紀錄
2-4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及照片

73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2-5安全衛生查核紀錄(重要)(P29) 2-6:主即危險之虞(一) 2-7:施工安全衛生第5點

74 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P23)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P23)

75 當年度新建工程且工程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 其他修建工程,各標案累計金額達3,000萬以上學校 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務必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P23)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成立原則 當年度新建工程且工程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 其他修建工程,各標案累計金額達3,000萬以上學校 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務必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76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可參照本局修訂 工程督導小組人數自訂 除學校各處室代表外,建議至少一名外聘委員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要點及成員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可參照本局修訂 工程督導小組人數自訂 除學校各處室代表外,建議至少一名外聘委員

77 學校應辦事項 工程督導時一併檢查安全衛生查核(P29) 每周1次勞工安全稽查(2-6) 開學校仍有工程者,頻率變更每周3次
不定期抽查專任工程、品管人員及勞安人員簽到單(表7,15)

78 建築師應辦事項 不論金額大小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100萬以上工程提送監造計畫書 (務必於工程決標前) 施工及品質計畫審核
P23 建築師應辦事項 不論金額大小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100萬以上工程提送監造計畫書 (務必於工程決標前) 施工及品質計畫審核 材料設備送審及抽(檢)驗管制表……及不合格追蹤列管等等(表1-7)

79 廠商應辦事項 P23 100萬以上工程提送品質計畫及施工計畫 辦理(鋼筋或模板)施工自主檢查表(重要)專用表格(表1-7)(P121)

80 2-2工務會議紀錄 一、建築師定期召開及紀錄 二、第一次工務會議學校務必將相關表格(表1至表18)分送建築師及廠商
P25 2-2工務會議紀錄 一、建築師定期召開及紀錄 二、第一次工務會議學校務必將相關表格(表1至表18)分送建築師及廠商 三、進度檢討確實追蹤,本次追蹤上次進度及列管事項,尤其進度落後者

81 2-2工務會議紀錄 四、5,000萬以上新建工程或修建工程達3,000萬以上者應另填工程督導紀錄(P26;學校)

82 2-3工程督導紀錄 一、督導重點項目 設計監造單位: P26 1.監造計畫提送:核定日期_ 年_ 月 _日
1.監造計畫提送:核定日期_ 年_ 月 _日 2.安全衛生監督查驗計畫:核定? ? ? 3.公共工程監造日報表□未核定? ? ? 4.工程協調會議

83 2-3工程督導紀錄 設計監造單位: P26 5.材料抽驗情形: □工程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表8)
□工程材料設備抽(試)管制統計(總)表 (表14) □工程材料設備查(抽)驗紀錄表(表9) 6.施工抽驗情形: □施工品質查(抽)驗紀錄表有; 次□無 (表10)。

84 2-3工程督導紀錄 派駐工地人員是否有核定 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是否提送? 材料、設備及施工檢驗情形 (一級品管;材料設備管制總表)
(P26) 2-3工程督導紀錄 施工廠商: 派駐工地人員是否有核定 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是否提送? 材料、設備及施工檢驗情形 (一級品管;材料設備管制總表) 施工自主檢查表? 專任工程人員督察情形? 不合格品管制情形?

85 2-3工程督導紀錄 **請參閱權責分工表(P237)** 其他現場施工品質、勞工安全衛生及施工區域安全阻隔 (P26)
或佐以照片為附件 **請參閱權責分工表(P237)**

86 二、工程督導紀錄缺失改善期限 1.限期,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 2.督導所列缺失改善事項應立即影送廠商限期完成;核章後再依程序正式函文。
(P26) 2-3工程督導紀錄 二、工程督導紀錄缺失改善期限 1.限期,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 2.督導所列缺失改善事項應立即影送廠商限期完成;核章後再依程序正式函文。

87 2-4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 一、機關審查重點: (1)廠商缺失由建築師確認 (2)建築師缺失由學校確認 (P27)
1.是否逾期改善情形,「是」--依契 約規定處置 2.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缺失應附 改善佐證資料 3.確認改善結果 (1)廠商缺失由建築師確認 (2)建築師缺失由學校確認

88 4.廠商缺失改善『確認完成章』原則由工地負責人蓋章即可; 如涉『品管缺失』則品管人員必須核章; 如涉專任工程人員缺失則專任工程人員必須核章。
(P27) 2-4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 4.廠商缺失改善『確認完成章』原則由工地負責人蓋章即可; 如涉『品管缺失』則品管人員必須核章; 如涉專任工程人員缺失則專任工程人員必須核章。

89 1.改善前、中、後照片需同一角度 2.照片內或照片說明欄內應註明日期 3.說明欄說明改善的步驟
(P28) 2-4.1缺失改善照片表 1.改善前、中、後照片需同一角度 2.照片內或照片說明欄內應註明日期 3.說明欄說明改善的步驟

90 2-4.1缺失改善照片表(正確版)

91 2-4.1缺失改善照片表(錯誤版) 改善照片表 工程名稱:○○○工程 說明欄 1.照片未同一角度 2.未標示改善前、中、後 照片日期
1.照片未同一角度 2.未標示改善前、中、後 照片日期 3.說明欄空白(未說明改善 地點?如何改善?或從頭到尾 說詞一致)

92 一、不定期查核使用 二、工程督導小組現場督導使用 三、作為扣罰勞安衛依據 四、內含工地管理、施工安全及監造勞安人員抽查
(P29) 2-5安全衛生查核紀錄 一、不定期查核使用 二、工程督導小組現場督導使用 三、作為扣罰勞安衛依據 四、內含工地管理、施工安全及監造勞安人員抽查

93 2-8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 一、使用時機: 勞工安全一般稽查(最常用) 二、檢查頻率 機關每周至少1次;監造每周至少3次
(P37) 2-8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 一、使用時機: 勞工安全一般稽查(最常用) 二、檢查頻率 機關每周至少1次;監造每周至少3次 三、監造列管追蹤至改善完成,缺失複驗合格後,廠商應檢附改善資料送機關備查

94 參、臺北市市府施工查核相關料 (P43) 3-1工施施工查核作業標準品質簡報注意事項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3專任工程人員、品管人員、勞安衛人員及工地負責人及監造人員工作重點

95 參、臺北市市府施工查核相關料 3-4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書及設置人員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43) 參、臺北市市府施工查核相關料 3-4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書及設置人員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3-6設計監造單位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3-7廠商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96 1.主辦機關:督導及執行;監造及品質計畫核定 2.監造單位:監造計畫提送、材料及施工抽查及不合格管制
(P43) 3-1工施施工查核作業標準品質 簡報注意事項 1.主辦機關:督導及執行;監造及品質計畫核定 2.監造單位:監造計畫提送、材料及施工抽查及不合格管制 3.施工廠商:專任工人員督導情形、施工自主檢查及品管人員稽核情形 **(簡報範本)工程進度3方一致、該核定、備查及督導務必呈現**

97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1.主辦機關: (P45) 未設置工程督導小組機制(新建工程或修建工程累計達3,000萬元)
工程查驗或督導頻率太低。 查核、督導或查驗之缺失,未書面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且無追蹤改善紀錄留存文件。 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報錯誤或漏填。

98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1.主辦機關: (P45) 監造計畫無核定紀錄或審查未確實。
施工預算書或委託監造契約內未編列監造單位材料設備之抽驗費用,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未依可量化及不可量化方式編列; 契約內編列品管(0.2 %)及勞安費用(0.1%)較規定(06%-2%)及(0.3-3%)偏低,不符規定。

99 1.主辦機關: 未依規定覈實審查現場人員資格(品管、安衛人員及專任工程人員等) 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
(P45)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1.主辦機關: 未依規定覈實審查現場人員資格(品管、安衛人員及專任工程人員等) 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

100 2.監造單位: 監造計畫未依規定提送或架構內容未依工程規模及需求訂定 未依規定期限內審查完成廠商品質計畫且未將審查結果提送機關核定
(P45)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單位: 監造計畫未依規定提送或架構內容未依工程規模及需求訂定 未依規定期限內審查完成廠商品質計畫且未將審查結果提送機關核定

101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單位: (P45)
監造日報表未依規定每日填報、未詳細記載材料試驗之送驗情形(包括取樣、送驗、報告取得之結果等)、填報人員未簽名、重要指示事項未記載。 未落實材枓管制,每批材料經監造單位取樣檢驗合格後,未將該批材枓加蓋監造單位戳記並簽名

102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單位: (P45) 監造單位之施工抽查頻率不足或未符合需求(未於檢驗停留點或適當時機抽查)。
未建置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設備抽(試)驗管制總表及材料設備抽查(驗)示合格管制措施

103 2.監造單位: 廠商試驗報告未判讀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
(P46)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單位: 廠商試驗報告未判讀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

104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承包廠商: (P46) 品質計畫未依限提出且未有品質管理人員、工地負責人及專任工程人員簽認。
(土木包工業無專任工程人員則由負責人、授權代表或專業技師代之) 施工日誌未落實填寫及執行(如施工取樣紀錄未註明取樣位置及數量); 未採用建築物施工日誌填寫

105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承包廠商: (P46) 施工自主檢查表之檢查標準及檢查值未量化
專任工程人員查核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認可後未簽名或蓋章,且未填寫「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 廠商未訂定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檢驗時機或檢驗頻率。

106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承包廠商: (P46)
各工項之自主檢查表應由現場人員檢查後由工地主任複查簽署複查,並非由品管人員蓋章。 品管人員執行品質稽核,如查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

107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承包廠商: (P46)
廠商之品管人員對送審材料證明文件及材料試驗報告應先審查是否符合規範並簽認後,再送監造單位判讀是否合格。 缺失改善追蹤部分無改善完成日期,照片未加註日期

108 3.承包廠商: 汛期(每年5月-11月)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表,於颱風期間須加強檢查頻率。 缺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
(P46)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承包廠商: 汛期(每年5月-11月)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表,於颱風期間須加強檢查頻率。 缺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

109 3.承包廠商: 汛期(每年5月-11月)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表,於颱風期間須加強檢查頻率。 缺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
(P46) 3-2工程督導或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承包廠商: 汛期(每年5月-11月)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表,於颱風期間須加強檢查頻率。 缺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

110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P47) 1.督察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落實執行品質計畫,並填具督察紀錄表。
2.屬建築工程者,並應依營造業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督察紀錄表應檢送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備查。

111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P47)
3.依營造業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如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施工日誌)簽名或蓋章等。 4.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112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P47) 5.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6.主管機關勘驗工程時,在場說明,並於相關文件簽名或蓋章。 7.依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設置要點規定於工程查核時,到場說明。

113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P47)
8.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專任工程人員應於估驗計價申請單、施工照片及錄影光碟片上簽署,否則機關不予估驗計價。(但如施工時由專任工程人員查核完竣並證明按圖施工且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 9.驗收紀錄務必由專任工程人員先行核章簽認後,參與驗收人員再行簽名(P369)

114 ***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 審計處最近查核專任工程人員及品質人員應辦工作項目是否確實達到????
(P47)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 審計處最近查核專任工程人員及品質人員應辦工作項目是否確實達到????

115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品質管理人員工作重點*** (P48)
1.依據工程契約、設計圖說、規範、相關技術法規及參考工程會訂定之品質計畫製作綱要等,訂定品質計畫。 2.執行內部品質稽核,如稽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等。

116 5.試驗及檢驗報告(初判)是否符合規範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品質管理人員工作重點*** (P48)
3.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及追蹤改善。 4.品質文件、紀錄之管理。 5.試驗及檢驗報告(初判)是否符合規範

117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P48) 1.訂定監造計畫,並監督、查證廠商履約。
2.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定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趕工計畫、工期展延與其他送審案件之審查並監督其執行。 3.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造商資格之審查。

118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P48) 4.訂定檢驗停留點(限止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5.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並填具抽查(驗)紀錄表。 6.發現缺失時,應即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並確認其改善成果。

119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P48) 7.督導施工廠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及環境保護等工作。
8.依規定填報監造日報表,填報人簽章應採簽名方式。屬建築工程者,依建築法第五十六條所定必須勘驗部分,監造報告表應送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備查。

120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9.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資料。 10.驗收之協辦及履約爭議處理之協辦。
(P48) 3-3相關人員工作重點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9.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資料。 10.驗收之協辦及履約爭議處理之協辦。

121 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建築師規定 一、建築法第13條(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 二、建築法第56條(勘驗) 三、建築師法 第18條(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應遵守之規定) 監督營造業依照前條設計之圖說施工。 遵守建築法令所規定監造人應辦事項。 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 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

122 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工地主任規定 一、營造業法第30條(應設置工地主任) 二、營造業法施行細則18條(金額及規模) 5,000萬以上工程 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上 地下室開挖10公尺以上 橋樑柱跨距25公尺以上 三、營造業法第32條(應辦理工作)

123 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專任工程人員規定 一、營造業法第35條(應辦理工作) 二、營造業法第36條(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代替專任工程人員) 三、營造業法第41條(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場說明 )

124 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土木包工業 一、營造業法第36條 二、無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 問:施工計畫或涉及相關勘驗由誰來簽認? 答: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代之

125 ***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及設置人員***
(P49) 3-4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及設置人員 ***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及設置人員***

126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51)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1.編列預算書階段(P53) 2.招標文件編寫階段(P59) 3.訂定底價階段(P73) 4.履約管理階段(P79) 5.契約變更或同等品爭議(P85) 6.驗收階段(P87)

127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5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1.編列預算書階段(P53) 空污費由學校繳納??? 未編列材料抽驗費(二級品管;稽核缺失)(可說明) 發包詳細表(保險)不單獨另外提列(P55)

128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5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1.編列預算書階段(P53)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未量化(P57) 未編列材料檢驗費予廠商(稽核缺失)(P57)

129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59)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2.招標文件編寫階段(P59) 要求建築師務必依施工規範修正契約書第11條2,3款附件(P91,93) 填寫府頒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 填寫本局工程採購案件重複性缺失自我檢核表

130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7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3.訂定底價階段(P73) 詳閱訂定底價作業程序說明表 訂底價務必檢附預估金額分析表 預估金額說明表:缺失原因

131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7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3.訂底價注意事項(P73) 訂定底價時機(公開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廢標後重新招標時,底價尚在保密中,如要採用,應簽機關首長同意

132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7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3.訂底價注意事項(P73) 底價表中預算金額、預估金額及建議底價 建築師應提出預估金額及分析(細53) 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採46)

13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73) 3-5學校辦理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3.訂底價注意事項(P73) ***預估金額說明表缺失原因*** 1.未提供市場行情資料 2.未查訪歷史決標資料 3.如預算金額=預估金額務必請說明

134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4.履約管理階段(*監造計畫審核) 5,000萬工程訂約後30日 1,000萬工程訂約後20日
(P79)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4.履約管理階段(*監造計畫審核) (1)是否有依規定期限提出? 5,000萬工程訂約後30日 1,000萬工程訂約後20日 100萬工程訂約後15日 **本局內規工程訂約後修正 ***工程發包前***

135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施工廠商係依據監造計畫內容擬訂品質計畫** (2)審查項目是否依工程規模提列
100萬未達1,000萬之工程,監造計畫至少應包括第3、4、5、7及9項審查項目 1,000萬未達5,000萬之工程,監造計畫至少應包括第1、3、4、5、7及9項審查項目 **施工廠商係依據監造計畫內容擬訂品質計畫**

136 (1)監造範圍: □工程基本概述 □主要施工項目及材料數量 □工區位置圖
(P79)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1)監造範圍: □工程基本概述 □主要施工項目及材料數量 □工區位置圖

137 (2)監造組織: □監造組織圖 □監造組織職掌 □公共工程監造日報表(□是否最新版本) □證明文件是否完整 (□結業證書□證書是否逾期)
(P79)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2)監造組織: □監造組織圖 □監造組織職掌 □公共工程監造日報表(□是否最新版本) □證明文件是否完整 (□結業證書□證書是否逾期)

138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79) (3,4)品質(施工)計畫審查作業流程:
□明定廠商送審(與契約第11條第2款附件)、監造審查及機關核定時限 □明訂審查重點 □是否有廠商品管人員資格審查及撤換規定 □審查流程圖

139 (P79)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5)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明定抽(試)驗作業程序(訂定材料設備管制總表、審查核定程序、抽驗方式、材料、設備送試單位之要求及試驗之管制方法)

140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79) (5)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明定材料及設備品質管理標準表(內含檢驗項目、標準、頻率及時機、檢驗方法或不合格之處理等)(與契約書第11條第3款附件) □是否材料設備抽驗管制總表 (表8) □是否材料設備品質查(抽)驗紀錄表(表9) □工程材料檢(查、試)驗紀錄統計表 (表14)

141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80) (7)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施工抽查流程圖
□明定施工抽查標準(各施工項目施工查驗標準(內含檢查項目、標準、頻率及時機、檢查方法或不合格之處理及紀錄管理等) □各施工項目施工檢驗程序(含檢驗停留點) (工程材料檢驗流程圖.doc)

142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80) (7)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是否施工品質查(抽)驗紀錄表 --鋼筋組立施工作業查驗表(表10)
--模板施工作業查驗表(表11) □不合格品追蹤列管表(表13) □工程材料(查、試)驗紀錄統計表(表14)

143 3-5.5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9)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P80) □文件管制:公文書信、契約、計畫、各項空白表格⋯等
□品質紀錄:各項查驗紀錄、會議紀錄、日報表、施工照片⋯等 □計畫內容應包括與廠商間的往返書函、監造計畫及其所附相關表單、廠商的施工計畫、…施工品質查核紀錄表、相關往來公文等,均應作有系統的規劃、編碼與建檔。

144 1.品質組織、專任工程人員職責及品管人員資格及人數 2.品質管理標準:各項施工作業項目與管理標準、方法及頻率等等 3.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
(P81) 3-5.6品質計畫審查重點 1.品質組織、專任工程人員職責及品管人員資格及人數 2.品質管理標準:各項施工作業項目與管理標準、方法及頻率等等 3.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

145 3-5.6品質計畫審查重點 (P81) 4.自主檢查表:內容是否檢查項目、標準….及檢查後追蹤 5.不合格品管制:管理有效性及可行性
6.矯正與預防措施 7.內部品質稽核:執行方式及頻率是否適當

146 1.法條查詢 2.確認變更理由 3.確認財源 4.依程序辦理 5.案例說明
(P81) 3-5.8契約變更案例 1.法條查詢 2.確認變更理由 3.確認財源 4.依程序辦理 5.案例說明

147 3-5.8契約變更案例 ***如何估驗計價** (P81) 1.法條查詢: 工程契約書第3條第(三) 及(四)項(P177)
***發生工程履約階段及工程結算時** 工程契約書第5條第(一)項7款(P180) ***如何估驗計價**

148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1.法條查詢: 工程契約書第21條第(一)項 ***機關主動(P209)****
工程契約書第21條第(二)項 ***廠商提出請求主動(P209)****

149 但是千萬不要?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2.確認變更理由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法規修訂、安全顧慮、地形變更、地質及地下水情況變異、因應科技進步、配合整體運作及配合政策推動,一定符合上開要件之一 但是千萬不要?

150 請勿用因標餘款過多,需繳庫浪費,故需辦理契約變更
(P81) 3-5.8契約變更案例 請勿用因標餘款過多,需繳庫浪費,故需辦理契約變更

151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3.確認財源 (1)年度修建工程預算 如工程尚在履約階段且有標餘款依程序辦理
(2)如教育局或教育部補助款 先行來函教育局敘明理由同意後始能辦理

152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依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規定 工程司應先會同原設計單位、廠商及相關單位研擬因應方案。
由機關邀集工程司、原設計單位、其他相關單位及廠商辦理現場會勘認定,並製作會勘紀錄,必要時應拍照存證。

153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依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規定
工程司或設計單位依核定之因應方案製作契約變更相關圖說資料,應報經機關核定,如預算足以勻支者得於核定後施工,否則應先籌妥財源後,始得施工。

154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依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規定
契約變更如係因調查、規劃、設計或施工錯誤疏失所造成者,且增加或減少分別累計之金額較大者,超過訂約總價一成或查核金額之較小值者,機關應檢討相關責任;如屬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者,應依「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155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依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規定
機關應督促工程司適時辦理修正契約總價,並於工程進度分別達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五時,各辦理一次以上之檢討修正。如工程司延誤時機,致廠商或機關權益受損者,應負其應有之責任。 辦理契約變更時,工程司應檢附契約變更文件報請機關核定,契約變更文件應包括「修正契約總價表」及該表規定之附件。

156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依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規定 前項第七款「修正契約總價表」附件包含如下:
(一)契約變更(施工)圖。 (二)詳細價目表。 (三)單價分析表。 (四)數量計算表。 (五)會勘紀錄。 (六)其他。

157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依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十點規定 前項第七款「修正契約總價表」附件包含如下:
(一)契約變更(施工)圖。 (二)詳細價目表。 (三)單價分析表。 (四)數量計算表。 (五)會勘紀錄。 (六)其他。

158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4.依程序辦理: 新增單價議價:施工及驗收基準第11點(P339)
施工進度調整:施工及驗收基準第13點 ***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P341)

159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5.案例說明 工程名稱:105年度屋頂景觀改善工程 契約變更內容:
1.增加女兒牆施作面積:加帳金額計2萬5,200元, 2.減作明管8支共計減帳金額計2萬5,200元,

160 5.案例說明 工程名稱:105年度屋頂景觀改善工程 加減帳=0互抵,故無需辦理契約變更??
(P81) 3-5.8契約變更案例 5.案例說明 工程名稱:105年度屋頂景觀改善工程 加減帳=0互抵,故無需辦理契約變更??

161 3-5.8契約變更案例 1.契約數量:1,200平方公尺 2.現場實際施作面積:1,150平方公尺 (P81) 5.案例說明
工程名稱:105年度屋頂景觀改善工程 契約變更內容: 1.契約數量:1,200平方公尺 2.現場實際施作面積:1,150平方公尺

162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5.案例說明 依契約書第3條第(三)項增減達5%以上,其逾5%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價金
契約面積1,200平方公尺(無法準確量化) 依契約書第3條第(三)項增減達5%以上,其逾5%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價金 1200 *5%=60平方公尺 實際施作面積1150>1140( =1140)

163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5.案例說明 實際施作面積1150平方公尺,在5%以內故不扣減價金 如施作面積1130平方公尺
扣減計算方式= =10平方公尺

164 3-5.8契約變更案例 (P81) 5.案例說明 露水頭契約數量:50個 實際施作數量:52個
依契約書第3條第(三)項,故增加2個並無超過5%,故無需變更契約且無需增加金額??

165 5.案例說明 無法精確量化可採工程契約書第3條第(三)項規定:可增減5%各不增減 但可量化:一個一個可數的數量則應循契約變更方式辦理
(P81) 3-5.8契約變更案例 5.案例說明 無法精確量化可採工程契約書第3條第(三)項規定:可增減5%各不增減 但可量化:一個一個可數的數量則應循契約變更方式辦理

166 3-5.8契約變更案例 廠商請求契約變更3種情況 (P81) 5.案例說明 (1)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2)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 (3)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

167 5.案例說明 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P86)送監造單位審查並經機關同意
3-5.8契約變更案例 5.案例說明 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P86)送監造單位審查並經機關同意

168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1.工程契約書第15條及施工及驗收基準第17點 學校應辦事項 (P87)
竣工查驗:收到廠商竣工報告(含竣工圖)之日起7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竣工查驗 收到建築師送審之全部資料之日起30日內辦理驗收

169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建築師應辦事項 (P119) 竣工查驗:配合機關竣工查驗
完成竣工查驗紀錄於查證屬實後2日內報請機關核定並審轉竣工報告表 收到廠商工程結算資料之日起7日內審查完成

170 廠商應辦事項 製作工程結算資料:竣工次日起15日內 竣工報核: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及機關 配合竣工查驗
(P199)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廠商應辦事項 製作工程結算資料:竣工次日起15日內 竣工報核: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及機關 配合竣工查驗

171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2.工程施工及驗收作業基準第21點 建築師應辦事項 (P158)
整理備妥契約文件、履約文件、竣工文件及檢(查、試)驗紀錄統計表,陳列於工務所或機關指定之場所,供驗收時予以抽核

172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2.工程施工及驗收作業基準第20點及 23點 (P256)
(1)有初驗(預算>2,000萬),收受建築師送審全部資料之日起30日內辦理初驗 (2)無初驗,收受建築師送審全部資料之日起30日內辦理驗收

173 3.工程施工及驗收作業基準第24點 不可當主驗人?主辦監造及最基層承辦人 監辦?主(會)計或有關單位? ?
(P256)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3.工程施工及驗收作業基準第24點 不可當主驗人?主辦監造及最基層承辦人 監辦?主(會)計或有關單位? ?

174 4.工程施工及驗收作業基準第25點 驗收結果,應包含檢(查、試)紀錄之抽核、逐項或抽驗及合格與不合格記載 查驗結果:合格與不合格應分別記載
(P257)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4.工程施工及驗收作業基準第25點 驗收結果,應包含檢(查、試)紀錄之抽核、逐項或抽驗及合格與不合格記載 查驗結果:合格與不合格應分別記載

175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一、驗收建議用語: (P87) 1.尚符(指尺寸,因測量會有誤差)
例如:經丈量窗戶200*100CM,尺寸與竣工圖說尚符 2.相符(指數量,可以確定數量者)經清點數量與竣工圖說相符。 例如:經清點W10型窗戶6樘,數量與竣工圖說相符。

176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P87) 3.符合(內業文書)或機器設備測試
例如:抽驗試驗報告(出廠證明),試驗結果經監造建築師確認符合合約規範 4.抽驗、清點、丈量、測試 5.竣工圖說變更設計部分應用雲狀圖標示

177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二、驗收經過 1.如為複驗:說明初驗或正驗辦理情形 2.如為正驗:說明初驗辦理結果
(P273)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二、驗收經過 1.如為複驗:說明初驗或正驗辦理情形 2.如為正驗:說明初驗辦理結果 3.如有分區、分段、部分驗收、已完成先行查驗部分供驗收之用…等情形,得予陳述。

178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三、驗收紀錄: (P87) (一)驗收結果 1.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及
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及其情形應分別提列。 2.區分2部分驗收:現場查驗及文件審查相符或不符皆註明

179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P87) (二)、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換貨之期限:
本工程驗收缺失應改善部分,請廠商於○○日內(○○年○○月○○日前)改善完成,次日起辦理驗收(複驗),不另行通知。

180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三)備註: (P87) 1.本工程隱蔽部分及結算數量由廠商及監造人員負責。
【無論初驗、初驗(複驗)或驗收、驗收(複驗)務必填寫】 2.初驗(複驗)紀錄再加註:本工程同意報請驗收 3. 驗收(複驗)紀錄則加註:本工程同意驗收合格,即日起移交○○處(室)接管。

181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核章人員: (P87) 1.主驗人員: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指派(不可為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採購蓋第一章的人)

182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核章人員: (P87) 3.會驗人員:接管或使用機關人員(體育處或教務處)
4.協驗人員:設計監造(建築師)或承辦採購人員或委託專業人員(小三) 5.監驗人員:會計室或政風、監查、督察或稽查 如學校僅有會計室?由會計室監辦即可

183 (P87) 3-5.9工程驗收紀錄填寫 修正表格 ***驗收紀錄***

184 驗收紀錄: 184 1.案號 2.驗收標的之名稱及數量 3.廠商名稱 4.訂約竣工日期、預定竣工日期 5.實際竣工日期 履約有無逾期
6.驗收日期 7.驗收結果 是否合格 8.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款規定相符/不符者,其情形 改善期限 9.他必要事項 驗收建議用語: 清點、丈量、查驗、抽驗、測試 1.尚符 一般用於尺寸,因測量會有誤差; 例:經丈量○窗戶尺寸與竣工圖說尚符。 2.相符 一般用於數量,可以確認結果者; 例:經清點○W10型窗戶6樘,數量與結算書說相符。 3.符合 一般用於文件查核或機器設備測試、試運轉; 例:經查驗○試驗報告(出廠證明)代表數量、奉核文號符合契約規範。 184

185 3-6設計監造單位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89)
未依工程性質擬訂材料、設備送審文件、樣品及送審時機及檢試驗項目、方法及頻率並納入工程契約第11條第2及3款附件要求廠商執行 監造計畫未依規定提送或架構內容未依工程規模及需求訂定(未訂定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品質管理標準、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檢驗停留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186 保險單未依規定審查及核定 3-6設計監造單位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89) 保險單查核重點(P103) 1.保險單共同保險人?
2.保險單保險項目? 3.保險期間? 4.廠商提送保險單是否依規定提送機關備查?

187 3-6設計監造單位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89)
監造日報表未依規定每日填報、未詳細記載材料試驗之送驗情形(包括取樣、送驗、報告取得之結果等)、填報人員未簽名、重要指示事項未記載。 未落實材枓管制,每批材料經監造單位取樣檢驗合格後,未將該批材枓加蓋監造單位戳記並簽名。

188 3-6設計監造單位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89) 監造單位之工地人員查驗發現品質或施工缺失,未以書面通知廠商限期改善及追蹤確認其改善成果。
未建置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設備抽(試)驗管制總表及材料設備抽查(驗)示合格管制措施。

189 3-6設計監造單位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表8-表17為建築師專用*** (P89)
工程內須送檢驗、抽驗之材料項目甚多,應建立總表管制,其格式請依「監造計畫」之表單格式製作。 廠商試驗報告未判讀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 ***表8-表17為建築師專用***

190 3-7廠商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P113) 施工日誌未落實填寫及執行(如施工取樣紀錄未註明取樣位置及數量);未採用建築物施工日誌填寫
專任工程人員查核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認可後未簽名或蓋章,且未填寫「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

191 (P113) 3-7廠商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自主檢查表之檢查標準及檢查值未量化、實際檢查情形部分未落實且頻率太低,自主檢查結果與施工現況不符。 各工項之自主檢查表應由現場人員檢查後由工地主任複查簽署複查,並非由品管人員蓋章。 品管人員執行品質稽核,如查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

192 3-7廠商履約管理缺失注意事項 ***表1-表7為廠商專用*** (P113)
廠商之品管人員對送審材料證明文件及材料試驗報告應先審查是否符合規範並簽認後,再送監造單位判讀是否合格。 汛期(每年5月-11月)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表,於颱風期間須加強檢查頻率。 缺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 ***表1-表7為廠商專用***

193 4-1教育局工程督導重點(P131) 4-2開學前工程科同仁至學校協助工程督導重點查核(P135) 4-2.1尚未完工現場查證表
肆、工程督導實例 4-1教育局工程督導重點(P131) 4-2開學前工程科同仁至學校協助工程督導重點查核(P135) 4-2.1尚未完工現場查證表

194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1.本工程鋁窗整修工程經費約計500萬元 2.工程經費超過400萬,請分期付款
(P137)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1.本工程鋁窗整修工程經費約計500萬元 2.工程經費超過400萬,請分期付款 3.請建築師務必將府頒鋁窗施工規範(第08520章)納入契約書(P139)

195 (P137)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4.另於工程契約書第11條第2款附件(材料、設備送審文件、樣品一覽表)(P143)及契約書第11條第3款附件(材料、設備檢(試)一覽表)(P145)依上開施工規範要求納入(如檢驗項目、方法要求及頻率等)

196 (P63)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5.因金額夠大,可要求施作鋁窗風雨試驗務必要將規範等級納入(P63)如抗風壓、氣密性、水密性及隔音等性能 6.如學校有特殊要求務必依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辦理(召開審查會)

197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P53) 7.填寫採購作業自我檢核表
8.填寫學校辦理工程採購案件重複發生缺失自我檢核表(有除錯裝置) 9.建築師製作施工預算書時,空污費應另外提列

198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P53) 10.建築師製作工程詳細表應依照(P53),保險費內含於廠商利潤及管理費內

199 4-3鋁窗送審實例 1.招標文件準備階段 (P79) 12.工程發包前建築師提送監造計畫並經機關核定 (1)是否有鋁窗檢驗停留點
(2)是否訂定鋁窗材料/設備『管制表單及紀錄』 (3)鋁窗材料/設備抽驗結果 (4)不合格品管制及追蹤

200 2.發包階段 1.訂底價請先詳閱程序說明表(P73) 2.除了檢附底價表外務必將預估金額說明表納入
4-3鋁窗送審實例 2.發包階段 1.訂底價請先詳閱程序說明表(P73) 2.除了檢附底價表外務必將預估金額說明表納入

201 (P81) 4-3鋁窗送審實例 3.決標後文件審查階段 1.召開第一次工務會議(將相關表格表1-18)分送廠商及建築師,並要求建築師定期召開工務會議 2.建築師督促廠提送品質計畫(P81)及施工計畫(P83)

202 4-3鋁窗送審實例 4.施工階段(保險單查核) (P103) (1)是否依契約第13條及工程購廠商投保約定事項規定『開工前』辦理投保
(2)被保險人是否將學校、廠商及分包廠商及建築師納入 (3)保險期間應將驗收期程納入

203 4-3鋁窗送審實例 4.施工階段(保險單查核) (P103) (4)保險金額是否與投保約定事項規定內容相符
(5)契約必保項目如:交互責任附加條款、受益人附加條款、僱主意外責任附加條款等等

204 4.施工階段(工程材料檢驗) ***4-3.5工程材料檢驗流程圖***
(P153) 4-3鋁窗送審實例 4.施工階段(工程材料檢驗) ***4-3.5工程材料檢驗流程圖***

205 4-3鋁窗送審實例 4.施工階段(工程督導) (P103) (1)文件檢查(監造計畫、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是否核定???
(2)現場施工品質、勞安衛及施工區域安全檢查,發現鋁窗施工品質缺失 (3)填寫工程督導紀錄(追蹤改善情形) (4)工程督導時一併填寫安全衛生查核表(2-5)及每周1次填寫安全衛生稽查表(2-7)

206 依據鋁窗施工規範(第08520章)第3.節(P139) P141有規定 ***最常見施工不良情形***
4-3.6鋁窗現場施工不良實例 依據鋁窗施工規範(第08520章)第3.節(P139) P141有規定 ***最常見施工不良情形***

207 各樓層鋁窗在台度砌磚未完成修繕或復原前即趕工安裝,鋁窗下端空隙過大,只以水泥砂漿填塞,或將固定鐵片直接固定在舊有洗石子,不符施工規範
4-3.6鋁窗現場施工不良實例 各樓層鋁窗在台度砌磚未完成修繕或復原前即趕工安裝,鋁窗下端空隙過大,只以水泥砂漿填塞,或將固定鐵片直接固定在舊有洗石子,不符施工規範

208 ****易造成日後**** 1.漏水(如裝在外牆側) 2.地震時弱面
4-3.6鋁窗現場施工不良實例 ****易造成日後**** 1.漏水(如裝在外牆側) 2.地震時弱面

209 補充說明鋼筋試驗報告 依契約執行材料檢驗『試驗報告』檢視重點: 結構部位或爐號標示清楚
如鋼筋、混凝土…或其他指定檢驗或抽檢項目檢查是否送由符合CNS17025規定之實驗室辦理並出具印有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TAF) 結構部位或爐號標示清楚

210 補充說明鋼筋試驗報告 執行試驗所出具之試驗報告,應顯示送驗者及會驗者姓名(建築師代表)、服務單位 。
另請監造人員或施工廠商材料送驗時填寫相關表單應出示身分證供供實驗室比對 試驗報告須經報告簽署人親自簽署 (不可電子簽章)。

211 施工廠商依據契約執行材料檢驗出具之試驗報告(併同抽驗項目):由廠商品管人員『初判』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再由監造『複判』合格或不合格
補充說明鋼筋試驗報告 施工廠商依據契約執行材料檢驗出具之試驗報告(併同抽驗項目):由廠商品管人員『初判』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再由監造『複判』合格或不合格

212 廠商材料設備檢驗費用如何編列? 1.明列檢驗項目於工程詳細表中 2.如內含契約總價,宜於招標文件註明以避免履約爭議
5-12相關解釋函 廠商材料設備檢驗費用如何編列? 1.明列檢驗項目於工程詳細表中 2.如內含契約總價,宜於招標文件註明以避免履約爭議

213 監造單位材料抽驗費用編列何處? 1.工程預算書 2.設計監造服務契約書 3.若漏編列由工程管理費支應
5-12相關解釋函 監造單位材料抽驗費用編列何處? 1.工程預算書 2.設計監造服務契約書 3.若漏編列由工程管理費支應

214 如果抽驗費用太高已契約約定併同施工廠商材料檢驗? 由施工廠商品管人員初判再由監造單位複判
5-12相關解釋函 如果抽驗費用太高已契約約定併同施工廠商材料檢驗? 由施工廠商品管人員初判再由監造單位複判

215 機關督導紀錄是否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 1.不用 2.但是工程督導併同『勘驗、查驗或驗收』專任工程人員應於文件上簽名或蓋章
5-12相關解釋函 機關督導紀錄是否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 1.不用 2.但是工程督導併同『勘驗、查驗或驗收』專任工程人員應於文件上簽名或蓋章

216 營造業法規不須設置工地主任 如土木包工業(僅有工地負責人) 公共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時工地負責人是否在現場說明? 需在場說明
5-12相關解釋函 營造業法規不須設置工地主任 如土木包工業(僅有工地負責人) 公共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時工地負責人是否在現場說明? 需在場說明

217 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可否受聘或委託方式擔任施工廠商品管人員? 可免經工程會品管人員訓練直接可擔任施工廠商品管人員但是 要不涉及執行技師業務
5-12相關解釋函 技師事務所執業技師可否受聘或委託方式擔任施工廠商品管人員? 可免經工程會品管人員訓練直接可擔任施工廠商品管人員但是 要不涉及執行技師業務

218 1,000萬以下工程,專任工程人員可否兼任品管人員? 1.依品管要點第六點規定 2.專任工程人員得兼任品管人員
5-12相關解釋函 1,000萬以下工程,專任工程人員可否兼任品管人員? 1.依品管要點第六點規定 2.專任工程人員得兼任品管人員

219 施工查核小組查核缺失改善未備查前是否可同意竣工? 由主辦機關本於權責確認竣工,尚無不可
5-12相關解釋函 施工查核小組查核缺失改善未備查前是否可同意竣工? 由主辦機關本於權責確認竣工,尚無不可

220 工程驗收時,專任工程人員未到可以驗收嗎? 依營造業法第41條不可以繼續驗收 如真的不能來,要請假另找一位專任工程人員(解釋函)
5-12相關解釋函 工程驗收時,專任工程人員未到可以驗收嗎? 依營造業法第41條不可以繼續驗收 如真的不能來,要請假另找一位專任工程人員(解釋函)

221 工程驗收時,驗收紀錄簽名順序為何? 先經營造業專任工人員於驗收紀錄簽認後,與人員再簽名
(P369) 5-6相關解釋函 工程驗收時,驗收紀錄簽名順序為何? 先經營造業專任工人員於驗收紀錄簽認後,與人員再簽名

222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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