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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路上 与法同行 段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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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春路上 与法同行 段静芳

2 2006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江滩上,一个由三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学生小刚,正当他们第三次打电话向被绑架人的父母索要6万元的赎金时,被当地警方一举抓获。据调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其金额已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年仅15岁的方某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了,我可以回家了吗?”

3 2008年1月23日,香港一名14岁“计算机天才”化身黑客入侵一间计算机公司网络服务器,一举取得包括就读学校等8间学校内联网的最高权限登入名称密码,香港警方23日凌晨将少年黑客拘捕。据说这名少年黑客被捕后已对计算机产生阴影、恐惧,获准保释后显得情绪低落,他说自己根本不知道入侵学校计算机系统属违法行为,纯粹一时好奇。一直躲在家中不肯吃饭,更不想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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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兴、单丰均为某校在校学生,一天陈约单去某中学打龚成,因龚向另一学生强索钱财。两人在校门口,正好碰上学生胡某栏住龚,陈上去就打,打后胡提出要钱,龚只好同意交出70元钱由陈、胡等人分。不到一个月,陈又约单、王两人商量说,现在中学正交学费可以去强索或抢学生的钱,之后三人走到学校附近,碰上一名学生,陈上去索要钱财,被害人不服,陈等三人一起上去推打并拉住被害人双手,从身上搜走150元。几天后小单也来约陈、胡、王等四人,说张某有钱,找到张索钱时被拒绝,于是陈等对张踢打,张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钱。他们甚至于向小学生索要钱财,一个小学生被拿10元钱后大哭不走,他们又还给这个小学生6元。尽管这几名学生都只有16岁,而过去没有犯过这类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还是被判处刑罚。

6 得好好去学习! 一、学习有关的法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继承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 《收养法》、 《刑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都有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内容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7)、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台厅等场所;(8)、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如经常考试作弊、经常欺负弱小同学等。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父母及监护人的规定: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社会的有关规定
禁止在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各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广播、影视节目等,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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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及个人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4 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规定
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5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总数占中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70%以上. 犯罪活动呈现团伙化、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犯罪年龄提前化,女学生犯罪呈现增长趋势。

16 欺负弱小本不该敲诈勒索终被处 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17 奉贤中学血案 2008年10月10日下午,上海奉贤中学校内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名高三学生在洗手间内用水果刀向一个同班同学身上连刺6刀。受害者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当晚12时左右死亡。而行凶学生的动机据说只是因为对方的成绩优于自己。据了解,今年九月开学以来,上海已发生4起中学生极端行为引发的悲剧。

18 打架本不该 敲诈错上加错 某市职业中学接连发生学生抢劫、敲诈、盗窃的案件,11名学生走上了受审台,他们有的是家境贫寒,却贪图享受、摆阔气、钱不够花,就拉帮结伙,当“老大”,去偷去抢;有的是怕受欺负,找靠山,求保护,主动靠近恶势力,跟着学抽烟、喝酒、一起混,抢劫团伙的成员;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被几个嘴巴打下来,就混在一起了,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

19 最无情的报复 2002年6月16日晨,北京蓝极速网吧突然起火,烧毁房屋1000余平方米,烧死25人,伤数十人。起因是几个不满16岁的学生与网吧老板因收费问题发生纠纷,为报复老板,于深夜纵火。法院以放火罪判处两名16岁学生无期徒刑,另外两人不满14岁均被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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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杀无赦” 2008年11月9日,16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受到另一人的冷嘲热讽。在网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大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

23 网毒猛于虎 2006年11月2日,安康一少年连续27小时上网,结果疲劳猝死;
2007年4月17日,南昌17岁的高中学生因连续两天上网猝死网吧; 2007年10月11日,江西南昌一名17岁的高三学生余斌,连续逃课上网2个月,在玩网络游戏时,因紧张激动在网吧倒地猝死。 有位沉迷于网络游戏的13岁少年,面带微笑、双手平伸、双脚交叉地以网络游戏中的飞天姿势从24楼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24 相关资料1 目前,在我国的2亿网民中,大约1400万网民患有不同程度的网络成瘾症。在青少年网民中,上网成瘾者高达20%。有的因上网成瘾而冷漠甚至仇视周围的同事、同学甚至亲人;有的昼夜上网,思维混乱,荒废学业;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5 相关资料2 今年4月底,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日益突出,在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有80%的青少年是因为受到网络色情、暴力等内容的诱惑,青少年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26 得好好去理解! 如何判断一个人要违法犯罪了呢?

27 二、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前兆 1.对学习不感兴趣 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 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厌恶学校生活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28 4.情绪波动举止反常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挖苦打击要求进步的同学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29 7.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0 漫画赏析 又不是偷来的,捡到的就是我的。嘿嘿嘿

31 我偷----- 不会有人发现的。 嗬嗬嗬

32 快。把钱和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给我,否则---- 哼

33 某校学生吴某,曾是一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但由于结识了校外一些具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并多次在校外吸烟、赌博,去年10月又偷了同班同学的少量钱、物,受到学校警告处分。但吴某不思悔改,在今年3月,又伙同校外张某、赵某持刀抢劫出租汽车桑塔那轿车一辆,抢劫过程中还刺伤了出租司机。归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34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轨迹: 不良习惯  道德缺陷、交友偏离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违法犯罪行为

35 你会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来进行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
……

36 三、防微杜渐(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文明上网有节制 谨慎交友讲原则 适度消费不奢侈 远离毒品莫尝试

37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 要善于上网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善于上网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 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 不沉溺虚拟时空

38 结束语 交友三原则 善交益友 乐交诤友 不交损友

39 结束语 消费原则: 量入为出,理性消费 适可而止 ,不相攀比

40 关于毒品 吸食一口 误入虎口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41 青春路上 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 享受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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