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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浙江中天纺检测有限公司 邬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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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纲: 一、重温GB 18401,简述执行发布GB 18401的背景及意义 二、阐述标准GB 18401修改的原则和原因 三、对比GB 与GB 的变化内容及原因 四、使用说明的标注 五、特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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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制定GB 18401的背景及意义 2003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定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我国是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国,随着配额的取消,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对我们的纺织品服装出口数量控制手段转为技术贸易壁垒。为了适应全球性竞争的必然趋势,为了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作为纺织大国,我们如果不与国际接轨,将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此时,非常有必要通过制定强制性标准达到这一目标,这也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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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的发布,为企业生产绿色纺织品指出了努力方向。
该标准的发布,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因此,制定和发布本标准,将有助于企业对纺织品安全性的深刻理解,打破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 该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企业具备强制约束力。企业应该看到,该标准涉及到人体健康安全,一定会受到用户和消费者的欢迎,对增强企业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整体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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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色牢度 在穿着过程中,碰到雨水、汗水,其织物上的染料或颜料可能溶入雨水和汗水里,则染料或颜料中的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都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会使人感觉衣服和身体接触的部位瘙痒,严重的时候会起红斑、丘疹等,会导致接触性皮炎。 婴幼儿产品要考核耐唾液色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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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pH值是酸碱程度的量化表示,用来表示物质的酸碱度。 pH值越趋向于0表示溶液酸性越强,反之,越趋向于14 表示溶液碱性越强,在常温下,pH=7的溶液为中性溶 液。人体皮肤表面呈微酸性(pH值介于5.5~6.5之 间),以保证常驻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同 样,服装也是有pH值的,服装的pH值在微酸和中性的 区域有利于人体的保护;如果服装的酸碱不当,将导 致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遭到破坏,刺激皮肤,滋生细 菌,引起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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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含量 甲醛对皮肤和眼睛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纺织品中如存在过量甲醛,会随着穿着过程逐渐释放,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特别是容易刺激婴幼儿的皮肤和呼吸道。尤其是婴幼儿内衣是贴身穿的,危害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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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纺织品上的偶氮染料在与皮肤的长期接触中," 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 特别是在染色牢度不佳时, 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的皮肤上,并在人体分泌物的作用下,发生还原分解反应,释放出致癌性的芳香胺化合物,被人体吸收后,会使人体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芳香胺对人体或动物有潜在的致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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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味 消费者最容易判断的一项指标,可以直接依据嗅觉来评判。含有有害物质的服装和家用纺织品,往往都伴有一些异味。甲醛含量超标的服装会有一股鱼腥味;如果服装有芳香烃的味道,则有可能会含有致癌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以嗅觉来判断纺织品是否合格是国际通行惯例。专业的检测机构会在纺织品服装开封后,立即进行气味的检测。如检测出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中的一种或几种,则判为“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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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 20 75 300 pH值 4.0~7.5 4.0~9.0 色 牢 度 级 ≥ 耐水(变色 、沾色) 3-4 3 耐酸汗渍(变色 、沾色) 耐碱汗渍(变色 、沾色) 耐干摩擦 4 耐唾液(变色 、沾色) ------ 异味 无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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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原则及原因 整体的框架和章节设置不做大的改变。技术内容不做大的 变化。 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
经过多年标准的使用,结合实际工作出现的问题,对原有标准进行调整,修改了原标准的不足,使标准更有可操作性。例如:老的标准在使用过程中有争议的地方,让大家理解不一致,说明有不足之处,这次做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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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8月1日实施。延期到2012年8月1日实施。
主要修改变化内容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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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一 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纺织产品。附录A中所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标准适用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检测机构利用这几个字来查企业,曾有16家医院联名告检测机构。 有生产床单、被罩产品说自已是家纺产品,不是装饰产品。强制性标准不许双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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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序 条款 内容 GB 内容 GB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GB/T 17592 GB/T 23344 增加考核4-氨基偶氮苯,是重大变化 。 变化三 术语和定义 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 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非常大的改变,引起童装企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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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A类、B类、C类是因为理解有误。产品类型 A类、B类、C类是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程度分为这三种
序 条款 内容 GB 内容 GB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四 产品分类 4.1产品分为3类: A类: 婴幼儿用品; B类: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C类: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4.1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以下3种类型: ——婴幼儿纺织产品;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删除A类、B类、C类是因为理解有误。产品类型 例:羽绒服 A类、B类、C类是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程度分为这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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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五 要求 pH值B类4.0~7.5
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 须要经过湿处理的产 品,pH至可放宽至 4.0~10.5之间 b.洗涤褪色型产品不 c.在还原条件下染料 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致 癌芳香胺清见件附录 C pH值B类4.0~8.5 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pH至可放宽至4.0~10.5之间 b.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c.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限量值 ≤20mg/kg 对加工工艺有要求的如 牛仔面料(中间产 品),非最终产品可放 宽pH 最终产品 仍按pH 色牢度为染色牢度,考 核角度是染料对人体有 害,因此本色、漂白产 品不考核。 从保护民族文化角度, 传统手工着色产品如: 扎染、蜡染不考核色牢 度。主要指手工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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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六 要求 5.2婴幼儿用品应
符合A类产品的技 术要求,直接接触 皮肤的产品应符合 B类产品技术要 求,非直接接触皮 肤的产品应符合C 类产品的技术要 求。 5.2婴幼儿纺织产品 应符合A类要求,直 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 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 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 求。其中窗帘等悬挂 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 汗渍色牢度。 5.2增加“至少”二 字,意味者“C”类 产品也可标识“B” 类或“A”类,只要 产品达到B类或A类 指标就可标。同理 B类产品也可标A 类。悬挂类产品不 考核汗色牢度;窗 帘不考核,坐垫考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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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七 要求 5.3婴幼儿用品必须
在使用说明上标明 “婴幼儿用品”字 样。其他产品应在 使用说明上标明所 符合的安全技术要 求类别。 注:一般适于身高 80cm及以下婴幼 儿使用的产品可作 为婴幼儿用品。 5.3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一般适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5.3 产品标识只 标识安全技术类别 A类、B类、C类。 80cm改为100cm, 参考世界卫生组织 发布儿童身高数据 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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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八 试验方法
6.8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T 执行,检出限为20mg/kg. 应有3人独立评判,并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按GB/T17592或GB/T23344执行。 注: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 应有2人独立检测,并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如2人检测结果不一致,则增加1人检测,最终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 可分解芳香胺5—20mg/kg为合格 ≤5mg/kg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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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九 检验规则
注:一般,对B类和C类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的1%的小型组件可不要求。 7.4根据产品------否则为不合格。对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1%的小型组件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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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内容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十 附录A
抓包、手机包 A.4防辐射是指 特种防辐射,现 孕妇所穿的衣服 仍然考核。例 如:救火队员所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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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条款 内容 GB 18401-2003 GB 18401-2010 修改原因 及说明 变化十一 附录B A类(婴幼儿用品)
尿布、尿裤、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文胸、腹带、背心、短裤、棉毛衣裤、衬衣(夏天)裙子、(夏天)裤子、袜子、床单。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毛衣、外衣、裙子、裤子、窗帘、床罩、墙布、填充物、衬布。 婴幼儿纺织产品 尿布、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内衣、衬衣、裙子、裤子、袜子、床单、被套、毛巾、泳衣、帽子。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外衣、裙子、裤子、窗帘、床罩、墙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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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形式: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或C类)
第二种形式:GB 18401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或C类) 第三种形式:GB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或C类) 以上三种都可以。 GB 18401标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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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要特别注意:我们的产品所选用的产品标准pH值一项若不是引用GB 18401,而是直接采用数值pH值4. 0~7
我们企业要特别注意:我们的产品所选用的产品标准pH值一项若不是引用GB 18401,而是直接采用数值pH值4.0~7.5。则该产品pH值仍按4.0~7.5来考核。 例如:某件产品选用FT/T 73020—2004《针织休闲服装》标准,pH值是按4.0~7.5来考核。而不是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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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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