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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受訓人員一般團體保險 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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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theme: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受訓人員一般團體保險 操作說明"—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受訓人員一般團體保險 操作說明
專案窗口人員: 陳彥行副科長、曾寶月 聯絡電話:(02) 分機158或122 傳真電話:(02)

2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受訓人員團體保險被保險人名冊表

3 受訓人員名冊填寫範例(一) 請依序填寫錄取受訓人員基本資料 (被保險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考試等別、保險金額、保險(受訓)期間) 。 保險金額請依『考試錄取受訓人員一般團體保險給付額度上限一覽表』填寫 。

4 受訓人員名冊填寫範例(二) 如未填寫保險受益人一律採法定繼承人,如有指定其受益人,需填寫受益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其與被保險人之關係。
每位被保險人皆須親簽,若未能親簽則無法受理投保。

5 受訓人員名冊填寫範例(三) 請蓋立委託訓練機關(構)學校單位章戳及單位主管簽章。
被保險人及要保人同意 本公司就個人資料,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之範圍內,有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權利。

6 受訓人員名冊填寫範例(四) 請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於錄取人員報到當日,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之「請證資訊管理系統」(置於

7 受訓人員投保注意事項 一、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 第29條第1項規定:「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取,具所占 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者,其占缺訓 練期間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二、休假及其他權 益:……(二)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有之各項 權益,依現職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辦理。」 二、請用人各機關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當日,先予釐清該員是 否有訓練辦法29條之適用(機關人事為善盡瞭解確認之責 ,可先向銓敘部確認): (一)倘該員確係符合訓練辦法29條第1項所稱「現職人員」, 仍維持原有公保,無須參加一般保險。 (二)倘該員確係非屬訓練辦法29條第1項所稱「現職人員」, 或無法確定者,則投保一般保險。惟無法確定者嗣經銓 敘部審定確係符合訓練辦法29條第1項所稱「現職人員 」,則應辦理一般保險退保,另行加入公保。

8 受訓人員投保注意事項 國民年金法 第七條 未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有下列情形之ㄧ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年滿二十五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9 受訓人員投保流程(一) 投保準備文件 受訓人員一般團體保險被保險人名冊表 分發人員匯入作業登載畫面或相關報到佐證文件 投保資料傳送
或傳真(02) ,傳真後請來電確認(02) #158 (陳R) #122(曾S) 或傳真(02)

10 受訓人員投保流程(二) 投保文件寄送 投保正本文件請於傳送後三個工作日內掛號寄送至(22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8號9樓之1 陳彥行先生 收)。 製做保(批)單-被保險人名冊 收受正本文件十個工作日後,寄送保(批)單及收據正本至各委託訓練機關(構)學校單位人事經辦,經辦請款後文件留底備查。

11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受訓人員團體保險退保批改申請書

12 退保申請書填寫範例(一) 填寫退保受訓人員基本資料 (被保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退保日期依受訓人員實際退訓日期起計算之。
保險金額依原投保時金額填寫。

13 退保申請書填寫範例(二) 請蓋立委託訓練機關(構)學校單位經辦單位章及單位主管職章。
請蓋立退保費收據並提供受訓單位匯款帳戶影印本 ,以利退費匯款使用。

14 退保申請書填寫範例(三) 請蓋立委託訓練機關(構)學校單位經辦單位章及單位主管職章。
請蓋立退保費收據並提供受訓單位匯款帳戶影印本 ,以利退費匯款使用。

15 受訓人員退保流程(一) 退保準備文件 受訓人員一般團體保險退保批改申請書 退訓公文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影本 受訓單位匯款帳戶影印本及退保費收據
退保資料傳送 或傳真(02) ,傳真後請來電確認(02) #158 (陳R) #122(曾S) 或傳真(02)

16 受訓人員退保流程(二) 退保文件寄送 退保正本文件請於傳送後三個工作日內掛號寄送至(22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8號9樓之1 陳彥行先生 收)。 製做保(批)單-被保險人名冊 收受正本文件十個工作日後,寄送保(批)單及退費收據正本至各委託訓練機關(構)學校單位人事經辦,保(批)單寄送後二十個工作日後匯款至各機關指定帳戶

17 團體保險相關資訊(一) 專案窗口人員: 陳彥行副科長、曾寶月 聯絡電話:(02)2253-1597分機158或122
傳真電話:(02) 郵件信箱: 公司網址:

18 團體保險相關資訊(二) 付款方式-匯款 付款方式-支票 戶名: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銀行 板新分行
帳號: 郵政劃撥帳號  帳號: 付款方式-支票 受款人: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票 期:即期支票 票據開立後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2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8號9樓之1 陳彥行先生收)至以利後續帳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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