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资料下载:www.1ppt.com/ziliao/ PPT课件下载:www.1ppt.com/kejian/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资料下载:www.1ppt.com/ziliao/ PPT课件下载:www.1ppt.com/kejian/"—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资料下载:www.1ppt.com/ziliao/ PPT课件下载:www.1ppt.com/kejian/
范文下载: 试卷下载: 教案下载: Word教程: Excel教程: 优秀PPT下载: PPT教程: 节日PPT模板: PPT素材下载: PPT背景图片: PPT图表下载: PPT模板下载: 行业PPT模板: 天津市科委审计工作要点 市科委条财审计处

2 一、制定审计工作要点的背景 二、“2014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课题)经费审计要点”解读

3 一、制定审计工作要点的背景 (一) 2014年实施新的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我委开始实施新的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对市级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实行 结题必审;对1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选取10%进行结题审 计。我委2014年计划安排对83项100万元以上的结题项目, 133项100万以下的结题项目进行解题审计。另外,方案中 还涉及中期检查,对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 目,中期检查实现全覆盖;对1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同 样选取10%进行中期经费检查。

4 1.审计(检查)工作的组织 根据职能的分工,市科委条财 (审计)处负责各项审计工作组织与实施。 委托审计工作:条财(审计)处依计划安排 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审计约定书,由中介机 构具体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 具体情况,由天津市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具体实施或联合中介机构共同实施。由此将 条财(审计)处和经费监管中心的力量与服 务外包相结合,形成监管、检查、审计一体 的监督体系。

5 2.审计(检查)的依据 科技经费的专项审计(检查), 要依据《关于改进和加强我市财政科技资金 管理的意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天津市科委科技经费审计要 点》、和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来实施。

6 3.审计(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科 技专项的承担单位及其合作单位都纳入检查 和审计的范围。

7 (二)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在以往的审计中发现,科技经费 未单独核算、自筹资金未到位、项目执行中 支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变更 申请、科研经费被挤占挪用等现象。

8 二、“2014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经费审计要点”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 (课题)经费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依据,根 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审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制定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 审计要点》,具体内容归纳如下:

9 一、承担单位接受审计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必须向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需要的材料(附:《审计所需资料明细表》 参考)。 (二)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须向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加盖公章、同时有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的审计承 诺函,保证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承诺函将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附:审计承诺函 参考) (三)项目(课题)所涉及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 加工;国际合作交流等支出的有关合同文本,应作 为审计报告的重要取证资料归集到审计工作底稿中。

10 二、审计依据 (一)《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表》、市科委的课 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 的审计依据。 (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 于改进和加强我市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意见》及 《天津市科委科技经费审计要点》

11 三、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的审计原则 (一)承担单位名称应与任务书一致,发生承担单位 变更或调整时,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二)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执行期间应持续经营, 并需提供项目(课题)执行期内的年检证明、税务 登记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课题名称与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一致。 四、信息变更的审计原则 信息变更均需提供市科委的相关批复材 料,否则依据未变更前的信息进行审计。

12 五、经费支出起止期限的审计原则 (一)验收、结题审计 1
五、经费支出起止期限的审计原则 (一)验收、结题审计 1.经费支出起止期限应以项目(课题)任务书为准, 起止期间变更,应取得市科委对起止期间变更批复。 2.项目(课题)在起始期前,原则上不得有经费支出, 否则需出具市科委主管处室批复的确认经费提前支 出的证明资料。 3.截止期后原则上不得有经费支出,否则需出具市科 委批复的项目(课题)延期批复资料;但项目(课 题)截止期后存在以下情况,不需提供延期批复即 可确认经费支出:

13 (1) 起止期内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需在课 题截止期后支付尾款或保证金的。 (2)项目(课题)截止期后三个月内预计发 生的结题验收费用、课题结题审计等费用。 承担单位须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预留费用申 请单并加盖公章。经审计人员审核合理后, 可以确认为支出。

14 4.针对结题后大额未付款事项(一般不应超过 项目合同金额的20%),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 照合同金额发询证函,予以确认。

15 (二)期中审计 经费收支时间截止到审计进驻日,需依 据项目(课题)任务书及预算表进行审计。

16 六、不同来源经费的审计原则 (一)项目(课题)的经费审计是对总经费的审计 (全成本审计),包括市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 其他经费等全部课题经费来源,不得以抽审结果作 为确认全部经费支出审计结论的依据。自筹经费收 入、支出应大于预算收支90%。若自筹资金到位率低 于90%,应作为重要问题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二)市财政科技经费是审计重点,不符合预算标 准的经费支出不予确认;自筹及其他来源经费审计 重点是经费到位与支出情况,以及经费支出与课题 的相关性,与课题无关的费用支出不予确认;对于 不予确认的经费支出不可计入支出审定数。

17 七、单独核算及账务处理的审计原则 (一)项目(课题)经费必须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 用,不得挤占、挪用、虚列,不得将其他项目(课 题)经费支出计入本项目经费支出;因单位未单独 核算造成经费支出无法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应暂停 审计,待承担单位将账目整理明晰,并可确认项目 经费支出后方可开展审计。 (二)承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适用的会计制度,根据 市科委项目(课题)经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要求对 项目进行单独会计核算。 (三)承担单位填报的项目(课题)决算表应与项目 (课题)明细账相符。

18 八、转拨科技经费的审计原则 (一)承担单位转拨科技经费必须有市科委的 批复材料或任务书中有明确规定。 (二)承担单位除需提供转拨经费的相关拨款 依据,还应取得收款单位收到款项的有效证 明资料。

19 九、结余资金的审计原则 项目结余资金不得转为基本支出使用, 不得将财政性资金转入“暂存款”、“其他 应付款”等往来科目核算。凡经审计确认的 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应在审计报告“说明事 项”中予以披露。 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审计原则 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中使用市财政科 技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应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材料。

20 十一、关于延伸审计的原则 发生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 交流费等外协费支出,应进行延伸审计。延 伸审计的形式包括报送审计和现场审计。外 协费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加工产品、委托 服务、委托技术研发等事宜。事务所应根据 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延伸审计的 形式并对经审计后确认的支出做出审计工作 底稿。项目执行单位应提供外协合同、协议、 明细预算、概算及相关验收资料,外协单位 应提供相应的核算账簿、支出凭证复印件及 其他相关资料。

21 十二、十三项预算科目的审计原则 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津科财[2005]76号)的有关规 定,经批准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一般不 作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因项目执行需要,在 已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额度内,确需对单个 科目财政资金预算进行调整,且调整 幅度超 过15%以上的,应按照预算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以下凡涉及项目承担单位单个科目预算调整, 需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的不含15%以下 的调整。

22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研究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列入的 人员要与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参加人员(数)一致。 科技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 给科技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科技项目资金预算 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政府资助的科技项目资 金中重复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 行。 人员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人员费应如实支付,不得有虚列、挪用, 以及虚增人数、天数的情况。

23 (二)设备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 系建设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 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科技项 目资金所购置和试制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 万元)的仪器设备(含样机)需单独列示。单台价 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优先通过协 作共用的方式解决,如确需购买,由市科委批准。 1.设备的规格、型号等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列示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设备变更材料;审计时应 取得采购设备明细清单及采购合同并对设备(包括 未在任务书中列示的设备)进行实地盘查、核对是 否运行正常、账实相符。凡与预算不符又未办理相 关变更手续或已购买未使用的设备应作为重点,在 报告中披露。

24 2.针对承担单位提出由于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实 地盘查的情况,需由承担单位出具说明并加 盖公章。说明中需写明无法实地盘查的原因 及实际购买的设备清单(应与任务书及预算 表相符)且承诺设备是否按照课题进展已按 期到位、是否运转正常。 3.项目(课题)中使用市财政科技经费进行设 备购置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严格按照政 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并出具相关材料。 4.使用科技经费原则上不能购置通用设备, 否则需出具市科委主管处室签署的意见。

25 (三)能源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 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一次 购置但可重复使用(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下) 且单台价值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各 类仪器设备,在能源材料费项下列支。

26 1.能源费 (1)能源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否 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2)能源费的使用情况应与课题相关,且不可 存在虚增天数的情况,日常管理运营的水、 电、气、燃料费不得计入燃料动力费。 (3)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能源费用,需提 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 例分摊在此科目中。

27 2.材料费 (1)材料费预算达到政府采购标准应履行政府 采购程序。 (2)材料费的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使用单 位内部的库存材料需提供说明、内部转账凭 证、采购发票复印件、出库手续及单位领导 签字的相关资料。材料费的支出应与课题相 关。 (3)发生材料采购,承担单位应提供采购明细 单、采购合同、出入库及相关验收记录手续 等。

28 (四)试验外协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加工、 测试等费用或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因委托外单 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发 生的费用。发生试验外协费超过该项科技项 目资金预算的20%或单项外协费超过1万元 (包括1万元)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 的合同书。 1.发生试验外协费费支出,涉及政府采购的事 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并 提交相关材料;委托外协加工的协议或合同 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9 2. 试验外协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否则应 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3
2.试验外协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否则应 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3.发生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 试必须出具与外单位签订确立委托关系的合同或协 议;协议、合同书应包含:试验、加工、测试委托 的内容、方式、方案、日期、付费标准、付费方式、 明细支出预算和验收条款等基本内容;合同或协议 中的规定内容应按期完成,且应与课题相关。 4.关于验收的要求: 承担单位应提供试验、加工、 测试委托内容的完成结果、证明资料及委托加工产 品、成果及服务确认、验收、入库的相关手续,以 此作为试验、加工、测试费支出确认的依据。 5.延伸审计:发生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 加工、测试费原则上应进行延伸审计。

30 (五)租赁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 新体系建设过程中租赁专用仪器、设备、场 地、试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租赁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六)信息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 新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检索费、论文 版面费、数据调查费和上机费等。 信息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31 (七)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为科技项目研究开发 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 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出境(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 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列支。 1.差旅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否则 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差旅费的开 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2.差旅费支出应提供相关差旅事由、调研报告 等证明资料,不可有虚列、挤占、挪用的情 况,不可虚增人数、虚增天数。

32 (八)会议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 系建设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 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1.会议费支出标准、内容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2.会议费支出应提供相关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相 关证明资料,不可有虚列、挤占、挪用的情况,不 可虚增人数、虚增天数。 3.发生会议费支出首先审核是否财政规定的会议定 点单位。支出凭单除发票外是否包含会议结算明细 单,无会议结算明细单不应确认支出。

33 (九)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费,指用于市科委列入 科技计划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的费用。 1
(九)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费,指用于市科委列入 科技计划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的费用。 1.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 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国际合作与交 流费的执行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外事经费管理的有 关规定。 2.发生国际合作事项必须出具与相关合作单位及个 人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协议、合同至少包含: 合作交流的内容、方式、方案、日期、付费标准、 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合同或协议 中的规定内容应按期完成,且应与课题相关。

34 3.发生国外交流、考察、调研等费用,应出具 市科委审批的年度计划、国外的邀请函、出 国任务书、会议通知、会议纪要、调研报告、 考察报告或出差情况说明等资料。国际合作 交流费支出必须符合项目、课题预算及符合 出国用汇标准。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用汇、结汇手续。因公出国必须办理因公护 照,不得持因私护照办理因公出国事项。 4.延伸审计:委托办理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或 在课题承担单位间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 进行延伸审计。

35 (十)贷款贴息费,指市科委给予使用银行贷 款的计划项目实行贷款贴息的补助资金。 (十一)管理费,指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及受托 管理单位为组织管理科技项目而支出的相关 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 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及受托管理单位所提取的 管理费一般不得超过科技项目财政拨款额的 5%。 管理费支出应与任务书与预算表 相符,否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管理费提取或支出不得超过其规定的限额标 准。

36 (十二)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科技 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的其 他费用。 1
(十二)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科技 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的其 他费用。 1.其他费用支出应与任务书及预算表相符,否 则应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2.其他费用支出不可有虚列、挤占、挪用的情 况。 (十三)期初运行费,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 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正常启动运行所需的 人员费、办公设备费、专利技术引进费等相 关一次性费用。此费用仅限于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项目中列支。

37 十三、科技经费的科目间调整原则 (一) 项目(课题)预算中的试验外协费、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和管理费预算原则一般不予 调增。其他的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 定预算15%,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可调 整执行;实际支出超过核定预算15%(含15%) 以上的,需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 (二) 支出内容发生变化的(与任务书或与预 算表不一致的)也需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 申请材料。

38 (三) 期中审计中,单个科目实际支出高于当 期预算,且高于课题该科目总预算规定调整 比例,并未出具市科委批复的变更材料的, 应作为问题列示。 注:因不可抗力致使项目(课题)经费未 按本审计要点执行时,承担单位应提供事故 的详细说明及有效证明资料。

39 十四、其他审计注意事项 (一)科技经费支出是否存在结项后不及时进 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费用。 (二)科技经费支出是否存在经费脱离依托单 位财务部门监管现象。 (三)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建立了有关科技经费 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40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所需资料参考表 承 诺 书 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监督书 审 计 报 告 征 求 意 见 单
附件: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所需资料参考表 承 诺 书 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监督书 审 计 报 告 征 求 意 见 单 附表样式

41 资料下载:www.1ppt.com/ziliao/ PPT课件下载:www.1ppt.com/kejian/
范文下载: 试卷下载: Word教程: Excel教程: 优秀PPT下载: PPT教程: 节日PPT模板: PPT素材下载: PPT背景图片: PPT图表下载: PPT模板下载: 行业PPT模板: 教案下载:


Download ppt "资料下载:www.1ppt.com/ziliao/ PPT课件下载:www.1ppt.com/kejian/"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