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期貨與選擇權版 廖四郎、王昭文 著 第九章 選擇權概論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
內容大綱 選擇權歷史 選擇權概論 選擇權 基本名詞 台灣選擇權市場 發展現況 全球選擇權市場發展現況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3
1.選擇權歷史 十七世紀初:鬱金香球莖的選擇權 十八、十九世紀:選擇權店頭市場交易(Over the Counter,OTC) 十九世紀末:股票選擇權交易 二十世紀: 選擇權集中市場正式於1973年4月26日由美國芝加哥 選擇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 Exchange, 簡稱CBOE) 其他亞洲各國:新加坡(1982)、日本(1989)、香港(1993)、馬來西亞 (1993)、韓國(1997)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4
台灣選擇權市場 民國83年,央行允許銀行從事包括利率選擇權、外匯選擇權及利率交換選擇權交易
民國86年9月4日,大華證券及寶來證券首先發行認購權證 台灣期貨交易所於民國90年12月24日正式發行台指選擇權 民國92年1月起開放認售權證之申請上市,且首次推出以南亞、中鋼、台積電、聯電、富邦金等五檔股票為標的資產的個股選擇權契約(最早採用實物交割制度之選擇權商品) 民國92年6月30日推出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民國93年7月推出以ETF為履約標的之認購(售)權證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5
台灣選擇權市場 台灣期貨交易所於2008年推出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2008年度總交易量為531萬4069口,占整體期貨市場成交量約3.89%,日均量2萬3005口,為全球第四大黃金期貨契約。看好黃金交易商機,台灣期貨交易所亦於2009年1月19日再推出新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提供給持有黃金現貨、台幣黃金期貨及有黃金投資需求的交易人更多元化交易選擇。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6
2.選擇權概論 選擇權定義 買方在支付權利金(Premium)後,有權利向選擇權的賣方要求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 (或一段期間),以特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而賣方,於買方要求履約時,必須依照事先約定之契約履行義務。 選擇權分類 買權:未來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 賣權:未來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7
標的資產 實體資產:金屬、能源、農產品、不動產 金融資產: 貨幣市場:國庫券、商業本票、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公債附買回及賣回等
資本市場:股票及債券 外匯市場:外國貨幣,外國票據及外國有價證券 標的物資產可以是現貨市場工具,也可以是 衍生性商品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8
到期日 在選擇權契約中約定買方權利的最後行使期限,即為到期日(Expiration Date)或稱為最後交易日。距到期日時間越長,選擇權價值越高。 範例9-1(台指選擇權為例,表9-1) 目前97/8/11(第2個星期一):交易月份為8、9、10、12、3月 目前97/8/20(第3個星期三):交易月份為9、10、11、12、3月 交易實務上,台指選擇權主要集中兩個到期月份上,遠月份成交量小且流動性差。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9
履約價格 權利金 定義:選擇權買方可以向賣方在未來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之事先約定價格。
台指選擇權為例: 履約價格未達3000點:近月契約為50點,季月契約則為100。 履約價格3000點以上且未達8000點,近月契約為100點,季月契約則為200點。 若履約價格8000點以上但未達12000點,此時近月契約為200點,季月契約則為400點。 若履約價格12000點以上,近月契約為400點,季月契約則為800點。 權利金 定義:買方有權利向賣方要求履約,為了享受此權利,必需 在期初購買選擇權時支付權利金,以取得在未來購入或未 來售出標的資產的權利。 台指選擇權為例,表9-1。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0
表9.1 臺指選擇權簡要契約規格 返回 P8 返回P9 項目 內容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交易標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表9.1 臺指選擇權簡要契約規格 返回 P8 返回P9 項目 內容 交易標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臺指選擇權(臺指買權、臺指賣權) 英文代碼 TXO 履約型態 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契約乘數 指數每點等於新臺幣50元 到期月份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3月、6月、9月、12月中二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五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履約價格間距 履約價格未達3000點:近月契約為50點,季月契約為100點 履約價格3000點以上,未達8000點:近月契約為100點,季月契約為200點 履約價格8000點以上,未達12000點:近月契約為200點,季月契約為400點 履約價格12000點以上:近月契約為400點,季月契約為800點 權利金 報價單位 報價未滿10點:0.1點(5元) 報價10點以上,未滿50點:0.5點(25元) 報價50點以上,未滿500點:1點(50元) 報價500點以上,未滿1,000點:5點(250元) 報價1,000點以上:10點(500元) 每日漲跌幅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臺灣加權股價指數收盤價之百分之七為限 部位限制 ●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買(賣)方之部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自然人35,000契約 2. 法人機構70,000契約 3.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豁免部位限制 4. 期貨自營商210,000契約 ● 所謂同一方未了結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 交易時間 本契約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 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8:45 ~ 下午1:30 最後交易日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 到期日 同最後交易日 最後結算價 以到期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 交割方式 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1
歐式或美式選擇權(履約時點不同) 權利義務 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只允許選擇權買方在到期日當天向選擇權賣方進行履約。
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在到期日及到期日前任何一天,以事先約定價格進行無限次地提早履約。 亞式選擇權(Asian Option):標的資產價格取定於過去一段時間的平均價格。 權利義務 買權(或賣權)的買方均享有權利,買權(或賣權)的賣方則有履行買進或賣出標的資產的義務。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2
最後交易日 最後交易日是指投資人在台灣期貨交易所中,可以買賣該契約的最後期限。
最後結算日 最後結算日則是該契約最後结算期末是否獲利的時間。 在2008年12月份契約之前的台指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日是最後交易日的次一個營業日,但是自2008年12月份契約後,台指選擇權的最後結算日與最後交易日同一天。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3
現金交割與實物交割 現金交割:最後結算日時,以現金交割。例如,台指選擇權契約。
實物交割:最後結算日時,買賣雙方須透過標的資產移轉,以賺取價差。例如,股票選擇權契約。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4
3.選擇權基本名詞 口(Lot):計算選擇權合約單位 平倉(Offsetting):結束原有部位
未平倉量(Open Interest, OI):買入或賣出選擇權而被持有,屬於未平倉部位,這些契約未平倉以前皆稱為未平倉量。 造市者(Market Maker):具有詢價或報價的義務,協助市場交易流暢中獲取利潤。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5
原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 選擇權賣方於下單委託賣出選擇權前,在帳戶中存入之交易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Maintenance Margin): 賣方賣出選擇權部位,於帳戶中須維持的保證金最低限額。 賣出報價(Ask or Offer Price) 買進報價(Bid Price) 最小升降單位(Tick)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6
4.台灣選擇權市場發展現況 台指選擇權自民國90年推出至91年度以來,交易量成長18倍,是我國期貨市場上發展最迅速、成長力最為驚人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而民國93年度,台指選擇權總交易量更達到全球指數類商品中排名第9。 股票選擇權於93年度推出新措施,增加投資標的、距到期日時間增加、且每口交易成本降低,使得股票選擇權成為外資或國內投資人的最佳避險工具。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7
在交易量方面,於2009年1月19日上市當天,總計11檔黃金選擇權序列,首日成交量達4萬6093口,未來發展值得觀察。
看好黃金交易商機,台灣期貨交易所亦於2009年1月19日再推出新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提供給持有黃金現貨、台幣黃金期貨及有黃金投資需求的交易人更多元化交易選擇。 在交易量方面,於2009年1月19日上市當天,總計11檔黃金選擇權序列,首日成交量達4萬6093口,未來發展值得觀察。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8
5.全球選擇權市場發展現況 各類選擇權市場現況 表9-3 2006年全球衍生性商品成交量 商 品 類 別 2006年 2005年 成長率
表 年全球衍生性商品成交量 商 品 類 別 2006年 2005年 成長率 個股選擇權 2,653,601,416 2,311,714,514 14.79% 個股期貨 279,730,018 140,736,581 98.76% 股價指數選擇權 3,282,262,294 3,202,635,723 2.49% 股價指數期貨 1,166,606,884 881,260,593 32.38% 利率選擇權 564,064,165 430,341,166 31.07% 利率期貨 2,621,111,150 2,102,097,741 24.69% 外匯選擇權 23,225,941 17,835,080 30.23% 外匯期貨 158,359,064 113,926,650 39.00% 商品選擇權 102,858,516 75,536,786 36.17% 商品期貨 794,164,463 637,958,959 24.49% 總成交量 11,645,983,911 9,914,043,793 17.47%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19
如表9-4所示,目前全球各國多以發展股票選擇權為其主力,包括美、德、法、巴西、荷瑞典等;韓國、以色列、台灣等,則以股價指數選擇權為主力。而歐美等較早發展衍生性商品的國家則以股票選擇權為交易大宗,但近幾年才發展的國家則以股價指數選擇權為主。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0
表9-4 全球前10大選擇權交易國家交易家數統計 國別 交易所家數 主力商品類別 美 國 13 股票、利率、指數 英 國 4 利率、股票
表 全球前10大選擇權交易國家交易家數統計 返回 國別 交易所家數 主力商品類別 美 國 13 股票、利率、指數 英 國 4 利率、股票 巴 西 2 股票 德 國 1 股票、指數 法 國 荷 蘭 瑞 典 台 灣 指數 韓 國 以色列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1
附錄:新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 台灣期貨交易所2008年推出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年度總交易量為531萬4069口,占整體期貨市場成交量約3.89%,日均量2萬3005口,為全球第四大黃金期貨契約。看好黃金交易商機,台灣期貨交易所於2009年1月19日再推出新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提供給持有黃金現貨、台幣黃金期貨及有黃金投資需求的交易人更多元化交易選擇。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2
台灣期貨交易所為滿足更多一般交易人的交易需求,在設計黃金選擇權的契約規格時,特別將契約規定設定在5台兩,即50台錢(187
台灣期貨交易所為滿足更多一般交易人的交易需求,在設計黃金選擇權的契約規格時,特別將契約規定設定在5台兩,即50台錢(187.5公克),僅有台幣黃金期貨契約規模的二分之一,權利金乘數為50元,故權利金變動0.5點,黃金選擇權價值變動為25元。 此設計目的,除降低交易人進入門檻,也方便交易人進行黃金選擇權與黃金期貨的策略操作。此外,新台幣計價黃金選擇權與台幣黃金期貨交易標的一樣,為千分之九九九點九的黃金,到期月份為連續6個偶數月份,此外,最後交易日、到期日、交易時間及現金交割方式,都與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一致。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3
國外交易所也有許多黃金期貨與選擇權契約,但契約規模的設計各有不同,有的以盎司計,有的則是1公斤,也有的契約規模較小,例如巴西交易所的黃金選擇權契約為250公克。但這些單位對國人來說,並不熟悉,多數國外黃金期貨與選擇權契約規模也稍嫌大一點,不適合一般交易人交易。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24
表9-5 黃金選擇權契約內容 交易標的 成色千分之九九九點九之黃金 中文簡稱 黃金選擇權(黃金買權、黃金賣權) 英文代碼 TGO 履約型態
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契約規模 5台兩(50台錢、187.5公克) 到期月份 連續6個偶數月份 履約價格間距 履約價格未達2,000元: 25元 履約價格2,000元以上,未達4,000元:50元 履約價格4,000元以上:100元 權利金報價單位 0.5點(新臺幣25元) 每日漲跌幅 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百分之十五為限 最後交易日 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到期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前之第2個營業日,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到期日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 以最後交易日倫敦黃金市場定價公司(The London Gold Market Fixing Limited) 同一曆日所公布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London Gold AM Fixing),以及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之新臺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為基礎,經過重量與成色之轉換,計算最後結算價。計算公式如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 × 3.75 × ÷ 0.995)×新臺幣對美元收盤匯率 交割方式 符合本公司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