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培训 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Similar presentations


Presentation on theme: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培训 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培训 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培训 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2 相关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3 一、执行口径 一、会计与税收处理 税收加速折旧办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前的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 2、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5 二、优惠政策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6 六个特定行业包含的具体范围   (一)生物药品制造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包括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二)专用设备制造业包括: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等9个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与通用设备制造业都隶属于装备制造业范畴,但应注意两者的区别:按照设备的应用规模(行业),专用于1个行业的设备制造业,称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而可以应用于2个行业及其以上的设备归类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即使是同一类设备也有区分,例如机床,就有通用机床和用于特殊场合的专用机床之分。

7 (三)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包括:铁路运输设备制造,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等7个行业。   (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包括: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视听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8个行业。   (五)仪器仪表制造业包括: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等5个行业。   (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9 (二)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10 (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1

12 三、优惠的时间和程序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年度申报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13 四、需要注意的地方 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14 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
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15 谢 谢!


Download ppt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培训 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Similar presentations


Ads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