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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衛生施工查核注意事項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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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一、前言 二、墜落災害防止 三、倒塌、崩塌災害防止 四、感電災害防止 五、被撞災害防止 六、物體飛落災害防止 七、工作場所災害防止
八、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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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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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職災死亡數佔全產業災害一半以上之主因-1
1.注重工程進度而忽略安全,常因趕工、安全衛生費用不足而犧牲勞安業主及雇主不重視勞安。 2.工種(包商)眾多,工程界面複雜,勞安人員及作業主管本質學能不足,缺乏安全衛生管理及協調機制。 3.對職災累犯之營造廠商嚇阻力不足,如仍可承攬工程,且刑責、賠償、罰鍰金額太低 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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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職災死亡數佔全產業災害一半以上之主因-2
4.工作環境隨工程進度不斷的變化,災害類型亦不斷產生。 5.營造業之雜工平時可能務農,因工地缺工而短期受僱,常因未受安全教育訓練不瞭解工地環境及危害而致災。 6.工程規劃設計未考量風險殘留至施工及維修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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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墜落災害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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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 墜落災害防止計畫
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 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墜設施。 三、設置護欄、護蓋。 四、張掛安全網。 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 六、設置警示線系統。 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 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 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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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差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佩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
迴旋樓梯未隨施工進度設置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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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口護欄防護 鋼管護欄: 1.高度90公分以上。 2.上、中欄杆及杆柱之直徑大於3.8公分,杆柱間距小於2.5公尺。
3.上欄杆加以75公斤,無顯著變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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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打工法出土區未設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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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區護欄拆除未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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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陸橋未設置防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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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直井開口未設置防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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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直井開口未設置防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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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直井開口設置木材護欄 模板工舉手 之勞作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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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間開口未設置防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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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蓋設置例 開口部分設置 足夠強度之護蓋。 開口部注意 荷重限制 500公斤 防止滑溜、掉落、掀起、移動 表面漆以黃色並書寫警告訊息
YA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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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網之張掛方式 攔截高度≦7公尺 網下空間≧ 0.85網短邊長 網下淨空 垂墜量20~25%之安全網短邊長 掛鉤間距7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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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橋下方設置安全網 安全網:(防止人員墜落及物料飛落) 1.符合CNS14252。 2.構造=安全網(10×10cm)+覆網(2×2cm)。
3.每隔75公分內固定。 4.攔截高度不得超過7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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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建築每層應張掛安全網以防止人員墜落撞擊鋼樑
雙掛鉤之安全掛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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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直井工作平台下方未預設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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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直井工作台 下方應有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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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組配未設置安全母索及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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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線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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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中間桿柱工地使用現況 中間桿柱錨錠強度是否足夠? 來源:勞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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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安全之中間杆柱 美加 日本 我國勞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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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杆柱動態測試 SK-80D 中間杆柱不得拉脫且垂直高度不得小於原高度之70%為合格。 中間支撐相距3m 87公斤砂袋與1.7m安全繩
墜落距離量測布幔 反力牆 保持淨空 麻繩測試 中間杆柱不得拉脫且垂直高度不得小於原高度之70%為合格。 9mm鋼索測試 資料來源:1)DBI/SALA Changing the way you “put your life on the line” 2)勞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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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母索斷裂強度在2300公斤以上,建議鋼索直徑9mm、尼龍繩索直徑14mm以上。 2.繫固之錨錠能承受拉力2300公斤/每人。
安全母索及安全帶: 1.安全母索斷裂強度在2300公斤以上,建議鋼索直徑9mm、尼龍繩索直徑14mm以上。 2.繫固之錨錠能承受拉力2300公斤/每人。 3.水平移動有障礙時需使用具雙掛鉤之安全掛繩。 1.墜落高度超過2公尺設護欄、安全母索(營19、20) 2.高差超過1.5公尺設上下設備(設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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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擋土支撐鋼樑上設通道 2.安全母索以鋼索夾固定(3顆以上) ㊣ 金屬護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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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災之自動收線盒與腰帶間拆除緩衝包及連結帶
墜落處 罹災之自動收線盒與腰帶間拆除緩衝包及連結帶 RN-590 斜籬組立時自5樓(13公尺)墜落 GR-690 帶寬6公分 RN-590 帶寬5公分 改裝安全帶致墜落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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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揚式防 墜器 ㊣ △ 背負式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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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身型安全帶 vs. 背負式安全帶 1.符合CNS:掛索長度原則150cm以下,不得已時250cm以下;掛索(繩)強度1830kgf以上。
正宜工業安全衛生(股)公司提供. CNS 6701 M2077 CNS Z2116 1.符合CNS:掛索長度原則150cm以下,不得已時250cm以下;掛索(繩)強度1830kgf以上。 2.注意下方障礙物。 3.防止擺盪效應。 4.可搭配雙掛鉤及緩衝包使用。 應採用背負式安全帶: 1.鋼構懸臂突出物 2.斜籬 3.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 4.局限空間 5.屋頂作業 6.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 7.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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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緩衝包之安全掛繩不得與捲揚式防墜器並用
雙掛鉤附緩衝包之正確、錯誤使用情形 ※有緩衝包之安全掛繩不得與捲揚式防墜器並用 資料來源:wah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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